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心的说说通用15篇
2017年医疗器械监管科按照年度责任目标要求,围绕着“抓源头、抓苗头、抓突检”的工作思路,以日常监督为主线,以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本年度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监管责任目标,认真做好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
1、为圆满完成医疗器械监管责任目标,年初制定了《2017年平顶山市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把全年的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范围、分工进一步明确,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监督检查内容。明确区域医疗器械监管责任人,使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落实有目标、有计划,责任到个人。
2、突出重点监管的企业,抓好医疗器械生产源头。一是落实生产企业质量责任制度,与医疗器械12家生产企业签订“河南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承诺责任书”,进一步树立企业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圣光医用制品有限公司是我市惟一一家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是否安全可靠显得尤为重要。今年,我们采取突击检查和跟踪检查的方法,对该企业实施突击检查4次,跟踪检查2次,提出整改意见20条,做到逐条跟踪检查,落实到位,并将违规行为记录和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一并纳入企业监管档案。今年现场检查的重点环节是成品仓库、空气净化系统、消
毒灭菌情况和实验室情况。现场检查中,检查员认真核对了成品库医疗器械储存环境、成品存储标识牌、消毒灭菌原始记录、空气净化系统情况记录和实验室批检验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改落实效果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度现场监督检查后,及时召开医疗器械产品安全分析例会,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听取企业汇报整改意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评价产品安全现状。医疗器械产品安全分析例会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做好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每年对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1次,现场检查中能够按照标准系统核对企业医疗器械生产情况,并对现场生产状况进行拍照存档,检查中对11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20条,均通过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3、信用分级监管,促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按照去年医疗器械信用分级结论,对确定为守信等级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重点监控的经营企业做到每年现场监督检查1次,完成检查覆盖率100%,重点检查了企业的供货商资质证明、库存产品质量,购销记录等内容,现场检查中对可能存在质量隐患的产品进行了重点抽样15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改正,并记入企业信用分级管理档案,作为下次现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对确定为警示、失信等级的7家企业,做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现场跟踪检查,完成检查覆盖率100%,通过检查及跟踪整改检查,督促企业由不规范向规范企业发展,其中5家企业通过认真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已列入2017年度信用分级守信等级。
4、突出重点监管的内容,做好医疗机构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通过审核投标企业资质和投标品规资料,掌握了辖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植入介入、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器械在我市医疗机构购进情况。建立了医疗机构使用高值耗材资料库,提高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全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和效率。在今年的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现场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健全完善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可追溯制度执行情况,并对高风险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实施了重点跟踪检查。同时,对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对我市7套在用设备实施了省、市两级监管机构备案制度,并将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列为日常监管重点监管范围,有效地保障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5、严格标准,行政许可工作规范高效。
依法、规范行政许可,是把好市场准入关,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树立监管部门形象的一面窗口。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在办理过程中,一是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标准;二是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2017年度我们依法对6家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30个注册产品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将资料审查和现场验收时间有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受省局委托,对申请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的2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对3家申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申报资料的初审和现场验收,对1家现场检查验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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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企业,出具不合格验收结论。检查结果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上报省局。
6、开展医疗器械抽样工作。根据我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特点,我们将抽样任务进行了分解,将抽样任务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相结合,与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相结合,坚持可疑抽样和均匀抽样的原则,年度完成抽样任务20批,均按时报送省局医疗器械所。
7、进一步抓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一是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组织监管相对人加强学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并对学习效果进行了试卷测试。全年上报省局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80例,输录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为主,质量明显提高,我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在省局年度会议上受到省局表彰。
7、做好对媒体广告的监测工作。辖区内均明确专人负责医疗器械广告刊播情况的检查工作。市局主动与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将省局发布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形成打击违法广告的合力。今年以来,辖区内未发现医疗器械违法广告。
二、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
1、展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执法人员
对我市医疗机构医用氧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医疗机构69家,有5家医疗机构正在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制备医用氧,另有2家医疗机构正在安装调试分子筛制氧设备,检查人员检查了分子筛制氧设备的的相关资质、使用维修记录和操作人员培训上岗情况,对未向省局备案的单位,要求限期到省局备案,对使用记录、人员培训不规范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必须持证上岗。
2、开展隐形眼镜专项检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隐形眼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市、县两级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61家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场检查中缴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1家,取缔无证经营企业2家,责令整改11家,对未申请《许可证》无证经营隐性眼镜及护理液产品的7家企业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并将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记入企业信用分级管理档案,作为年终信用分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3、夏季医疗器械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在全市夏季药械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中,医疗器械科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0家,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医疗机构限期整改12家,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产品抽样12批次。集中整治成果显著。
