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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冷下雨注意保暖的说说
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局以及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认真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积极探索和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监管执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目前,1231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00起,其中申诉150起,举报50起,现已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余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12315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处理消费者申诉做到五及时。严格按照市12315指挥中心的要求畅通了县局与市局、分局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系统,受理及时、流转接收及时、分流转办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及时。
二是建立三级网络,及时沟通信息。我局派专人负责12315热线电话受理,接待来访,协调、指挥、分流、督办、反馈案件,极大的方便了消费者的申投诉,及时沟通过市、局、所三级信息。同时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网络化为基础,建立城区、乡村、社区三级网络,实现信息迅速传递和共享。
三是协调解决各种消费纠纷。通过热情、文明服务,及时受理、处置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针对消费侵权热点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不法行为;通过提供12315消费指南、警示、提示信息供给,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作用。
四是将12315工作与执法办案、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从12315投诉中发现案源,为企业信用体系评价提供资料。
二、突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围绕“关注民生想干事、依法维权会干事、争创一流干成事”的宗旨,切实加强12315举报申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12315中心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到热情、认真、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消费咨询、申诉、举报,给每位来访群众一个满意结果,展示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是以12315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对12315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熟练操作、应用系统软件,合理安排好值班力量,确保12315系统组织指挥畅通。
三、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行12315快速反应机制。
今年以来,县局加大12315网络建设力度,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监管为突破口,推出12315快速反应机制 。12315快速反应机制运行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在县城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处理,其它乡镇半个次日赶到现场调查处理,认真及时受理各类申诉、举报,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解难,成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110”,努力打造12315品牌形象。
四、坚守工作岗位,完成3.15及重大节假日值班任务。
受理消费者投诉是12315举报中心的一项日常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严格按照上级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12315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的规定,加强春节、
3.15、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值班维权工作,坚持节假日24小时不放松,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专人值守。不仅方便了消费者投诉,而且有效地保证了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扬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受理各类申诉举报,努力化解消费矛盾,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
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7日
12315年度工作总结 [篇2]
****工商局按照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及12315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维权理念、维权路径和维权机制为着力点,以加强消保维权力量,提升消保维权效能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整治消费市场秩序,严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健全12315行政执法体系,认真处理消费投诉,增强软硬件保障水平,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推动消保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现将消保、12315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好学习宣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保护消费者权益
1、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实施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为重点,开展自我学习,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维权技能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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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联合县消协、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环保局、物价局、司法局、农牧局、烟草专卖局、盐业管理局等20余家有关单位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大型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新《消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00余份,《消费维权指南》手册500余份, 1
悬挂维权标语19幅,宣传画、展板40余幅,通过各种资料的免费发放,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扩大了社会影响,做到了家喻户晓。3.15宣传现场共接受消费者咨询78人次,受理投诉11件,当场调解消费纠纷3件。
