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合同 篇1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交易的活跃促进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而交易行为往往存在双方利益的博弈,使得合同在磋商、签订、履行等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合同管理在此种背景下逐渐被企业管理者们所重视。如何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预防控制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成为摆在合同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对交易的法律、业务等风险的一种集中管控,有利于保证企业的资金、运行管理安全。通过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督促处在相对位置上的合同当事人能够从企业经营、交易安全和法律风险等多个方面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与管控,有利于交易平稳进行和企业安全经营。
二、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无处不在,从风险类型来看,分为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从风险环节来看,存在磋商、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当中,需要合同管理者认真管控。交易风险是指因交易行为本身,如相对人的选择、交易期待利益的流向等预判错误导致的正常的商业运行风险,这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正常经营风险,需要经营者根据价值经验和市场敏感度进行判断,这不仅仅是合同风险,而是整个企业的经营利益风险,此处不予以详细讨论;法律风险则是合同管理部门的重点管控内容,尤其是对交易事项中约定的内容是否触犯国家强制性法律法律而产生的合同无效结果以及还将面临的行政、刑事处罚结果,这需要合同管理者花大力气进行管控警惕。除此之外,从风险存在环节来看,还有以下风险存在:
1.缔约前的磋商环节。
合同签订之前往是要经过前期的磋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存在因恶意磋商、重大误解等原因而导致的缔约过失,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对无过失方也存在着信赖利益的损失。
2.相对人资质审查不严。
相对人的资质信誉状况等内容是选择合作伙伴、保证交易安全的重点内容和前置环节。我国法律现在虽然对于企业的经营范围与签订合同内容不做同一性要求,但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还是应当关注该拟选相对人是否具备承担合同内容的能力,另外对于所有类别的合同内容相对人,都应关注其是否具备合同内容要求具备的特殊资质、企业信誉状况如何、履约能力等,如果经营业绩对于合同承担具有风险影响,还应当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规定对经营业绩的要求内容。同时要严格审核对方企业的磋商、签约代表资格,查看是否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时,避免出现无权代理、合同诈骗等情形。
3.合同条款内容存在瑕疵。
合同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设定最为直接有效的体现。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直接影响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条款,如交易内容、规格型号、履行期限、付款时间、履行地点、违约情况处理、价款支付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而准确地规定,同时应当审核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对己方的有利性等因素,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企业在交易行为中的利益。同时,有的企业合同意识较差,在合同签订甚至变更时,不形成书面协议,仅仅进行口头约定,这种口头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虽然也是有效的合同,但是往往存在因为口头约定不明或者缺乏证据固定,而使得企业面临交易纠纷的风险。
4.合同履行管理不到位。
合同生命周期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履行,它是关系着合同目的实现的最根本因素,更应该引起合同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但是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常常存在的情况是,合同管理人员将大量的经历放在前期的合同磋商、签订过程当中,而对于合同的履行管理采取放任态度,仅仅由合同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这虽然体现了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分工原则,但是为了合同目的的更好实现,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在合同签订后要认真与合同执行人员进行主要内容和条款的沟通,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履行后进行监管检查,监控实际履行和合同文本约定是否存在“两层皮”的问题,保护企业交易利益和交易安全。
三、加强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体系对策
1.注重加强对合同相关人员的素质、能力、态度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责的合同相关人员,根据其合同处理过程中的风险点位置,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如,对于合同办理人员,重点加强加强合同办理基础管理要求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对于合同审核人员应当加强其法律知识、业务素养及审核态度的培训等。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结构和人员。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相关人员的相互配合和彼此监督,是一项具有延续性的重点工作,因此不能完全地进行临时性机构和人员的代管。这样容易导致职责不请,责任心不强。通过设定专业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专职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能够提高合同管理的严肃性,还能保证合同管理的权责明确,从而提高合同管理质量,降低合同风险。
企业合同 篇2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制订本合同。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三十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九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15天内,注册资金九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二十一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一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xxxxxx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3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十二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A公司(甲方):
B公司(乙方):
签订日期:
企业合同 篇3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方):___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赠与方的权利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受赠方的权利义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赠与标的的交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时间、地点、相关手续的办理等)
5.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合同 篇4
甲方(赠与方):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____。企业类赠与合同由提供!
