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精华)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
一、实践中遇到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司考
(一)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合理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实现管理规范化、流程化的必要条件。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
(二)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项目不分大小轻重都应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减少项目执行中的纷争。
(三)严密制订合同违约条款,保证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在起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审视夺度的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约情况,缜密的制定好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的合同条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时地解决争议问题。
(四)加强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的索赔管理要求承发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各种不利的因素,合理预测合同履行时可能会发生的违约情况;严格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科学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合同终结的评估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一个工程合同终结后的评估是对这个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其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以及合同中容易出现问题条款的注意事项。及时有效的评估工作对合同的履约能力、索赔原因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做到科学的分析汇总,能为以后相似的工程项目提供管理经验的借鉴,比如在造价控制方面需考虑进的因素。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要将合同管理工作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投资建设了首次使用世界先进的“云计算”技术,采用微软.NET技术架构,实施“大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MIS),初步实现了统一、集成、规范、高效、便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规范经营与合规管理水平。通过系统的建设、应用实现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合同管理的专业化和一体化,普遍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和有效降低了合同管理成本。
二、结语
大到一个企业,小到一个项目部,一个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实现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是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同时也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作为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必须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地进行,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推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工程项目高效地运行实施,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发展需要,甲方需聘用聘请乙方作为技术顾问,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作为技术顾问,乙方将其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 资格证书注册公司,聘用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待遇
履约期间甲方给予乙方聘用工资为300000元/3年,(大写: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支付方法:第一笔费用乙方携带相关资料,会同甲方去建设厅办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当日即支付现金或电汇三年的聘用工资为 3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万元 整)。
三、甲方的责任:
1、在当地注册管理部门可以接受注册申请之日起,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引进及其注册登记手续。乙方证书仅限于甲方企业资质申报及年审用,除此之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证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及设计项目,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2、履约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的企业,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应参加由注册管理部门组织的再教育培训,参加培训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为乙方完成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并完成资质申报后,应于本年度建设部公示期下章,单位新资质下来后15日内将注册执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及甲方新领取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印章交给乙方保管。以上物件是否归还,均以乙方开出的带有亲笔签名的收条为证。归还时间,以收条上的时间为准。
5、解聘: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应提前为乙方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变更注册证明,方便乙方今后办理变更注册的`手续,合同期满一并交与乙方。
四、乙方的责任:
1、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2、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件及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为原件):
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大学毕业证书。
个人工作业绩(不少于3项,打印A4幅面的“相关工作业绩证明”一张,需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
身份证。
乙方一寸彩色相片6张。
3、履约期内,乙方将注册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注册章、注册执业证书由个人自行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
4、乙方需提供注册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应提前通知甲方。若证书正在使用,甲方应明确回复取回时间。
6、乙方只是将注册工程师资格注册在甲方,本人不需要到甲方所在地工作;在甲方办理资质初审、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及文件(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原件等等)。
7、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若在办理注册的期限内,因发生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预测的因素,而不能完成注册的,乙方则退还已收甲方咨询费的50%(甲方均应提出有效证明予以证实);如果因甲方原因未能成功注册,乙方则不退还甲方的证件押金。注册成功后,证件押金自动转为应付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件或执业印章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挂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丢失发生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如下:
1)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丢失,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元/每项(大写:伍仟元整人民币),并负责遗失证件的及时办理,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2) 由于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补办,如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或损毁,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执业资格被吊销,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4) 如发生上述3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逾期支付的按每日千分之二交滞纳金。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资格不予注册或注册不上,后果由乙方自负,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费用。
3、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方可注销或变更注册,如果因乙方主观原因要求提前中止合同,则乙方应退还甲方两倍未到期聘用工资,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
六、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而定;若双方无意向继续合作,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
