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5-30 10:38:02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安装合同范文锦集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装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装合同 篇1

  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障房项目总配电室及高低压配电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设备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市李畋西路北向与文化北路西侧交汇处。

  3、承包范围: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

  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4、工程内容:

  按甲方最后确认并经供电部门审批后签订的“供用电方案协议书”内容、电力设计单位提供的(以下简称“本楼盘”)施工图进行施工。

  外电工程:根据乙方向市电力局申报,甲方协助、签订的本项目高低压供配电方案协议

  内容,乙方承包的本工程施工内容为:

  保障房10KV专线敷设及中心配电室及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施工。包括:

  1). 1#、2#楼中心配电室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的安装及线缆的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高低压供配电成套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由1#、2#楼中心配电室至3#楼的管沟开挖、管道敷设、回填、接地、设备的安装及线缆敷设、调试等一切相关工作。

  第二条 承包方式

  该工程乙方负责所有变配电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包报建、包设计、包勘查,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供电高可靠性费减免(如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工具、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包税、包材料设备检测费、包设备机具进出场费、包垃圾清运费、包负责代办所有用电相关手续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送电的总价风险大包干,即交钥匙工程。

  第三条 工期和工

  程进度

  1、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本合同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供电部门颁发的工程验收通知书、工程验收合格证。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进度计划

  乙方应于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确定的开工时间前14个日历天向监理、甲方提交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监理、甲方收到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按照监理、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理、甲方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监理、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开工及延期开工

  甲方应提前21天向乙方书面通知开工的时间,乙方应该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进场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不迟于通知要求的开工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甲方提出不能按时开工的理由。甲方、监理同意后,乙方可延期开工,并按照甲方重新确定的开工时间进场开工,但竣工日期不变,除非经甲方、监理书面同意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否则由此导致的工程延期,乙方应按照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请求后三日不作答复,视为不同意乙方请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顺延,延期开工30天内不计索赔,由此导致乙方无法在竣工日期竣工的,由乙方向监理、甲方申请延期,监理、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作任何其他费用补偿。

  4、工程暂停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若因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因质量、安全、环保等不符合本合同有关要求而被勒令暂时停工,乙方必须立即整改,由停工日至获得复工日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而未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工期不予顺延。

  因甲方原因而停、缓建的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将在建工程做到合理部位,由此造成乙方外运材料和购件积压的经济损失,人员和机械设备的调迁等费用,均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定工程停、缓建补充协议。

  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要求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

  5、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非乙方原因造成工地连续停水、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

  (3)不可抗力因素。

  除以上所列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分包工程不能按期进场施工或未能按期完成专业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总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收规范及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市地区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2、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五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甲、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会同供电部门进行,并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五条 工程总价款及价款调整方式

  1、工程总价款

  (1)本工程固定总价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含材料、设备价款万元。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固定包干总价应按以下含义理解:

  ①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即机械设备费(含各类设备进出场及设备采保费)、保修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主辅材费、冬雨季施工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赶工费、窝工费、过马路穿管费、顶管费、道路修复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电缆占坑费、配电房土建(指地面以下范围涉及电力部分的)及电缆坑、管线测量费、电缆在红线内、外开挖施工的借用原有电缆沟费用、所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或所有权人的协调及土地、试验费、缺陷修复费、外电工程负荷报审费用、配电房及线路走廊的报建费用、管理费、各类保险(含运输保险费、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税金、利润费用等费用(不含负荷费)、不可预见费(如停水、停电所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二次进场、扰民、民扰、夜间施工、城管、交通、罚款)等。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

  ② 包干总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设计、施工组织、技术措施费等总价包干,不再作任何调整;

  ③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按经甲方审定的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本造价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不再作任何调整。

  ④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按照甲方在招标文件、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答疑和澄清文件、工程预算造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确定的范围包死,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缺项、漏项或错项等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⑤ 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子目单价已固定包死(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的),任何情况下,单价不得调整,甲方不接受任何基于乙方对单价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任何差错而引起的任何索赔。

