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书

时间:2023-07-01 12:52:39 合同 我要投稿

【热】购销合同书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购销合同书

购销合同书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材至甲方工地内。

  二、供货单价

  1、水洗沙 60元/m3

  2、毛石 50元/m3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

  1、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 货款暂由乙方垫付,甲方会按进度支付给乙方货款。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

  六、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沙、石方量和质量如达不到甲方所需的要求,乙方则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就乙方在合约期内为甲方供应原材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总价:

  单位:(RMB)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95%~100%之间。每批成交的原材料的合格率在签订购销合同后抽签随机确认。不合格原材料的损失由承担

  第三条、交付与验收

  1、合同货物的交付地点为:乙方。

  2、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

  3、因合同货物交付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承担。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货物的付款方式采用现金方式。

  2、甲方必须于签定合同起日,即年月日前付清货款。

  3、如果甲方采取分期付款,分期付清,以日为一期,首期应付全部货款的%,每期应付全部货款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45%。

  2、乙方迟于交货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当于货款1%的损失费(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甲方迟于付款期7天以上,每延长一天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货款1%的损失费(不超出合同总金额的100%)。

  3、乙方迟于交货期32天以上,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相当于货款30%的损失费。甲方迟于付款期32天以上,乙方有权将合同货物从甲方处取回并向甲方索赔相当于货款30%的损失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当事人均有强制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中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完各自相应的责任后终止。

  4、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部分,均按《合同法》、《广商ERP经营规则》有关条款为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对双方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3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1、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2、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1、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相关法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2、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1、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2、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3、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4、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1、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2、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1、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2、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3、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1、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2、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3、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1、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2、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3、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1、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2、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3、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4、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5、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1、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2、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1、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2、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购销合同书4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每月需要确保向甲方提供柴油100吨左右,也可以由甲方以口头或书面订单的形式确定需要的柴油数量。

  2、柴油价格由甲方采购人员与乙方销售人员商议确定。确定价格前可参考中石油、中石化当日挂牌价。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参见《0#柴油合格证》)。如因乙方柴油质量不合格,引起甲方设备损坏、延误生产、甚至停产等损失,其所有相关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对柴油质量鉴定较困难,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柴油质量鉴定单位的信息或帮助甲方进行质量鉴定。

  5、甲方有权对每批柴油质量进行抽查。如遇质量疑问可通知业务员前往实地取样鉴定,仍无法解除疑问可要求退货并不承担运输费用。

  甲方因退货影响生产可责令乙方尽快解决,如造成生产损失其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送货。如遇柴油供应紧张,乙方应该首先确保甲方柴油供应。因乙方无油可供或供油不及时造成甲方延误生产、停产等,其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油品计量以甲方为主,如乙方有异议可另行商议。

  8、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需在发票开具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结帐。如甲方逾期不能结帐,乙方有权视情况停止供油。

  9、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需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乙方送油时间。

  10、甲方须确保卸油区的安全。未达到安全要求乙方驾驶员可拒绝卸油并不视作未及时送油。

  11、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如发生争议可向柴油交接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电话: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销合同书5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是橱柜专业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制作"________"品牌厨柜,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其它配套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橱柜订货清单》)。货款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按本合同货款总额一次性全额支付货款,乙方收款后根据双方确认的方案安排生产。

  三、运输方式:

  1. 运输方式为:车辆运输;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送货。送货到市区以外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送货费,乙方在全额收到甲方支付的以上送货费后,才开始送货。由于甲方迟延支付送货费造成的迟延送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3. 超出本条第2款的其它地区由甲方自行提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运输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运输费后予以办理,货物的在途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 本合同内甲方订货产品由乙方送货且须通过楼梯搬运的,三楼以内(含三楼),三楼以上每增加一层每套家庭橱柜需增加80元的搬运费;

  5. 如建筑物可通过电梯运输,但由于甲方订购的超长台面该电梯不能运输的,甲方需自行解决上楼运输,乙方负责把台面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在建筑物的首层位置。

  四、交货期:

  1. ________橱柜产品供货期为40个工作日,其中实木门板橱柜供货期为55个工作日,标准现场安装施工期为7个工作日(含台面制作),总供货期和施工期共为 个工作日,特殊产品另行约定(以上供货期以甲方足额支付货款及橱柜尺寸经双方签字确认次日起算);

  2.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使场地具备最终二次复核尺寸条件(贴完墙、地砖,完成天花吊顶),若达不到该条件,安装日期顺延。

  3. 甲、乙双方初步约定的安装日期为 年 月 日,甲方应保证在此日期这前清洁好现场,安装师傅到现场后就能立刻展开工作,若达不到条件,安装日期顺延,并收取安装师傅误工费 元/人;

  4.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须二次上门的,乙方可收取二次上门费用 元。甲方未支付二次上门费前,乙方可暂停提供二次上门服务;

  五、验收:

  甲方按合同所订购的产品应于安装完毕24小时内予以验收,若有异议应在验收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或擅自提前使用均视为验收合格。

