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书

时间:2023-06-28 19:13:38 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书汇编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书汇编15篇

购销合同书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乙方因建设或经营等需要,向甲方购买建材五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提货方式、提货地点、运输方式等:

  一、提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货方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提取。

  A: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B:由甲方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址,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_______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或盖章确认。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方负责卸车。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应即时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三天内提出书面议异,超出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议异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______元的定金(所交定金可在履行合同中抵偿价款);在提(收)货物后___天内支付全部剩余货款。乙方若采取分批购买的,则买方需在收到单次货物后__天内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全部价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

  (一)、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的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无条件更换或进行维修。(若没有保修则删除)

  (二)、由于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买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在约定的提(收)货期限内不及时提取货物或拒收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以及货物运输费用。

  (二)、延期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即时支付价款,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中止建材供应。

  (三)、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败诉方还需承担实现合同目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2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以便长期合作,并就甲方货物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附件说明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物流清单》确定,所签《物流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5、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物流清单》约定执行。

  2、价格: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或给其他公司的价格。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并赔偿当次运费的5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3、付款方式:双方协定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即:乙方在取货时提前垫付所承运的乙方货物货款,当货物送至目的地收货人签收后,由乙方负责向收件人收取货款和物流运费。

  4、《物流清单》:甲方《物流清单》为一式四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仓库留存第一联;乙方所执三份货物清单,第四联交收货人(注:收货人:货物发送的最终目标人。以下简称“客户”。)留存;其余两份交客户签章后乙方留存第二联,返回甲方财务第三联(注:《物流清单》第三联,以下简称“回执单”)作为有效运输检查结算凭证。甲方对乙方所返回的回执单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回执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结算清当次物流运输服务;否则,将根据第条的规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主要为畜产品及饲料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二、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标准和结算方式与乙方结算运费。

  3、发生客户拒收的情况时,乙方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回执单且返回的货物完好无损,经甲方审核验收通过后,甲方须支付乙方往返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物流清单》的要求、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物流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即: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客户,并取得相应的收货凭证。

  2、甲方交付给乙方快递后,乙方有义务在运送期间保管好甲方的货物,保证货物安全完好:如出现灭失、短缺、损坏等情况,乙方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3、出现客户拒收情况时,乙方须按照合同协定的流程办理相应回执单、手续后将货物按上述要求返还甲方;乙方不可自行处置。

  第六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乙方货车的挡板处接受甲方货物时起,至货物送达目的地经客户签字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置受损货物。

  第七条:运输地点

  内蒙古奈曼旗东明镇;到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

  第八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日期时间,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水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捆绑绳索和产品包装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磕碰而变形,装车后因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生锈、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7、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货到客户处,乙方在将货物交给客户时,应要求客户填写收货凭证,若客户拒收的应要求其详细填写拒收凭证,并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收货凭证或拒收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若乙方不能提供收货凭证的须提供拒收凭证、交还所承运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无损;若乙方不能提供凭证和货物或经调查凭证不符事实的视为乙方失误,由此引起的所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10.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1、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2、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13、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①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②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14、出现合同第八条第13款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八条第12款的规定。

  15、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6、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九条其他说明: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违反本合同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争议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3、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3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西藏盛英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吨)不含税单价(元/吨)总金额(元)

  螺纹钢HRB400∮12mm—HRB400∮25mm吨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执行。

  2、合同有效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提货单上签收。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最大欠款提货额度为2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2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最大欠款提货额度2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2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月利率2%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六、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西藏盛英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拉萨市和平北路以北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开发区支行

  帐号: 帐号: 54001023836052500317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书4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自动滴灌种植系统产品一批并在单位内安装自用事项协商同意,并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认真了解并通过详细核算,决定订购乙方如下产品:

  产品明细

  备注:以上费用含运输费、安装费。

  二、乙方义务:

  1、现场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提供的产品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和技术要求,供货及安装期时间为一周,计划从20xx年 04月29日开始,到20xx 年 05月日3之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三、甲方的`义务

  1、负责施工过程所需要的水电供应,并向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支持。

  2、提供安全的场所供乙方存放产品和其他工作相关的物品。

  3、安排指定人员协助施工,如有变更,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相关事宜。

  4、指定人员配合项目施工及其验收。

  四、验收内容:

  1:按照甲方采购清单的产品全部安装到位。

  2、按照设计方案的内容菜苗栽种和种子播种完成。

  3、全套灌溉设备实现自动供水。

  五、结算方式:

  1.工程安装苗木栽育完成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五天内一次性结清。

  2.合同执行期间,增加的货物,经双方确认后,应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结清。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本合同履行地,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5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供货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需提前五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乙方分四个批次供货,第一批次时间,第二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批次时间 年 月 日 。

  2、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由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3、货款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每天按逾期交货货款总值的`5%累计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不能以任何理由耽误供货时间。否则,都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

  (二)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退补方式:退补数量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总数量的10%多退少补。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需 方: (盖章)

