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3-08-30 08:22:01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汇编【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汇编【8篇】

工程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__________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建筑实体工程检测事宜进行检测。乙方根据国家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报告提交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建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2.钢筋(含焊接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5.砼强度检验;6.砂浆强度检验;7.简易土工试验;8.掺和料(粉煤灰)检验;9.沥青检验;10.防水卷材检验;11.墙体材料(强度)检测

  主体结构检测: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2.砼保护层厚度(钢筋扫描)检测;3.砼楼板厚度检测;4.砌体基本力学性能检测

  说明:因施工质量、试件制作等原因产生的'各类现场实体检测甲方另行委托,费用按实计算。

  三、合同单价

  1.本合同按单项(或工程平方米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收费核算;

  2.本次各项检测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检测前预付总检测费用的____%-____%预付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

  主体工程结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项所有报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结清。

  五、相关权利和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 (全称)

  承包人(乙方): (全称)

  鉴于甲方要求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工程量相应有变化。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 )的基础上追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1,工程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以及应甲方要求出现的项目增加统称为项目增项表,增项表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质保时间。

  2,除本合同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合同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3,增项表确认后,增项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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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双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未尽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

  1、 本工地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施工现场内禁止一切火种,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生火、吸烟。做饭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经安装完毕的洁具、炊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

  4、 乙方如违反2、3的规定,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等部位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5、 本工程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引起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 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损坏后经过修理部分,保修期顺延,但最多不超过____年,保修期内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7、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____小时内做出响应,在____小时内到达现常如果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____小时内仍未能解决问题,甲方可以先行修缮,并就因修缮支出的费用,自支付该费用之日起至乙方实际履行质量保证责任止的.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8、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____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的甲方提供材料清单,并注明该所需材料的数量。实际施工中,该材料数量的损耗不得超过____%.

  9、 合同签订时未确定具体施工方案、工程量、图纸的项目应在该项目施工前____天由乙方确定和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开工,乙方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未经甲方确认超过工程量____%的部分,发生的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本合同甲方供货清单中以外的材料和工器具均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1、 甲方提供材料运到楼下交货,由乙方负责搬运至楼上施工,搬运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2、 增加、减少的工程项目,在施工验收完成后一次结清。

  13、 双方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根据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补充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xxx 某某建筑公司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省***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发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在甲乙双发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双发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食堂建设工程施工图及该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不包括。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含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同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 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含暂列金)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

  7、 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8、 本工程施工图纸

  9、 食堂工程工程量清单

  10、 合同附件(食堂建设工程廉政协议、食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书、食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共三份)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履约过程中的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发包人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内容不得改变本合同的计价原则,其内容不能影响本合同文件的含意,除非双方同意将它们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顺序进行解释,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 议书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 本合同双方约定廉政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意中标后提交中标价款1.5%廉政保证金。

  十一、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由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本合同正式贰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乙方副本壹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项目承包、建设单位):

  乙方(受委托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一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合同金额: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之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与甲方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施工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咨询服务。

  第四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1、工程前期。

  2、项目施工策划。

  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人员架构组织。

  4、施工项目组织、协调管理。

  5、合同管理、过程资料管理(协助甲方完成过程中的合同签订,

  甲方具有合同签订的控制权)。

  6、工程进度管理。

  7、工程质量管理。

  8、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如甲方要求自己后期自行负责,可将词条更换为:乙方为甲方培养自有团队)。

  9、乙方按期向甲方递交财务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七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詹 稳先生(简历附后)为带头管理人员,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组织架构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甲乙双方协商由于甲方原因或项目需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日。如未按时完工,服务时间时间自 至 。

  第九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管理团队内之内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非团队内成员产生费用与乙方无关。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

  5、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的业绩确实优秀,乙方自始至终全心全意遵守从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带来附加利益,甲乙双方应友好讨论给予乙方额外绩效奖励以激发乙方管理人员的能动性。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产品资源、技术资源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无偿延期项目服务日期。

  3、除非甲乙双方协商将合同中止,或因甲乙方如出现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亦可终止。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及时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或期满,且乙方已经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合同 篇6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工程合同 篇7

  XXX乡(镇)XXX村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XXX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村自来水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XXX村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PPR管道安装、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 XX日历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以上。

  第五条 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XXXXX元整(¥XXXX元)(含税),总工程量约为XXX米(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按实际仗量米数计算),单位造价为XXX元/米,此价款为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平均造价,工程开工以后,如因土质结构造成施工难度增大,可按实际情况调整该项的价格。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所购进的材料必须由甲方工程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2、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鉴定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3、主管道为PPR管,管径XX寸,管壁厚6毫米以上;支管道管径为XX寸,管壁厚

  3.5毫米以上,进户管径为4分,采用同材质管件熔接。

  第七条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XX米(埋管位置)。

  第八条 质量验收

  1、甲方审核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10天内组织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4、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7、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8、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第九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条 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

  (2)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2、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主要建材质量及采购过程接受甲方监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回访义务,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5)完工后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回访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8)安全施工,防火、防盗以及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款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及工程的养护,当工程具备验收的条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完工资料一式八份:

  2、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时的照片、验收结论;

  3、工程竣工、竣工决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含原始施工记录资料)、建筑材料的试验检测资料。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工程预付款:本工程平时不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达50%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XXXX元(¥XXX元),系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3、、付款期限:经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上级拨付的工程款到下庄亭村集体户头的实际金额可付至总工程造价的80%;其余工程款经审计后,留足5%的.质量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 XXXX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总价款中扣下 5 %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保修期满,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工程保修金(不计息)。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2、合同附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要求等。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回访期满后自然终止,如有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XXXX年X月X日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根据本公司施工特点修改版)

  第一条 概况

  1.1 1.2

  1.3 承包内容:修建施工便道,占地补偿及路基注浆。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合同金额: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开工、竣工日期:20xx.5.5日开始,20xx.6.4日前完成(若时间变更,以甲方正式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竣工时间相应提前或往后顺延)

  2.2全部竣工总日历天数:30天

  2.3 工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0.5%的人民币违约金。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3.1 100%工程款

  第四条 工程保修

  4.1 保险金:

  4.2 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4.3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设备损害应全额赔偿,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仲裁

  5.1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解决:

  ①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6.1甲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范学军

  职权: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6.2 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张 哲

  职权:代表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单位、安全等进行全面的管理。

  第七条 合同附件

  7.1 技术文件和图纸、商务报价文件、施工安全环保协议;现场人员安全劳保用品佩戴规定。

  第八条 保守秘密

  8.1 在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承包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人泄露、公开基于本合同获悉的发包人的`任何信息或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

  8.2 未经发包人的许可不得复印发包人提供的任何资料,作为善良管理者,乙方使用技术信息时应当注意,除本协议目的以外,技术信息不得被乙方相关的雇员泄露、盗用,或者因其他任何原因向第三人公开。乙方雇员向第三人泄露技术信息或使用该信息时导致泄露的,乙方应当与其雇员承

  8.3 工程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须向发包人返还发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或在发包人的监督下销毁。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 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办理保险,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9.2 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办理相关施工票证,提供作业电源,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验收,甲方不能提供施工电源时,乙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 乙方负责施工中相关全部内容:无条件更换,主要材料需提供材质证,按要求进行施工所有相关工作,施工结束提供行业要求的竣工报告;

  9.4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必须按经济损失价赔偿给发包人。

  9.5 或施工进度达不到乙方的承诺且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并且虽经发包人警告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采取措施接触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佩戴劳保用品。接受甲方环境安全部门的监督,违反规定者将受到教育和处罚,相关费用已经包含的施工费中。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10.1 本合同一式

  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