晚安经典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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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经典说说集锦15篇

2017年,全省工商系统企业监管部门在省工商局党组和各级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工作职能落实,有力地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2017年1-11月,全省全年共查处各类企业登记监管案件13954件,罚没金额6678.92万元。其中查处无照经营案件9848件,罚没金额3338.91万元;查处内资企业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案件613件,罚没金额457.3万元;查处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2331件,罚没金额2674.71万元;查处个体工商户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案件1160件,罚没金额207万元。

晚安经典说说集锦15篇

一、加强企业监管与服务,促进企业健康规范发展

1.积极推行企业监督管理行政指导。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知法守法,增强企业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无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多采取建议、引导、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法。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按有关规定积极妥善处理好“三虚一逃”等违反企业登记事项案件,促进企业健康规范发展。福州局针对逾期到资企业数量不断上升的现象,出台规定细化对分期到资企业实施指导、警示、监督、处罚等行政行为,稳妥处理“两虚一逃”涉案企业,做到区别对待,依法慎重处理,较好地处理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漳州局开展工业企业项目落地投产全程跟踪服务,促进项目落地投产、早出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三明局认真研究市场主体情况,探索登记档案抽查制和逾期年检跟踪处理制度;龙岩局协调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强化教育引导,加强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推广“降低社区创业门槛”做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社区“五小”服务行业备案制,督导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强备案公示等管理工作。厦门局在海沧区出台服务重点企业十项措施及服务台商十五条优惠政策,作出服务重点企业四项承诺,鼓励、帮扶经营者自觉办理营业执照;泉州局对农村家庭成员在自有房屋从事小规模服装、针织、半成品鞋袜等代加工业,试行村(居)委会备案登记制度;三明局将备案范围拓展到送水(纯净水)、送奶、送报服务、物品寄存、自行车代管服务等领域,全市已实行备案登记267户;龙岩局通过宣传、调查、扶持,共备案社区服务业62家,转型升级为个体户的社区服务业80家。

3.按照《企业监督举报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做好企业监管方面的信访、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从接诉、转办到督办、反馈,均能规范化运作。全省共受理群众投诉、信访、举报176件,其中省工商局企监处受理转办32件。

二、实行信用监管,指导企业培育信用品牌

4.开展信用监管工作。督导基层工商部门及时采集、录入信用信息,并认真落实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内所提示的监管内容。采取网上督查方法,对各设区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讲评。做好一体化平台中信用监管系统的上线运行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化一体化平台中的信用管理、综合监管功能完善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录入监管信息95140条,发出监管文书31290份。

5.组织实施工商信用优异和良好经营户认定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商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经营户分类分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全省工商部门开展该项工作,向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宣传信用建设的有关政策决定、省工商局“两个办法”以及2017年度认定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升工商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增强企业信用建设意识,提高企业对认定工作的参与率,进一步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6.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信用信息的内联应用和外联应用,实施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管,建立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库,促进企业信用奖惩有关规定的落实,截止11月,全省预警企业26558户。配合开展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字号、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申请认定和延续认定的企业信用审查工作,根据企业申请,为有关企业参评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公司上市、发行债券和参与招投标以及企业、个体户其他评先评优等进行信用审查,截止11月底共出具企业信用证明2000余份。三明局加强与各金融部门的协调,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纳入金融部门的征信内容,通过提高企业贷款授信额度,优先安排免息贷款等激励手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泉州局建设“政银协作平台”,与8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信用信息服务企业发展活动,对工商信用良好企业在贷款融资中提供优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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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全省企监部门围绕“信用促监管”主题召开专题研讨会,总结全省信用监管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工作建议,并将各地信用监管调研文章在《福建工商行政管理》杂志刊发,扩大影响面。厦门局与厦门理工学院进行工作对接,加强信用建设的理论调研,积极参与商事登记制度和改进工商企业登记制度的专题调研。

8.研究提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草拟《福建省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并制定管理规则,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在在明年第一季度建好依托福建红盾信息网,面向社会公众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福州局呈报《关于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议》,拟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联席会议制度、信用信息平台方案和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

三、推进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9.召开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暨联络员会议,对2017-2012年度全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交流典型经验,观摩福州市仓山区局“查无”工作“三级联动”现场,总结2012年“查无”工作,并部署2017年工作,会后下发了《2017年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点》。

10.认真组织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升级改造,实现由内网向外网的转换和功能的拓展提升。8月份在泉州局组织举办全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升级版)推广应用培训班,进行模块操作演示并组织实际操作练习,参训人员较好地掌握了新的抄告平台使用流程及相应规则,9月底前各设区市陆续组织了县“查无办”和“查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升级改造后的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从10月8日起已在互联网正式运行。今年来全省通过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累计抄告信息27741条。

