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企业合同范文集锦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煤炭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20xx年煤炭运输合同条款,具体如下:
一、运输船舶规范
乙方调派******承运甲方煤炭。
二、委托运量
甲方全量委托乙方承运北方港下水的煤炭全年约140万吨。
三、责任
1、甲方应在装卸两港提供一个安全港口、一个安全泊位,根据船型备足货源。
2、乙方应每日向甲方通报船舶动态和船位,甲方应提前通报各项设备维修计划。
3、任何一方提出更改、增加装港和卸港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四、运输计划
1、甲方应在合同年度内均衡安排月度的运输计划。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出下一个月的运输方案。
2、甲方应在每航次卸完前三天通知乙方下个航次运输计划,如运输计划有异议,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改。
五、计量与交接
1、计量根据交通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以船舶水尺为计量方法。
2、交接甲方不得因货物质量、数量等原因在卸港拒绝接收货物。
六、运费与滞期费
1、运价由基准价和效率联动调整价组成,基准价合同期内不变,联动调整根据实际装卸时间确定。
2、基准价:北方(秦皇岛、天津、黄骅、京唐、锦州)到长江各港***元/吨。
3、效率联动调整根据船舶的航次装卸时间确定。装卸两港合计144小时。超过6万元/天。
4、实际装卸时间,装港:自船舶抵达装货港指定的`锚地起算,至装完后办完交接手续止,若船舶直靠码头,则以靠好码头时起算。卸港:船舶自抵达卸港锚地时起算,至办完交接手续止,若直靠码头,则以靠好码头时起算。
七、移泊
1、乙方船舶装货在装港的一个安全泊位一次装货完毕;卸货在甲方所属货主码头的一个安全泊位卸货完毕。在装卸过程中非乙方原因中途需移泊,须征得乙方同意。
2、移泊费用,船舶每增加一次从泊位到泊位、泊位到锚地或锚地到泊位的移泊,甲方向乙方支付包干费用20000元。
八、结算
航次货物卸货完毕乙方即出具正规水运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半个月内支付相关费用
九、保险
甲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若有一方未办理所造成损失则未办理方全额承担。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争议,先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进行诉讼。
十一、合同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0时起至20xx年12月31日24时止船舶完成装货的航次。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企业合同 篇2
摘要:油田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活动的进行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直接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合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为企业从事各项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保证。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效规避经营中的风险,为企业提供安全、稳定的经济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油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一、引言
合同是现代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据,也是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更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今天,合同已经是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依法实施合同管理,杜绝合同管理漏洞,已经成为企业有效预控和积极消化市场风险的有效措施,能为企业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合同管理分析
1.合同作用
合同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企业在法制市场中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合同能体现合同当事人自治的意愿,当事人依法享有根据自己的意愿定制合同的权利;同时合同也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公平性,合同当事人制定合同权利和义务时,应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公平体现合同参与方的权利,合同执行主体也应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制定的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受法律保护。
2.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包括管理内容和管理手段两部分,管理内容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制定、旅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管理手段包括合同审查、监督和控制。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合同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以维护企业在市场中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的各方利益。合同管理具有全过程、系统、动态的特点,全过程是指合同由洽谈开始,在草拟、签订、生效以及失效过程中都需要实施合同管理;系统性是指对合同内容的各项条款进行统一管理;动态性是指针对履约过程中的动态变化情况,对自身利益不利的因素进行分析,及时修正、变更、补充、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维护自身的利益。
三、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控制方法
1.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油田企业是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勘探阶段、生产阶段、销售阶段、物资采购阶段都需要依靠合同完成各项经济活动,因此,油田企业的经营管理离不开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科学的控制方法。合同管理控制方法的实施,不仅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还会牵涉到职工的利益,对于企业稳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2.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的控制方法
(1)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油田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中,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上级部门计划指令进行,缺少合同管理的经验,更缺乏足够的合同意识,对合同中的风险意识不足。企业要推行体制改革,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需求,就需要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合同风险的意识。第一,要加强法律普及力度,人事部和企业法规部联合组织法律普及培训,通过《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第二,风险案例培训,企业可收集企业风险案例,尤其是加强企业经济纠纷的案例收集,利用真实案例展示合同的重要性;第三,利用合同法律审查、企业年检等机会普及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合同签订行为。
