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合同

时间:2023-05-31 17:06:00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购车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购车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车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叁万伍仟元整以上车价不含为该车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该车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乙方选择:分期付款方式,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付齐。同时由乙方财务负责人出具财务欠据。

  1、分期付款方式

  (1) 年 __月 日前,支付首批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2)剩余车款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

  乙方每月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 , 年 月 日之 前还清。

  第三条 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该车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第五条 该车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1、该车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该车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2、乙方验收该车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该车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该车车辆正式交付。

  3、自该车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该车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购车合同 篇2

  过户手续完整办理

  最后,最关键也最容易忽略的问题就是车辆相关手续的过户。很多车主为了贪图省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后期无论是用车还是理赔都有很大的难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后尽快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和车险的过户更名手续。

  建议车主购买车时,花个几百块钱去4S店检查车况,求个安心。

  二手车手续

  消费者对要买的二手车的`手续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有些买车人因为涂便宜选择购买一些手续不完,不能过户的二手车,这样不仅买家会有麻烦,卖家也会存在相同的麻烦。二手车交易需要的手续有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保险单以及交易双方的身份证。

  二手车里程表作假

  汽车里程表主要分为两种,即机械式和电子式。机械式里程表利用的是齿轮转动的工作原理,只要拨动里程表计数器的齿轮,就能随意调整读数。而后者的回调难度要大一些,但也不是不可能。很多人都习惯通过了解车辆的使用年限及公里数可以判断原车主的用车情况,这个想法是没有问题的,但判断车况不能单凭里程表,因为这个是可以改动的,建议消费者提高警惕。

  车况是否隐瞒问题

  买二手车首先要进行目测检查,这其中包括检查车辆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底盘型号是否与行车执照上的记载吻合。

  二是车辆的技术状况检查,包括检查车辆是否发生碰撞受损、车门是否平衡、油漆脱落情况和车辆的金属锈蚀程度等。

  三是车厢内部、附属装置、车辆底部检查,要看座位的新旧程度、座椅是否下凹,以及行李箱的随车工具是否完整,车窗玻璃升降是否灵活、仪表是否原装、踏板是否有弹性等。

  四是发动机检查,包括观察发动机的外部状况,看汽缸外有无油迹露出;检查发动机油量,拿出机油量度尺看机油是否混浊不堪或起水泡;揭开水箱盖看风扇皮带是否松紧合适等。

购车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_____分(支)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用途。贷款用于购买__________汽车______辆;型号:______;颜色: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车辆号码: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____%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______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______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或抵押登记后),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车辆。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 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______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______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______元,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______帐户,户名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若银行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与汽车销售商就该车辆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且上述纠纷将会影响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本合同即告终止。如纠纷已妥善解决需要借款的,须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经销商就该车辆有关质量、条件、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十一条 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部分,除计收正常利息外,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担保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七)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办理指定的机动车辆保险;

  (八)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九)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三条 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____________。

  抵押条款

  第十五条 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车辆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八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正常有效行驶,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二十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设定抵押物需要到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登记证书)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二十二条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须向 保险公司办理 保险,并应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如汽车发生赔偿事故,贷款人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及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汽车如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保险赔偿金和损害赔偿金应全部用于维修汽车,借款人应负责将汽车修复至完全正常状态;如发生车辆全损或推定全损或全车被盗抢等保险事故,保险赔偿应首先用于一次性清偿贷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如保险赔偿尚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并且该项还款义务应于保险赔款获得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保证条款

  第二十五条 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六条 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三十条 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违约金等之和。

  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一)由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 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六条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七条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______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 各存档一份。

  第四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购车合同 篇4

  甲方(供车方):

  乙方(购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第号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分期付款购车合同。

  第一条 购车的型号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以厂方的质量合格证为准)的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_________辆: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 色: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底盘)号:______________

  车牌号: 出厂日期: 登记日期:

  第二条 购车单价、方式、期限及金额

  一、乙方所购汽车的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 元,其中首付款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贷款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即向甲方支付首款()元。

  二、乙方所借的贷款还款期为个月,每月还款按购车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还款明细表,向甲方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按协议的要求,乙方需在每月 日前将每月应付(本金额)及利息交至甲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如实提供购车的证明文件(身份证和驾驶证)。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拥有所购车辆的使用权。

  三、乙方须按期如数向甲方交纳车款、利息,如出现拖欠

  按购车方与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须向甲方交纳有关费用,乙方到期还清本息后,车辆所有权转归乙方。

  四、乙方对所购车辆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厂方相关的三包条款处理,乙方不能以此做为拖欠车辆款的理由。