11.强化工作督查力度。改进督查手段,丰富督查内容,增强督查实效,采取约谈、督办、通报等方式,推动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推动相关公共服务行业承担社会管理责任。省工商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8月初到9月上旬,以多种方式组织督查,了解、推进各地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福州局强化源头防控,引导相关公共服务企业参与建立无证无照黑名单制度,今年以来电力、网络、供水等企业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电力、自来水公司分别对对55家、30家没有工商执照的企业申请人不予受理供电、供水申请;泉州局就“黑网吧”举报投诉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向上级及投诉人反馈信息,取得良好整治效果;南平局实施定期督查通报,市级组织督查、暗访3次,各县(市、区)局共组织督查21次,推动证照监管常抓不懈;龙岩局充分发挥与电力、电信部门的联动作用,对无证无照经营者断电、断水、断网93户次。

12.组织开展“黑网吧”专项治理行动。省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下发《2017年黑网吧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并于7月1日至9月15日组织全省开展查处“黑网吧”专项治理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420人次,立案查处黑网吧案件48件,罚没金额33.29万元,查封违法经营场所37处,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电脑1235台。厦门局实施“斩网行动”,加强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力度,加大对“死灰复燃”黑网吧的排查整治;莆田局引导网络运营商履行社会管理责任,联合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出台《关于建立源头防控“黑网吧”工作机制的通知》,打造事前审查把关、事中监测抄告、事后斩网建库的源头治理“黑网吧”治理模式;龙岩局持续推进错时监管制,利用午间休息或晚上时间对城乡结合部,居民集中区,校园周边等区域开展网吧市场巡查监管,防止网吧经营业主利用“时间差”违法经营;龙岩局通过访学生家长、访社区干部、访公安片警,对假借“培训”、“图书阅览”等名义从事经营盈利性上网经营活动的变相黑网吧进行查处。

13.深化创建“零无照经营一条街”活动。11月在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创建“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工作检查验收,由4个检查组交叉进行,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的方式对2012年新创建的“零无照经营一条街”进行检查认定,并对原认定的“零无照经营一条街”进行复查。漳州局将“亮照经营”和“零无照一条街”创建工作提升为创建“精品片区”、“精品镇区”、“精品城区”活动;莆田局在秀屿区上塘珠宝城召开全市工商系统创建“零无照经营示范街”观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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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深化长效机制建立、监管手段运用、综合治理开展等查处工作重点创新课题的研究。厦门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照餐饮经营街区”、“油烟扰民严重、群众集中投诉的无证无照经营户”“改变原建筑用途或‘破墙开店’”等涉及多部门职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了具体规范方式,有效攻坚克难;泉州局在台商投资区分局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引导规范发展专项竞赛活动,有效调动基层工商所开展无照经营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明局在沙县建立行政检察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协作、增强执法合力,降低监管风险;南平局在延平区马坑社区试点推行监管关口前移制度,在邵武市部分乡镇开展试点,由乡镇及村委会主导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

15.探索网格化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管理机制。莆田局在全省率先将协助查处无证无照经工作纳入综治协管员工作职责,使遍布全市各村(居)的961名综治协管员成为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的协管员、联络员和信息员,并建立联络机制、处置机制和巡查机制,全面推进与综治协管员对接工作;福州局在鼓楼区试行将无照经营摸排工作融入到社区网格化社会管理中,并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及时共享,实现工商所监管的楼宇经济主体住所与物业公司、社区服务管理互动;漳州局在芗城区试点开展无照经营网格化监管工作,将芗城区局辖区划分为389个网格,融入区政府网格监管体系,建立工商段片长与社区网格员之间的工作协作和配合机制,有效解决一线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16.认真研究、分析各地无证无照经营分布情况和特点,加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频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管控,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福州局牵头组织汽车市场、私人会所无证经营野味、电动自行车整治,泉州局组织开展票务市场专项检查、燃气和餐饮场所专项治理;莆田局指导各县(区)围绕辖区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区域经营较为典型的行业作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重点,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南平局重点就居民社区及农村地区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及营利性私人诊所、彩票销售点等行业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证照监管难题等开展调研,并将有关情况呈报市政府或“查无”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龙岩局牵头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旅馆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各县(区)局围绕地方政府发展中心开展“一县一特色”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四、履行牵头职能,深化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17.加强组织领导,贯彻实施《办法》。省工商局认真履行牵头职责,落实省政府《关于研究促进全省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工作的会议纪要》,召开办公室成员扩大会议,及时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中介治〔2017〕2号),全面部署2017年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工作。厦门局牵头落实厦门市24个市场中介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工作绩效考评,推进厦门市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各市、县(区)政府相继成立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市场中介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石狮市印发了《石狮市中介组织服务提速工作方案》。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与财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力争将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工作经费纳入当地同级财政预算。