(2)合同内容标准化随着石油企业的经济业务的逐渐发展,经济活动对合同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合同种类和级别不断丰富,对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为避免合同文本形式不一引发的内容争议,减少不严谨的问题,企业可推行标注化的合同文本,统一内容形式,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合同标准文本不仅反映了法律要求,还是防范交易风险的有效途径。规范化、完备性、普适性的合同文本,简化了签约程序,有效避免了行骗渠道,消除了盲点。
(3)审批程序简约化油田企业生产任务重,且工作量极不均衡,若前期签订合同的周期过长,就会影响生产周期,导致因生产急需引发的时候合同矛盾。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应从整体利益出发,对合同审批程序进行合理简化,按照“不重复、不冲突、不断档、不给基层单位添加负担”的原则,提高审批流程的效率,删减不必要的程序,调整不合理的程序,全面提升合同审批人员的办公效率。
(4)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力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合同签约双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但审查内容仅是对签约方当前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对以往的履约行为进行搜集和评价,没有形成动态的监督体系。履约行为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要对签约、交货、验收以及结算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提高合同履行质量,形成动态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后期的合同草拟、签订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5)出台合同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应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以达到落实制度的目的。企业在日常的合同管理中,除要遵守《合同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外,还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状况出台合同签约管理规定、规范合同管理、简化合同程序以及合同验收等相关内容的规章制度,形成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为合同的签订、履行、验收环节提供操作依据。
(6)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中国石油合同管理系统》自推行以来,不断完善,制订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操作培训,为合同管理提供了参考。《系统》具有快速存储资料的特征,在合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辅助企业全面掌握合同签订流程,及时跟踪合同审批状况,缩短了合同签订周期,为企业后期的合同履约、生产经营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有利于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结语
企业合同管理即包括管理内容,还包括管理手段,是一项复杂、系统、综合的管理工作,且贯穿于合同制定、执行、验收的全过程,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能有效避免经营风险,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证。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力度,通过不断培训,提供企业的合同管理意识及管理水平,为企业创设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李峰.依法治国形势下油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与控制对策探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xx,(18):117-119.
[2]刘俊.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的控制探讨[J].时代金融,20xx,(8):168,174.
[3]李晶.大庆油田公司合同风险防控体系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xx.
[4]刘遵亮.基于油田企业实施合同管理的控制[J].管理观察,20xx,(15):111-112.
作者:林冬娟 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企业合同 篇3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生命线。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800万元,拥有员工158名,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钢材加工、钢结构制造;钢材销售;房屋租赁。 我公司多年来一直以信誉争市场、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作为坚定的.经营宗旨。企业领导带头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合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运用合同手段改善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能够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实提供企业合同签约率、履约、履约率、合同纠纷发生率等能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公司订立的合同能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遵守诚信原则,企业再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遵纪守法。
欣悉贵局开展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为全面推进“信用天津”
建设,构建“和谐天津”作贡献,为企业长远发展着想,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我公司申请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恳请贵局批准我公司成为20xx年度天津市工商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天津****有限公司
20xx年4月8日
企业合同 篇4
【摘要】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具有履行期限长、合同条款多而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定会引发这样那样的实际理由,变更和索赔(反索赔)在所难免。变更和索赔会转变原合同的范围、价款和工期,并严重影响着建设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了解、处理好变更与索赔及其风险制约的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变更 索赔 风险制约
变更与索赔既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又是建筑工程实施阶段不可避开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并对其进行风险制约,不仅是维护合同各方的权益的保证,同时也是保证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的关键。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工程参与各方均应时刻保持高度的重视。
