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申请书

时间:2023-08-16 16:26:29 申请书 我要投稿

笔迹鉴定申请书(精华)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同的使用场景有不同的申请书。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笔迹鉴定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笔迹鉴定申请书(精华)

笔迹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__x,男,19__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__省__市__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依法对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__x’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__法民一初字第__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__x’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月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2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xxx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xx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xx曾于1998年因xx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xxx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3

  申请人:xxxxxxx,男,汉族,xxxx年xxxx月xxxx日,身份证号: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进行笔迹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xxxx诉被告xxxx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xxxxxxxx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xxxxxxxx。

  因被告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落款为的“借条”系由其书写,故向贵院申请对该“借条”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该“借条”实由被告书写。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

代理人: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刘女士,女,汉,42岁,1966年xx月xx日生,住合肥市xx区xx路xx号x幢x室,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女士

笔迹鉴定申请书5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xxxxxb47,现住济南市xx路xx号某小区x号楼xxx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河南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某洋

  20xx年3月21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6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X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0月17日签订的合同编号:XXXXXXX号,(当金)抵押合同中的尹XX的签名和手印;以及XXX号“他项权利证书”的相关抵押手续中的XX的'签名和手印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两处的签名笔迹系被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签名不是申请人所写。XXX抵押合同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上的笔迹系他人伪造的。

  现在原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7

  申请人:xx,男,xx族,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住所地:广东省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8

  申请人:张三,男,19xx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xx)株天法民一初字第44号周涛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涛向法庭提交的20xx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张三’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9

  申请人:xx,男,汉族,生于1978年8月8日,住滑县道口。电话:

  被申请人:xx,女,汉族,生于1978年5月15日,住滑县道口镇,电话:

  申请请求: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被申请人在日记本中书写的欠奶12000元、爸20000、二姨10000元、三姑10000元、伟叔5000元、爸5000元的'债务清单是否为被申请人庞晓鸽亲笔书写进行笔迹鉴定确认。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一案中,双方对共同生活期间经营的儿童摄影照像馆投资来源有异议。申请人主张资金来源于借自己奶奶12000元、爸20000元、二姨10000元,三姑10000元(已还清),伟叔5000元(已还清),借爸5000元。被申请人主张照像馆投资系由她借其堂兄庞文美20000元、舅舅25000元。

  事实上,照像馆投资为申请人借入资金,被申请人自述借找其舅舅和堂兄现金45000元一事根本不存在,被申请人的虚假陈述更无任何合法有效证据证明。而被申请人在日记本中记录了经申请人手借入的现金清单。

  综上,特提出申请,请求予以鉴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二0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0

  申请人: xx,男,xx族,xx年09月01日生,身份证号:xx,住所地:广东省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女,汉,42岁,1966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合肥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幢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________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________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________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刘女士”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2

申请人:xxxx,男,汉族,生于1978年8月8日,住滑县道口。电话:

  被申请人:xxxx,女,汉族,生于1978年5月15日,住滑县道口镇,电话:

  申请请求:

  请求对申请人提交的被申请人在日记本中书写的欠奶12000元、爸20000、二姨10000元、三姑10000元、伟叔5000元、爸5000元的.债务清单是否为被申请人庞晓鸽亲笔书写进行笔迹鉴定确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一案中,双方对共同生活期间经营的儿童摄影照像馆投资来源有异议。申请人主张资金来源于借自己奶奶12000元、爸20000元、二姨10000元,三姑10000元(已还清),伟叔5000元(已还清),借爸5000元。被申请人主张照像馆投资系由她借其堂兄庞xx20000元、舅舅25000元。

  事实上,照像馆投资为申请人借入资金,被申请人自述借找其舅舅和堂兄现金45000元一事根本不存在,被申请人的虚假陈述更无任何合法有效证据证明。而被申请人在日记本中记录了经申请人手借入的现金清单。

  综上,特提出申请,请求予以鉴定。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3

  申请人:xx,男,土家族,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住所地: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xx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笔迹鉴定申请书14

  申请人:xxx,女,汉,xx岁,xx年xx月xx日生,住xx区xx路xx号xx幢xx室,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xx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书15

  申请人:__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____号,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特别授权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医院,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____________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作如下鉴定: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

  2、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3、医疗过错程度参与度的鉴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____________(患者)在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医院(被申请人)行"无痛胃肠镜检查"出现生命危象。____________分,因病情严重转____________中心医院抢救。经中心医院10天抢救,又转至____________医科大学附属____________医院(第三人)继续抢救。期间,____________仍处于深昏迷,无自主呼吸状态,后经专家鉴定为“脑死亡”。8月30日,____________医科大学附属____________医院宣布____________死亡。其后家属申请____________法医鉴定中心对患者死亡原因鉴定。______月______日,该鉴定机构以“肺泡腔、细支气管粘膜下、胃粘膜、肠粘膜及膀胱粘膜下”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浸润、“死者生前曾发生过敏性休克”及“已有丙泊酚导致过敏休克死亡的报道”为依据,作出[20__]病鉴字第____________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____________生前曾发生过敏休克,其过敏性休克可致缺血缺氧性脑病继发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尸检所见符合器官捐献后的病理学改变”。申请人认为患者平素身体状况良好,其死亡原因不是丙泊酚过敏反应所致,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

  (1)被申请人在为患者气管插管、抢救时,假设患者皮肤确实有“荨麻疹”、还发现患者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甚至喘鸣等过敏反应,为什么被申请人在病历中不予体现?

