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3-08-02 07:30:58 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租赁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租赁合同[合集15篇]

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晋E98828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_____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风险。

  3、免费供给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职责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职责。

  5、承租人拒绝理解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职责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供给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职责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供给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资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职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景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供给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名称数量及用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租给乙方客车一台。车号为:供乙方职工通勤之用。

  二、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租金为每车元/次。租金按实际次数每结算一次。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保证车辆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证件齐全有效,乙方交接清楚,同时登记有关证件。

  2、负责对出租车辆投保车辆以外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司机必须持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驾龄三年以上,司机不能随意调换,严禁司机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行驶。

  4、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负全责。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租赁期间不得从事合同以外的营运业务,因特殊情况确需从事合作以外的业务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租给第三人。

  4、租赁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租的。

  (二)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在甲方给予的一个月宽限期内仍不支付的`。

  (三)未按照合同和租赁车辆用途使用车辆,致使车辆造成损失的。

  (四)利用租赁车辆进行非法活动的。

  六、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规则与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赁车辆部分或全部损毁,致使不可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二)租赁车辆存在重大隐患,危机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及时补救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在规定租赁期届满前10日内,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车辆归还及续租

  4.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车辆维修

  5.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车辆保险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违约责任

  7.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2)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3)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权代表人: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地址:

  电话:010-58209***

  传真:010-58209***

  联系人:手机号码:

  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

汽车租赁合同5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x租赁合同。

  一、合同范围

  甲方租用乙方位于x公司东北角的混凝土搅拌站,范围为:搅拌站院墙内的土地、设备、厂房、化验室及有关工具等。

  二、混凝土搅拌站人员

  甲方如用原员工,可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不低于原来水平。不用的乙方安排其它地方。

  三、混凝土搅拌站运转和维修保养

  甲方在承租期内对所承租设备的整体正常运转和维修保养负责。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到期双方检验交接。损坏的甲方负责修理完好。

  四、库存原材料

  交接时库存的'原料由乙方运出,如甲方需要按原价值一次支付乙方。

  五、租用期限

  租期暂定一年,如延长可双方另行续签合同。搅拌站有关的证件、执照、票据、原经营合同、资料等乙方保存入档。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六、租金

  租金每年人民币:10万元。

  七、租金支付方式

  支付后合同生效,办理交接。

  八、到期交付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依据原合同条款及相应的合同设备清单现场验收交付。以原设备达到完好使用状态为标准。甲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固定设备可随合同终止而搬迁。

  九、附搅拌站设备、材料、器具详细清单交接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十、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问题,如不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签订地点

  x县x镇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6

  甲方:XXXX公司

  乙方:XXXX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下: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9000元/月,合同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2、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2、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乙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柴油。

  第二条租赁期及租金

  甲方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将车辆(带司机)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约定租金为每天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_元,(大__________写),租赁期满,乙方一次性付清租赁费用。

  第三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用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经济损失。

  3、不得转租、借给第三方。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承担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

  第五条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然险,第三责任险。乙方可自愿购买其它险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付范围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可提请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章,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从_____年 月 日 时起到_____年 月 日 时止,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车费用 5500 元/月,共66000 元。租期两 年,合同为年签制。此车辆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机驾驶。

  第二条:租金及交付期限

  1. 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 66000 元整,大写__陆万陆仟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为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一年年租金人民币 66000 元,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 年 月 日 。归还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还车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壹小时以内,不收取超时费用,超过壹到肆个小时按照超时半天计算,超过肆小时以上按照一天计算。

  4. 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 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据。押金应本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甲方车辆损失、事故责任损失或者其他应由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的损失,则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汽车保险单及购置税等)。

  2.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5.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车辆自然折旧耗损造成的损失和故障,以及因车辆本身质量、缺陷、不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车使用93号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在车辆保修期内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保修和年检,甲方予以协助。(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5.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6.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7.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 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 甲方要保护好乙方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遗失,严禁私自拆、换车辆上的任何部件及设备,严禁拆动里程表

  12. 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13. 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

  第五条 车辆行驶里程范围

  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每月行驶里程里程为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条 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 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 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第七条 合同变更及附近补充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或删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达成补充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按时归还甲方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予以赔偿。

  2. 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首先付清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3.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额外设备的装配

  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权人: 证件号:

  电话: 电话:

  附件:

  1. 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

  2.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租车授权书或乙方的司机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汽车租赁合同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土地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场地及房屋信息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1。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上述租赁场地上(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3上述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房屋由甲方按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其土地、房屋以及相关配套的附着物、定着物、辅助设施和生活设施一并租赁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其中房屋装修属于————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甲方已与——————汽车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该房屋装修部分一并由甲方出租给乙方,甲方与温州瓯尚汽车有限公司的关系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涉。有关装修等设备、设施见附件二(设施清单)