  六、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测量绘图,因乙方测量误差引起的尺寸问题及导致的修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市区内(包括: ),乙方提供的橱柜安装服务(不含电器和水管等水电安装)。超出以上范围的橱柜安装服务由甲方自行解决。

  3.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书面确认的配件尺寸进行整体设计,如因乙方引用甲方配件尺寸有误引起的问题及导致补救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事前提供的配件尺寸错误导致乙方须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后,乙方才开始返工。甲方也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但第三方施工前,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乙方已交付合格产品的验收确认函或经双方确认的除配件尺寸问题外存在质量问题确认单。否则,第三方进行返工后甲方提出的一切产品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4. 乙方须按双方书面确定的安装时间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延迟安装的(双方另有约定或因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合同总额10%为限。

  5. 安装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施工现场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安装的产品与双方确认的方案不相符时,经认定为乙方责任,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无条件予以整改并安装到现场,同时赔偿甲方人民币贰佰元整。

  6. 安装后乙方负责清洁安装现场。

  7. 质量保障:乙方承担所提供配套产品的保修及维护工作(详见《________橱柜保修卡》),《________橱柜保修卡》在产品安装完成验收时交付予甲方。

  8. 售后服务:

  ① 正常条件下,乙方对其自制品和五金配件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详见《________橱柜保修卡》);

  ② 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保修电话或传真后,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

  ③ 保修期自安装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④ 保修服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并支付全部货款后需增加的订货,应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新增的`《订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增加项目的货款全额付清后,乙方安排采购、生产。如增补物品到货时间延迟而影响此前甲方订货的安装时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双方签订合同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设计方案,须经乙方认可方视为有效,同时安装日期另行约定,因更改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支付全部更改费用后乙方安排生产。

  3. 因甲方自备设备及配件引起的安装及售后服务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4.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及配件尺寸有误所引起的问题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 方案经双方确认后,产品安装现场的空间结构尺寸不得因装修而任意发生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确认方案及安装日期,因更改造成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测量、复核、设计及安装的相应条件,如因不具备相应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货、安装,乙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 非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安装日期拖延满30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补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拖延满60日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产品保修期自合同签订后的 日开始起计算;拖延满一年未安装时,乙方有权处理合同约定的产品,已收取的货款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且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益。

  2. 除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乙方无须退还甲方货款;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退还甲方全部货款。

  九、补充条款:

  十、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双方确认以下的地址为双方邮件送达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一方按照以下地址向对方发出的文件在寄出三天后视为送达。

  1. 甲方地址:

  2. 乙方地址: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________橱柜订货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附件:《________橱柜订货清单》

  甲 方: 乙 方:

  工程地址: 展厅地址: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 真: 销售顾问: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购销合同书6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自动滴灌种植系统产品一批并在单位内安装自用事项协商同意,并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认真了解并通过详细核算,决定订购乙方如下产品:

  产品明细

  备注:以上费用含运输费、安装费。

  二、乙方义务:

  1、现场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提供的产品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和技术要求,供货及安装期时间为一周,计划从20xx年 04月29日开始,到20xx 年 05月日3之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三、甲方的义务

  1、负责施工过程所需要的.水电供应,并向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支持。

  2、提供安全的场所供乙方存放产品和其他工作相关的物品。

  3、安排指定人员协助施工,如有变更,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相关事宜。

  4、指定人员配合项目施工及其验收。

  四、验收内容:

  1:按照甲方采购清单的产品全部安装到位。

  2、按照设计方案的内容菜苗栽种和种子播种完成。

  3、全套灌溉设备实现自动供水。

  五、结算方式:

  1.工程安装苗木栽育完成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五天内一次性结清。

  2.合同执行期间,增加的货物,经双方确认后,应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本合同履行地,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________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________ (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三、销售产品:

  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_____万元/年。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___%,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___%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每笔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三天内发出货物。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运输公司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_5_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30_%,第二次有权扣除_50__%,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_20_%,第二次有权扣除__30_%,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5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

  十、 签名及盖章:

  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十一、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2、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试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盆栽花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盆栽花木,金额为人民币。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单位。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一次付清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9

  棉花购销合同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

  鉴于乙方因项目的生产,向甲方购买棉花一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二、货物质量:依照行业标准及乙方生产的合理需要。

  三、交货与验收:交货地点为。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将货物运输至交货地点,并通知乙方组织人员现场抽样验收及卸货。

  四、质量异议:乙方在交货地点进行现场抽样验收,如对质量问题产生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在 天内通知甲方,否则应视为货物质量符合乙方生产要求。

  五、异议处理:对于乙方上述质量异议,交货验收时提出的,甲方应当场核实,生产期间提出的,甲方应在 天内核实。确属甲方原因导致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负责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因延误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天内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待正式投产后支付余下 %的货款,即人民币 。乙方自交货验收后 月内未将该货物投入生产,视为质量符合生产要求,甲方有权发出付款通知,并要求乙方 天内支付余下款项。

