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

时间:2024-07-14 15:28:15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单位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单位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单位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题目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天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目)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支,计人民币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单位合同 篇2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性别__,年龄___ ,工作岗位_____,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 年,从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或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

  动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第___条第___款第____规定,该职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年__月___日。

  该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为___年___个月,发给___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3

  未解除合同单位断缴社保合法吗

  不合法,没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保。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公司不缴社保怎么办?

  根据规定,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醒注意: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是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公司不缴社保的后果: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单位合同 篇4

  一、单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任何解雇都不能以性别,宗教,政见,参加罢工,工会活动和种族理由作为依据,否则即被视为对员工的歧视和对员工权利的侵犯。

  2、所有因个人原因而进行的解雇都必须说明理由,以可证明的严重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以个人印象和主观的判断为准。

  3、企业应根据事件的后果和影响作出具体分析,在考虑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实际责任后作出决定。解雇应是不可避免的解决方案。

  因个人理由进行的解雇并不需要证明员工的过错。无法胜任工作,经常缺勤也可成为解除工作合同的理由。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无故缺勤,疏忽大意和工作失误应作为简单过错处理,企业不应以此为理由而解雇员工。

  三、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 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单位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单位团购楼房指标转让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在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得单位团购楼房集资筹建住宅楼房指标一套(三室两厅),自愿转让乙方。

  2、乙方应付给甲方指标转让费贰万元整及房款首付伍万元整,乙方合计应付款柒万元整。

  3、甲方与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得单位团购签订集资建楼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楼房价款由乙方筹资建楼房,乙方将筹建的建楼款及时交给上述单位,甲方申明在此楼房建设中不投入任何费用。

  4、此房所在的具体单元及楼层需等单位政策而定。

  5、甲方将此房指标转让给乙方后,楼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乙方,如遇楼价上升,甲方不能反悔索要回此房,违者除归还乙方所付的所有款项。如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变动,此楼房无法建设时,甲方将乙方所付的转让费一次性退还乙方后不属违约。

  6、楼房建成交付使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甲方协助

  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发证手续。办理手续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过户费除外)。

  7、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交房款,甲方贰万元不退还给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单位合同 篇6

  甲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

  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

  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

  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____日的。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

  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

  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办理机动车抵 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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