  五、本合同设计的全部款项(含滞纳金)全部结清前,乙方不得将所购车辆自行转让、销售、出租、抵押、偿债。

  六、当乙方客观上有危及所欠车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经济纠纷的诉讼、交通责任事故、经济状况恶化等)应当在时间发生后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保证所欠甲方车款本息的全部偿还。

  七、为降低甲方风险,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规定甲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单正本和保险费收据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执,保险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还款日止。

  如发生全车失窃、报损或其他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支付所欠车款、利息及滞纳金)并要将保险赔付通过保险公司一次性偿还所欠甲方的款项。其中,车辆损失保险的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含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车辆损失)。

  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并且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乙方应在提车后七日内上齐牌照,并将购车发票交还甲方同时携带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交甲方查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车款、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前,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述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和对车辆做任何处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乙方利用所购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所购车辆转让、转售、转租、抵押、偿债。

  3、乙方从事其他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4、乙方连续拖欠银行及代收代付款项二个月。

  三、甲方不承担乙方所购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四、在乙方缴纳首付款、保险费,办理完车辆抵押手续后,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为乙方办理提车手续,交付汽车,并为乙方提供车辆上牌咨询或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六、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车款及利息后,将车过户给乙方。

  第五条 综合条款

  一、接车方式及费用负担:

  注:接车途中如遇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属甲方代办的,甲方自负;属乙方自提的,乙方自负。

  二、车辆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二手车标准验收,并当场提出异议,车提回按厂方售后服务规定执行。

  三、随车备品、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提车时当场验收合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解约或退货,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及丙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乙方付清全部购车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八条 经济担保

  一、乙方配偶对乙方还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丙方自愿为乙方购车作连带责任保证,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要求按期交纳车款、利息及各项费用时,丙方将负责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全部款项,丙方有义务提供实际运营信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 车辆交接清单

  2、 借甲方款项及相关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无条件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否则,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保险公司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甲方将对以下单据进行保管:(1)车辆登记证书正本; (2)保险单正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驾驶证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购车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车方(以下简称A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以下简称B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方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A方根据B方的要求,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壹辆;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计价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________),销售给B方。

  第二条 因资金短缺原因,B方需向银行申请汽车消费信贷专项资金贷款,并请求A方为其贷款的担保人。

  第三条 B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信用卡,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_______%的款项,计入民币________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_______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 作为B方贷款担保人,A方接受银行委托,对B方进行贷款购车的资信审查,B方必须按A方要求提供详实证明资料配合A方工作,并在贷款未偿清之前,必须在A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贷款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在此前提下,B方按A方指定场所对所购车辆进行交接验收,并签署《车辆验收交接单》。

  第五条 B方在未付清车款及相关款项前,同意将所购车辆作为欠款的抵押担保物,此抵押物在B方发生意外且无力偿还时,按最长不超过三折旧比例作价给A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交A方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A方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在B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A方可协助B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B方承担。

  第七条 在三保期限内,B方所购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B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

  第八条 如B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处理:

  1.B方逾期还款,B方经A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

  2.B方借口车辆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3.发生B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B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

  4.其他情况B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

  5.B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未经A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

  第九条 B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发生第八条的事由之一时:

  1.A方有权要求B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A方有权持合同就B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2.A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B方所购车辆,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全部债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价值(扣作必要费用外)不足偿还全部欠款和费用总和的,A方有权向B方继续追偿,如果出售所得超过欠款和费用总和的,A方应将超过部分的钱款返还给B方。

  3.A方有权要求B方除支付逾期款额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总额的5‰/日计付滞纳金。

  第十条 在分期还款过程中,B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保证首先偿还尚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B方尚须向A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B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A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

  第十二条 B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合同内容签署同意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B方担保人自愿为B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合同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需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A、B双方及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

  附件1 同意书

  附件2 担保书

  供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购车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 。以上车价包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国家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

  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月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大写: ;

  (2) 余款计人民币年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年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年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年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日前。

  (二)交车地点: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 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第七条 无效条款

  甲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乙方的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权利、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条 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 1 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七)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二)在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六)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

  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

  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十三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住所: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证照种类及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购车合同 篇7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安排购车客户的车辆供应,应广大客户要求,特签署此订购意向书。卖方负责将买方购车信息(包括车型、颜色、台数)以预定顺序输入卖方订购资料库,届时卖主将按预定号先后进行有序销售。

  1、双方签署意向书后,买方即付购车预付款万元,以充分保证买方及时提取新车,即使买方中途发和不可抗拒因互延迟购车时间。卖方仍为买方保留购车预定号,并将在买方恢复购车决定时,以第一时间买方提供新车。

  2、购车合同书签署后,未付预付款的买方中途延迟购时间,卖方将取消买方原预定车辆。

  3、买方须于款人民币 汇入法人代表指定帐号 开户。

  4、本购车意向书一式四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