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定金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定金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定金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 :( 预购方 )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的房屋位于北京市 区 ,(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产权人: .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 %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过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为准)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天,乙方于200 年 月 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第七条: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定金合同 篇2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定金合同 篇3
合同法规定的定金比例: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承担的是对债务履行的担保责任,对双方的任一违约方都具有惩罚性。而订金的法律概念仅为预付款,对于支付订金的一方违约其可请求返还订金,对于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其只需原额返还订金,无须双倍返还。定金与订金读音相同,写起来仅一字之差,但两者却承担着完全不同的法律责任,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对两者的应用应谨慎处理。
定金合同 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
住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得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____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得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订得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得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得定金转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得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得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同得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得第四条定得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得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得,双倍返还已收取得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得,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得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得,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得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得。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得,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得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条、第五条约定得;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得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得。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0份,甲乙双方各持0份,
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月日 年月日
定金合同 篇5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预订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卖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预订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卖方应付预订方款项。
第五条 卖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预订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预订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定金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 邮编 :
证件名称:___________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
乙方 ( 买方 ): 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
甲、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1条 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
(本条描述的该房屋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选择划“R”,不选择划“T”,以下选择方法以此相同)
第2条 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 甲、乙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 甲、乙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 甲、乙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 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 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 若甲、乙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第十一条 本定金合同内,甲、乙方未进行约定的事项,且甲、乙方又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签署的,甲、乙方互不追究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要求返还定金的 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无息返还乙方,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叁页,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补充约定:(□有补充约定□无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篇7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 预购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 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 ______天,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 日前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 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金合同 篇8
购房合同中定金和订金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只有买卖合同成立,定金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另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必须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以签订认购书收取定金的形式,迫使消费者与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显然违背了以上民事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因此,在您尚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时,仍然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和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xx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合同 篇9
甲方:XXX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甲方资金及基地始终未落实,虽多次延缓开工时间但仍未能满足乙方进场开工的条件,故双方决定废除 20xx年**月**日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并重新商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现已收取乙方合同定金 万元。
二、甲方现已确定选址在 。
三、甲方承诺将基地周边围墙建设、钢网结构厂房建设或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内部议标后发包给乙方。
四、开工时间:甲方将以上工程发包给乙方,确定的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甲方至少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作进场准备。
五、取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严格以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为取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承包费用。乙方进场后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总单项工程款的25%作为预付款,以后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已完工程总额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此次甲乙双方商定的各条款均受以上合同定金的`束缚,任何一方违约都将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例如:以上项目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甲方除了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乙方退赔合同定金外还须承担自己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又如:乙方在提前一周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若不能按约定的时间进场开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乙方无权向甲方退还合同定金等等。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有效,凡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