2、本合同自签字日内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聘用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企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地方法院仲裁。
甲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署(手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 点: 。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建筑工程申请认证! 财富值双倍 检索优先 专属展现 同行交流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一)分公司或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1、分公司签订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对于何为其他组织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项目部签订的合同
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工程队)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有些是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严格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工程队)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往往因为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表见代理而认定为有效。《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如果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是有代理权的,那么此类合同是有效的,因此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3、项目经理/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还有一种情形,是由项目经理或者实际施工人对外签订合同,合同上既没有公章也没有项目部章,只有项目经理或者实际施工人的签字。这类合同的效力认定要分两种情况:其一,项目经理如果是施工单位的职工,那么这种行为一般认定为职务行为,对于职务行为,施工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其二,项目经理如果不是单位的职工,实质上是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这类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因法律上成立表见代理而认定有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订立合同,债权人要求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部或者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限的除外。”
对于实际施工人签订合同,虽然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成立表见代理,但是在理论上还是存在争议。由于实际施工人仅仅只是挂靠在施工单位,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实际是由实际施工人承担的,因此实际施工人是一个独立的身份,其行为并不是代表施工单位,从实质上来说不是代理行为或者表见代理;因为无论是代理行为还是表见代理,其最终的民事责任都应当是由被代理人即施工单位来承担的。实际施工人的这种特殊身份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已被合同相对方所掌握,并且也明知合同实际的权利义务承受人为实际施工人,但是在诉讼中合同相对方又往往基于其是实际施工人进而主张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成立表见代理,在法律上是一个矛盾,值得商榷。
(二)未办理相关手续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建筑项目应当经过立项、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如果上述手续不完备,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无效?这类合同的效力又是否能够补正?目前司法实践与各地法院对该问题均有不同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诉人贵州黔民水泥厂与被上诉人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衡阳建设公司、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认为:双方在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认定合同无效。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二条规定,“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予以竣工核实的,可认定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七条规定,“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应认定合同有效。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超规模建设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起诉前补办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以涉案工程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主张合同无效的,在开庭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行政许可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无效;开庭前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行政许可,但未取得施工许可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有效。”
5、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有关施工许可证的规范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影响合同效力性的规范,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十条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第十一条规定,“发包人经审查被批准用地,并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用地手续尚未办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宜将因发包人的用地手续在形式上存在欠缺而认定所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第十二条规定,“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规模建设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经批准可补办手续,且无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xxxx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经双方商讨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的人脉及项目充分了解,为乙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乙方对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的合同签订给予配合把关。
2、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并协调业主与乙方签订项目的施工合同。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本着甲方对( )工程发包了解及拿到施工承包权的信任及信心,为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施工中资金和施工实力,劳动酬金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三、报酬支付
1、在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 )工程施工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总工程费 6 %。
2、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所得报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
再接受任何的第三方服务(承建商)。
2、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施工,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5万元。
3、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越过甲方与中介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合同的第三条的第1款所约定的'劳务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有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就此项目与第三方(另外的接洽人)接洽,视乙方违约赔偿甲方违约金50万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如甲方提出的协议合同乙方没有意见,双方签字当日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业委会要求中标工程量清单中除消防设备更换由乙方自行进行施工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
第二条承包范围
1、按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图纸,具体内容为:生活用水改造、下水道改造、景观灯改造、绿化改造、监控改造、电动门及楼宇对讲改造、保安室、宣传栏、电梯维修开通及图纸中所示其他内容。具体详见清单
第三条承包方式(一)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包。
(二)结算办法:
1、本合同价款采用
2、工程量以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实际工程量按实际竣工工程量决算,单价执行报价书中单价。
(三)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6)工程报价单
第四条工期:按照中标合同书所罗列一致。
