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4-12-02 18:11:23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安装合同三篇

  甲方(贷款人):

【推荐】安装合同三篇

  乙方(借款人):

  丙方(银行):

  为规范****公司在参与***业务上贷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在各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各项****资金的贷款服务。

  二、甲方应向丙方提供审查资金用途所需的有关资料。

  三、甲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贷款资金挪作其他经营业务,甲方有权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拥有贷款资金的所有权和专项使用权。

  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专项结算账户。

  三、乙方应接受甲方对贷款资金结算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乙方应向单位所在地支行级及其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动员预付款银行保函和银行履约保函,在提交甲方和丙方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动员预付款支付手续。

  五、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报送当月用款计划和。

  六、乙方的所有合同或协议(包括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设备的购买合同等),必须报甲方计划合同处、财务资产处核备,并抄送丙方一份。

  七、乙方必须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转移贷款资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贷款合同。

  八、甲方委托丙方对乙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即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贷款专用账户内的贷款资金要全部用于政府采购业务的资金结算,否则,丙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三条  丙方权利义务

  一、丙方应为甲方和乙方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理压票压汇压款,应配备专管员提供资金结算咨询服务。有义务接受甲方对贷款资金管理、监督。

  二、丙方应配合甲方对乙方贷款资金监督管理。

  三、丙方有权在乙方违反贷款合同规定、擅自转移贷款资金时,按照甲方要求从乙方结算账户中划转等额款项进入专户存储。专户存款未经甲方的书面批准不得支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核算专项账户内的贷款资金挪用,作为政府采购业务以外的支出时,应按挪用资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视挪用金额大小、性质等情况,终止贷款合同。

  第五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贷款偿还后自动失效。

  第六条 协议文本数量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           或授权代理人 :        或授权代理人 ::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借款资金监管协议 [篇2]

  贷款人: 负责人:

  借款单位

  或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为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实现信贷资金和其他资金封闭运行,确保乙方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银行支付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信贷制度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借款合同内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按乙方贷款合同约定用途(详见乙方提供的用途明细)为乙方提供      万元      贷款,并提供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拨付、结算等服务。

  二、乙方在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自愿委托和接受甲方对乙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三、乙方必须在甲方开立资金专户(贷款关联账户,账号为: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贷资金,乙方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其他经营

  收入必须归集到资金专户。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应全部或不低于甲方贷款金额存入专户。乙方应要求主要材料或货物供应商在甲方开立辅助账户,以利于甲方监控资金使用,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此项工作。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编制与贷款申请用途一致的资金使用计划,作为甲方按计划提供资金及进行资金监管的依据,乙方使用资金时须先申报,经甲方审核与贷款申请用途一致后,由甲方监督使用。如乙方变动资金使用计划,应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对原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但不得超出申请用途范围。用款申请不符合贷款申请用途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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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生产经营自有及自筹资金要按乙方有关承诺,先于贷款到位或按资金使用计划与贷款同步到位。

  六、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资金监管所需资料,申请支付在5万元以上的,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购销合同,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支取现在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转账结算必须转入购销合同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

  七、甲方应着积极为客户服务的原则,对乙方提出的用款申请及时受理。甲方对不同意支的款项,应向乙方说明拒付理由。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收入是否存入资金专户进行监

  督,乙方不得无理将销售收入存入其他账户,逃避监管。

  九、甲、乙双方要严格按该《协议》内容执行。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不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影响甲方贷款安全的,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和停止资金支付,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资金监管协议 [篇3]

  甲方:(贫困户):  区       镇        村

  乙方(委托经营的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广西正五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成信用社

  为扎实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解决有能力无产业发展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弱的贫困户增收问题,实现贫困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有效合作、互利共赢,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资金来源。甲方向丙方申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期限 三 年的扶贫小额贷款。

  二、资金用途:为保证贷款资金安全和帮助甲方脱贫致富,甲方自愿将贷款资金委托乙方用于(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委托经营协议。

  三、使用期限。甲乙双方贷款资金委托管理期限与甲方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期限一致,即甲乙双

  方贷款资金委托管理起止时间以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扶贫小额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与借款借据起止时间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记载日期为准)起止日期为准。

  四、委托支付。嗲款资金发放后,由甲方委托丙方,通过甲方贷款结算账户直接将资金支付到乙方在农合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内。

  五、资金监控。

  (一)账户要求。乙方在丙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乙方所有资金往来必须在基本结算账户内发生。

  (二)乙方必须暗战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或进行违法和其他活动,若乙方违约,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采取暂停乙方使用资金、提前收回全部资金等措施。

  (三)资金支付管理。乙方同意丙积极配合丙方对该笔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大额资金支付必须采取受托支付方式,乙方须提供提款申请书以及与资金用途享福的提款证明材料(包括但不先于相关合同、协议、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和账户明细等)给丙方审核,丙方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和实地调查等方式核查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决定是否同意使用资金,并建立贷款支用和核查台帐。

  (四)销售款管理。丙方根据乙方原料、库存产品及往来帐等变化情况,全程监控项目现金留,建立销售款监控台帐,确保所销售货款全部回笼丙方,丙方责任信贷员须核实货款回笼情况;回笼贷款在支付超过5万元时须经丙方的审查,若支付对象与乙方生产经用无直接业务关系(如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或将资金支付给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丙方有权拒绝支付。

  六、贷后检查

  (一)丙方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检查方式,对乙方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履约情况、涉诉仲裁情况及担保情况等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季向丙方的提供真实、完善、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文件和信息。

  (二)乙方实施以下行为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丙方,丙经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本协议项下全部贷款之前不得采取下列行为:

  1.经营体质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合作)、减少注册资本金、股权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盛情解散、申请破产等;

  2.名称、章程、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

  3.乙方对外重大投资或签订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4.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或大额及实质行正佳债务融资;

  5.以出售、赠予、出租、出借、转移等方式处分重要资产或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的行为;

  6.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

  (三)乙方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丙方:

  1.被责令停产、停业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或蛀牙负责人充实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3.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

  4.乙方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健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关联购销合同、租赁、原料供应、资金往来等),或其关联方关系发生变更,或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严重危机;

  5.发生其他对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七、资金收益。经甲、乙双方商定,按半年为一期,乙方没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期固定收益,收益率按年收益8%计。

  八、收益支付。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10天内将2017年的收益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在农合机构开立的贷款结算账户内;从2017年开始每年分两期支付,乙方应分别在6月、12月末的最后10天内将该半年的收益支付到甲方在农合机构开立的贷款结算账户内;最后一期收益的支付时间为本协议期满前。不论何种支付方式,都要约定具体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甲方账户:

  九、还款方式。乙方应当在本协议期满前一次性将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的资金和最后一期收益支付给甲方,丙方在贷款到期前从甲方贷款结算账户中口收贷款本息。乙方对甲方委托经营管理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与其未归还贷款的,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偿还欠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在生产经营中,乙方优先吸纳甲方从事劳务工作,并另外支付合理劳动报酬。 十一、强制执行条款:

  (一)、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本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约定,同意本协议浅底锅后向公证机构身板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二)、三方协商同意,如贷款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甲、乙方未向公证机构提供已归还甲方全部贷款本息的有效凭证,丙方有权单方根据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当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偿还甲方贷款义务时,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二、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当地财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广西正五海洋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北海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成信用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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