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续签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续签合同 篇1
1.请根据每个考核项目的1、2、3、4的描述选择一致或相近的评价得分,直接填写在每项考评“得分”栏处。
2.能力态度考评各评价人时应本着高度责任心,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同事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给与评价。对评定为第1、第4的考核项目须进行文字说明。
1.请根据每个考核项目的1、2、3、4的描述选择一致或相近的评价得分,直接填写在每项考评“得分”栏处。
2.能力态度考评各评价人时应本着高度责任心,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同事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给与评价。对评定为第1、第4的考核项目须进行文字说明。
1.请根据每个考核项目的1、2、3、4的描述选择一致或相近的`评价得分,直接填写在每项考评“得分”栏处。
2.能力态度考评各评价人时应本着高度责任心,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同事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给与评价。对评定为第1、第4的考核项目须进行文字说明。
续签合同 篇2
一、不续签,继续留用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
二、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
当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而结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自20xx年算起)。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否则应支付一定的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相关的失业保障金。
在生活中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关系的情况一共分为两种,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应对,如果小编给出的建议都不符合您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欢迎您来电详情咨询我们网站专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的专业律师。
续签合同 篇3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岁,**学历,****年**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老师们不厌其烦的给我纠正。
在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发展,深知创业成果来之不易,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单位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并希望早日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年 月 日
续签合同 篇4
一、续签劳动合同能变更岗位吗
续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变更岗位。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诸如职工处于医疗期、女职工“三期” 等劳动合同应顺延的情形,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可以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与职工续签(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有权利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企业向职工发出的续签劳动合同通知属于企业的单方面意向,职工是否续签由职工自行决定。
职工可能接受企业提出的工作条件的,如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如果职工对企业提出的'续签意向不满意,则其可以再行与公司进行协商,直至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达成一致。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如果双方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达成一致,则从风险防范角度来考虑,企业应终止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订立劳动合同要用书面的吗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也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之分。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另外,书面劳动合同能够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与书面形式相对应的口头形式由于没有可以保存的文字依据,随意性大,容易发生纠纷,且难以举证,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续签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之前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这个时候续签的合同其实就是一份新的劳动合同,既然如此双方当然可以对岗位进行一定的调整变更,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续签合同 篇5
一、目的和范围:
本着公司与员工双向选择、自由用工的原则,监督中心承诺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提高员工绩效和劳动保护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与《劳动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释,以公司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法》为准。 本规定适用于监督中心所有员工。
二、权利和责任
1、 监督中心主管负责与公司人事一起统计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
2、 公司人事主管提前2个月通知监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员工;
3、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
4、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1个半月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面谈,同时填写评价表;
5、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一个月把员工填写的《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和评价表提交公司人事;
6、 公司人事委讨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0天通知员工本人。
三、具体规定:
1、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提前1个半月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如果本人在海上或者
外地工作,应本人签字后以传真或扫描的'方式把意向书反馈到监督中心;凡不按时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的员工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权利;
2、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不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应提前1个月向监督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监督中心考虑与员工面谈并做相应的挽留工作;如不能挽留,应在员工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交员工申请给公司人事部门;
3、 填写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的员工表示本人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由监督中心经理与员工面谈,并填写《员工评价表》,对员工进行一个合适的评价以及推荐公司续签合同;
4、 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理由
1) 连续三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
2) 合同存续期间四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并无任何改进措施的;
3) 无理拒绝工作三次以上的;
4) 工作态度恶劣,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四次给予低评或者两次被甲方遣返的;
5) 一次性连续旷工达10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达20天的;
6) 本人不愿意续签并经过监督中心经理挽留仍不愿意续签合同的;
7) 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的;
8) 给监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声誉受损的;
9) 泄漏公司秘密,例如泄漏工资奖金等公司规定的秘密;
10) 其它。
四、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解释:
1、 一次性连续旷工是指海休期间休完海上占用的双休和节假日逾期不到公司报到的,并
无任何书面或者电话、邮件等方式请假的员工;
2、 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时间20天为界,20天以下员工本人书面表示有悔改意向的, 应给与训诫和降级处理,原则上监督中心应给与续签推荐;超过20天并经过谈话仍然 不愿意悔改的员工应推荐不予续签合同;
3、 其它解释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向良好意愿方向解释。
五、附件
附件一: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员工本人填写)
续签合同 篇6
单位领导:
本人xxx,男,大专文化,20xx年11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工程部上班。一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内,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一年来,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软件进行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一年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此致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0月25日
续签合同 篇7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