  ⑥ 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的承包范围编制。不论承包范围如何界定,也不论工程量内容是否包括,按现行工程规范的强制性条款规定的工作项目视为已包括在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中,乙方必须完成。

  ⑦ 电力部门审查乙方设计施工图时,如出现因为电力部门要求图纸修改而增加工程量,本合同总价不调整。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1)按本合同规定允许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况,在甲方审批任何增减款项后,应对合同价款予以相应的调整。

  (2)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因素造成的合同价款增减费用计算方式如下:

  ①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的沿用原综合单价。

  ②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其综合单价计价原则进行综合单价组价。

  ③ 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变更调整项目,按照当地现行消耗量定额计算,取费标准依据已有工程量取费标准为准。其中:人工单价依据已有工程量中相应专业的人工费计算;主要材料单价参考施工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预算价格确定,造价信息中无单价可查的材料必须报发包人预算部进行审核确认,否则以发包人预算部测算的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无论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

  合同金额:

  工程在本监控系统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本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若有实际需要增加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自合同签定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工程进行到安装监控器时付总金额20%(¥ )(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附件1作为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承接的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期限:年日或按甲方承接的对外合同工期要求共

  1.5合同价款:采用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施工现场用水电,水泥与河沙,安装用钢筋等相关辅助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1.6工程单价:/米,工程量米。

  二、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规范和适用法律。

  2.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2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有关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及安装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符合京津城际铁路公司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甲方所提供图纸和本工程要求标准执行。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三、甲方义务

  3.1在开工前日,协助业主进行图纸会审,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2协调处理甲乙方与业主的关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3.3指派一名工程师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办理签证、登记、变更手续、验收、结算和其他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3.5在经业主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或终止本合同(含设计、施工方案),否则,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义务

  4.1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批准签字后使用。

  4.2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量,乙方组织材料、机具、劳动力进行施工。

  4.3指派一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4材料的运输,二次转运及现场施工。

  4.5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保证材料供货及施工进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6产品质量应达到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出具相关技术资料。

  4.7不得擅自变更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方案或终止合同,否则,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施工安全

  乙方严格按国家有关现行安全法规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书,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以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增加造成工期延误。

  6.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含8小时)。

  6.3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提供作业面,影响乙方关键线路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停工、窝工损失。

  6.4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误。

  七、付款方式:

  7.1本合同签订生效并进场施工后七日内,甲方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制作模具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即组织材料进行制作产品样品。

  7.2A产品样品外观和相关质量经乙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本合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材料预付款计 元,大写 ,乙方材料进场后进行安装施工,当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

  7.2B当乙方安装完成工程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此次付款减扣模具定金 元,实付 元。)

  7.2C当乙方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计价 元整。

  7.2D余下工程款项经业主单位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5%,计价 元。

  7.3余下总工程款5%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证半年内无质量缺陷,甲方向乙方支付2%,计价为 元,余下3%保证1年内支付完毕,计价 元。

  7.4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乙方帐户:以现金方式支付(须由乙方每次以书面形式指派或委托指定的专人收取)的,结算时以乙方出具的加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乙方指派经办人的现金收条为准。

  7.5乙方工地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以乙方名义向甲方借款。非经乙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将不予认可,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工程验收

  8.1在乙方制作样品后,经甲方进行生产的验收,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批量生产,甲、乙双方在工程进行中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8.2在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二日内,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8.3如甲方要求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同意。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8.4乙方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完工后,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单项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8.5对甲方依照合同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完善解决。乙方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整改完工报告,甲方在收到整改完工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8.6工程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8.7工程的验收以业主验收合格为准。

  九、合同价款的调整

  9.4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如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9.2施工中如有增添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以现场签证为准,增添项目的工期应另行确定。

  9.3在施工中若出现合同价款应予以调整的情形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

  十、工程量的确认

  10.1乙方(单项)工程完工后须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共同确认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应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会同乙方确定审定时间,并在审定人员和时间确定后十四日核实已完工程量(下称计算)。

  10.2计量应双方到场,若一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场计量,则另一方的.计量结果有效,且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竣工结算

