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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2017年煤炭发展与安全工作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夯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工作为监管重点,加强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煤矿安全基础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上半年煤矿发生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一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现将2017年上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驻矿安监员例会,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监管要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工作重点。“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重点时段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了《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2017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细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早安排、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制定”。局领导、局监管干部、县驻矿安监员、煤矿企业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
1、突出抓实瓦斯治理工作。
一是抓实了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要求各煤矿严格按照经审定的2017年度采掘方案,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建立专用回风井和专用回风巷,实现水平和采区分区通风;同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矿井各区域、各工作面风量足够、分配合理。杜绝了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现象,坚决做到不超产、不超标、不超人组织生产。
二是抓实了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在督促各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石门揭煤、盲巷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了瓦斯报表“三对口”、“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无计划停风停电等专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狠抓“超限”的处理,对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的煤矿,专门下达《通知书》,责成煤矿企业召开事故分析会,予以严肃处理。
2、突出抓实“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按照防治水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措施、有落实”的总体要求,督促各煤矿成立了防治水领导机构,建立了探放水队伍,配备了专职探放水人员,购置了合格的探放水设备,制定了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在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了“三线”,进一步完善了防治水措施。加强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水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对恶劣天气实行预警,实行暴雨雷电时
期“停电撤人”的措施,有效防止了水患事故的发生。
3、突出抓实顶板管理工作。针对我县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现实情况,我们在推行“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改革”的前提下,今年强力推广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要求所有矿井至少要配备两组金属单体支柱和两组金属前探梁并投入正常使用,新开掘的主要巷道一律淘汰木支护,为全县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形势全面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顶板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4、突出抓实火灾防治工作。为了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责成各煤矿对废弃的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密闭,保证密闭施工质量,加强co的检测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发生过煤层自燃的矿井,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火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火区管理方案和防灭火预案,做到管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止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5、突出抓实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机电设备检查,重点检查防失爆、三大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对一坡三档、提升设备后备保护、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开启,能否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要求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煤矿立即整改,有效防止了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6、突出抓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煤矿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定期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完善职工健康档案;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各扬尘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按照规定对井下主要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测尘。使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消除了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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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突出抓实了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矿井“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矿井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提高了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三、创新方法,加强监管
我局采取包片监管、监管人员联系矿井、驻矿监管、分组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监管检查方式,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包片监管。为了更好地落实全县煤矿监管责任,我局以职能股室“分片包干”的方式,把全县煤矿的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要求各股室按照《监管工作计划》主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监管人员联系矿井。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县煤矿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帮助煤矿企业解决有关实际问题,我局要求每个监管人员都要落实两个煤矿企业,保持日常联系,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3、分组检查。为了保持全县煤矿巡查频率,我局按照“包片监管”的划定范围,分成两个监管组对全县煤矿进行巡回检查,使每个煤矿每月至少保持检查两次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各煤矿企业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交叉检查。考虑到监管人员的专业不同,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我局每个季度都会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使全县煤矿监管执法工作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有效地推动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
5、突击检查。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打破常规检查模式,利用清晨、夜间等非正常时间,不定期地开展突击检查。促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刻不忘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6、组织专项检查。根据各个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特点,我局有所侧重地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
7、加强重点时段煤矿安全监管。在“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敏感重点时段,我局成立了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
四、强化检查,严格执法
1、上半年年我局监管人员共检查煤矿109多矿次,查出隐患614多条,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了对煤矿隐患的督促整改,要求煤矿成立了隐患排查专职队伍,建立了隐患治理台帐,并对各级检查部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挂牌管理,制定了隐患挂牌、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形成了严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煤矿,按照“铁心硬手抓整治”的原则,加大了对煤矿的处罚力度。
2、认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乡镇煤矿的实际,我局制定了《县开展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部署了我县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煤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部署,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信安字〔2017〕12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4、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执法力度,促进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五、加强指导,强化服务
1、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引导全体监管人员正确认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树立监管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发展的理念,积极为煤矿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市场、人才、培训等方
面的帮助和支持,无偿为煤矿企业服务,主动帮助煤矿解决了一系列困难。
2、积极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行业部门要求编制2017年度采掘方案。对各矿上报的采掘方案仔细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内容予以指正,并指导煤矿修改。