工期自甲方(或业主)提供符合施工条件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为政府部门组织验收的`意见为准。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行整改到再次验收合格为止,在这其中甲方不承担任费用和责任,如果因此被扣除工程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相应扣除,(扣除金额中包含税费等一并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任何意见并且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乙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自行整改,整改的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验收的依据和标准: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有关设计变更和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为准;
第六条工程总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元(小写:450000.00元),按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工程由于是包干总价的模式,所以不会进行工程增补。
(二)付款方式
根据主管部门付款方式进行,工程款到账后3个工作日之内按比例支付款项,乙方出据由晋安区鳝溪后溪新苑业主委员会盖章的收款收据,并注明工程款项及内容。
第七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或业主)责任
8.1甲方(或业主)在开工前提供乙方施工图壹份,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单位与乙方的工序关系,保证乙方的施工作业面。
8.3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合同期间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只有项目负责人书面签发指令和确认的签证才为有效。
二、乙方责任
8.2.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前提供给甲方(或业主)审查,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主要进场材料应通知甲方(或业主)检验及随机抽检。
8.2.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定位、放线正确无误,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做好各工种、工序交接。
8.2.3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或业主)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8.2.4在乙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5按甲方(或业主)要求和安装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或业主)并须得到甲方(或业主)书面同意。
8.2.6按甲方要求自行完成工程竣工图/竣工文件及验收文件,其中包括提供设备及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等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或业主)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的(含分期预验收),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或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竣工验收:采取分期完工预验收,全部完工终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或业主)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或业主)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或业主)验收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总承包施工…………….安置房工程,其泥工部分施工实行清工形式承包,现由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图纸的内容,自愿承担本工程中的泥工部分的施工任务。为了明确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本工程泥工部分清工承包事项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框架剪力墙结构,十七层,建筑面积约1XX0㎡(包括地下室在内)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1、本工程泥工部分施工承包范围:……………….安置房1#楼、2#楼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的施工图纸泥工有关的内容,从地下室砖模下找平层开始至整个工程装修为止。即砼浇捣、砌砖、墙内外抹灰、楼地面等工程内容。(外墙涂料、防水、内墙腻子、墙面砖、花岗岩、地砖、室外附属工程、塔吊基础、施工电梯操作工和基础等除外)。
2、承包方式:以工程承包范围的内容实行清工包干。
三、机具设备:
乙方自备小型机具:如振动机、振动棒、翻斗车、铝合金靠尺、木条子、泥桶、铁锹、建筑线等。(包括修理自理)。
四、施工工期与开、竣工时间及工期
1、施工工期为 天:
2、开、竣工日期以本工程地下室砖模开始施工之日起计算。
五、工程质量要求和奖罚: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2、每道工序合格率均应达到100%,如出现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必须立刻进行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因返工导致材料、工资、工期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精心施工,力争瓯江杯,经过有关部门验收确定瓯江杯,甲方奖给乙方每平方米4元,按瓯江杯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和奖罚:
1、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与《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确保“标化工地”。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后确定为“标化工地”。
3、认真接受有关单位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伤亡事故为零。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清工承包价:
本工程的清工承包价格按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伍拾贰元/㎡进行计算,其清工承包价格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工作服以及工人的劳动保护用品等。
八、付款办法:
按每月工程进度付款:其工作量按85%支付,主体按建筑面积付每平方米21元。即砼浇捣每立方米15元,砌砖每平方米12元计算,主体余留工程款待中间验收通过后最付清:装修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付31元,其工作量按90%支付,即内墙抹灰按工作量每平方米付5元,外墙抹灰按工作量每平方米付9元,楼地面付5元计算,其完工后支付95%,余留5%待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结算办法按图纸实际建筑面积计算,除施工图纸变更的工程量,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证认可后,按实调整外其余均不调整。
十、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和历史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落实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精神与要求;
2、做好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及时落实有关技术措施或方案;
3、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发生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安全生产方面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提出,使乙方及时整改;
4、协助乙方在施工前、中、后的管理工作;
5、按第八条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款。
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承担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生产责任;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监督、检查和验收后,对甲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必须及时采纳和整改;
3、认真执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拒绝违章作业;
4、按标准要求认真组织精心施工,各项作业要一次成活,确保每项施工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
5、做好施工现场工人的各种教育工作和各种管理工作,防止一切不良事情发生;
6、班前、班中、班后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7、组织班组开展质量、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质量、安全生产会;
8、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9、按时发放工人的工作,不得将工人的工资移用,挪用或调配与其他方面使用。
十一、现场管理奖罚办法:
对于乙方管理严格创出工作效率、经济效益,甲方按规定给于奖励。但乙方发生下列行为时甲方根据乙方的情况状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其处罚款在乙方当月的工资款中扣除:
1、 乙方不履行自己职责的;
2、 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以及管理不严的;
3、 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
4、 不遵守现场有关制度的;
5、 无做到工完料清浪费材料的;
6、 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以上行为出现时有现场管理人员当天开单,并在每周例会时给处罚。
十二、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永不反悔,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为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