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时间:2023-10-09 10:34:02 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公司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公司合同

公司合同 篇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名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 证券营业部(地址: ) 负责人:

  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调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的工作性质为非全日制。合同期限自_20_年 月_ 日起至_20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甲方聘任乙方按照相关制度开展营销工作,甲方有权根据所在地监管要求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具体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规章,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作。

  二、工作时间

  第三条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时标准,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三、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第四条乙方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计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款“双方约定其他事项”中第二十七条约定执行,乙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条甲方每次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如法律法规对非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有新的强制性规定的,按新规定办理。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相关法规,甲方所给予的报酬中已经包含乙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乙方应自行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各地另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如劳动法律法规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缴纳有新的强制性规定的,按新规定办理。

  四、劳动纪律

  第十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应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接受公司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条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从事与甲方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十四条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将谨慎尽职地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商誉,并履行下列义务:

  1、仅为履行甲方交付工作之目的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将该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3、非为本职工作的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商业秘密;

  4、非为本职工作的目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复制、再造、复印、分发该等商业秘密或其载体。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有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磁盘等载体以及所有的副本,不再持有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载体。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六条乙方必须保守公司秘密,包括公司、部门和本职工作内的秘密。乙方不得随意打听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秘密。

  第十七条乙方必须对本人从甲方所获的薪酬、福利待遇保密,不得向公司内外人员泄露,也不得向他人打听公司内其他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乙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即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也必须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秘密,不得向他人随意泄露。

  第十九条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条如乙方兼有其他工作单位后应向甲方予以书面报告。乙方因其他专职或兼职工作,导致第三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给予赔偿或甲方可以在给其发放的佣金中进行扣减。)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无论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内容履行;没有明确约定的,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当地监管机构、证券业协会等文件规定,不按照行业规范和违反公司制度从事营销工作,应自行承担责任。导致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应进行追偿或者扣减乙方的佣金。

  七、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甲方所在地监管机关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六个月后,如乙方名下客户佣金计提金额仍达不到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二十七条报酬计算及发放方式如下:甲方有权根据行业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和乙方的工作质量及业绩调整佣金标准。

  报酬由固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业绩提成组成,采取孰高原则发放。

  (一)固定的最低报酬为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经双方约定每天工作4小时,计算月最低工资公式:最低月工资=最低小时工资 ___ 元* 4 小时* 21.75 天= 元;

  以15天为发放周期,月中计算月最低工资并支付,月底计算名下客户佣金按计提比例应发放部分并支付;

  (二)非全日制人员业绩提成公式:

  Y非全日制人员业绩提成=非全日制人员客户净创收 × 提成比例 × P

  非全日制人员客户净创收 = 净佣金贡献 (已扣除规费)×(1—营业税率5.5%)×(1-提成比例×企业所得税比率25%)

  (三)非全日制人员的提成比例根据净佣金采用分档全额提成的方式,净佣金与提成比例对应关系如下表:

  月净佣金区间(单位:元)提成比例)

  S < 6000T 30%

  6000 T ≤ S < 30000 T 40%

  30000 T ≤ S < 50000 T 45%

  50000 T ≤ S 50%

  注:S为净佣金贡献。

  T为大盘成交量波动指数,以沪深两市股基交易量日均1800亿为基准按月浮动。

  T=当月沪深两市日均股基交易量/1800亿。

  (四)P值为非全日制人员综合绩效完成率(完成率0-120%),包括新增指标、销售指标、突出贡献、扣分指标和合规指标。P=(新增指标完成率×80%+ 销售指标完成率×20%+ 突出贡献—扣分指标) ×合规指标,其中,新增指标最高80分,销售指标最高20分,突出贡献最高20分,具体衡量计算如下:

  1、新增指标:每月新增有效开户数为 4户或新增客户资产20万元;

  2、销售指标:营业部布置的销售任务(当月如果没有金融产品销售任务,则销售指标视为完成);

  3、突出贡献:当月新增市值600万以上或当月新增银行渠道1个以上或当月公司理财产品个人销售额占整个营业部销售任务30%以上;

  4、合规指标:合规指标在平时取“1”;一旦违规展业,取“0”,即取消当月业务提成收入。

  (五)分公司或营业部可以组织非全日制员工以团队形式展业,团队成员不得超过20人。按照所带非全日制团队(不含本人名下客户)净创收不超过5%的比例支付团队负责人管理津贴。

  (六) 非全日制团队模式的报酬构成

  1、团队长报酬总额 = 本人业绩提成 + 管理津贴

  2、团队长的业绩提成与前述第四条报酬的计算规则相同。

  3、团队制模式以及客户归属说明:

