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广告合同模板集合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广告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广告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签约地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经济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公司名称及性质:会宁晟荣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股份制企业 二、 经营范围:工程装修,开业庆典,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招牌灯箱,DM广告制作设计发布,写真,喷绘,平面设计,宣传单等。
三、 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出资合作,出资比例各占50%,(如有实物入股,也作价以现金方式计入),盈利分红及亏损甲乙双方各占50%。
四、 甲乙权利及责任:甲方为股东会负责人,出任企业法人代表,行使企业法人相关一切事宜。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副总经理,具体主管财务工作,协调和开发公司主营业务项目,负责企业在社会中的宣传,深化和项目洽谈工作。
五、 乙方权利及责任:乙方作为企业股东,出任企业总经理职务,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全面主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企业内部事务,具体监管运营项目的`设计,规划和制作安装工作。
六、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结合自身职务实施公司各项工作,不得越权,违规操作,如有违反,独自承担相应后果,并对无错方进行相应工作理应合法所得加以针对性的双倍赔偿。
2、在约定合伙期限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中途撤资,撤股及转让股资,如违此约,过错方将按原始股及相应红利总价的20%对方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干活得私利,如有发生,违约方须无条件退出,所有股份做为赔偿转入对方名下。
八、未尽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双方经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工商局存档,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 篇2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
地址: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约定
(一)广告发布媒体:
(二)广告发布内容:
(三)广告发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广告发布位置:
(五)广告发布规格:
(六)广告发布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2.甲方承诺其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3.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3 日前,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及与广告排期确认书,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甲方不得擅自撤销广告订单。 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日前,以书面签章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的约定为甲方发布广告。
3.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广告设计人员,具备为甲方设计广告的能力。
4.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要求甲方修改。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3日前,将修改后的广告素材交给乙方。如甲方不同意修改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改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5.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半年。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甲方在广告发布前,即 年 月 日付清广告款¥ 元(人民币 元整)给乙方。
2、款项支付方式:电汇或转帐。
(一)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顺延履行或者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二)因重大突发新闻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补充条款 (一)略 。 (二)略 。 (三) 略。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本协议的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也不对这种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承担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前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台风、洪水、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
(2)战争行为、公敌行为、恐怖活动和罢工等情况,不包括劳资纠纷、任何信用或资金短缺等。
2、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邮件形式通知另一方审阅确认。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4、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邮件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达不成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部分。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5、除双方对某事件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外,双方工作人员就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内容产生的行为,视为对本协议履行,具有法律效力。
6、以上内容为本合同的清洁文本,任何修改均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日期:
乙方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广告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广告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
第1页(本合同共2页,盖骑缝章)
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XXX 乙方:XXX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XXXX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XXX
联系电话: XXXX 联系电话:XXXX
XXXX年 XX月 XX日 XXXX年XX月XX
广告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概 况
乙方以租赁方式租用甲方位于 户外广告牌一面,广告牌尺寸: 米× 米,画面净尺寸: 米× 米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为年月
三、付款方式
1、本年度租金为 元(大写: )。
2、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给甲方总额的50%即元的订金款;
3、待广告画面安装好,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一星期内再支付给甲方总额的45%即元;
4、剩余总额的5%即 元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内支付;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负责除首次上画外,另提供 次免费换画,并保证每次安装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有责任保证画面质量并对画面做定期维护,保证画面平整、洁净、完好。画面如有破损甲方负责维修。
3、甲方保证该广告位的合法性,官方办证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广告位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在未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更换广告画面,乙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以补偿乙方损失。
乙方责任:
1、画面的设计方案及样稿由乙方提供,并保证画面的合法性。
2、照明设备电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甲方款项,甲方经书面函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星期内再不能及时付款,甲方有权更换其他企业画面,不赔偿、不退回乙方任何款项,合同终止。
4、乙方任何债权债务和广告引起的纠纷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权。
五、其 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3、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租期结束,本合同即告终止。
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
广告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关于进行公司业务宣传活动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乙方向甲方提供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全年三场业务宣传活动;
1.2、甲方支付乙方所需活动经费。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2.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宣传活动经费,该活动经费的交付两月进行一次实际结算;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制作的所有宣传品进行复核和确认,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宣传内容,予以删改或拒绝发布。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3.1、宣传活动创意策划;
3.2、广告传单的设计及制作;
3.3、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日常工作的管理;
3.4、场地清洁及用品的维护;
3.5、相关部门协调保障工作;
3.6、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甲方同样有义务维护乙方合法利益;
3.7、甲方全年进行的业务宣传活动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许可手续。如甲方从事违法行为,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对甲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
四、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
五、违约责任协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
六、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进行宣传活动或不能按协议约定进行宣传活动,乙方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广告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租赁地点
甲方同意将 市 区 花园(大厦/小区)共 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 设置方式和范围
1、看板设置于电梯轿厢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过2CM、长度: 、宽度: ;),用粘贴或敷膜方式贴在轿厢壁上,共三面(左、中、右),
2、采用进口美国3M技术贴敷在电梯厅门上;
3、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梯门时目光所能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 设置内容
1、公益广告(包括社区文化建设、公民道德规范、防火、防盗知识、保健小常识、生活小窍门等);
2、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3、每期左、右两块展板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所占版面的比例为4(商业广告)∶3(公益广告)。
第四条 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租赁费用