18.强化学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各地继续把学习、宣传《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介,向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使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漳州局印发《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宣传材料3120多份,制作宣传横幅30多条,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宣7传100多条次,让更多的人知晓、理解和遵守《办法》的各项规定。

19.加强重点治理,维护经营秩序。按照《2017年全省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工作要点》要求,开展2017年全省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2017年,全省工商系统立案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案件73起,罚没金额18.97万元,吊销营业执照29户。福州市工商局会同房管局等部门开展房地产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房产中介组织及店面35家,责令整改中介组织24户,从业人员备案证过期的11户店面全部整改到位;泉州市针对工程招标代理等市场中介行业突出问题进行为期2个月整治,立案101起,罚没款30万元;莆田市相关成员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整治行动,共查处中介组织违法违规案件119件,罚没款50.65万元;三明市开展房地产中介组织和人事考试环境专项整治,共查处各类中介组织违法违规案件71件,罚没31.30万元;龙岩局会同市住建局对全市范围内的37户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共立案查处中介组织违法案件73件。

20.严查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各地着重对出具虚假报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漳州市局清理整顿房地产中介组织乱报价、乱收费、虚假宣传的乱象,查处案件44起,罚没款22.08万元;龙岩市工商系统以查处促规范,以曝光促自律,以规范促发展,共立案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案件69起,案值33.19万元,罚没款21.2万元。禁止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或者变相指定的市场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南平局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测绘行业市场中介组织指定执业等问题,与当地纪委联合查处了测绘领域指定执业的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案件19件,罚没25.5万元。

21.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属地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认真审查新设市场中介组织是否符合“五分开”规定,结合企业年检严格审查市场中介组织是否遵守“五分开”规定。完善市场中介组织退出机制,将不具备执业资格、屡次违法及严重失信的市场中介组织清出中介市场。龙岩局在严格规范新设立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五分开”的同时,核查已经“四分开”的市场中介组织现状,防止出现假分开、明脱暗不脱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实现“五分开”率100%。督促各级市场中介组织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备案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本辖区市场中介组织基本情况,加强对异地执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莆田局在其中介组织信用网上开辟网上备案专栏,今年以来共网上备案中介组织及其分支机构2173户,备案中介从业人员10673人。各地第3季度开展了对本地区贯彻落实《办法》规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法》规定的市场中介组织“五分开”工作、市场中介组织备案管理工作和市场中介组织信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政府部门是否存在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服务等问题。省中介办于11月份组织4个检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办法》规定进行专项检查。

22.加强信用管理,推进诚信经营。做好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分类评定工作,建立信用档案,实施对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的奖励、惩戒等信用管理。省工商局升级完善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信用网站,实现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及时披露和互联共享,全面征集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和执业人员信用信息,健全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共采集中介信息24261条,发布2.43万户市场中介组织信息,披露11类市场中介组织良好和不良信用信息180条,并向发改委提供工程建设领域中介组织信用信息2671条。

23.加强服务意识,促进规范发展。出台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政策措施,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发展。年初以来,省工商局与省政府办公厅积极协调出台《关于促进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准备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研修改后,提请省政府出台。莆田市政府办出台《莆田市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方案》,加强扶持中介组织发展,对运行情况良好的中介组织予以资金奖励,今年新设立市场中介组织362户,比去年增长了11.6%。紧密结合职能工作,着力解决中介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化推进“万家企业大走访”活动,结合省委“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组织深入走访企业,重点宣传解读工商部门的优惠政策、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困难、征求企业对工商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实施“一企一策”等措施,真心真意帮助企业解忧排难。莆田市工商局指导秀屿区鲍鱼协会成功申报“南日鲍”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并积极引导、协助秀屿区上塘珠宝协会申报“上塘银饰”为集体商标注册。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减负办、纠风办《关于2017年减轻企业负担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深入清理和规范涉企审批收费,确保省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特困企业等优惠减免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莆田市工商局督促、指导891中介组织按照规范要求亮证亮照经营,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机关和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

五、加强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根据总局和省政府部署,指导各地认真履行工商职能,做好重大节日安全生产监管有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整治”、“餐饮行业燃气具”、“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督查”、“三年交通安全整治”、“环境保护”、“校园周边治理”、“未成年人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h7n9禽流感防控”、“全覆盖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全省共检查企业11204户,责令改正667户。完成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2件主办、3件协办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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