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时间:2024-07-22 01:14:39 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项目合同范文汇编六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项目合同范文汇编六篇

项目合同 篇1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方为 工程的建设单位,受托方为具备法定资质

  以及丰富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经验的专业咨询公司。委托方因 工程,受托受托方进行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责,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事宜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受托方的服务内容

  1.1 受托方为委托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1 项目的背景及概况

  1.1.2 项目的发展及需求分析

  1.1.3 对该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研究,并根据场地现状及建设条件,提出评价意见

  1.1.4 对各专业设计进行研究,提出项目的建设方案

  1.1.5 通过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及分析,提出环境影响总统评价

  1.1.6 分析周边环境及交通状况,提出交通安全措施

  1.1.7 项目实施安排与进度计划

  1.1.8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1.9 财务与社会评价

  1.1.10 结论与建议

  以上十项内容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改,最终形成完整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1.2 提供服务过程中受托方应服从委托方制定的服务方案和具体的服务工作安排。

  1.3 受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委托方提交全部资料后x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一式 份。

  二、服务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2.1服务费合计为 元整(大写: 元整),本费用为固定费用(按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计取),在受托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上述费用为委托方应支付给受托方的全部费用。

  2.2 服务费用具体方式为: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整);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后,经委托方书面认可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日内,受托方向受托方支付 元整大写: 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高目前现有的与工程相关的数据和资料。

  3.1.2 检查、监督受托方的工作,对受托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限期改正。

  3.1.3 受托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委托方要求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更换工作人员。

  3.1.4 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提供服务人员详细资料。

  3.1.5 受托方在从事服务过程中,受托方有权派专人监督、检查。

  3.1.6 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如上述信息资料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密切相关,委托方应及时地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3.1.7 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委托方可对受托方的`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3.1.8 本项目进行过程中委托方无需再向受托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受托方应自行承担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以及服务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3.2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在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后,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付款。

  3.2.2 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委托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受托方可以要求委托方对其服务工作提供配合。

  3.2.3 受托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3.2.4 在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时,如上述文件内容需要调整,受托方应无偿负责修改和返工。

  3.2.5 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过程中,因委托方对工程提出重大变更致使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必须进行重新编制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费用和出具报告书的时间。

  3.2.6 受托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委托方负责人。

  3.2.7 受托方服务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而导致委托方遭受的损失,受托方应负责赔偿。

  3.2.8 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四、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4.1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协商确定。

  受托方对于委托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此进行牟利活动,不得发表,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4.2 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就本项目进行洽谈接触及其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未公开的信息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光盘、电子数据等任何形式),均应保密,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在受托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委托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的 ‰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5.3 受托方未能按时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每延迟一日,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延迟达到 日,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托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如未能通过政府部门批准的,受托方应无条件进行修改、返工,直至通过批准。

  5.4 因受托方不具备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资质而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

项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公司

  为科学合理利用桐柏资源,促进桐柏县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富强、生态桐柏,保障投资方利益。甲、已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桐柏建设的生猪养殖项目,拟分二期建设,总的养殖规模拟定为年出栏量200万头,其中一期计划建设年出栏量100万头的生猪养殖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人民币,养殖用地面积约5000亩,其他建设用地约200亩,分布在桐柏县的埠江、平氏、安棚等乡镇。

  二、乙方在桐柏的生猪养殖项目,作为甲方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企业的配套建设项目,乙方不得新建饲料加工企业配套桐柏生猪养殖项目。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及要求,在桐柏县产业集聚区向庄村范围内,投资1.3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36万吨饲料加工企业,为乙方一期年出栏量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生产专用饲料,饲料的配方及技术标准按照乙方要求进行生产,饲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乙方在桐柏进行二期扩建时,甲方根据乙方的养殖规模进行二期建设。甲、乙双方二期项目的合作方式和一期一样。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3.1、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建设养殖厂的选址、租地、征地等有关手续,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甲方负责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一把

  手为成员,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环境,为乙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2、负责落实乙方项目享受国家、省、市以及县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

  3.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设计的建设规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3.4、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划设计、建设、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实施;在安排劳动力就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辖区人员。

  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投资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确保安全生产和无环境污染。如发生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本项目建设、经营提供一个安全宽松的外部环境,并享有用地、采购运输、装卸、用工等合法自主权。