  (1)证券的团队成员不得少于2人,不得超过20人,否则必须裂变出新的'团队,由营业部的非全日制团队管理小组或证券经纪人管理小组确定新团队的团队长。

  (2)团队长按照所属团队的净创收提取的管理津贴,提取时不含本人名下客户的净创收。

  (3)团队成员达到一定的标准可以申请升级为团队长,组建新的团队。团队长名下成员育成新的团队时,原团队长不再享受育成团队的管理津贴,但享受新团队长本人名下客户净创收的管理津贴十二个月。

  (4)团队成员申请升级为团队长,组建新的团队的标准为;

  1、连续三个月佣金超过团队长,且不低于二万元;

  2、连续三个月客户资产超过1000万;

  3、营业部能力考核合格。

  (5)如果团队成员离职,其所属团队的团队长代管其名下客户,仍可计提该部分客户净创收的管理津贴,不享受客户提成;如果团队长离职,将首先考虑原团队成员晋升为团队长。

  注:公司将对绩效完成率P进行6个月的跟踪分析,在此期间P=1。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内容与国家、所属当地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因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第三十条以下由经纪人团队成员填写:

  (1)乙方为 营销团队(团队长/成员);

  (2)根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团队长按照所带团队(不含本人名下客户)净创收不超过5% 的比例提取管理津贴。

  (3)团队其他成员绩效考核办法及报酬计算标准同上。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贷款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中介费协议,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给乙方提供贷款关系,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贷款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乙方签订中介协议基础上,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中介费协议。

  中介费为:每万元 300元;

  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银行转账) 中介费用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日(超出 个工作日为逾期)

  第一条 甲方主要责任是

  提供贷款信息(关系)配合乙方履行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按甲方和贷款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银行工作,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

  金额的 1 % )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1 %。

  第四条 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甲方与借款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 天,乙方支付甲方贷款贷款总额度的` %中介费,以后贷款总额多少按比例算给付出,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 %。

  第五条 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贷款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七条 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八条 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 乙方: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邮递区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 一 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试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终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终止劳动合同。如双方要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 二 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门店,担任 岗位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变更。

  第 三 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万菱汇B1105号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定时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 六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

  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 七 条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假等,甲方在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四. 劳动报酬

  第 八 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 九 条 甲方应当自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给乙方工资。

  工资采取下列( 1 )种形式发放:

  1.实行计时工资制。每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不低于人民币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 十 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应当向乙方列明工资清单。甲方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乙方。

  第 十一 条 甲方可根据乙方技术水准,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水准。乙方的劳动报酬随职务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五. 社会保险

  第 十二 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 十三 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第 十四 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 十五 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团体意外保险一份。

  六. 劳动纪律

  第 十六 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

  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

  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 十七 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委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 十八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第 十九 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 二十 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离职,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办理好离职手续)或店里及时找到店员方可提前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罚。乙方上岗,试用期四天,试用期没有工资没有提成。新营业员经录用店长通过其个人表现和对店里做出的业绩原试用期三天对其工资和提成作以申报,并给予补发。

  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同一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4.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协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

  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赔偿金:

  1、 甲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费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甲方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乙方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三十三条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

  招接收费,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

  九、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于受雇期间,其所产生或创作之概念、发现、发明、改良、公式、程序、程序源代码、系统分析及部署资料、系统底层架构、制作技术、著作等,均归甲方所有,如为著作,应以甲方为著作人,相关之著作人格权及著作财产权或其他智慧财产权等,皆归甲方自始拥有。

  第三十七条 甲方就前条各项权利须于国内外注册、登记之必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提出相关之证件、文书与作品说明等,以完成各项权利之登记、注册之手续。

  第三十八条 甲方各项著作,及各种相关之技术、产品、规格、经营策略及企划与相关之经营资料、行销企划、客户名单等之开发及撰拟,其尚未公开或具备营业上竞争优势之营业秘密,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告知、交付或转移予第三人,或对外发表或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该营业秘密,并于乙方离职后二年内仍适用之。

  第三十九条 营业秘密为与甲方业务相关之各种口头、书面表示有「机密」或虽未标示,但依甲方规章或一般商业习惯,应被视为机密之物件、资讯,及乙方依约或法令对第

  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人之营业秘密亦属之。

  第四十条 乙方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即告知其在签约之前所拥有或创作之各项发明、专利、著作,以及其对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应负之保密义务,于受雇期间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条之各项权利之产生或创作时,亦应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条 乙方同意受雇期间于职务上所为之一切创作,均应承诺是由其自行创作,绝不抄袭或仿制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权、专利权、营业秘密与智慧财产权。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及其他相关规定,甲方得终止《劳动合同》,乙方

