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时间:2023-06-01 11:31:43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项目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项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口加工区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在敬业、诚信的基础上,以互相信任为前提,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项目在________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事宜达成协,签订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占地约____平方米。其中独自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_______平方米,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所在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

  二、甲方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初步确定以____万元人民币/平方米的优惠价格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价值差额计____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开工条件为: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到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剃度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五、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行建设,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竣工。

  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30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出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七、其他

  1.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年

  5.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合同 篇2

  合 同 号: 合同名称:

  甲方:

  第一条 总则

  1) 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段为甲方开发 软件系统。

  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甲方

  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本合同为第 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3) 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服务 资料 规范 任务

  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说明文件、使用手册等。

  信息系统在功能、操作、环境及性能等方面要求的周密而完整的说明。 为完成“合同范围”所述服务而进行的相关活动。 地址: 邮编:510000 联系人:

  电话:(86-20)87123456 传真:(86-20)87123456

  乙方: (公司名称)外包合同范本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条 合同范围

  乙方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在《工作说明书》中所列明的服务。 第三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RMB¥万元,计人民币圆整,作为系统的开发费用。 2)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 (2) 软件需求开发说明书确认后%,计人民币 圆整;

  (3) 软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之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 圆整;

  (4) 剩余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于软件验收合格之后 日内支付。

  (5)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由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6) 双方同意各自分别支付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税费。

  第四条 工作环境

  1) 为了实施附件《工作说明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同意乙方人员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进出指定用户的工作场所。

  2) 甲方按照附件《工作说明书》中应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提供相应的物品。乙方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和结束工作任务时,应保证物品的状态与接收时一致(正常耗损除外),并在工作结束时将这些物品归还甲方。

  3) 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甲方应保证:拥有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乙方在提供《工作说明书》中认定的服务时,有关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和(或)与其他物品组合,而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第五条 变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签字同意。

  2) 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 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源代码的约定见《工作说明书》。

  2)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

  所有权和版权属乙方。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 3) 乙方保证所售出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4) 甲方只能按乙方的规定享有相关产品的使用、升级、开发、转让等权利。如果甲方违反乙方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保密

  1) 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 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 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约时,应每天按未能履约部分的.0.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3) 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实现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本合同对方索赔时,应分清具体责任部分,确

  认该部分的责任方。对于利润损失等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商务交易中的双方已告知有发生这方面损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担,相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3) 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

  通知方式

  任何为执行本协议而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声明、请求、要求、通知和备忘录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均负有签收对方发出的通知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他方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将有关通知按本协议所列地址交付邮政部门的证据,即可视为有关通知已于交付邮政部门后的第二天送达对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 三 个工作日内未对对方在通知中陈述的事实或要求提出异议,则应视为该方已承认或接受此等事实或要求。任何一方如变更营业地址,应在此等变更作出后 三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经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附件1 《用户需求书》 附件2 《工作说明书》

  甲方:

  签约代表: 职务: 签字:

  乙方:

  签约代表: 职务: 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项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 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发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2、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 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3、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4、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5、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4、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签署本合同时间:年月日

项目合同 篇4

  摘要: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本文主要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项目的实施几乎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来实现的。严格履行合同的内容、范围、成本、进度和质量标准、合同的条款等,才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可以说,离开合同,施工的效果就无法保障,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更不用说采购、人力资源、沟通、风险管理范围。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就没有合同。企业承诺的兑现,企业的诚信建设,企业品牌和形象的提升,使企业的市场地位更加牢固,实现可持续发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1)依据市场标准建立和规范企业行为,以满足市场的需求,适应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企业的竞争力;(2)企业在履行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建设工程合同是法律依据

  在建设工程中合同是必要的,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建设之初做好合同的制订和签定工作,可有效减少相关纠纷的产生。在建筑市场经济活动中,参建方缺乏法律概念和诚信意识,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在建设领域法律意识不强,合同概念模糊,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影响了工程质量、进度及成本。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条件由于受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会出现不可预料的变化,且发包人的要求也会出现相应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工程施工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使履行合同的环境与签约时有较大变化,从而影响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为了顺利地履行合同,就需要签订正规专业的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是法律保障

