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安全合同三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合同 篇1
此文件为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赔偿的协议。通过签订此文件,你已经完全获知和理解以下的条款和内容。你放弃了某些法律的权利,包括向活动策划人和其他同行成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活动的参与者均为自发自愿参加的自驾游活动爱好者。活动宗旨提倡弘扬健康、快乐、放松的情结。一切活动恪守安全第一、绿色环保。培养积极向上的团结、互助精神。
参加活动的成员,均已事前通过电话、面谈及聚会方式知道活动计划及行程安排,充分了解活动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风险。在自愿选择参加活动时,做出并确认遵守下列承诺:
在签署本承诺书前,本人已明确悉知:自驾游活动匿藏风险;虽然同行所有成员主动防备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但事故隐患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因此,经谨慎思考后,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风险的承担
我自愿参加此次自驾游活动。我理解、同意和签署此有关责任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协议。
本次活动是自由集约式的自驾游活动,因共同的爱好和理念自由组合、自主活动。本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对体能、自驾游技能和经济能力等)谨慎决定后参加本次自助、自驾游活动,并自主关注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中,同行所有成员之间只有相互关心帮助和遇险施救的道义责任。因此,除因同行成员故意导致本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外,仅因意外过失(包括自己或其他同行成员意外过失)导致的伤害和损失,愿意由本人承担责任,同时放弃对同行成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活动策划者是活动项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参加自助、自驾游活动的同行成员,并不是职业的领队、向导或急救人员。所有人员均没有参加过专业户外领队的课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训和经验。我知道他们并不对我安全负责。受全体同行成员认可,活动策划者按同行成员最终确定的活动方案指导活动。在活动中,活动策划者仅对活动的计划行程负责,同行成员应相互谨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事项,但不承担同行成员在活动中的事故出险责任(包括意外事故,活动策划者为侵权人之外的侵害事件和无过错责任事故)。本人充分理解并尊重此项共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活动中的事故风险自负其责。
二、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赔偿的协议
1.活动中,车辆所有者及驾驶员是受同行成员的委托无偿提供活动车辆及义务驾驶服务的同行成员,其车辆及驾驶服务为全体同行成员所共享。因此,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本人放弃对车辆所有者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作为损害救济,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并以此为限,本人放弃追究和要求其他同行成员赔偿的权利,同时免除其他同行成员的法律责任。
2.我理解并清楚知道车辆行驶过程中,以及中途游览过程中身体活动和车辆的行驶过程是有潜在危害的'。我也理解自驾游的活动也包含有导致受伤,心脏病和甚至死亡的风险,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险,我自愿参加这些活动和乘坐车辆。因此,我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伤害的风险,甚至死亡的风险,并且,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同行成员的法律责任。
3.在此我仅宣布我自己身体健康,没有那些会影响我参加自助游自驾游活动或驾乘车辆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上声明的情况,我清楚获知,身体健康状况在是否有专业医务指导的情况下都能够参加自助、自驾游活动,并承担所有的由参加自助、自驾游活动引起的责任。
4.我同意承担由于我选择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动地点而引起的相关的风险和责任。假如我帮助参加活动的其他人员提供交通工具及运输工作,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害及经济损失由我自己承担事故的处理及遭受的损害。
5我清楚获知,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相信条件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活动的进一步参加。
6.活动中,意外事故是因同行成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同行成员(包括本人)赔偿。同时,本人和其他同行成员有义务协助(包括协助调查、作证等)获得此种赔偿。
三、本人确认已自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为规范自驾游活动,减少因此带来的纠纷,特制定以上协议。
五.本次活动的时间为
20xx年8月7日至20xx年8月14日。
六.本人确认:
本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以任何理由撤销本承诺。
我同意,一旦签署,此责任豁免协议将生效。此协议同样有效于我的继承人、近亲(即相关权利人和受益人)、执行人、管理人、个人代表和转让人。
由我以下签署,我保证:
我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声明及协议;
我理解参加此次自助游自驾游活动相关的风险;
我承担由于选择了参加此次自助游自驾游活动而随之来的全部责任;
签名:
本协议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济宁汇翠园项目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济宁项目部
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
2、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及生命安全;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 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包方对 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统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确保发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 承包方必须接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制度及规定。
6、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1)《劳动合同法》
2、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应严格执行。
7、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发包方通知召开的
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 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 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50元/次的罚款。
7.2、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3、 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
7.4、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5、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发包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6、 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7、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工作内容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8、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发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8.2、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发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8.3、 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8.4、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检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
安全合同 篇3
为了确保吊篮设备的正常使用,本着对使用者人身安全负责,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吊篮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施工前必须对建筑物的立面、屋顶及周围环境进行详细了解,并编制合适的安装施工方案。吊篮安装后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物立面如有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标志;施工期间严禁开启施工面的外开窗户,以防发生碰撞事故。
2、吊篮1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在雷雨、大风、大雾、-10℃以下、+38℃以上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严禁吊篮升空作业;严禁夜间操作使用吊篮!违者责任自负。
3、使用吊篮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安全带;施工中严禁推扯打闹,务必精力集中;严禁酒后使用吊篮!违者自负。
4、施工中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超载运行;严禁将吊篮用作起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行;吊篮电气控制箱内不得另外步线,以防事故。
5、在吊篮升降过程中至少应有二名人员负责操作,并注意观察钢丝绳、电缆线的跟行情况,遇到凸出物应及时避让或采取措施,防止吊篮及电缆被勾拉、碰撞、搁置或缠绕。
6、施工或吊篮运行中发生吊篮水平倾斜、突然断电、安全锁跳锁或工作钢丝绳断裂等异常情况时,施工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在吊篮中惊慌跑动,应由吊篮操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将吊篮回将地面检修。严禁在高空中检修吊篮。
7、每次使用吊篮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配重机构和悬挂支架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将吊篮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8、每次离开吊篮前,应关闭电源、盖好电控箱。并对安全锁、提升机及钢丝绳上的'灰浆杂物作一次简单清楚,以确保其机械性能正常。吊篮操作人员在下班时应将吊篮平台下降到地面或较低层的窗口,并用绳子作好固定避免栏体随风晃荡。
9、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用吊篮接零,禁止将电焊机放在吊篮上,电焊把手及夹持的电焊条不得触及吊篮的任何部位。在使用电焊时,提升机上下两端2米钢丝绳应用防火材料遮盖。
10、应急处理技法:
安全锁的打开方法------将吊篮向上开一段并调平工作台即可开锁
一直跑不停的处理------立即按下总停再关掉电源并通知维修人员
电动机打滑的处理------立即向上开一二米可止滑并通知维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