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3-10-04 11:11:21 合同 我要投稿

(通用)采购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通用)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篇1

  软件使用方(甲方):

  软件提供方(乙方):北京圣宏广业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由于管理上的需要,特需采购软件管理系统2套,现委托北京圣宏广业商贸有限公司设计、采购。

  一、 项目名称:进销存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二、 价款、报酬及支付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两套软件总价为¥2,25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佰捌拾万元整)。明细如下:

  2、 付款分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合同正式生效,乙方在收到该笔款项三个工作日内开始为甲方设计、采购相应软件,尾款2个月内付清。乙方开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圣宏广业商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市朝阳区霞光里支行

  开户帐号:11001178700053000726

  3、乙方在设计、采购相应软件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把软件安装、调试完毕。

  4、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增加、修改其他模块需要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三、技术保密,资料保密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软件要求的一些资料和数据,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原始数据保密。

  乙方本着诚信的态度,不得将甲方的任何数据有意或者无意透露给第三方。

  四、风险责任的承担

  软件设计、安装期间,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商讨解决方案,以免对方受到损失。

  五、纠纷解决

  当合同纠纷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由国家规定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六、违约或损失计算方法

  乙方未能如期将软件交付甲方使用,每违约一天支付总价款千分之一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相关款项,每逾期一天支付总价款千分之一罚金。 甲乙双方违约金额以合同总价款为上限。

  七、其他

  以上各款项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合同完结时终止,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双方备案。

  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人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

  日 月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合作、互惠双赢的原则,就甲方从乙方处采购货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所经营的“味道火锅”饭店,从乙方“天天调味品商行”采购调味料、肉品等各种食材。

  二、供货协议时间

  甲方从乙方处采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从乙方的采购量以及采购时限,在乙方没有出现价格、质量的问题的前提下,不能在第三方采购同种类物品。

  2.乙方应保证甲方所采购物品食材的'约定质量,并按时保时保量地送达甲方所在地,不能以次充好。

  3.出现市场价格大幅度调整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整物品单价。

  四、送货地点

  甲方饭店所在地:石家庄市桥西区青年街23号味道火锅店。

  五、货品种类

  1.羊肉 元人民币/吨,要货量为 吨,金额 万元人民币。

  2.色拉油 元人民币/件,要货量为 件,金额 元人民币。

  3.大米 元人民币/袋,要货量为 袋,金额 元人民币。

  4.其它小件货品,附细单以甲方每月实际购买量结算。

  5.总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六、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所签条款严格执行,如有异议应本着互利平等原则协商解决。若还解决不了,应由当地仲裁机关解决。

  七、乙方开户行:

  账号:

  八、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日

  产品购销合同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商业惯例,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货物的基本内容

  以上合同价格为乙方专供甲方的工程批量价,为乙方商业机密,根据国家相关商业保密法律,甲方不得将此价格泄露给任何除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第二条:付款 1、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乙方开始备货,余款在 付清。

  2、甲方要求乙方开具 (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条、货物的'交(提)货期限、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在满足本合同第二条前提下执行如下条款:

  1、货物的交(提)货日期期: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甲方自提自运;

  (3)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同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的 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第四条、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误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物的24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物。

  第五条、产品质量承诺

  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承诺,一个月内包换,___________保修,终身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 第七条、其它: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时限,以双方中的一方最终签订日期为准,产品服务期起始同日计算。

  4、在购方购买的产品服务期或保修期结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器,乙方向甲方销售本合同所约定的设备,并且提供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基本安装、技术支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设备价款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96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明细价格表详见上表)。除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价款。

  2、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承担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税费。

  第三条 付款期限及方式

  1、甲方按照下述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货物到达当日开箱检查无误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当日付全款(现金)。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开箱检验

  1、本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表共同进行。如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有缺货、损伤、破损或与装箱单不符的现象,则应由甲方和乙方的代表当场作出确认。如证实上述的缺货、损伤是由乙方(包括乙方所委托的承运人)原因所致,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补足、更换短缺或受损部件

  2、如果由于非乙方原因在货到交付地点或买方仓储地点后未能在3日内开箱,甲方将妥善保管货物。在具备开箱检验条件的情况下,如因乙方原因未于甲方通知检验的3日内进行检验,而且双方未就另行确定开箱检验日期达成一致,则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合同设备存在任何短缺、缺陷和损坏,并且上述短缺、缺陷或损坏是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则乙方应在开箱后15日内免费替换或补足。

  第五条 安装和验收

  1、设备安装

  (1)合同设备的`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指派相关技术人员予以在本市协助操作系统的安装。

  (2)安装工作开始前,甲方应准备好安装环境和条件。乙方在甲方协助下进行操作系统的安装,其他相关应用软件由甲方自行安装。

  第六条 质量保证与保修

  1、乙方应保证其交付的设备为全新的,并符合本合同所述规格、质量和技术特性。设备保修期按DELL厂商标准执行,为三年有限现场保修。

  2、保修期内如果设备出现问题,由戴尔厂商提供服务,为3年(5*12)4小时上门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济南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本合同上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5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kg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 。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 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 。

  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气价格。如遇市场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供气价格;但如调整后的价格超过合同定价 %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为依据,并按照下面

  第 种方式办理:

  1.每月 日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 时,甲乙双方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 。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支票 □现金 □其他: 。

  2.支付期限: 。

  第五条 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钢瓶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钢瓶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钢瓶。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期对乙方的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危害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记入用户档案,发现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及时消除。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液化石油气。

  (七)乙方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非法违法供气行为。

  (八)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九)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

  (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用气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供气质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气、每次供气时未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未定期进行巡检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提供的钢瓶及其安装出现问题影响用气的,由甲方在 (时间)内负责更换、修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乙方应按时支付用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达 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和操

采购合同 篇6

  ×××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7

  需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单价、总吨数、总货款

  水洗砂:单价:__________元/吨,总吨数_____万吨,合计货款为: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____元)合同金额以收货实际收到吨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税费、装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砂应为天然河砂;

  2、规格要求:水洗砂;

  3、含泥量小于_____%,泥块含量小于_____%。

  三、供货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_____小时内将货物装于甲方运输车上,如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_____万元。

  四、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乙方凭收方单与甲方对帐,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结算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3、付款方式:转帐方式。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验收方式

  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甲方收方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乙方有权随时对收方量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装至甲方运输车后,甲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变更解除

  甲乙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并承担该次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____%。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应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购方):__ ___

  乙方(供方):__ ___

  根据《中华民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植物清单价格表

  种木苗收购时间与施工进度同步,其收购量允许上下浮动5%。 第二条付款方式合同约定苗款总额_ _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种苗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最迟不超过__7__天。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种苗,验收期间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合同向甲方供应种苗。 第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种苗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苗款金额的__0.01__%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规定供应苗木,甲方有权拒收苗木

  第七条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种苗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定购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