  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应予以签收。

  11.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国家规定的二十八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十二、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13.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工期应予顺延。 13.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逾期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甲、乙双方的任何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均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立,乙方不认可任何口头形式的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共四份,正本、副本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一份且同具法律效律。

  十六、其它约定

  16.1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完全、充分理解,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16.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诚互信,平等合作的态度,另行签订谅解备忘录,妥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

  本合同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制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产品名称:

  该工程室内机采用南京天加风机盘管,室外机暂定南京天加机组。

  新、排风机采用应达风机。

  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二日内,需方支付部分工程款 元,供方组织设备、调试的准备。

  2、需方指定日期XX年 月 日施工,供方按需方日期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后,按双方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3、工程进展 时,需方再向供方提供工程安装费 元。

  4、工程结束(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再向供方支付 元,以及部分加工设备( 咬口机、台钻、无齿锯等)。

  5、XX年 月 日前主要设备(空调主机)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时,供需双方共同开箱验货,符合合同要求后,需方须向供方再支付3,000元,供方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

  6、工程验收说明:供方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单,供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5人进行空调工程验收。如需方在接到供方书面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不参加验收,则供方有权自行验收,工程视为合格。

  7、人工安装费税金由需方代缴,并以现金方式支付。

  二、技术说明:

  1、中央空调工程方案设计说明及依据(见附表)

  2、系统说明(见附表)

  3、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见附表)

  4、运行费用分析(见附表)

  三、工程内容:

  说明:本工程为后续接手工程。

  1、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系统的安装调试。

  2、空调制冷、热水系统的安装调试。

  3、空调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4、空调水泵系统的安装调试。

  5、空调供暖系统(板式换热器)的安装调试。

  6、排风、新风管道系统的安装调试。

  7、风机减振、消音系统的安装调试。

  8、新风机组的制作、安装、调试。

  四、设备运输及安全:

  1、需方责任

  需方负责空调系统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关部分的安全。

  2、供方责任

  供方负责供方所提供设备的运输及设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

  五、质保期:

  1、空调系统整体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2、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部分:

  设备调试结束,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或设备到货之日起45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

  六、安装:

  1、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供方按图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经供需方申请,设计部、工程部、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计变更单。

  3、严格实行<施工现场设备、人员、环境安全制度>。

  4、遵守需方施工现场代表人员的指挥。

  5、施工工期:

  l 空调系统主体部分10天。排风系统5天。

  l 其余需与装修配合的部分,如风口部分要与装修同步进行。

  七、售后服务:

  1、在保质期内,若因供方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零部件更换及维修;若因需方提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2、在保质期内,若空调系统因需方违规操作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个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 并免费进行维修,收取相应材料成本费。

  3、在保修期外,如供方产品出现问题,供方保证在4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进行处理,免费维修,优惠提供零部件进行更换。

  4、供方将需方相关资料纳入公司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中,为b级监控对象。

  b级监控单位工作内容:

  l 详细的客户档案(需供方配合提供)

  l 客户空调系统运行、维修记录

  l 季节性设备保养、调试记录

  l 定期预警记录

  l 专人负责及交接记录

  5、供方将不定期进行季节性客户走访。

  6、供方免费为需方培养两名空调操作人员。

  7、开通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139-40404619

  八、需方责任:

  1、提供合理的施工现场。

  2、提供不小于10平米的库房。

  3、提供专职现场协调人员。

  4、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的供应,费用由买方承担,并有独立的控制系统。

  5、阶段验收合格后,相应设备及系统产品的保护。

  6、有义务组织、协调供方与施工现场相关施工单位的合作。

  7、有义务对供方的工程价格进行保密。

  九、供方责任:

  1、由于本工程材料由需方提供,因此,供方在施工当中应尽量节省材料,对供方在工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现象,需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罚。

  2、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采购各种材料, 并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3、施工中应尽量保持需方最高吊顶高度。

  4、保证风机盘管的噪音不影响室内正常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5、新风、排风系统的噪音已应满足室内营业要求,小于45分贝。