1、变更的定义、风险制约策略及在具体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1、变更的简单定义:变更是有决策权的一方根据需要,向接受方提出的转变合同项下某项工作的要求。其特征是:(1)接受方必须无条件执行;(2)事前发出;(3)按工作程序办事。
1.2、变更涉及的方面及制约风险的策略
1.2.1、工程设计变更理由。
设计变更常常会引起工程延期和工程量变更的增 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减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双方所发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以及工程质量争议经常与设计变更相关,因此设计变更的风险制约应注意以下方面:
A、合同双方对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要以书面形式加以记载,防止承包人仅凭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施工,无书面证据。
B、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情况,严格按照通用条款第31条的规定执行,如有必要,可在专用条款中进一步明确。
C、发生质量争议,交由有资质的质量鉴定机构鉴定,分清质量责任。D、特别注意监理工程师的职务权限,弄清楚其是否有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签证权,一般发包人将该两项权利收回,授予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1.2.2、其他变更理由。
工程其他变更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规定,既不得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质量、价格和工期)内容不一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般对工程其他变更不做约定,发生争议时无适用条款加以解决。因此,双方应对工程其他变更情况作出原则性、程序性约定。
1.2.3、确定变更价款。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变化,因而产生工程价款的变化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理由的解释》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 价款的确定可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策略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而其他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的变化需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注意并非所有的工程变更都导致工程价款变更,承包人未在确定变更后14日内向工程师提出变更价款的报告以及承包人自身理由导致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因此如何在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导致费用变化时准确及时的确定变更价款应采取如下风险制约的策略:
A、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日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出书面的变更价款的报告,并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确认。
B、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工程变更价款所执行的价格加以约定。C、当工程师不予答复和确认的情况,按照通用条款第31.3、31.4款规定处理,即逾期不答复或确认的,视为同意。
1.3、变更在具体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1.3.1、不能直观地理解“执行指示”的含义,为防止一项变更演变成索赔,合同相对方应善意地提醒对方变更令的法律后果。
1.3.2、关于总价承包工程合同变更费用的结算理由,要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不同的程序和方式,一般采取的方式是:对工程范围的变更采取一事一议,采取事前支付的方式;因为合同有增或减量变化幅度的规定,因此对工程量变更采用的是先计价后决算的方式,并在竣工决算时仅对超出合同规定幅度部分进行价格调整,并不是做了工作就能得利。
如果合同中将工程范围变更与工程量变更都列为变更的范畴,就不要将 A、
二者的工作程序混淆,按不同的方式进行管理,并认真做好工程量变更记录的保管;
B、工程量变更属合同风险管理范畴,其变更幅度上限所计算出的费用值,应小于或等于工程不可预见费。
2、索赔的定义、风险制约策略及在具体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1、索赔的简单定义
索赔是在合同框架下,自认为权利遭到损害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承担损害责任的要求。其特征是:(1)不主张不赔偿;(2)事后提出;(3)依法解决的过程。
2.2、索赔涉及的方面及制约风险的策略
实践中,索赔时经常遇到因未保存有效证据而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提出索赔超过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因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使索赔没有合同依据等因此在索赔过程中应采取如下风险制约的策略:A、在工程各个环节中注意保存证据,特别是由于情况紧急,工程师提出口头指令后及时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以书面形式确认;
B、提出索赔要求不要超过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时限;
C、双方合同约定明确,特别是违约责任的约定要进一步详细,不要只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而对违约的处理不做约定或含糊不清。
2.3、索赔在具体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索赔的具体操作远比变更复杂得多,特别是一项索赔的目的是得到补偿费用时,因此尽管需要以平常的心态对待索赔
,但是由于以下方面的理由,所以能够避开提出索赔报告,就应该尽量避开:
2.3.1、索赔并不是主张就能够得到,如果是以仲裁/诉讼为最后解决方式的话,索赔的结果就将取决于仲裁员和法官的裁决和判决,因此如果事先已经知道属于以下几个方面,最好就不要再提出索赔报告:(1)无合同文件或法律的依据。(2)属于己方责任的(如:招、投标文件漏项,低价中标,组织不利等);(3)索赔事件发生时,未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造成的项目损失。
2.3.2、提出索赔报告前要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后果,特别是要从商务角度出发考虑权利是否主张这个理由,不主张的情况有:(1)市场战略;(2)仲裁或诉讼往往会牵涉大量的人力、财力资源,应将诉讼或仲裁的成本考虑进去;(3)对
方无力赔偿。(4)提出索赔方应注意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即保质保量的履行合同,来对抗防止反索赔等等。
3、结论
总之,建筑工程的变更和索赔是不可避开的,在建筑合同漫长的履行过程中,没有变更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索赔也是非常正常的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当事人追求公平的一种方式,没有公平的合作是没有生命力的。所以,正确认识、理解、应用变更和索赔的关系并做好风险制约来解决建筑合同中的实际理由,使所建设的工程顺利完成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所共同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白均生,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变更索赔实务,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xx[2] 张宝岭,建设工程索赔及案例分析, 机械工业出版社,20xx