  4.3、乙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服从政府的协调指导。

  4.4、乙方在投资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按照协议要求组织好项目的施工和建设。

  二、双方约定

  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照“一事一议”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投资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甲、乙双方的供销合同另行签订。

  5.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三个单位各持贰份,存档一份,招商局备案一份。

  5.4、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 公司

  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日月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 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 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 市 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 年月 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一带、区政府新址对面的面积约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进行综合性商住小区开发。

  甲方承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 年,用地性质为商住用的,商住小区建筑容积率为不低于 。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和各类费用价款为每亩万元人民币,上述价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造地费、绿化费、人防费为获取土地用地指标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费用、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证费用等各种税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条件1、本协议签订后 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已完成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 内由乙方支付 %。

  3、在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由乙方支付 %。

  4、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二年内付清。

  如整个商住小区项目乙方分期开发的,则乙方的上述款也应分期支付,每期乙方应支付的款项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本条上述款项支付的比例和时间确定。

  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给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各类款项,甲方未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项有权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1、按时提供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

  2、负责为乙方建设项目办妥立项批复;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负责为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5、负责合同规定的'土地的拆迁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负责按乙方的总体规划进程落实乙方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

  7、协助乙方协调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内办妥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为开发本合同规定的商住小区所需的政府立项批文及证件。

  第五条乙方责任1、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款;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开发。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地块的四址规划红线图并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图各张。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做好小区开发的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供甲方进行报批。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年月底前将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同意争取在年一季度内对本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整个小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市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同意将乙方交纳给甲方所属税务部门的建筑税和所得税通过财政的渠道予以返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实确定。对于不属于甲方决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甲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乙方争取。

  第十条为了使乙方的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门中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发项目和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为了整个项目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发建设,乙方决定成立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开发建设,对于项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种批文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应尽力予以帮助,使该项目能早日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项目合同 篇4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管道工程的数量越来多、项目类别日益增多、建设范围不断增加,使得管道工程项目的管理风险也在逐渐增多。合同管理是EPC承包模式之中的管理重点,在管道工程项目中应用EPC承包模式的时候,管道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投产试运阶段,均需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以确保管道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本篇论文中,笔者主要探讨了管道工程项目中EPC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以供参考。

  关键词: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管理;实施EPC

  承包模式指的是,企业受业主委托,根据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1]。管道工程项目通常情况下投资大、工期长、涉及范围广,采用EPC承包模式,有利于确保管道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但是,管道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EPC合同管理的实施面临着诸多问题,必须加强对EPC合同管理的研究力度。

  1管道工程项目施工前EPC合同管理的实施

  首先,做好招投标调研。确定参与EPC管道工程投标之前,应提前收集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筛选与信息分析,全面了解业主的要求,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掌握当地的社会依托条件、材料、劳动力等基本情况,调查当地的风土人情、经济、文化、历史,并要对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等条款进行仔细研究。其次,做好对性能考核指标的审查。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中,通常情况下会约定管道工程完工后保留一定质保金,对EPC承包商来说,这就是最终的经济效益[1]。技术合同中,质保期、质保金与管道工程的各个性能考核指标直接相关。这也就意味着,越早达到性能考核指标,那么就能越早回收质保金,越早获得经济效益。基于此,必须做好对性能考核指标的审查。

  2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EPC合同管理的实施

  2.1合同评审

  签订合同之前,应成立专门的合同评审小组,仔细评审拟定的合同,并开展模拟谈判。对管道工程项目的前提调研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全面掌握资金情况、支付情况,确定款项支付比例的底线,以便于能够在合同评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2.2分解责任,开展目标管理

  合同签订之后,所有工作人员,尤其是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学习,并开展风险预测、评估,使所有人员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范围及责任,制定工程进度,开展节点计划。除此之外,应做好详细的分工,可以将每一个进度控制节点当作一个子目标,实施节点管理。首先,应对合同进行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具体的工作范围,仔细划分职责,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来对工期进行分解,并制订进度计划,然后制订付款方式清单、付款条件以及工程结算规则。其次,开展责任管理。EPC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具体的责任、工作范围的理解有着一定的差异,EPC合同管理全过程中,必须始终贯穿EPC合同责任及工作范围的划分[2]。在EPC合同管理过程中,EPC合同的工作内容相对比较固定,但因为设计深度的差异,导致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的明确程度也有很大的不同,基于这样的原因,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其次,EPC承包模式会涉及到诸多分包合同,包括设计分包商、采办分包商以及施工分包商等,因此,管道工程设计、采办以及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分包合同管理。