3、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宣传活动。上半年,共上报县局宣传稿件14件,上报市局12315中心信息3篇,典型案例1篇,市场警示3件。***省《燕赵都市报》采用信息1篇《网购***,****变“黑汤”》。****日报采用信息1篇《****首例网购投诉维权成功》。除此之外,还利用县局的手机短信平台,向广大个体户、企业及政界人士宣传新《消法》和《慎用万用孔插座远离火灾》、《学生用品、玩具》、《警惕消费团购陷阱》等消费警示等万余条次。
二、强化抽查检验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消费维权保万家”活动
2017年,****工商局结合本县区域性、季节性、节日性消费特点,以专业市场、批发企业、专业门店等为重点监测场所。以往年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经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消费者投诉率较高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对象。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主要是家俱、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电线电缆、金银首饰及玉石、建筑用水泥、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重点商品。重点抽查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安全性能指标、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项目为重点商品。制定了《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
三、市局安排的临时性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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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全县化肥经营市场主体进行了抽检,共检查经营户6家,抽检化肥样品12组,结果只有一家一个样品不合格,立案一起,结案一起,罚没款3000元。此结果与前几年的抽检结果相比,合格率明显增多,表明通过我局近几年加强对化肥市场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
2、对全县**家经销的电动车分两批次进行了抽检,对检测不合格的电动车经销商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起,已结案**起,罚没款***万元,其中两起正在立案调查中。这次抽检的**家电动自行车经销的**种,共**台电动自行车,检验结果全部不合格,对此,市场维权股及时向市、县局写出了《分析报告》,分析了存在的原因及建议。
3、对2家电线电缆经营户开展抽检,共抽检3组样品,《检验报告》中标示均不合格。共立案2起,结案两起,应收缴罚没款***元。
4、开展对成品油经营市场质量抽检行动,共抽检18家企业,93号汽油11个样品,0号柴油15个样品。共立案8起,罚没款***元。
5、开展了《激光笔等商品专项检查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和《儿童用品市场商品质量集中检查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校园周边市场,共建“平安校园”。
6、开展对建材抽检工作,共抽检建材样品10组,不合格样品7组,案件正在处理中。
7、开展对家具抽检工作,共抽检建材样品7组,不合格样品5组,案件正在处理中。
8、会同会同***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开展移动电
话机抽检工作,共抽检移动电话机样品23个批次,涉及手机经营户13家,共有12个品牌的产品不合格,案件正在在处理中。
三、进一步加强12315建设,提升工商机关维权和服务水平
1、截止目前,利用12315申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17件,举报169件,咨询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2、在处理消费者申诉过程有几个典型的案例:一是处理了一起网购商品投诉,2017年底消费者***某在淘宝网上购买了**某公司销售的酒坛用不锈钢**,几个月后**氧化,污染了酒,消费者与淘宝店家协调不成产生纠纷,2017年3月份到****工商局12315中心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情况,按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经请示主管局长后,决定做出与****镇市工商局联系,指导消费者向***镇市工商局提请投诉,同时以****工商局的名义向***市工商局发出协助处理函的处理意见。最终,2017年4月份,得到消费者反馈获赔500元,这是利用新《消法》调解的首例消费者网络商品投诉维权成功的案例。二是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因收到家电经销商优惠卡而购买电冰箱,却因价格问题产生纠纷的投诉。经过工作人员反复的调解后,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一致购买价格协议。最终,消费者购买了一台对价格非常满意的电冰箱。这是利用举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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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倒置手段成功调解的一起家电行业消费纠纷。三是成功调解一起因经营者经销的啤酒内含杂质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赔五百元。这是新《消法》实施以后,同案值商品纠纷获赔金额最高的投诉。四是成功调解一起美容服务投诉,消费者获赔三万元,这是****工商局调解消费纠纷中消费者获得赔偿金额最高的一起投诉。五是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因食用的饼干中因含金属丝,致消费者咽喉受损的纠纷,消费者获赔七千元。
3、利用行政约谈促经营者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年,****工商局对一家手机经营户进行了行政约谈,就今年以来,消费者反映手机店销售的手机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在“三包”问题上有推诿责任、拖延时间等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等问题进行约谈,并对经营者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要求,要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守法经营,守信经营,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案件较少。
2、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因受检验期限的限制,工作进展缓慢。
4、工作创新不够,亮点工作少,受工商体制和人员等因素影响,有些工作开展的不平衡。
五、2017年工作思路
1、按照省、市抽检计划,继续开展五大类商品和消费者重点关注商品的抽检工作,保万家安心消费。
2、对重点行业、重点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强化素质,建设守法经营市场秩序。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加宣传渠道和平台,如利用消费者最聚集的广场LED大屏幕,播放法律法规和一些发生在消费者身边的典型案例。
4、积极发展1315维权服务站,畅通消费者投诉通道。
12315年度工作总结 [篇3]
XXX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了12315指挥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并深刻领会了曾辉局长在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维权效能、前移12315维权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五进”维权网络建设、加大消费警示提示发布力度、积极开展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评议等为工作目标,认真开展了以下具体工作:
一、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了“反应敏捷、出动迅速、快速办结、及时反馈”的12315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确保一名工作人员留守办公室,负责接待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并将受理登记的案件及时发馈给在流动维权车上的两名工作人员,及时分流上级分流的案件,不定期催办各办案单位。由两名工作人员随12315维权车在县城区范围内流动受理调处消费纠纷,宣传消费维权的相关知识。今年4月27日上午,12315申诉举报中心窗口接到XXX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到被申诉方了解情况后,通过与双方单独沟通、开诚布公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双方达成共识,由被申诉方以减免申诉方货款XXX元的方式对申诉
方予以补偿,双方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12315申诉举报中心在不到两个小时内快速高效地处理了这起消费申诉纠纷,避免了群众矛盾的激化,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 前移维权服务平台,搞好流动消费维权
充分发挥两台流动维权车的作用,规定由两名工作人员驾驶流动维权车在城区范围内行驶,重点在城区范围内的各大专业市场、商场超市、车站、学校附近移动。现场受理咨询、投诉案件,公开受理申诉举报,当场调处消费纠纷,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和当场讲解的形式宣传消费维权的相关知识,零距离服务消费者。今年,共出动维权车辆XXX次、维权人员XXX人次,维权车辆行程XXX多公里,现场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消费咨询XXX件、申投诉XXX件,今年年共办结申、投诉案件XXX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XXX多万元。做到了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有难必帮,起到了着力维权,服务民生的成效,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用,提升了维权效能,树立了我县消费维权品牌。
三、深入推进“五进”维权网络建设
制定了《12315维权网络建设“五进”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有序推进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学校建立 “12315”消费维权服
务站XXX个,聘请经营者及相关人员为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全面建立起行政执法、站点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覆盖城乡、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12315维权监管网络。印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依靠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资料XXX份,专门设计并印发了消费者投诉登记本XXX本,动员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学校设立宣传牌,提醒消费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我局还通过在社区发宣传单、开办讲座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等相关知识,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消费和维权意识。
四、加大消费警示提示发布力度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关于消费警示提醒的相关规定,发布了《农资商品消费提示》和《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到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的经营者那里购买正规厂家商品,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及时与经营者交涉,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2315向工商机关申诉,以便及时有效地调查取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评议
为推动公平正义的和谐消费环境建设,更好地提高我县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中心自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底,协助XXX
消费者委员会与县纠风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对XXX电力局、XXX自来水公司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此次评议活动采用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进行消费体验、实行专家评议、召开消费者与评议对象交流座谈等形式进行。评议内容重点为其价格收费、公平交易、广告宣传、诚信服务、争议解决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现在评议活动正进入第三阶段即被评议单位整改问题阶段。
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12315年度工作总结 [篇4]
2017年以来,12315服务台在市局指挥中心指导和县局党组正确领导下,以消费维权为使命,践行群众路线,积极构建消费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和监督检查,深化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努力提高消费维权效率效能。现将2017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升维权服务水平,切实落实“五率”工作要求
2017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申诉、举报106件,其中举报19件办结率100%;申诉87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处理中,按新消法进行调解的1件,赔偿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2017年以来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8万元,其中成功调解的1起“肉猪注射疫苗”申诉件,被诉人一次性补偿申诉人损失11.2万元,创造了****工商局有史以来在调解申诉案件工作中单起单人赔偿数额最高的纪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1、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3·15”期间,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一是利用《今日**》周报专版进行宣传,组织发动辖区的超市、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企业利用LED显示屏,进行新消法、活动年主题和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标语宣传,现场发放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等宣传材料,其中新《消法》宣传材料5000份;二是联合移动、联通、电信、烟草、物价、质监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293人次;三是加
强与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协作,宣传法律法规、发布消费警示,使12315消费维权进一步深入民心。通过纪念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多载体宣传、解读新消法以及我县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上的新做法、新成效,进一步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兴商意识。
