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合同

时间:2023-06-01 08:18:34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装饰合同集锦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饰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饰合同 篇1

  工 程 名 称 :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台湾东路

  1.2规格: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地面、墙身、天花的装修

  1.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1.4装饰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6 月 10 日

  1.5装饰工程竣工日期: 20xx 年 9 月 10 日

  1.6 工程总天数: 90 天(注: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双休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 500000 元,(金额大写) 伍拾万元整 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3.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预算书。

  3.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签订补充合同。

  3.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3.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3.7 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负责反工,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

  第四条:工程验收

  4.1 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等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

  4.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4.3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甲方应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若甲方自行搬入与该工程无关的家具、其它物品或更换分户门锁,均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材料供应

  5. 1 乙方应按合同预算书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应,并负责保管。

  5.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供货,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如需乙方负责安装,则收取一定工费,如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9.1 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9.2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直接造价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的罚金支付给乙方。(注:不含双休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投诉,请求解决。

  10. 2 如双方对造价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按法律规定选择鉴定机构。

  10.3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在南宁的仲裁庭申请仲裁(不由其它办事处受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合同生效

  12.1 合同和合同附件(工程预算、材料清单、施工图纸、工程过程中的施工设计变更、项目变更、材料变更、工程结算书等)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2.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名:

  签名:

装饰合同 篇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装修工程所需材料为 。所有甲方要求的产品不得高于市场同期的.工程价。

  二、交货时间与地点

  1.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 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

  四、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或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五、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合同 篇3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的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的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的如上资料的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的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的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的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的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的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的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的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的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的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的折让。

  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的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的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的产品北京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的处罚。

  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的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的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2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的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的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的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3日、18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10日、25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的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的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单据。

  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及国家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的标准。

  九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的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十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的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的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的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的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的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1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

  十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的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的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的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的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的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图瑞公司的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的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的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的,需在测量后7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的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的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对协议履行中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十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装饰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全室水电,墙地砖铺贴,造型吊顶,造型隔墙,瓷粉乳胶漆等。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材料运输、管理、完工后现场清理;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标准、效果图,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C*);

  3.2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标准、效果图,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场地交接。

  4.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3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不影响上下管道畅通;

  5.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费用;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需认真填写《装饰工程变更单》,由乙方负责开据施工变更单,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6.3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施工部门具体变更要求,并向乙方索取该书面通知的存根。

  6.4 甲方应统对装修的意见要求,并直接负责通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只接受甲方合同签订人的整改意见。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2 乙方提供一份材料进场进度计划给甲方,甲方可自行安排时间到场验收材质,若甲方发现 与合同约定不符施工标准的材料,可要求停工质疑(若经查证,乙方进场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所拖延工期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进场材料与合同约定相符,所拖延工期由甲方负责;双方均可作好工程施工进度记录)。

  7.3 乙方无法找到与施工标准要求同样材料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后必须使用同等级别的材料。(乙方提供:材料入场时间表和变更明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停水、停电、气候、自然灾害等)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9.1 中华人民共和国QB/T601697标准。

  9.2 其它规定:GB503272001 GB5021200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省级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

  (2)防水工程

  (3)泥作工程

  (4)木作工程

  (5)油漆、瓷乳工程

  (6)整体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支付工程款方式,以文字详明: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款之35%(¥: ),当工程进度到第十天后,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款之30%(¥: ),当工程进度到第二十天后,甲方即应付工程总价之30%(¥: ),剩余5%尾款(¥: )尾款在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清。

  11.2 工程中若有增加项目,增项费用签字认可后二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额向乙方支付增项费用。

  11.3 甲方付清工程款项后,乙方向甲方出具装饰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2.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12.6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12.4执行;

  12.7 甲方在合同签定时应认真确认材料的品牌、规格和等级,以便乙方及时预订;若甲方在某材料使用前须变更该材料品牌、规格、等级,甲方须承担该材料的定金、运杂费等所有已经发生的费用;若甲方在该材料使用后提出变更,甲方须承担该项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运杂等一切已经发生的费用;

  12.8 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或单项工程时,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价格10%计算;

  12.9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因甲方提前拿钥匙、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且视为甲方已对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不再承担以后工程验收不合格的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3.1 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3.2 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所属物管指定的堆放地点。

  14.2 若该工程经双方认定需由省技术监督局质量检测站验收,应在该工程正式完工后,由甲方通知验收时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进行推延。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bp机号: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电话: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电话: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第二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_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发包人应在签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部门_____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三)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签):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制部门: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无锡市旺庄商标印制厂

装饰合同 篇6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_________。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

  3 工期

  3.1 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装饰合同 篇7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本室内装修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小区号楼单元楼 户

  承包范围: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室内木工装修及刷漆工程

  室内木装修:进门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阳台大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窗口(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飘窗(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室内门(散装口线、自包边、套装或不做),厨房吊顶(PVC板、铝天花)、大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小卫生间(PVC板、铝天花),包管子(PVC板、铝天花),包空调机、电视墙、客厅边池吊顶用木龙骨石膏板,室内顶角线(石膏线、石膏板条),角柜,电视柜。

  圆角大柜 个;书柜 个;阳台柜 个;鞋柜 个;隔断 个;电脑桌个

  刷漆工程:石膏填缝剂填平,粘牛皮纸,用腻子打底两遍,砂纸磨平一遍,推漆两遍,包调色。本工程不包括柜子的推拉门、隔断的推拉门、阳台的推拉门、灯、照明灯及开关插座与安装工作,甲方如要求工程范围以外的工作需另外支付相应的工作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付总工程款的50%现金。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剩余工程款的90%。

  3、剩余的工程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下一次付清。开工日期为工程材料进场日期,竣工日期为推漆完工日期。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本工程依照施工图纸,设计,室内装饰工程及验收规范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1、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职能部门的一切手续及发生的相关的经济费用。

  2、水、电、材料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处理四邻的关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

  4、如甲方未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付款,造成工程未按时完成,则工期顺延。

  5、负责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义务

  1、按照图纸及《现行的室内装饰施工方法》进行施工。

  2、因施工技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需要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本工程经双方签字之后,即日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竣工结算款全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六、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