4、对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对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医疗机构11家,现场检查相关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对存在问题2家医疗机构提出了警告和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进行了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认真完成其它监管工作
1、继续做好我市医疗器械招标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大型医疗设备、高值耗材医疗器械投标资质的审核,截止今年12月,我们共审核大型医疗设备、高值耗材医疗器械投标企业资质1512家,审核品规3540个,其中431家企业中有960个品规未通过审核,占投标品种的27%。;二是积极配合市招标机构完成2017年度普通耗材、医疗器械产品的招标资质审核,共审核投标企业资质632家,医疗器械品规8940个,未通过审核的企业为81家,未通过率为12.8%。今年我市医疗器械招标工作时间紧、审核任务量大,我们在科室人员紧张的情况下,采取集中办公,突击审查的方法,严把准入关口,资质审核期间多次放弃节假日、双休日,圆满的完成了审核任务。
2、整理规范行政审批档案、行政文书档案。为进一步规范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行政审批事项,9月20-21日赴南阳市局学习交流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行政审批档案,通过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使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行政审批案卷符合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按照市档案局的统一要求,我们对2001年-2017年的行政文书进行了归类、整理、造册,归档。
3、清理整顿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的通知》,召开5家涉及贴剂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清理整顿专题会议,传达了省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的通知》,注销了涉嫌含有中药、植物提取物的3个贴剂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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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医疗器械科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度责任目标的要求,较好的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省局医疗器械监管目标的要求相比,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全面实践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源头监管为重点,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为手段,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规范我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行为,为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做出新的贡献。
医疗器械监管总结 [篇2]
全区含大榭开发区现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1家含根据国家局要求从药品生产企业划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领域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宁波天润药业有限公司,但因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和批准文号都未到到期根据国家局规定未能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事宜,故未确定其产品分类,其中i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有产品注册证64个,其中iii类产品15个,ii类产品46个,i类产品3个;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6家,其中高风险的ii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含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18家,i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家。
2017年,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北仑的实际,充分发挥北仑的优势,抓住重点,全面覆盖,协同推进医疗器械和药品监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保证了区域百姓的用械安全。
一、规范审批,严格把好准入关。
受市局委托办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办、变更等的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坚持达不到开办验收标准的坚决不放行,关键条件在实际中得不到落实的坚决不放行。2017年,我局配合省市局进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前体系考核雪龙眼镜1家,限期整改后通过考核,产品注册证到期系统检查甬大纺织1家,生产许可证到期系统检查恒达敷料1家;宁波艾克伦在今年5月获得iii类产品人工晶体的产品注册证并正式投产和销售,为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一个基本的评价,我局在该公司第一批产品投入市场前及时进行了无菌和热原的抽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配合市局进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验收1家。据统计,全区全年区新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驳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验收2家。一家隐形眼镜店,一家骨科材料经营企业
二、加强培训,积极引导企业进行gmp改造。
积极组织本局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局药监部门组织的内审员培训。加强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与沟通,提高企业质量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自律意识。宁波亚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检查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投入大量资金对公司的空调、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同时对体外诊断试剂车间也进行了重新布局,并按gmp要求对洁净车间进行了改建。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我局在前几年基础上,继续做好监管相对人档案的建立及监管记录等资料的完善工作。
三、加大力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年初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日常工作联系单制度,随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人员变更情况等。全年共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家次,其中系统检查6家次,日常检查7家次;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家次。
及时调整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组成人员,同时对各不良反应监测点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测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今年市局首次量化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任务,要求我区域内的开发区中心医院和宗瑞医院各上报5例。接到任务后,我局多次与医院领导、设备科科长进行联系和沟通,截止目前已收到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例。
四、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本年度根据国家、省、市局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核查清理及氧气吸入器的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核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7个,包装说明书47个品种,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与产品注册证或产品标准不完全一致进行汇总上报。根据省市局要求对一新报的iii类产品进行注册核查,结果发现其某原辅材料来源存在疑问,经过厂方确认后将该情况如实进行了上报。开展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检查,发现并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2起。
组织开展了区域内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打击和曝光,立案2起,目前该二起案件已走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全部手续,因二当事人拒罚,该二起行政处罚案件将移交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开展了免费体验类、部分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户和部分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出具了检查情况表并提出了对应的整改意见。