  七、结算方式:账户号码为: ,开户行: 。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交付货物,否则应向乙方赔偿因未及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及时发货,应在发生不可抗力的 天内通知乙方,否则仍应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交货实际损耗超出合理损耗范围,或者在乙方依据约定提出质量异议之后未予解决,影像乙方正常生产,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 %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到交货地点进行组织抽样验收并卸货。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拒收货物,否则除承担甲方因货物运输支出的实际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 %的

  违约金,并承担因未能及时验收导致的货物毁损后果。

  2.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超出约定期限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当期应付货款%的滞纳金。逾期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货款 %的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法定代表人:

购销合同书10

  甲方: 乙方:

  一、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

  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XX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当月(1---5号)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每市斤乙方收取0.05元人工及车旅费,

  2、大米按当月(1---10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50斤)计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的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扣出。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每月在市场购买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权利。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九、合同方式: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xx年x月xx日

购销合同书11

  甲方:xxxxxxxxx卫生院

  乙方: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医院招标采购网从乙方采购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的全部药品,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从其他公司采购。

  (二)甲方根据用药情况,每月采购计划一般不超过两次,同一品种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品规。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提供建立药品周转库的场所及工作人员,乙方分担基础设施及必备的办公用品费用,每公司五千元(5000元),甲方保证在资金到位后按照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建立药品周转库。

  (四)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标产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五)甲方自收到药品发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结算药款。

  (六)甲方对乙方配送药品数量、规格、金额、及时性有考评的权利。

  二、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挂网目录》下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方需向甲方药品周转库提供相应的库存药品,以满足药品周转为原则,使甲方能够及时领取到所需药品,库存药品所有权归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提出库存药品的付款要求。合同终止时库存药品撤回。

  (三)乙方应具有满足提供甲方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全部药品的能力,保证及时足量供应,因市场供应或药品生产企业原因,无法配送的品种,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停止网上采购,双方协商解决。同一品种不同产地或规格调换的双方签订《xxx公司与xxxxxx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调换备忘》(附件1)。已协商约定的药品终止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xxxxxxxx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终止备忘》(附件2)。新增加药品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xxxxxxxxxx基本药物配送新增备忘》(附件3)。

  (四)乙方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文件。由于药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贰万元(20000元)。甲方在乙方合同履行期满30个工作日内依合同约定退还给乙方(不记利息)。

  三、 其他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基本药品配送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共同监督甲乙双方责任履行情况,协调处理双方药品配送及付款中存在的问题。

  (二)药品周转库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应保证药库的.安全、设施及设备符合药品监管部门要求,乙方应保证药品库存量满足甲方临床需求,定期查看库存药品效期,及时更新,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出现。对于滞销药品超过两个月的品种由配送公司调配收回。

  (三)乙方根据当月药品配送金额的比例分担每月四千元(4000元)的运行管理费用,甲方负责医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且未签定备忘协议,药品配送不到位(含配送数量、质量、时效),每品种、每次罚款一百元(100元),另罚当次配送不及时药品金额的10%。罚款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完后将自动解除合同关系(见附件6)。配送情况最差的公司,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至。

  四、 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后附6个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购销合同书12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书13

  一、双方当事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辛普森生产厂家技术标准及施工图纸设计参数要求。保修期为调试合格后空调运行2个冷暖周期,在保修周期内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技术人员必须在接到需方书面、口头、电话或电子方式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维修。

  三、交货地点、时间、收货单位: 杭州上城区复兴路玉龙酒店施工现场,交货时间约定为合同签订生效后70天内,需方提前7天通知供方交货的具体时间。收货单位为需方单位名称。

  四、交货方式费用: 按需方要求供方免费送抵施工现场。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全部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按厂家标准包装,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根据国家标准、施工图参数及厂家技术标准验收。验收方法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1个月后满足设计要求及使用要求。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需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定金,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再支付合同价款的60%设备款,余款10%在安装调试完成后,供方提供合同造价的5%设备维修银行保函后一次性付清。

  九、担保及违约责任:设备保修以银行保函形式担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违约行为,违约方承担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14

  甲方(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说明:

  二、质量标准:按细绒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三、计重方式:按毛重结算。

  四、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 五、交货地点:

  六、货物运输由供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

  样有效)。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

  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0838-5196983 开户行:交行杭州滨江支行 开户行: 帐 号:331065940018010013964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供方):叶会将 签订地点:奎屯

  乙方(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十二、 标的说明:

  十三、 质量标准:按皮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十四、 计重方式:按过磅毛重结算。

  十五、 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注:20xx年6月20日必须装车,21日付清货款。如不按时装车,一切损失由供

  方承担。如货装好21日不能付款,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押金不退)。

  十六、 交货地点:奎屯市

  十七、 货物运输由需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十八、 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二十、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二十一、 二十二、

  供方: 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 开户行: 农业银行开户行: 卡 号:622 8463 3800 0076 6219帐 号: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书15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供货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乙方分四个批次供货,第一批次时间,第二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

  2、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由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3、货款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每天按逾期交货货款总值的5%累计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不能以任何理由耽误供货时间。否则,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二)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退补方式:退补数量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总数量的10%多退少补。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需 方: (盖章)

  供 方: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