5.乙方应于____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
5.乙方应于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名称: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乙方:____名称:地址: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6
篇一:合同管理论文
一、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发包双方就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由于建设工程涉及面较广、工程量较大并涉及工程投入资金相对较多,因此,此类合同的合同风险是任何从事该类合同的合同主体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投资项目的管理包括诸多方面,比如投资控制管理、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管理、信息控制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及组织协调管理等。风险管理(或称为风险控制)不是一个独立的项目,它必须贯穿于整个投资项目的管理。本文从业主的角度,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风险管理做出相关论证。
二、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的风险分析
1、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合法性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项下有名商事合同,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但该类合同的签订及联系也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2、招投标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必须以招投标方式缔结建设工程合同做出明确界定。目前国内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缔结建设工程合同也较为常见,但相对较小的建设工程合同业主一般不愿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也没有必要采用该种方式。但是,《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的,必须采用该方式,并遵循相应的程序性规定。因此,建设工程合同是否需要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性规定,是该建设工程合同前置性条件,也是建设工程合同较大的风险所在。
3、承包方资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方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否则不能对该项目承包施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该二类主体以承包方的名义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该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第五条:“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超越资质等级而以承包方的名义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但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该建设工程合同视为有效;在建设工程竣工前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该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4、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承包方与具体施工单位不符的风险
具有相关资质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签署建设工程合同,但履行该建设工程合同的施工方却没有合同要求的相应资质,或者施工技术人员没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这样,可能导致施工的`进程从而影响工期,也可能造成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该情形同样是发包方面临较大的合同风险。
5、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类型风险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就建设工程价款类型做出详尽规定,具体包括: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及可调价格的规定。不同建设工程应选择不同的价款类型,并做出相应的限制性条款。因此,在建设工程合同计价类型选择及具体应用中必然存在相应的风险。 6、工程款支付的风险
工程款支付包括工程预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款支付、索赔价款支付及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款支付。发包方对建设工程项目需要予以投资进度控制,而投资控制往往需要通过合同控制的方式实现。因此,建设工程合同中需约定相应投资资金控制,从而达到项目工期控制、项目质量控制及项目结算控制等目的,实现发包方投资目的。若没有相应的控制性条款的设计,该建设工程将面临整个项目失控的风险。
7、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工程师授权不明的风险
发包方可能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履行相应的职权。但若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不明,势必会造成该工程师不当行为给发包方带来难以预料的风险。比如,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固定总价的合同计价类型,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材料的涨价致使承包方要求发包方委派的工程师对材料的质量进行签证。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不明,也没有证据证明该工程师的被授权范围,将导致工程师签证变更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
8、建设工程合同对工期约定不明及影响工期的合同约定风险
就发包方而言,工期是建设工程合同较为重要的部分,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不明必然给发包方带来巨大风险。99版《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承包方有权顺延工期做出相应的规制。因此,发包方必须对此做出详尽的研究,避免承包方顺延工期的风险。
三、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
1、规范建设工程合同行为
建设工程合同合法性是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合同目的的前提。规范建设工程合同行为即依法实施建设工程合同行为,包括建设工程合同行为程序合法与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合法。如是否按照法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建设工程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承包方是否具备该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相应的资质要
求,建设工程合同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第三方利益的情节等。承包方应由相应专业业内人员对此做出审查,保障发包方建设项目投资目的的顺利实现。