  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已经成为重要的法律保障。在建设前期及准备阶段,将项目中涉及到的一些重要事宜以明确的书面形式作出规定,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通过合同谈判及签订,合理配置双方责任风险,界定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关系,可大幅减少后期合同纠纷和违约风险。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及相关建筑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行为的最高标准,是项目成功的法律保障。

  二、在施工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签订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合同文本不规范,致使合同有失公正

  从当前施行的建造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拟定的,其间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责任,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补偿等方面的约好不详细,也短少卓有成效的处分方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实行,变成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有些建造项目在签订合一起为了回避业主责任,不选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而选用一些克己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克己的、抽象的、迷糊的文本条件,避实就虚,转嫁工程危险。有的乃至依然选用口头托付和政府指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底子起不到任何束缚效果。

  2、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职能分工不明确

  当前,较多建筑施工公司和监理公司不注重合同管理体系建造,不设置合同管理机构,不明确合同管理程序,不拟定合同监管准则,不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功能。同时,缺少对合同的检查和评价,缺少对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建造,缺少合同归档管理,使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对合同管理的信息收集、存储、加工和保护手法相同相对落后,合同管理流程比较紊乱,缺少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使用,合同管理手法仍比较落后。建造项目内部资本没有得到有用开发和使用,合同实行的手续不健全,使得合同准则执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较低,然后降低了合同管理水平。

  三、加强合同管理的对策

  1、建立健全的建设合同法律法规

  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证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从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施行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2、与国际接轨,建立国际统一的管理制度

  统一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及书面材料的要求,建立国际统一的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一个从合同签订至履约结束,进行总结评价,然后吸取经验教训,应用于新项目的动态过程。这一过程的管理制度应与国际接轨,应包括各部门的各个层次,人人树立正确的合约意识。公司应设计具体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合同制度,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审查审批制度,确保项目处于可控状态中。让合同管理更加正规化、标准化以适应国际市场。

  3、加大相关人员的培训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建筑业各专业技术、经济、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系统的管理工作。

  4、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关,严格维护招投标成果

  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两项工作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因此,必须对施工合同与招投标关系有正确的认识。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的谈判和订立过程,不要把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割裂开来,真正按工作性质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及确定职责。使施工合同与招投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对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严格审查,对条款中不合法、不合理、带有不正当竞争或损害他人利益的内容,应立即提出修改意见,若等中标后订立合同了就很难监管。合同备案管理主要是审核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没有附加一些不合理的补充条款,严格控制在备案阶段就产生“阴阳合同”,维护招投标成果,切实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5、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整体的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尤其是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令、法规,把握专业技术知识,进步法令意识,对所签施工合同的标的、规范、质量要求、价款付出方法以及合同的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做出详细清晰的解说,精确表达出实在意思。依照公平、公平的准则,紧密合同的内容,符合法令规定,避免呈现歧义,削减因为了解偏差而产生合同纠纷,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在项目施行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各利益有关方的来往公函、会议纪要、开竣工陈述、改变及其他结算材料的签发与保留,保证有关材料的完整、谨慎、为了保证一切能够作为索赔依据材料的证实力和有用性,一切这些材料的份数在构成时至少要两份,以保证其间一份原件归施工单位持有和保留,为必要时发动诉讼程序搜集好有关依据。

  结束语

  21世纪的今天,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建筑施工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施工企业一定要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控制,完善企业管理机制,严格施工合同管理,使合同条款有法可依,降低合同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裘丽娅。浅谈施工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J]。科技创新与应用,20xx,04:227。

  [2]唐筱。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的意义[J]。科技创新与应用,20xx,12:234。

  [3]高小威。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J]。安装,20xx,03:16—19。

  [4]杨勇,袁炳文。浅谈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J]。科技创新与应用,20xx,10:208。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及代理销售房地产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和代理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并以“独家代理”方式代理销售该项目的商业网点和住宅房产。