  2.3费用管理

  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EPC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做好费用管理。定期催收工程预付款,并及时申请工程进度款,根据支付节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分包工程款,同时还要扣除相应金额,以避免进度款超付的问题。对合同结算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并根据归档要求及时提交,以尽早完成合同结算[3]。根据管道工程的投入情况及进度实际进展,对付款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才能确保管道工程的顺利施工。除此之外,也要做好统筹部署,确保分包付款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尽量避免集中支付,确保资金的良好运转。

  2.4工期管理

  在EPC合同管理过程中,通常采取里程碑式的节点控制方式,根据节点的实际完成情况,来进行款项支付,并向业主书面申报进度款,及时记录各节点的完成时间,书面进行确认,并将其当作工期进度记录文件存档,详细说明进度提前、进度滞后的原因。

  2.5变更管理

  由于受到合同管理水平、设计深度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工程变更,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现场业主、监理总部、监理分部的沟通,得到确认后再开展工程变更。同时,根据合同要求,制定工程变更管理程序,确保责任到人,对合同台账进行及时更新,并要加强动态管理。

  3结语

  综上所述,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管理始终贯穿在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全过程中,不仅确保了管道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还体现了EPC管理模式的优点。只有规范化地进行管理,才能确保管道工程项目EPC合同管理的顺利开展,才能确保管道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万瑞,王华荣,成亚红.浅析国际管道EPC项目中的分包管理[J].交通企业管理,20xx,31(10):30-32.

  [2]邓宏颖.EPC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J].建材与装饰,20xx,(20):187-188.

  [3]安龙敏,颜妍,栗克.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之EPC合同索赔管理[J].河南建材,20xx,(01):50-53.

项目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协议书第四百二十四、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经委托方和居间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并执行。

  委托方: 居间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事项确认

  委托方确认是经居间方介绍才获得该工程项目信息,并确认居间方为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居间人。

  第二条:委托方责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居间费的人,具有能够承担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

  2、能与居间人签订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诚实信用履行该工程项目的居间协议。

  第三条:居间方责任:

  1、给委托方提供准确工程信息及工程项目地址。

  2、自行承担该工程项目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和自身的安全责任,直至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建施工合同。

  3、在施工期间,居间方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处理,施工事务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委托方和矿主方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委托方与矿主方龙里县

  巨潮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之日起,居间人的居间活动结束,此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任何理由反悔。

  1、委托方与建设方签订该工程项目:重晶石开采,石方、土方的开挖。

  2、委托方重晶石石方每立方,土方硅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委托方按每月进度款足额支付居间费给居间方。

  2、委托方得到建设方的`进度款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

  3、该工程完工之后,委托方得到建设方支付的结算款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居间费,不得任何理由拖欠余款。

  第六条: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居间费,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按工程并且要委托方与建设签订的工程项目总量计算,居间人所得的居间费,另外加收5%的延迟费用。本合同支付完毕后此协议自然失效。

  委托人: 居间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6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员工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双方协商,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特协议如下: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条例之条款,在员工上岗前进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签订保安人员外出安全管理协议。

  2.员工外出应严格执行员工外出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外出时应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节前保安部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会议,并在节日期间控制人员外出,保证员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主管有权控制员工外出的时间及次数,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向项目经理申请外出。

  5.员工外出时必须持请假条向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请假,请假条必须注明:外出时间、归队时间、外出事由、具体去向,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签署人员外出安全保证书。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7.员工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条例条款,造成行政处罚,并造成一定影响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与公司无关。

  8.意外事故发生后,部门必须对事件的起因、经过进行了解,并协助相关部门或人员对事件进行处理。

  9.对不遵守员工请销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根据保安员处罚明细进行处罚,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0.在外参加非法集会,、吸毒等违反国家级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安部将进行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11.在外参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12.因公差勤务外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遵守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3.外出期间乱丢乱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4.员工因特殊情况超假,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5.外出休假假条只限一次性使用,员工回单位即视为销假,二次外出必须重新填写请假条,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员工必须22:00归队,特殊情况需在外留宿,必须提前向项目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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