2、对承包方予以详尽的尽职调查
对承包方予以详尽的尽职调查是承包方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保障。尽职调查至少包括:承包方主体资格、相应的企业资质、企业管理状况、是否承包过类似的工程、工程履约情况如何及该承包方在业内影响及信誉度等,并要求承包方提供相应的文件证件存证。承包方是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方,对承包方实施专业的尽职调查,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避免较多的合同风险,包括施工人员素质资格的风险、停工、窝工的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及合同履行不能的风险等。
3、建设工程合同的专业设计
1)建设工程合同价款条款设计
根据具体建设工程合同选择不同的合同计价类型,对确定的合同计价类型,在专用条款内要明确合同双方相应的权利义务及操作方法。比如固定总价合同计价条款中要明确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要对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做出专业的条款设计。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及合同双方的具体情况约定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支付进程。如预付款条款、工程款支付进度及支付方式条款、工程质量担保金等条款设计。
(2)关于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师)职权条款设计
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师)职权,较为理想的方法是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当然也可以另行授权并通知承包方。但是,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做出约定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证据的固定和争议的解决。如在一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双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计价方式支付合同款项,但并没有明确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师)职权,而在该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筑材料暴涨,承包方在购买建筑材料后,要求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师)签字,该工程师验货后就在这些购销单上签字。建设工程进展到后期,承包方要求发包方支付增加建筑材料款,并告知因建筑材料涨价而变更了双方的建设工程合同。也就是说,由于发包方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工程师)的职权没有明确约定,从而导致该工程师的签证视为对建筑材料质量的认可,并视为对该建筑材料价款的变更。致使发包方承受较大的损失。
(3)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工期条款的设计
工期是建设工程合同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都有较为重大的意义。工期作为发包方索赔的依据,在实践中,有很多案例说明发包方利用工期条款成功索赔从而不仅挽救自己的损失,而且可以为其带来高额的利益。当然,在实务中承包方利用工期条款迫使发包方增加工程款的案例不胜枚举。因此,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对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的设计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该类合同的标的额相当大,稍有不慎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4、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条款或附件的设计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控制,可以通过工程担保或工程保险的方式予以实施。根据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承包方可以选择使用何种风险控制方式;但选择使用工程保险合同相对较少,通过工程担保的方式控制合同风险的方式较为常见,也较为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 李双录,王春福. 论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山西建筑.20xx
[2] 王加元. 建筑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山西建筑.20xx
企业合同 篇7
一、合同订立过程的几个问题
(十二)缔约过失
1.发生在合同未订立或者不生效的情况下
2.缔约过失的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3.以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
(十三)签字
1.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
2.可以使合同生效的签字:(1)企业法定代表人;(2)分公司的负责人;(3)法人单位的负责人;(4)自然人为代理人。
3.验证身份当面签署。
(十四)盖章
1.32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
2.可以使合同生效的公章:
(1)行政印章----效力等同法定代表人签字
(2)合同专用章----效力仅及于合同
(3)财务专用章----效力仅及于财务行为
(4)其他公章的效力
(十五)生效形式自制
1.32条只是合同书生效的法定形式要件,也是最低要件
2.当事人可以在32条的基础上自由约定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签字、加盖公章并公证
(4)---签字后报经双方权力机关批准
3.以当事人约定的条件达成后为合同书成立(生效)
(十六)成立和生效
1.绝大多数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如下情况合同先成立后生效:
(1)附期限或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注意附件期限生效合同与附期限履行合同的区别)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经批准生效的合同
3.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第一种情况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法院会指定合理期间申报。
二、常用合同的要点问题
(一)特殊买卖合同
1.凭样买卖
168条、169条:主要适用物料买卖和加工定作以样品表示质量,同时可对样品质量附文。
说明----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样品的产生----买方样,卖方样,卖方回样样品应当共封,共同拆封。
样品的隐蔽瑕疵----卖方责任
标的物与样品不一致时,除非当场达成协议,否则应当再封。
2.寄售合同
卖方将标的物先交付买方保管,根据买方的使用确定买卖和买卖的数量。
先发生一个保管合同关系,根据保管人的使用数量,生成买卖关系并确定买卖的数量。
保管一般是无费用的,如果有费用卖方有权将保管人未买的标的物提走另卖。
3.合同和发货通知
138条:
(1)发货通知一般只能解决批准和数量及到货时间。
(2)适合购买确定,到货时间区间内灵活。
(3)以生效的合同为前提。
(4)以生效的合同有明文约定为前提。
(5)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出通知,否则违约。
4.意向协议和订单
(1)适合于是否购买不确定的情况
(2)此处的意向协议可以理解为预合同
(3)订单加意向协议构成完整生效的合同
(4)是否需要接收订单方对订单进行确认从约定
(5)订单的内容标的的数量,或者数量和价格
(6)订单可以多次发出
5.基数确定订单追加
(1)适合于部分确定买卖,部分不确定的情况