3、帮助煤矿企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六大系统建设。为了淘汰和改革落后的巷道支护方式,积极推行“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安全先进的支护方法,提高顶板管理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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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认真监督煤矿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严格要求煤矿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技措费用,用于完善“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煤矿重大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做到足额提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七、认真抓好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制定了县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起事故均严格执行了事故报告制度,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锦发煤矿“3·22”事故后,我局立即督促全县各煤矿企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相关内容认真落实整改,完善措施,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技术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分析,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三是督促企业抓好职工培训,煤矿要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培训考核,要充分发挥老工人的“传、帮、带”作用,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在监管工作中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这个重点,严格按《规程》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八、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省、市二、三级培训要求,积极组织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培训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上半年,组织送培训人员230多人次;另一方面我局加大了煤矿企业本级培训工作检查力度,要求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实行全员脱产培训,提高了培训效果,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技能。
九、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文件要求,我们把组织职工健康进行检查、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列为煤矿恢复生产的必备条件。在监管过程中,要求煤矿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定期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井下各扬尘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定期请市矿山救护队进行井下测尘等。
煤矿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篇2]
2017年,恩施市煤矿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活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严格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监管。坚持“加强领导不能虚化、强化责任不能弱化”的要求,以及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市安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按计划深入煤矿井下检查。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综合协调市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产煤乡党委政府加强煤矿行业安全管理和乡属地安全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企业责任意识。
(二)严格落实煤矿安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煤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监督检查煤矿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和矿领导交接-班制度,并如实记录在案。强化煤矿班组长建设的组织领导,监督煤矿企业建立班组长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机制,严格班组长业绩奖励和惩处机制,全面落实各岗位安全责任制。
(三) 积极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及时印发开展与矿长 谈心对话活动方案,对煤炭集团公司、煤矿矿长(含实际控制
人、副矿长、总工程师)每人进行了一次个人谈话,到煤矿、集团公司进行了两次集体谈心对话,并将谈话内容进行分析归类,市安监局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
三、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一) 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2017年春节后煤矿复工生产前,市安监局、市经信局组织一期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大树林煤矿顶板事故发生后,组织了一次事故警示教育培训会。加强煤矿对工人培训的督促指导,引导煤矿安排熟练工对新工人做好传、帮、带工作,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严格培训考试、考核、奖励,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岗位培训质量,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力度,开展安全知识宣教活动。活动期间,各煤矿通过悬挂横幅,利用矿井已有的广播系统、电子显示屏、安全文化长廊、宣传栏、多煤体等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产业政策。组织煤矿职工积极参加湖北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 加强复工现场检查指导,严格复工验收关口。
成立市煤矿复工验收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直
有关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履行煤矿复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3个产煤乡政府也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做好辖区内煤矿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产煤乡政府建立驻矿联系点制度,明确一名国家干部为驻矿人员,加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2017年,煤矿复工检查发现煤矿安全隐患68处,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9份,现场检查记录9份,监督煤矿整改落实,推进了煤矿安全隐患整改和煤矿规范化建设,确保煤矿复工验收生产安全。 (二) 制定计划,严格落实检查。
2017年初,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并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强化综合监管执法与监督指导,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和跟踪执法。截至目前,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6份,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36份,复查意见书35份(1家煤矿未复查前已停工放假),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40条。
(三) 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活动。按照省、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自9月起深入煤矿认真开展“六打六治”活动,从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切实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四)组织专家排查安全隐患。为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指导水平,组织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组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班,对全市煤矿进行了3次排查隐患,指导煤矿排
查整改隐患41条,为煤矿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为全市煤矿提供安全科技支撑,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 严格执行“人、证、岗”相符。监督煤矿配齐“五长”(矿长、总工程师或技术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对“人、证、岗”不相符的煤矿不予复工生产或给予停止生产的处罚。指导煤矿建立奖励和处罚机制,大胆启用管理水平高、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扎实的人员,提升煤矿管理软实力。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由矿山救护队招聘年轻救护员5名,确保新老救护员正常接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开展好业务技能培训和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更新救援设备。
(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9月29日,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太阳河乡政府联合组织了1次煤矿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展示了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良好的素质,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改正,提高了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规范事故调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一)规范事故查处,严厉惩处相关责任人。2017年,恩施市煤矿发生两起死亡事故,恩施市严格进行了调查处理,对两起事故处理相关责任人和煤矿进行了处罚。 (二)约谈事故矿井负责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根据事故矿井整改和现场核查规定要求,2017年9月,市安监局组织对
事故煤矿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针对矿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求集团公司加强现场指导,落实整改措施。市安监局、市经信局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以保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落实。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2017年,恩施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煤矿受市场影响,部分煤矿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安全生产氛围不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仍然较多,煤矿事故死亡超指标。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抓、专项抓。严格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借助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确保煤矿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努力确保来年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平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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