开展了无证经营的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的专项摸底与整治。根据群众举报以及平时收到一些广告传单,我局对区域内一些无证的免费体验点进行了摸底暗访。除查实一处体验点确有无证经营的证据被立案查处外,其余几处经多次跟踪调查均因无确凿证据证明其有销售行为而无法终止其免费体验的行为。
五、纳入农村“两网一规范”,加强使用器械管理。
把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管理纳入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内容,以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为契机,加强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一是完善了政府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医疗器械的监管网络。二是推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配送工程,实现医疗器械采购渠道清晰可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5家药品质量管理、服务相对较好的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街道卫生院为药品主导供应商,每个街道乡镇可最多选3家作为本街道乡镇的药品医疗器械主导供应商,从源头控制药品质量。三是发挥了农村协管员在医疗器械监管中的作用,制定协管员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组织协管员进行农村医疗器械和药品管理检查。查处个体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案1件,保证了老百姓的用械安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按要求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指标性的任务,但也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作为药械科这样一个兼备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职能的科室而言,我们感觉这二块工作在侧重面上明显不平衡,究其原因除了客观上人手过于紧张之外,在主观上也不能否认有在工作存在救场的现象,疲于应付;二是开办验收标准实用性不强,隐形眼镜经营准入条件过高,无证经营现象较难在短时间内得以遏制;钻法律空子,免费体验、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得不到妥善的处置;三是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
2017年,我们将继续以“准入把关更严格、信息渠道更畅通、应急反应更迅速、监督检查更有效、诚信建设更深入”为目标,大力实施放心工程,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1、积极探索更有效的监管思路与方法,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引入“内部质量管理层级责任制”,强化企业规范化操作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2、加大监管的深度和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要严格执行突击检查制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体外诊断试剂、口腔义齿和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切实转变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加大对性保健品店、超市、便利店等可能出现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场所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以
医疗器械监管总结 [篇3]
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这一中心,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集中整治。我市药品经营、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涉药单位的诚信意识、质量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如下:
一、根据实际,结合目标考核的要求,制订了药品监督管理科2017年度工作计划。
强化医药市场宏观监管,促进药械流通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药械生产监管体系,以巩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主线,落实监管责任。
二、严格审批,认真组织实施gsp认证、变更及换发证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了6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3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13家企业变更工作。在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标准,对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一律亮红灯。通过实施gsp认证工作,我市农村药店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从店容店貌、药品分类陈列、设备设施到售后服务等方面均有很大程度的改善。市场的格局发生了新变化,一批效益差、管理混乱的药店被淘汰出局。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我市上半年共有6家单体药店通过了gsp认证。为防止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产生的管理松懈等现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我局对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职在岗以及药品分类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到目前为止,共对13家药品经营企业(7家连锁门店、6家单体药店)、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78家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及时;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严格按要求管理、gsp档案未延续等问题。针对企业未严格执行gsp的行为,我局依法对23家企业给予了警告,责令改正。同时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档案,以便于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核查。
2、加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我们每月对裕民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类药品的检查,严禁终止妊娠类药品在市场上非法流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检查,重点检查了购买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留存情况。
3、加快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做好日常监管扣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我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我们印发了《市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创评实施方案》,并转发了市局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械日常监管扣分规定,至今以来已对79家药品经营企业、1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扣分监管,并在oa系统记录,有效地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当前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药品质量安全。
4、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我们组织辖区内在职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一年一度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药品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体检进一步摸清了药品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使他们自觉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5、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根据市局相关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严格实行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药品质量、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财务、统一网络信息、统一服务质量管理的“七统一管理”连锁经营模式。门店购进药品必须经总部审核同意,由总部统一采购。所有门店购进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必须在总部保存,总部对门店采购药品行为负责。通过半年的规范管理,现已有2家连锁门店转为单体,剩余24家连锁门店达到“七统一”的要求,达标率100%。
