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合同

时间:2024-09-08 11:59:26 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商铺合同集锦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铺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商铺合同集锦5篇

商铺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中介写字楼租赁事宜,双方就此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内容:出租

  1、物业名称及地址:

  2、委托期限:六个月,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委托物业的详细材料及租赁之条件,若有变动需及时通知乙方。

  2、若在乙方居间中介下而成交,甲方应按本委托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3、乙方介绍客户后,应将租赁客户给予乙方的>提供给甲方盖章确认后备案,甲方就乙方介绍之客户不得再承认其他中介公司的介入,若乙方在招租期内仍不能促进客户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该条款随即失去对甲方的.约束力。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陪同客户看房,洽谈协调租赁,及时的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协助甲方做出有效的租赁方案和策略,促成交易。

  2、乙方应协助甲方与承租方商议合理的租金及其他条件,维护甲方正当利益,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一年。

  3、若乙方尽到上述责任并使得甲方与乙方所带客户在乙方居间中介下成交,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委托书支付佣金。

  四、报酬支付

  根据成交物业的面积和成交价格,则甲方支付给乙方月租金100%的中介佣金。支付时间为委托方收到租赁客户第一期租金(不含保证金)且正式入驻后一周内。报酬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

  五、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商铺合同 篇2

  装饰装修单位: 幢 号,

  业主/使用人: 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xx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详见附图) □木工装饰 □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 □卫生间设备 □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6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6000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商铺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商铺转让给乙方,现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就转让中牵涉到的各项事宜达成共识后,并在确认本协议书中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无误时,签定本协议.

  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让费(大写: 整).转让协议书签定后,甲方配合乙方与产权人( )签定正式租赁合同.同时,乙方将转让费交给甲方,转让手续全部结束.

  (2).甲方在与乙方交接之前须和( )商铺业主结清以前的费用.甲方的营业时间至__年__月__日.甲方必须在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办理并完成变更或注销等手续.否则视甲方违约.

  (3).甲方对现有转让物品及装修等情况列出物品清单及装修说明.并作好正常交接手续.

  (4.)甲方同意下述条件在乙方与该商铺的产权人签定___的租赁合同中,得以完整的体现: *与该商铺的'产权人签定的租赁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日: *租金为/月__年内不变.

  *乙方的免租期为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现有门口的广告位可供乙方使用,相关手续由乙方自理.

  (5.)违约责任:甲方如在本协议签定后___个工作日内不能或没有完成上述义务,甲方应退给乙方正支付转让费RMB_______万元整.

  (6.)甲方应协助乙方与商铺产权人签完租赁合同.

  (7.)甲方应在签完租赁合同后的___个工作日内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需在转让协议书签定后, 在与商铺产权人签定租赁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万元整给甲方.

  (2).乙方的环保.卫生.消防.酒类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均由乙方自己办理.

  (3).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变更原有的租赁合同,并同意支付原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相关费用.

  (4).违约责任:乙方在转让手续全部结束后若没有及时支付转让费,则视为违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转让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内容签约.

  (6).本转让合同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律予补充说明.如有疑义,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进行仲裁解决.

  (7).本转让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经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商铺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 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

  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

  4.3 租金按 份(指公历 )计算,乙方须于每 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签字。

  4.5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保证金及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6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7 额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壹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3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7.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9.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臵。

  9.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臵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0.1 甲方权利义务

  10.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10.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0.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10.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10.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10.2 乙方权利义务

  10.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10.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10.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10.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1.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1.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

  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1.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1.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2.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2.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2.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送达

  13.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简单的非重要通知可以电话方式进行。送达文件时,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3.2本合同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四条 其它

  14.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4.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甲方(出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 期:

  乙方(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 期:

商铺合同 篇5

  甲方:深圳市******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柜台)经营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租场地位于福田区振兴中路55号******商业广场

  层 号,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商铺经营范围: 品牌, 商品。

  第三条 乙方租用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1、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供应商装修管理规定》。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于 天内提出装修方案,装修期自装修方案经甲方批准之日起计,甲方提供

  天装修期给乙方,如乙方超期,甲方以每日 元收取因装修延误导致营业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现金交纳。

  第五条 租赁方式

  1、浮动租金:甲乙双方实行专柜销售分成,合作经营。甲方按乙方销售额的 %倒扣作为甲方铺位的浮动收入。

  2、固定租金:乙方每月租赁费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于每月15日前缴纳或由甲方从乙方销售款中扣除。否则,每拖欠一天,则按应缴款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