  供 方: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购销合同书6

  甲方:

  乙方:

  关于双方购销石膏砌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石膏砌块。

  2、规格:KTP620×400×200。

  3、单位:平方米。

  4、数量:x平方米/月。

  5、单价:x元/平方米。

  6、提交时间:

  二、石膏砌块质量标准:

  执行JG/T698-1998

  三、相关条件: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运输办法及费用承担:汽运,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厂内装车,甲方负责工地卸车。

  3、验收标准与方式:以供方合格证为准。

  4、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付款,每车结算一次。

  5、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均衡的向甲方指定的.工地足量供货.如供货不及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甲方必须按车(每车275-300平方米)及时结算货款,如因结算不及时造成供货不及时,甲方应当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地震、雨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可抗力除外;双方合同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应以先协商的方式解决,确协商不成时由肥城法院依法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7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买卖合同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书8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1、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2、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1、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相关法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2、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1、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2、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3、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4、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1、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2、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1、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2、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3、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1、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2、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3、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1、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2、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3、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1、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2、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3、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4、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5、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1、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2、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1、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2、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购销合同书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盆栽花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盆栽花木,金额为人民币。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单位。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一次付清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10

  甲方(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标的'说明:

  二、质量标准:按细绒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三、计重方式:按毛重结算。

  四、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 五、交货地点:

  六、货物运输由供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十、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

  样有效)。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

  供方:杭州兴建经贸有限公司需方:广汉市景泰源纺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0838-5196983 开户行:交行杭州滨江支行 开户行: 帐 号:331065940018010013964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供方):叶会将 签订地点:奎屯

  乙方(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6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十二、 标的说明:

  十三、 质量标准:按皮棉国家标准GB-1103-99执行。 十四、 计重方式:按过磅毛重结算。

  十五、 结算方式:现款现货,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提供棉花检验证书和磅码单。(注:20xx年6月20日必须装车,21日付清货款。如不按时装车,一切损失由供

  方承担。如货装好21日不能付款,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押金不退)。

  十六、 交货地点:奎屯市

  十七、 货物运输由需方全权负责办理,运输费用由需方负责。 十八、 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二十、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二十一、 二十二、

  供方: 需方: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执行人:执行人: 地 址:地 址: 传 真:传 真: 开户行: 农业银行开户行: 卡 号:622 8463 3800 0076 6219帐 号: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购销合同书11

  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乙方):

  一、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

  数量合计 套 小写金额合计 ¥ 元 大写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质量责任:

  1. 空调机按国标GB/T7725-1996《房间空气调节器》标准出品。

  2. 由厂家特约售后服务维修网点免费安装及免费保修3年。

  3. 人为造成的损坏及自行安装不在免费保修范围。

  三、交货及安装时间:

  四、提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五、结算方式: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申报时送科龙公司一份。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共一页,如需加附页,必须盖骑缝章才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并一至达成以下条款:

  一;购销清单

  二,付款方式:乙方提供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次性付款。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日期:

  五,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再友好协商解决。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购销合同书1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xx,型号为xx,套数为xx。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3、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分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2.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x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光气、氢氟酸、40%以上的NaOH、KHO浓溶液)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x%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x%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应注意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书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从乙方处订购部分绿化(经济林)苗木,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及义务,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金额如下表,若有变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各类苗木中订购甲方所需品种、规格的苗木;

  2.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苗木;

  3.甲方将乙方供应的苗木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栽植、管护。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各类苗木必须符合规定技术质量要求;

  2.乙方提供的各类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3.乙方苗木交货时必须附《苗木检疫证书》等相关证件;

  4.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的起苗、包装、运输全过程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按甲方要求规范操作。

  四、苗木供货地点由甲方确定,苗木的起苗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供苗木,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提供苗木具体时间,乙方延期,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苗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苗木款的支付:

  1.乙方所供苗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苗木款的50%,剩余部分经甲方对苗木成活率进行抽查验收,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甲方根据苗木订购合同实际数量价格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苗木成活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甲方将扣除相应的苗木款;

  2.甲方以转账的方式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开具购苗发票。

  七、违约责任:

  1.若因苗木检疫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类苗木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苗木不合格比例不得超过3%,若超过比例,甲方拒收苗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土壤、气候、经营管理等因素使本合同不能按时执行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八、因土壤、气候、经营管理等因素所造成的苗木达不到成活标准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九、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使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时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货款两清后终止。在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更改和废止;否则,应承担合同条款相应的全部经济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财务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购销合同书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玉米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________________吨。

  二、价格:________________元/吨

  三、金额:肆佰柒拾万元整。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交货完毕。

  五、质量:符合GB1353-________________二级品标准。其中,水分≤14%,霉变率≤2%,杂质≤1%,色泽、气味正常。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乙方厂内过磅、检斤为准。

  七、包装标准:散粮出库。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乙方厂内两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九、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十、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