  上述三项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构成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标的。

  1。4甲方作为该土地、房屋的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承诺该土地、房屋均未设定抵押。同时甲方承诺其将该土地、房屋出租给乙方已取得原土地所有权人同意。

  第二条租赁场地的用途

  2。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房屋甲方应保证乙方可用于汽车4S店经营使用。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房屋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不改变房屋的主体框架结构,从事第2。1条约定之外的成产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12。3条之规定承担责任,并恢复原状。

  2。3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公共卫生环境、治安、卫生等管理工作,健全管理体制,定期检测、检查,及时消除存在隐患。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噪音、废气、烟尘、异味等,需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租赁期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因经营活动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xx年5月30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按本合同

  3。2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受有限续租的权利。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物的第一年、第二年每年租金为120万元,(包含双方协商应有各自承担的税金),每两年递增5%,即第三年、第四年每年租金为126万,第五年、第六年每年租金为132。3万,第七年、第八年

  每年租金为138。9万,第九年第十年每年租金为145。8万。每年租金包含了租赁标的物的全部租金。

  4。3租金为每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年租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日起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应于7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按年租金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4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应开具正式租金发票,因甲方未开具发票而造成的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则不构成违约。

  第五条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间,乙方因使用该物业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及时缴纳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6。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土地及相关设备设施不存在所有权纠纷及抵押。若任何第三方对租赁房屋、土地、及相关设备设施有阻挠、阻碍、妨碍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土地正常、合理使用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6。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设备、设施自主购买商业财产保险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7。1乙方在使用房屋和相关设备设施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7。2乙方负责购买自由车辆及其他自行添置财产的商业财产保险。

  7。3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

  第八条房屋的维护修理

  8。1租赁期间,妨碍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因正常使用而损坏或故障时,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3租赁期间,遇到自然灾害导致房屋重大损失或房屋主体结构达不到设计标准而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及时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能及时维修,可由乙方自行维修,所支付的维修费用在来年租金中扣除,甲方应赔偿未能及时维修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第九条房屋、设施设备的改造和添加

  9。1乙方在甲方现有房屋基础上,需进行搭建的,应征得甲方同意,若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由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房屋信息材料的,甲方不得推脱。租赁期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搭建的房屋以及不可移动的附属物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9。2乙方自行购置、添置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在不影响甲方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拆除或双方约定折价给甲方。

  9。3在租赁期间,若发生国家征用、拆迁等,土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及乙方购置的设施设备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房屋、土地的买卖和抵押

  10。1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设施设备出售时,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应将拟出售房屋、土地的相关条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

  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购买,逾期未做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0。2甲方出售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土地时,不得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对房屋、土地的租赁使用权。

  10。3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租赁的房屋、土地抵押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在抵押合同中明确,该房屋、土地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且不得因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而影响乙方对房屋、土地的使用权。

  十一条合同提前解除

  11。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被政府收回的;

  (二)该房屋、土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灭失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任何乙方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行为均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必须提前十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2。2甲方在租赁期内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退还乙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并按当年租金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乙方在租赁期间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退还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同时乙方应按当年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汽车租赁合同10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

  承租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型号为 XXXXXXXXXXXXX,车牌为XXXXXXXXXXXX,颜色为XXXXXXXXXXXXXX,本车折价为XXXXX元人民币,承租给乙方。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XXXXXXX年 XXXX月 XXXX日 XXXX时起至 XXXX年 XXXXXX月 XXXXX 日 XXXX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 XXXX 元整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 XXXXXXXXXX 元。 ( 超时 6 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 XXXXXXXXX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XXXX% 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XXXXX 元整。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 XXXXXXXXXXXX 元作为违章押金,在 XXXXXXXXXX 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上 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租金的 30 % ,租期的剩余时间在30 天以上的,甲方退还租金的 20 % 。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上海市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 XXXXXXXXX公里,每超 一公里 加收人民币 XXXXXXXXXXX元;连续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 XXXXXXXXXX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 30% 作为违约金。逾期 XXXXXXXXX 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 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 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经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 XXXXXXXXXXXX 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 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 3000 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汽车租赁合同1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天 时。

  第二条 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出 租 方:(章) 承租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汽车租赁合同1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____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2、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_____________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3、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4、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6、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3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车辆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租赁费一次性付清。

  六、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违章和交通事故,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14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 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 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 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 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 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 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汽车租赁合同15

  出 租 方:

  地 址:XXXXXXXXXXXX 邮码: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 壹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 2年 ,自 20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 年 12 月 31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118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承 租 方:XXXXXXXXXXXX(签章)

  代 表 人:XXX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