每部电梯每年度(12个月) 元,电梯共 部,每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 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免费刊发精神文明建设及防火、防盗等方面公益性广告,由乙方负责投资;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租赁费按年支付,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双方权责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合同签订的电梯由乙方独家经营,在合同期内不允许第三方在电梯轿厢安装同类型的广告宣传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活动
因经营权而产生的纠纷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或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甲方与第三者产生纠纷不影响该合同的执行;
(3)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以便乙方办理广告审批手续时使用;
(4)有义务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发现看板有人为破坏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无权自行撤换乙方所刊发的广告画面及展板,否则按违约赔偿。
2、乙方责任:
(1)负责看板刊发的广告内容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对所刊发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2)负责看板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发布,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3)乙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将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科技产品替代更新(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电梯在正常运行使用的情况下,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甲方电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间(指连续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计收乙方的租赁费。如乙方已付给甲方租赁费,未正常运行的月份,甲方应退回租赁费给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赁费中减扣),由于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对该楼盘物业管理协议,该电梯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如已发生预付费,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而未执行的款项;
2、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在合同未到期时,任何一方如须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说明原因,征得对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复、加盖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随意解除合同属违约行为;
4、甲方如有新建、新增电梯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政府行为或政府明文禁止)而无法履行合同时此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支付租赁费时,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5倍处罚,并补足所欠款项;
2、租赁合同签订当期,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刊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为发布第三方广告投入的设计费。制作费及乙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应全部予以赔偿。
3、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解决双方争议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第十一条 生效时间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补充附件解决,补充附件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无法取得共识和谅解的,提交合同签注地司法机关解决。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本条款填写不超过壹行,未填写时无此条款,请划斜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广告合同 篇7
甲 方:
地 址: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发布媒体:框架电梯平面媒体
二、发布内容: (品牌/产品)
三、发布时间、地点、媒体发布费用
四、合同总金额与支付方式:
1. 以上发布费用与画面制作费用合计:(小写)¥[ ]元,(大写)[ ]元。
共分[ 3 ]次付款。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2. 发票:
(1)对甲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乙方将开具正式的广告费发票;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设计费、广告画面制作费、印刷费及画面特殊更换的上画费等服务费用(如有),乙方将开具正式的服务费发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正式发票递出;如发票抬头与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称不同,甲方需特别注明收票人为 。
五、广告的制作及刊发:
1. 甲方负责发布内容的的画面设计,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10天,将所要发布的广告内容印刷为四色菲林片或制作成mo或相应的电子文件提交给乙方;乙方将在甲方审看画面打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
2. 如甲方自行印制广告画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广告发布开始前3天,将印制好的广告画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还应按发布总量的10%为乙方留存余量,以弥补上画中的损耗。
3. 广告首次刊发前,甲方如欲变更广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内容的,至少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日前的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时已发生了印制等费用的,甲方还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4. 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开始发布广告,上画周期不超过3天,甲方广告发布时间超过1个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费更换画面服务一次。免费更换画面是指更换原广告画面或变更原定的广告发布位置,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印制费等,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5. 若甲方在前款4约定的时间外要求刊发广告的,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上画费10元/张/次。
6. 广告刊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光盘或纸质报告方式向甲方提供发布监测报告。
六、其他
1. 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发布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二“广告发布地点”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其他附件、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xxx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发布合同补充条款
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a)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合同的约定准时完成广告发布;
(b)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内容真实、准确的媒体发布监测报告,并有权对实际发布情况进行监督和核实;
(c)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附件第三条1款的约定,对广告实际发布版位数量进行补偿发布;
(d) 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期限届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甲方义务:
(a) 甲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b)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且该广告内容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
(c)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对于广告发布期间发生的除合同第五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费用,如合同第六条第3,4,5款规定的费用,甲方应于该费用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d) 甲方应在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7天,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登记/备案所需的文件资料;
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
(a) 乙方有权就其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发布服务向甲方收取约定的费用;
(b)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乙方有权要去甲方更正;甲方如拒绝更正或经更正后仍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乙方有权推迟发布或拒绝发布,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的义务:
(a) 乙方应按约定及时发布甲方的广告,并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的登记/备案手续;
(b) 乙方负责所发布广告画面的上画和维护,如发生影响广告正常发布的故障,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尽可能在3日内修复。超过该期限仍未能修复的,乙方将为甲方调换等价位置的其他版位发布广告。
(c)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媒体发布媒体监测报告。
第三条:有关发布方面的其他约定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形式完成广告发布,但如因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电梯暂停检修等,致使甲方广告发布未能如数完成,乙方应保证广告实际发布数量与广告发布合同约定的数量之间的误差不超过5%;若超过5%的,乙方需根据误差数量对甲方进行发布数量上的补偿;
2. 甲方应按时提供印制好的广告画面或印刷用四色菲林片/mo,以便乙方及时进行广告上画或进行印制;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印制好的广告画面或印刷用四色菲林片/mo,乙方有权推迟广告发布时间并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还应支付自约定的广告发布日至实际发布日期间的广告发布费;
3. 若甲方对乙方的媒体发布安排有异议的,应最晚于接到媒体监测报告后的一周内将异议内容以书面方式通告乙方,超过该时间视为甲方默认接受了乙方的发布行为。
第四条:不作为义务
除订立与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之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 合同的终止
(a) 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b)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应按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就逾期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在付款期届满后[30]日仍未能支付到期款项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一切必要费用及合同约定版位空置的损失。所有赔偿金额总计不超过约定的合同总金额。
2.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广告未按约定发布的,乙方应根据违约广告位数量双倍发布广告补偿甲方。
第七条: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的,广告发布费由双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或退、或补;日发布费按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用总额除以合同约定的发布天数计算;
3.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定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八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