2、加大12315联络员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2017年3月我局在****移动公司举行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培训,深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与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受理和调处消费纠纷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技巧,学习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基本常识和方法,以及协查违法案件的查证方法等综合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解决消费纠纷和监督检查不安全食品的工作水平。
3、表彰先进
根据2012年各站点在宣传12315、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工作成效,评选、表彰一批优秀联络员,进一步推动12315站点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4、组织行业代表座谈会
根据年度投诉统计分析结果,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重点行业代表座谈,邀请了房地产、银行、移动、电信、联通、物业管理、快递服务等多个行业的企业代表,通过法律宣传,听取代表意见,提高消费者投诉热点行业自律能力,有效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开展12315维权知识进校园活动
2017年以来,我局努力开展12315维权知识进校园活动,结合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知识,组织有关人员进各大中学,为广大师生举办“食品安全及12315维权知识讲座”。在与****实验小学维权知识进校园活动中参加讲座的学生共计有100多人,发放识假手册本110本、宣传材料110份,讲座主要宣传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等知识。此举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三、完善消费维权服务,推进12315站点建设
1、2017年5月份,市局《关于开展省级示范站点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及《漳州市工商局关于检查考核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的通知》下发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直接约见12315示范站点所属单位负责人,督促指导12315示范站点完善各项硬件标准。已建的5个省级示范站点都能达到组织机构健全、硬件设施完备、各项制度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外观设计统一的总体要求,保障了12315示范站点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也涌现出了****移动分公司、****电信公司、新圩镇政府等一批工作开展好、成效大,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12315示范站点。
2、积极推进12315信息化网络建设,2017年以来我局与移动、电信、联通、美又鑫贸易有限公司、兴华电讯经营部、湖林乡西陂村和新圩镇政府七个服务站点实现视频对接,从而全面扩大12315信息化网络的覆盖范围。
3、积极拓展站点服务外延。积极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食品安全监督岗”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对12315联络员监督检查不安全食品实施“一案一奖制度”。
4、深入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以下简称12315“五进”)的规范化建设,从而加快落实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截止目前,全局已在全县2个超市、2个市场、5个企业、1个景区和其他19个经营场所,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点。
5、推进12315消费维权专家信息库建设
我台发动行业专业人士参与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为消费纠纷调解提供专业指导意见,从而提高维权工作效能。现已建立专家信息库25条。
四、提高执法效能,形成维权合力
1、消保专项行动
机构职能调整后,服务台加挂消保工作,相应增加了“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按分工查处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职能。2017年以来,消保工作的专项整治5个。在“死飞”自行车专项整治中,检查大队和各工商所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立案查处1起,查扣不符合人身安全标准的“死飞”自行车1架,案值670元。
在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中,局领导积极部署,要求各工商所集中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经销儿童用品的经销商(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以“不漏一家”为工作目标,逐家进行前期摸底。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9户。共立案查处案件6件,案值2570元,共查扣无中文标识或无厂名厂址的不合格玩具24件,不合格童车6件。
在消防产品专项整治中,配合相关部门,各工商所在辖区内对消防产品企业、经销单位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销售和
使用的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消防、有衬里消防水带、洒水喷头、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等消防产品。这次专项整治,共出动车辆12台次,65人次,通过整治,未发现有违章违法行为。
2、制定和完善消费维权诉转案机制,强化维权监管工作力度 诉转案工作机制是今年全市的一项亮点工作、重点工作,马局长多次就此项工作进行强调,分管领导赵副主抓组织协调,形成了12315服务台、各工商所和检查大队相互配合、有效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以来,我局共通过“诉转案”查处案件9起,其中已办结8起,罚没款4.7万元,2017年度完成市局下达的量化指标140%,案件涉及民生农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驾校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房地产开发商侵犯消费者权益案等,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强烈。
3、整合执法力量,深化消费维权联动机制
一是与市局12315上下联动,与公安局、质监、卫生、综治委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横向联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黄扫非”、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黑网吧整治等专项工作。二是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网络机制,建立无照经营户巡查台账,各网络做到无照经营户底数清、无照经营具体位置清、无照经营基本情况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原因清,形成处处有网点、层层有责任、步步抓落实的有效监管格局。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注重从群众举报中获取有关信息和线索,及时向基层所转达无照经营举报投诉,做到快速出动,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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