  除应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资总额之二倍为惩罚性违约金外(上开违约金总额低于人民币十万元时,以人民币十万元计)并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害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过失,并书面检讨达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盖章) 鉴证员: (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4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如三年或者五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长期合同,如果不发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方解除,要承担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该合同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招收乙方在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_元,试用期甲方按80%支付。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无故拖欠。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约资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按照劳部发〔 〕___号文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乙双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 〕___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甲方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一份留乙方建筑工地备查。交乙方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5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及邮政编码:

  甲方(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及北京市有关劳动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招用 XXX(以下称乙方)为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务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为试用期。

  2.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工作岗位: 。甲方有权可以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师生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单位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工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工作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期间进行设备检修、设施保养的;

  5、为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 元/月。甲方可按单位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上述月工资均为税后额度。

  3、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五)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乙方应当按国家规定依法纳税,甲方代为扣缴。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由乙方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本人档案所在地支付。按规定甲方支付的,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前告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办法。

  (二)甲方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劳保福利待遇。

  (三)乙方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应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乙方保证其身体状况符合甲方岗位需要的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能正常从事其岗位工作。

  (四)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三)乙方应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情况变化,调整工作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

  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有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合同终止理由: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工作不称职或乙方在资格、技术、身体和精神等方面与所填报情况不符, 无法履行规定职责的;乙方违反合同中相关承诺的;

  3、乙方行为疏忽鲁莽,违反操作规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拘役,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 次无故旷工和(或) 次无故上班迟到;放弃工作职责或不完成任务的;

  6、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其他规定: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合并的。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停工医疗期间计算,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符合国家、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5项规定解除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务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的

  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产生争议协定:合同期间如有劳动争议,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协商原则,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十一、不可分割协定:上述条款规定构成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不可分割的协定,该协定将取代任何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的规定。

  十二、信息协定:乙方提供个人信息和联系地址是正确的、的,如有变动,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十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合同 篇6

  借款方:贷款方: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万元。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付息时间:按季支付 。利息按借款方收到贷款方

  借款到帐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时间共1年,自 月日止。

  2. 若提前还款则根据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每天按2% /30天计算。

  第六条 还款资金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 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还本付息。

  3.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发放工资、交纳税款等必要的.税费外,应优先偿还贷款。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方及贷款方各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公司合同 篇7

  法定代表人张庆辉。

  委托代理人吴健生、林孝强,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紫荆花制漆(汕头)有限公司。住所地汕头市叠金工业区三片区。

  法定代表人叶凤娟。

  委托代理人余超生,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潮州市联华电子有限公司不服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XX)金岐民初字第44—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上诉称,XX年1月1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工业漆销售协议》,协议书是被上诉人提供的格式合同。在协议书中有一格式条款:“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则提交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按上诉人的理解。上诉人认为,依以上条款的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才能提交给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被上诉人如果要选择“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应先与上诉人协商,协商不成,才能起诉。否则,本案只能按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鉴于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发生合同纠纷后,没有与上诉人协商解决。因此,有权管辖本案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及合同履行地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XX)金岐民初字第44—1号民事裁定,指令该院将案件移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上诉人答辩称,被上诉人与上诉人XX年1月1日签订的《工业漆销售协议》第十条明确约定了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则提交给供方(即被上诉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因此,双方当事人已协议选择了原审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协议管辖条款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协议管辖条款。被上诉人依据协议管辖条款的约定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起诉,原审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被上诉人在起诉前,已与上诉人多次协商,协商不成才向人民法院起诉。况且,双方协商也不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前提条件,即使双方没有协商,被上诉人也有权起诉。上诉人提出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才能向金平区法院起诉,否则,就只能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综上所述,上诉人纯粹是在玩弄文字游戏,所提理由根本不能成立,目的无非是拖延时间。请求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以维护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是因买卖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的《工业漆销售协议》明确约定“争议的解决:与本协议有关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则提交供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依照法律规定,应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协议选择了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款的内容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有效的协议管辖条款。被上诉人的住所地在原审法院辖区内,其作为原审原告,依据协议管辖条款的约定向原审法院起诉,原审法院裁定对本案有管辖权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上诉审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潮州市联华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XXX___身份证号:_______电话:

  乙方(承租方):XXXXXXXX公司代表人:电话: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

  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合法居住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每月元人民币;押金元人民币。待租赁终止时无经济纠纷给予退还。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个月支付一次,费用为元。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在签定本

  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提前10天缴纳,如不缴纳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钥匙等交给乙方。在租赁期间房屋租金随行就市。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物业费。

  六、甲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提供房源,并对该房屋的产权承诺无纠纷。

  七、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

  八、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和押金,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3、如租赁未满,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须向对方交纳六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九、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

  十、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