  2、委托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本项目(总建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的整体销售策划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物业及住宅的销售代理工作;

  (3)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广告设计工作。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本合同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甲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及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工作。

  第三条 销售代理佣金支付及费用负担

  1、住宅、商业网点销售代理的策划、佣金计提及支付方式。

  (1)前期企划费为 万元整,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

  (2)月费为,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万元整(¥ 元)月费,在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月费。

  (3)乙方代理销售住宅、网点、车位的佣金计提方式为,前期团购部分(不超过100套)乙方按房屋成交价的0.5%计提作为销售佣金。正常销售期乙方按所售出房屋的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提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超价分成:由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在开盘前制定销售底价表,在销售过程中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可共同适当调整销售价格,超出价格部分开发公司与代理公司按7:3比例分成。本合同所称“成交”,指够房者签署了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

  (5)乙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因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按约签订销售合同而依法获取的定金款,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依法获取定金款后,该套房屋不视为乙方销售成交,由乙方再行销售。

  (6)代理销售住宅、商业网点的佣金支付方式为,甲方同意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销售代理佣金。如甲方迟延支付前述佣金,须另每天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1‰作为滞纳金。乙方取得佣金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2、费用负担

  (1)本合同中的销售代理费用中包含了广告设计等费用,但甲方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支付本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发布费用(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品、售楼书、制作沙盘等销售推广及活动费用)。

  (2)乙方负责销售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用以及销售的推广维护费用(不包括售楼处内电费、水费、采暖费等)。

  (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建设、装饰、装修、办公家具等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保证本项目的合法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同时提供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臵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委托书,授权乙方独家代理策划、销售该项目。

  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支付乙方的'佣金及其他费用。

  4、甲方委派1-2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在销售现场收取销售款项,包括客户交纳的购房款、定金、租金和其他相关款项。

  5、甲方应当全面履行与购房户签署的相关合同,并不得因此给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支持乙方的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

  乙方工作中所需打印机、传真机等的耗材由乙方自行负责。

  7、对乙方制定的销售合同范本及附加协议等,甲方负责审核确定,以供乙方执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购房者签订与甲方提供的商品房销售不一致的合同文本或条款,并因此而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甲方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加盖公章并办理客户合同登记、按揭贷款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服务均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乙方须按本项目工程和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所需的策划和营销设计方案。

  2、本项目的广告设计、发布(发布费用由甲方承担。)和监控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协调关系,以保证本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收取佣金和其他费用。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能付清乙方应得佣金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对本项目公开发售前的营销推广及销售部署进行总体策划,负责该项目的销售推广方案的具体执行,全权管理销售的日常工作。

  5、乙方所招用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6、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授权向客户如实介绍和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如因脱离甲方的项目资料而向客户作出不当陈述进而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应信守双方所形成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或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特殊个案,应书面专题报请甲方确认。

  8、代理期内,乙方应负责整理、收集和管理好相关的客户资料、合同、文书,并在本合同期满后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有关信息、情报、资料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出示。

  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前,不得将甲方的客户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作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出示。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终止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及政策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发承诺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确认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除应收余款外,每天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金额的1‰的滞纳金。

  3、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期满止,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4、如出现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地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本合同所涉及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以上条款经双方谨慎阅读后已完全知晓其含义,并愿意承受其法律后果。

  甲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XXXXX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6

  购苗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所购苗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计价苗木品种以苗木清单为准

  二、 苗木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数量、价格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苗木清单),乙方以为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 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四、 供货质量要求: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

  1、苗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2、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乙方负责办好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六、付款方式:

  乙方本合同约定按期、按量提供苗木或苗木质量通过甲方现场代表验收认可后(即双方认可)支付苗木款。

  七、本合同壹试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 动 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20xx年04月01日起至林木采伐、搬运、上车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用乙方在林木采伐、搬运、上车等工程中,从事林木采伐、搬运、上车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下寺镇山林中。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三、劳动安全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2、乙方在工作中必须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在林中抽烟、喝酒、使用打火机等。在实施林木采伐、搬运、上车等工作中因个人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火灾、人员伤亡等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