  6、保证新风过滤系统符合中效过滤标准。

  7、三层包房、卫生间、办公室应采用单独排风控制要求。

  8、室外排风口位置,应注意冷凝水的排放。

  9、空调、排风系统安装应全面考虑需方整体装修效果。

  十、合同附件:

  1、施工明细图。

  2、现场施工规范。

  3、现场施工安全制度。

  十一、工程变更说明:

  1、供方应严格按供需双方会签认可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工程变更需求,无论何方均无权单独擅自改动,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等一切问题有变更方负责。

  3、工程变更必须由供需双方会签的工程设计变更单。

  4、本工程结束后,允许工程变更引起――增加或减少的.人工安装费用不超过300元 。超过 部分应相互计算,计算标准按辽宁省工程材料定额标准。

  十二、不可抗力:

  1、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2、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而改变。

  十三、仲裁:

  1、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的相关的一切争执,原则上,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不能解决时,将提交违约方的对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中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

  十四、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5

  合同编号:XXXXXXXXX

  甲方: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

  甲乙双方为XXXXXXXXX(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XXXXXXXXX

  3、工程概况:金属桥架安装、信息点管路安装、信息点布线及安装;机房光缆布线信息点布线及安装;协助安装防雷、消防系统产品。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XXXXXXXXX(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XXXXXXXXX米的.管路铺设;约XXXXXXXXX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XXXXXXXXX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XXXXXXXXX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五、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XXXXXXXXX元整(000.00)

  六、结算方式

  工程量进行到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XXXXXXXXX%的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XXXXXXXXX%;余款XXXXXXXXX%一年内付清。

  乙方向甲方开据《XXXXXXXXX省XXXXXXXXX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XXXXXXXXX乙方(签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XXXXXXXXX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XXXXXXXXX

  签约时间:XXXXXXXXX年XXX月XXX日签约地点:XXXXXXXXX

安装合同 篇6

  单杆“小高炮”广告牌合同

  甲方:阜南七彩图文广告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单杆“小高炮”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

  2、工程地点:阜南县公桥乡

  3、广告牌规格:版面长8米,宽4米,总高9.5米,版面下沿距地面高5.5米。

  二、工程内容

  1、本项目甲方投资,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广告牌钢结构制作及安装的具体施工。

  2、乙方应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钢结构加工包括镀锌管、彩钢瓦、予埋、地槽、角铁结构表面刷调和漆(中灰色),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乙方绘制)。

  3、广告牌钢结构配件加工及钢结构配件安装由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吃住由乙方自理。

  4、本合同签定前。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施工技术规范及政策法规要求的施工图(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附后一张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三、工程价款:

  广告牌每座单价为 壹万弎仟元整, ¥:13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单个广告牌人民币8000元,广告牌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4000元。余款1000元一年后乙方本合同无违约,甲方支付。

  五、工程期限:

  每个广告牌制作安装10日,总时间自20xx年 6 月 8 日至20xx年 6 月18日完成,安装期间如遇外来干扰,特殊障碍,或其他无法抗拒的天气,自

  然灾害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适当向后自然顺延,顺延时间不得超过排除障碍的时间。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牌的前期审批协调,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路政及其他监察机关对工程进行视察,或当地群众阻拦。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配合乙方施工。

  3、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

  4、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拨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牌结构安全性,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图纸。乙方确保设计施工的广告牌抗风力为10级。结构质保期为6年。

  2、在质保期内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3、如施工设计存在缺陷或因焊接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施工中(包括运输、安装等)出现的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牌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广告牌制作、安装场地如为有偿使用,费用及看管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价款的5%赔偿甲方损失。

  6、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安装期间应遵守施工、安装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其他约定

  1、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等)原因,工期顺延。

  2、在保修期(一年)内,脱漆,脱焊乙方免费维修。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检修和维护。

  七、工程质量验收:

  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一年);如乙方工程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10日内未验收工程,被视为验收通过。

  八、附则

  (一)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受害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交司法部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守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本合同3张、附图1张计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