[3] 汪金敏,工程索赔100招,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
企业合同 篇5
摘要:针对铁路非运输企业业务实际,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并就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和措施提出建议。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铁路的飞速发展,铁路非运输企业的业务规模也在大幅度增长。铁路非运输企业面临的合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在当前深入市场转型发展的背景下,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保障企业收益水平,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一)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对方法律主体资格不适合导致的合同无效风险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明确规定,我国对一些特定行业实行准入制度。如煤炭贸易就是一个需要许可经营的行业,需获得煤炭经营资格证后方可进行。如对方企业不具备该资格证,其签订的煤炭贸易合同无效。签订了该类合同,就会给企业埋下巨大的风险隐患
2.因合同签订的形式或程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合同无效
非运输企业大量开展的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需采用书面形式,其他签订形式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另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不宜进行招标、投标的外,都应当依法按照招标、投标的形式签订。如果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标底泄露、串通等行为,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情形。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1)对方当事人因缺乏诚信或实际履行能力降低而带
来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往往在所难免。作为市场主体,合同当事人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很多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其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属于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降低,特别是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缺乏诚信,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因各种因素变化进行合同履行变更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有时会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变化而变更合同主体。例如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后,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行能力对守约方来说就存在法律风险。
(三)在合同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在合同日常管理过程中,合同的附件、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包括电子邮件)和其他有关的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都需要进行妥善保管和留存。否则,在合同发生纠纷后,将使企业处于被动地位,无法有力的为企业争取合法权益,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二、铁路非运输企业防范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强化合同管理的组织职能
防范合同法律风险首先需要企业内的相应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应按照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包括各相关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小组。在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日常管理等过程中,按照所涉及到的不同工作内容,分别由相应对口部门专项负责,确保责任到位。对于重大合同或合同数量较大的企业,还需聘请法律顾问作为保障。
(二)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铁路非运输企业应依照我国《合同法》、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局等的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结合本企业经营特定和实际,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合同管理制度,同时要注重相应的保障落实的制度建设,既要做到有章可循,又要做的有章必循,使合同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基础资料的日常规范管理
合同管理中各类基础资料的日常规范化整理有利各类合同纠纷的解决,这也提早排除工作疏忽和潜在风险的重要方法。要重视客户工商档案资料、资质资料、资产资料、企业关联状况等各类资料和信息,也要重视合同台账、审查记录、合同检查、合同培训等必要的合同管理基础资料。对于合同数量大、标的额较大的企业,还要请专业法律顾问制定合同文本,或由法律专业机构帮助制定主要经营业务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文本的条款比较完善,防止合同文本的不完善,为企业埋下纠纷隐患。
(四)强化合同履行的日常监控跟踪
合同的履行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比较容易出现风险的阶段。强化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跟踪,是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注重合同前期工作,更要强化对合同履行过程的踉踪,加强与业务人员的沟通配合,及时发现履行过程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事项,及时提出风险警示,并提出解决建议,将合同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做到真正的全过程管理。
(五)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培训
合同管理不仅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相关业务人员同样要提高法律风险意识。为此,一方面要注重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通过各类培训提升法律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对业务承办人员,也同样要加强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和能力,从思想上强化防范合同纠纷和解决法律风险的保障。
三、结束语
铁路非运输企业直接面向市场,面对的各类企业及人员信誉等级良莠不齐。同时,随着铁路非运输企业进一步深入市场,合同管理工作势必面临新的挑战。强化合同管理、降低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发展,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合同管理重要职责。
参考文献
[1]张秀锦,企业合同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控制,产业与科技论坛,20xx年第18期.
[2]张钧,合同陷阱与防范,中国物资出版社,199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