6、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商品分区管理。为规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所经营的普通商品、保健食品(专指“健”字号,“带蓝帽”的食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简称“四品一械”)的合理摆放,要求一是零售企业要将摆放商品的空间划分为五个区域,各区域之间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分隔,标识牌统一为绿底白字,标识牌大小根据店面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15cm×30cm;二是同一组货架的上下只能摆放同类商品,不能掺杂混放,且保健食品区和普通商品区不能连在一起。通过规范,全市144家药店达到了这一要求,正确引导消费者购买不同商品,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积极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一是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药品购销经营活动的规定要求;二是认真收集、分析各种信息线索,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严厉查处,并要按照“五不放过”(即对假劣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对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对案件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对涉案人员未得到应用惩处不放过;对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积极发挥协查联合办案的机制,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三是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积极联合公安机关查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将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及时将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重要成果、成功办理的大案要案等信息上报。
2、开展电子监管数据的专项检查。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功能性建设的通知》,结合市局督办情况,我局开展电子监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据上传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视频图像是否及时上传,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目前,我市4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2份,电子监管平台综合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3、继续开展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用耗材的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用耗材专项检查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院(含中心卫生院)开展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四个环节:一是检查该类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正规、验收记录是否完整;二是检查该类产品的仓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三是检查该类产品和供货商的合法性证明文件是否留存;四是检查该类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该定点医院产品仓储条件不符合产品贮藏要求和此类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执行有缺陷的情况,我局已责令该定点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在此次专项检查的期间内,我局将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的监管,确保耗材使用安全有效,确保此次惠民项目落到实处。
五、“三个创新”提升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平。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帮助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层面,增强守法经营意识,通过“三个创新”提升了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平。一是培训体制创新。争取了上级财政支持,完善了培训教育体制,继续教育培训不再向从业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不收证件工本费、培训书本等费用。培训通知方式全部通过qq群联系平台发出,体现出节俭办培训的精神。二是培训媒介创新。为了增加培训直观性,该局投入2万多元创建多媒体教室,培训再不是枯燥的,而是声、光、电全新的效果,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三是培训内容创新。此次培训分5期,每期4天,40个学时,涵盖听课、自学、考试等环节,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从业技能,药械经营知识、新修订gsp管理规范,药械稽查安全事故的案例和资料等知识。这些内容全是监管人员根据辖区监管实际确定的,并且自己制作多媒体课件,增加了培训的针对性。
通过继续教育培训,促进了执法人员与药械生产、经营、使用从业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其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有效促进了药械经营、使用行为不断规范,为以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与卫生局联合发文对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完善基层监测网络,完善了35个基层网报用户,各医疗机构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药剂科和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并确定一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下称报告员)。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参照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并确定一名报告员。上半年我市共收集上报不良反应14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2例,均已完成上半年任务。
七、四举措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治理。
为进一步净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治理。一是加强跟踪监测。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测,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监测,减少监测盲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店堂内外张贴或悬挂的违法广告进行清理,对质量可疑的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追踪购进渠道、监督抽验等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立案查处。三是加强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强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宣传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知识,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半年来,我局执法人员对3家药店的广告产品下达了强制下架书面文件,严禁销售广告药品,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暂行规定》给予各药店扣分处理,并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八、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
我市17个乡镇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站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明确了2-3名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各村(居)聘任了一名村信息员,目前,我市共聘任了35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240名村(居)信息员,每名信息员每年补助350元,已全面覆盖至村(居),建立健全了市、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35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九、是强化监管与促进服务相结合。
我市注重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以帮扶企业发展为目的,推动了食品药品产业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监管为了发展,监管服务于发展,监管促进发展”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九华药业实行新版gmp、新增120万合膏剂、320万合液体制剂项目、退城进园项目的协调工作;帮助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经营;制定计划,帮助裕民药业实现“两码合一,数据融合”,确保药品流向链条完整,增强了民营经济发展后劲,促进了我市医药产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十、2017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半年,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自我完善,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出色。计划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仓储、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的安全有效。
2、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与处罚并重的行政执法原则,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重点区域,以高风险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等为重点,以打广告频繁的零售药店、诊所等为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社会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大案要案,定要一查到底。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4、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提高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对基层单位上报员的培训指导。
5、继续不折不扣,完成好市局、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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