  (2)、患者既往病史: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患者在外院全身麻醉(约4小时)下行“右肱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手术,该院以丙泊酚作为麻醉诱导和维持主要药物,期间未曾发生任何过敏样反应(详见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人民医院病历,病案号为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年,患者都一样丙泊酚“无痛胃镜检查”,但也未听说丙泊酚过敏样反应。

  (3)结合Ⅰ型超敏反应发生机制看:机体对抗原(丙泊酚)初次应答后,再次接触丙泊酚刺激时产生IgE抗体,对肥大细胞、嗜碱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及组胺化学介质产生作为,从而影响其生理功能紊乱或者细胞损伤特异性免疫反应。假设该患者于20__年2月首次使用丙泊酚完成手术,后患者体内应当产生一定的IgE。而后患者每年作“无痛胃镜检查”,也包括本次胃镜检查,按理说都要发生丙泊酚过敏反应。唯独被申请人作“肠镜”注射丙泊酚就发生过敏反应。

  (4)、该鉴定机构以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作为认定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是缺乏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的判断。首先,嗜酸性粒细胞偏高,不排除寄生虫感染、变态反应性疾病、感染性疾病,以及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等因素影响。本案患者从呼吸、心跳骤停经21天抢救到宣告死亡,期间已明确“缺血缺氧性脑病、脓毒血症、重症肺炎、肾功能不全、急性肾损伤、中枢性呼吸衰竭”等,____________中心医院为其使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万古霉素等抗生素治疗;该鉴定机构未在喉头黏膜下发现“嗜酸性粒细胞”;在胃、肠黏膜虽发现“嗜酸性粒细胞”,但是该患者因胃、肠不适到事发医院检查,也不排除该患者本身患有“嗜酸性粒细胞性胃肠炎”的可能。另外,大量文献予以证实“嗜酸性粒细胞”与“过敏性休克”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即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就不然存在“过敏性休克”?发生“过敏性休克”一定组织中找到“嗜酸性粒细胞”?根据《中国法医杂志》、《法医学杂志》等有关过敏反应文献,并结合过敏反应机制,IgE升高相对“嗜酸性粒细胞”来说更具有诊断价值,然而该鉴定机构也未作血清IgE检查。相反该鉴定机构却以“嗜酸性粒细胞”作为诊断“过敏性休克”的依据,同时也未将“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能因素加以合理排除。

  然而,从被申请人《麻醉记录单》、《急诊抢救记录》和《麻醉小结》看,没有患者有关的“呼吸”记录;也没有患者“心率”和“血压”的变化,如心率和血压从正常的,是怎样降至______;而只是发现“血氧饱和度85%”突然下降,那患者正常血氧饱和度,如98%、97%是如何降至85%的,也没有记录;也未体现患者“吸氧”起止时间?也没有吸氧工具(鼻导管)(____________医院《门诊处方笺》相佐证)。如果麻醉医生严格心电监测,应当发现心电图波形变化,不至于____________心跳停止,5分钟(____________)后才给予肾上腺素和阿托品抢救药,这完全已经错过“病人生命最黄金”的抢救时期,不排除被告在给________作胃镜检查时(而不是肠镜检查),____________的呼吸、心跳早已停止的可能。

  综上,________生前一般情况尚好、也无药物过敏现象。________因胃肠不适到被申请人处就诊,________作“无痛胃镜检查”时,被申请人未严格监测心电图、血压和呼吸,至多采用血氧饱和度探头测量心率和氧饱和度数值而;且须严格“上氧”,充分准备阿托品、多巴胺、肾上腺素等预防抢救药物,及有关呼吸机等抢救设备等条件,才能实施丙泊酚麻醉。另一方面,因禁食和禁饮其容量相对不足,加之“丙泊酚”对循环的影响以注射速度和剂量相关,而被申请人未足够注意等。因此,被告医疗行为严重违反应当注意义务的规定,及其他严重规定,甚至还存在伪造病历的嫌疑,其违法性和严重过错与刘________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然而该鉴定机构在认定时,没有调查核实患者事发前曾多次使用丙泊酚,且未出现过敏现象的事实;加之没有基于客观实际,更没有科学论证“嗜酸性粒细胞”与过敏休克之间关系,也未将“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能加以合理排除。但该鉴定机构却认定“丙泊酚过敏反应”系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据此,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是很难让人信服的鉴定,故特向贵院提出申请: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唐明喜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作如下鉴定: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

  2、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3、医疗过错程度参与度的鉴定。恳请法院支持为谢。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