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热]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 篇1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混凝土外加剂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产品及价格
材料名称:聚羧酸减水剂
规格型号:-25
单位:吨
数量(吨):1000
单价(元):1850.00元吨
金额(元):185万元
备注:
1、本数量为暂估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难。
2、此单价为含税单价。
2、交货方式、计量:
2.1协议双方约定由:
卖方送货:卖方应按照以下交货地点向买方交货: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2.2交货时间:买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应于24小时内送货到交货地点。
2.3买方应根据约定的交货时间在交货地点接收货物,并在出货单(送货单)上签收确认。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在正负0.5。以内时忽略不计,超过此范围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2.4在甲方收料场地过磅验收重量,由试验室按批次进料不定期抽样检测。由乙方开具送货单,甲方指定的收料责任人签收。乙方持甲方签字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2.5木合同项下的货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担。
2.5.货物由卖方送交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接交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山卖方转移至买方。
2.5.2采取买方提货方式的,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货物由买方运离提货地点后,该货物的毁坏、灭失的风险卖方转移争买方。
3产品质量、质量验收:
3.1卖方保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GB8076《混疑土外加剂》。
3.2其他质量或技术要求:符合买方实际施工要求。
3.3买卖双方在第一次货到现场时对货物检验合格并共同取样和签封,一份由买方封样后交卖方保存,一份由买方保存。封样货物每____月更换一次。
3.4买方应在每次到货后及时抽样并按相关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方法进行交货验收。以买方C30配合比胶泥用量外加剂掺
1.8%为验收标准,如买方检验合格并在卖方开具的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收货,则视为卖方本批次所供货物质量合格。(按实际生产酏合比计算为准)。
3.5如掺量异常则用封存合格产品为基准复检,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买方有权拒收并退回卖方。
3.6买方因使用、保管不当等因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产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货款的支付:
料进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每月____日(含____日)后-____日,乙方凭甲方收料收单或经甲方签收的过磅单到甲方物资设备部结算一次,乙方按当月的结算余额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在次月____日前以国有银行承兑汇票、转让支票等支付全额货款
购销合同 篇2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七天或延后十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七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六十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十日内作出答复,要在三十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二元以下、残损在五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逾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二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协商的原则,就甲方选用丙方毕业生事宜,在原有《就业协议书》基础上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乙方应按国家就业规定,向甲方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甲方同意,三方没签 补充协议范本。
二、甲方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乙方的要求及安排意向,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本协议无效。
三、丙方要如实向甲方介绍乙方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甲方同意录用后,经丙方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国家教育部批准,丙方负责输出派遣手续。
四、丙方应在乙方毕业前安排体检,乙方凭身份证、学历证、体检报告(要求无传染性疾病)等资料到甲方报到。
五、甲方免费提供工作餐及安排住宿,床上用品由甲方提供,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六、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作服装、劳保用品及节假日福利(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七、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如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乙方因工作导致的工伤事故,甲方负责按劳动保护条例承担相关费用,协议书《三方没签 补充协议范本》。但工作时间之外的事故医疗费用自理。
九、甲方承担乙方从学校所在地前往甲方的交通费用(茂名至海南)(毕业生凭票报销)。在试用期内,乙方确因严重违纪,或因个人原因擅自提前离职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自理。经双方核实,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追究其经济赔偿的权利,乙方应予以配合解决。
十、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岗前技能和规章制度的培训。不得侵害乙方的人身合法权利,强迫其劳动。
十一、在合同期限范围内,未经甲方允许,如乙方擅自离开工作单位(到甲方以外单位就业或私自回家的),届时甲方与乙方的协议(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辞退。
十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或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甲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辞退。
十三、甲方在做出辞退决定之前,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将书面意见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做有损于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
十五、乙方正式上岗后,根据甲方的要求,充分发挥所学专业的技能和特长,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使服务工作规范化,遵守职业纪律、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
十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由违约方向另两方各交纳违约金2000元。
十七、本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丙两方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越美国际轻纺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 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便及时确定供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须保证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同时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xx国家标准 ,容重严格控制在≤3。
第四条 运输、包装、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员指定的位置卸货。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送检测中心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按批以木板托盘进行打包包装,合理损耗不超过1.5%(即每百块内废块、断块数量不超过1.5块)。
5、到现场的'材料数量必须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发现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无理取闹,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货到现场有破损的加气块(不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在收货时扣除。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项目物资部 李灵生、王利、张英 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月底对账时,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乙方结算时,须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结算款。
结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气块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应加气块料款的80%,如此类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结束供货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应到现场的墙材,其规格、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应的加气块达不到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加气块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墙材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货银两讫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帐 号: 帐 号:7334710182600049320
税 号:140105110070560
日 期: 日 期:
购销合同 篇5
海 鲜 产 品 购 销 协 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订货数量、产品单价及合计金额
甲方订购乙方提供的海鲜产品如下: 1.系列海鲜礼品箱件, 元/件; 2.系列海鲜礼品箱件, 元/件; 3.系列海鲜礼品箱件, 元/件; 4.单品海鲜件, 元/件; 5.单品海鲜件, 元/件; 6.单品海鲜件, 元/件。
合计金额:¥元, (大写)
第二条 交货方式及验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甲方所订购的海鲜产品按照如下时间及地点进行交付,期间运费由乙方承担。
1. 交货时间:__ 年月_日
2. 交货地点:_ _
3. 交付时,甲方应安排相关人员对货物进行清点和验收,在货物清点验收完毕后,相关负责人应在乙方提供的供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结算凭据。
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部分货物的品种、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将及时予以退换。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5. 产品交付后因甲方保管等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 货款的结算
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完成供货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货款的支付方式:支票或现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
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 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乙方:
1.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双方关于违约事项的其他约定: 1. ; 2. ; 3. 。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企业资质复印件; 银行开户信息;相关产品画册或产品介绍资料。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复印件;开票信息。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协议或者延期履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克拉玛依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 _ ___ 代表(签字):____ _ ___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_ _年____月____日___ 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