  3、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四、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计件单价约定为青冈树每吨/100元;松树每吨/110元。每10-15天结算一次工资。

  五、解除和终止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六、劳动争议处理

  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七、其他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提供伐木所需油锯,乙方有义务保管及保养好油锯,工作完成时需归还甲方堪用的油锯。

  2、因伐木所需汽油、机油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凭发票)。

  八、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8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与受托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A;

  ⑶本合同通用条件;

  ⑷中标通知书;

  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⑹投标书及其附件;

  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管理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⑻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⑼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四、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PM:(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

  2、“服务’是指PM根据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2.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2“附加服务”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客;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2.3“额外服务”是指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以外,但根据协议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PM必须履行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委托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

  4、“委托人”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PM”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人聘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项目经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项目经理部”是指由PM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8、“第三方”是指委托人、PM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9、“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PM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0、“合同”是指与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委托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项目管理期限、实施期项目管理期限和后期项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子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14、“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项目” 是指由PM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承担项目前期、实施期、后期所有的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工期、质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标。

  15“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是指由委托PM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项目管理,组织建设和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项目后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按照其意愿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有权根据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其内在要求,确定项目管理基本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PM履行合同能力、内容、程度、质量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并视情实施查处。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九条 PM因其下列行为所造成建设项目出现诸如投资增加、工期延长、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委托人有权要求PM赔偿损失。

  (l)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2)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4)工作失职或渎职。

  (5)不按照委托人意愿或擅自行事。

  第十条 PM调换项目经理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十一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周报、月报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专项的报告。对突发情况或其他非约定事宜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拒绝PM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资金或其管理报酬支付的计划或申请。

  PM权利

  第十四条 PM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⑴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⑶ 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建议权;

  ⑷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⑸ 对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管理; ⑹ 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环境、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⑺ 对建设项目工程、产品质量与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

  ⑻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PM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⑼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强效益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⑽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凡与工程进度、造价、质量、功能、安全等有关的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⑾ 在向委托人报告并获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PM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边处臵边报告,但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项目合同 篇9

  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领域存在部分的违规行为和经济犯罪行为,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这与我国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政府监管有很大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1、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领域中,一些项目建设管理者合同意识淡薄,有的是工程完工后才签订合同,致使项目建设管理中缺乏建设管理的准则,事后合同成一纸空文,无实际执行力,承包内容失实;有的项目业主混淆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的实质性区别,规避招标,随意肢解发包工程,以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使国家蒙受损失。考虑到项目合同不可能是完全合同,因此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行为不可避免,尤其是双方都严格履约、利益高度“对立”的时候。所以从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情况可以粗略了解合同双方严格履约的情况。

  在我国在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政府管理的情况下,业主与签约者在利益上没有真正达到“对立”的程度,缺乏利益方面相互制衡的'积极性,并有可能存在双方或多方串谋的集体x败行为。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

  (1)政府的合同意识不强。我国还未把政府投资项目看成商品,更没有看成是“合同商品”,政府没有专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文本。因此当纳税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缺乏采取有力措施的依据。

  (2) 项目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差。在项目前期的招标、合同签订阶段,我们往往会看重招标内容、投标报价、合同履约,并将相关的要求体现在合同中,但作为整个项目的建设,往往存在多部门协调管理的现像,在项目的具体推进建设管理中,现场管理者往往缺少认识合同交底的必要性,一落实项目的施工方,便急于早开工,导致有合同不执行、有条款不落实,整份合同形同虚设,助长施工单位“有法不依”的不良风气。

  (3) 合同变更没有受到严格的监控。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工程)的变更,主要由业主单位自行管理,因此部分业主常常采取各种手段,比如在立项审批时有意减小工程规模和降低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中再加以提高,形成钓鱼工程或三超工程;或者是业主方人员与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串通,为了谋取私利而进行合同(工程)变更。

  (4) 缺乏有效的争议处理办法,对违规责任人处罚不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