(2)在基数部分履行完成后,以订单追加
(3)订单下的标的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4)订单是否需对方确认根据约定
(5)可以约定订单的限额
6.集团统一购买
适合集团范围内对相同大宗物料的购买。
兄弟公司授权一家公司,统一招标、谈判、缔约,根据通知发货,货发谁就与谁依据统一订立的条款,发生合同关系。
在没有集团统一采购平台的情况下,可以发挥集团统一采购的优势。
(二)关于承揽合同的要点问题
1.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及要点:合同在先,生产在后;资源有定作人的投入,加工过程为合同履行过程;交付的是工作成果不是标的物;支付的是报酬不是对价;定作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仅负直接损失的赔偿。
2.适用:原材料加工;非标准设备的加工;商标标识和包装物的加工;贴牌生产;修理。
(三)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点问题
1.是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为内容和承揽合同
2.受法律和行政法规规范最严格的合同
3.承包单位的资质---无资质,超越资质,借用资质的合同无效
4.转包和分包
(四)租赁合同的基本要点问题
1.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2.转租
3.买卖不破租赁----通知义务
4.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
5.租赁物的移交和返还
(五)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问题
1.承租人确定租赁物
2.出租人出钱购买,然后出租给承租人
3.承租人承担租赁费不承担利息
4.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归属从约定
5.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物权问题
三、合同生效后的救济
(一)对合同条款的补救
1.通知
(1)通知不能调整、变更、设定权利义务,但有约在先的除外
(2)通知的分类
(3)企业的合同业务部门加强对员工教育,及时准确发送和接收处理通知
2.补充协议
(1)合同条款需要补正的情形
(2)合同条款补正的方法
(3)对合同条款补正的管理
3.变更合同
(1)变更的原因
(2)变更构成要件
(3)企业对条款变更的管理
4.解除合同
(1)解除的情形(93条、94条)
(一)对合同条款的补救
接4.解除合同
(2)解除的效力
5.通过诉讼变更和撤销合同
(1)协商一致变更与通过诉讼变更的区别
(2)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
(3)通过诉讼或仲裁变更或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54条)
(4)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5)关于撤销后的处理
(6)企业对撤销权的管理由法务部门负责
6.诉讼、仲裁确定合同无效
(1)合同无效适用的情形(52条)
(2)条款无效适用的情形(53条)
(3)确定合同无效的机关:法院和仲裁机关
(4)确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
(5)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58条)
7.转让合同
(1)整体转让条件
(2)债权单独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3)债务单独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二)以情理促请对方履行救济合同利益
1.“先礼后兵”“人怕见面,树怕扒皮”。企业部门领导,最好是主管领导,最好是与对方关系好的主管领导,亲自登门访谈协商。
2.在对方的确亏本的情况下(合同条款不公平,客观情形发生较大变化),采取让步的办法。
(三)通过诉讼或仲裁救济企业利益
1.通过诉讼仲裁解决
2.诉讼的优点
3.诉讼的缺点
(四)以抗辩权救济企业的合同利益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五)以债务抵消方法救济企业利益
1.法定抵消
2.协商抵消
3.抵消等于享受权利,可以使企业获取合同利益。
(六)以撤销权救济企业的合同利益
1.在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或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
2.条件:针对债务人低价转让资产的,必须是受让人有恶意;必须通过诉讼行使;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行使,最长不超过五年
3.撤销后,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返还原物,不能返还的作价返还。
(七)以代位权救济企业的合同利益
1.条件
2.管辖地
3.费用
企业合同 篇8
合同号:
日 期:
买方:____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 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 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企业。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企业。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 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企业____
(电报: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企业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
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 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 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 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企业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 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 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 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 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卖方:____ 买方:____
企业合同 篇9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共同签订。
为获得________________公司发行的_________股票,转让人在此将以下财产的所有权利出售和转让给公司:
本出售单所附的财产清单上所列的一切有形资产和一切待销存货、信誉、租借权益、商品、以及其它无形资产(位于___________地的_________资产除外)
为获得上述转让的财产,公司在此同意承担上述企业在本协议缔结之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支付和勾销与上述企业间发生的一切债务,________________除外。公司同意不让上述企业及其财产对此种债务、责任或义务以及因执行此种责任或义务或索要此种债务而产生的任何指控、诉讼,或法律程序而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人在此指派公司______________作为其代表,替他(们)索要、接受和收取目前拖欠上述企业且在此由______________公司接手的一切债权债务。转让人还授权______________公司为索要和收取上述债务而行使法律许可的一切行为,且可用其认为必要的方式使用转让人的姓名以索要债务,只要不使转让人发生任何支出和开支,或对转让人造成任何损失。
转让人(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让人(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