  大写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合同,乙方应缴款项清算完毕并迁出一个月后,保证金以不计息方式退还乙方,甲方在限期内收到乙方足额保证金后,本合同生效。

  第七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工作,并将乙方商铺所经营的水电、空调、排风等设施安排到位。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人民币

  元,乙方营业区自用增设的水电用具,其水电费另计收取。

  第八条 乙方不得将商铺转租、转包或转让,不得经营本合同规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

  第九条 合同面积一经确定,乙方不得任意改变,若乙方随意增加面积,甲方有权按每月每平方米5000元对乙方超出合同部分进行处罚。

  第十条

  乙方在第二条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并接受甲方质量监督和物价管理,价格调整或打折应事先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楼层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且不得高于其在深圳市场其它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按差额的50倍罚款。

  第十一条 乙方新品种上柜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经营中,甲方如据专柜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商品更换的意见,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购买“******”固定资产、装修的火灾及自然灾害险。(不包括乙方专柜的货架及商品)如乙方对经营的商品及铺位购买保险,可由乙方书面提出,由甲方统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商品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甲方场地的商品须完好无损,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如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如乙方混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处以商品零售价总额10倍的罚款,直到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委派专柜导购

  名,所派人员须上报甲方认可并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乙方保证所派导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保证按《劳动法》履行用工手续合理,按时给付导购工资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专柜导购引起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乙方导购须接受甲方统一系统培训,并支付培训费每人200元整。

  第十六条 乙方导购须着甲方统一的'员工制服,佩戴统一工牌。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出现严重违规的导购,因乙方导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

  除甲方双方议定外,乙方不得于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若甲方因整体或局部装修改造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停业期内乙方免交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

  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时(一年不少于四次促销);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促销方式或广告宣传品的张贴及使用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商场或专卖店促销时,须在甲方场地同时进行,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整体营销宣传活动,并承担相应费用。促销期间的销售额,超保底部分不予降点。

  第二十条 甲方设立的会员卡,乙方必须参加,凭甲方的会员卡可享受乙

  方会员制或贵宾制的贵宾折扣,若乙方无会员制或贵宾制,甲方会员凭会员卡购买乙方正价货品均可享受九折优惠,已折货品可享受九五折优惠,特价货品除外,折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保证甲方会员卡能按以上优惠内容正常使用,若因会员卡在乙方专柜不能正常使用,而影响甲方的信誉,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2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银台统一收银,严禁乙方人员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若有违反,则按其所收金额的20倍罚款,此款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工商、税务所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如有违法经营,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如乙方违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项规定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所有装修设施和货物均归甲方所有,并处以最低5000元的罚款,而乙方所拖欠的租金及费用仍需缴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信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有物品、商品,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乙方仍需补足。

  1、拖欠应交款项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或拖欠款项总额达 5000 元(含)

  以上。

  2、转租、转包或转让。

  3、擅自更换应须甲方认可之专柜设施或改变装修。

  4、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合同期内累计2次以上者(含2次)。

  5、擅自终止营业八小时以上(含八小时)。

  6、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接受管理。

  7、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8、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500米范围之内另设分店。

  第二十四条 乙方若需提前中止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保证金

  不退还。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根据经营情况对商场商品布局及经营场地进行调整,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前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销售额持续不佳,甲方有权对其予以清退。乙方须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三十日内撤出场地。

  第二十七条

  乙方退出经营场地时,应及时将场地内所有的货物、柜台及设施撤出,但不应破坏场地原有设施及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的权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商场土地,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因商品滞销需要撤退,应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撤走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柜时间或将商品存放甲方仓库,否则甲方对占用货柜等营业场地的将按每日每平方米20元收取场地占用费;占用仓库的,按每日每平方米10元收取压仓费。

  合同到期五日内乙方既不续签,又不及时办理撤柜手续,甲方除依照原合同条件收取费用外,对商品受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逾期20天未撤走,甲方有权削价处理该商品,以弥补甲方损失。

  第二十九条

  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之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一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转借,否则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有关专柜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作相应处罚。

  第三十条 合同期内,乙方撤场后需留下保证金支付商品质量“三包”可能发生的费用,一个月后乙方可结清余额,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数补交。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于合同终止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二条 甲方制定的有关专柜管理规定做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签订补充协议。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有争议,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保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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