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合同

时间:2023-05-29 16:21:51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住房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住房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房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区(县)___路___弄(新村)___支弄 ___号_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一、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二、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三、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房承租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逾期__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_%计算。逾期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置换(或中介)公司(盖章):___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签字):______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略)

  附件二 付款时间及金额(略)

  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略)

  附件四 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略)

  附件五 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_____,将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_____为“个人住房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年人: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房合同 篇2

  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受地方住房基金管理部门的委托,利用委托人提供的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抵押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抵押担保的范围、年限

  第一条 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第二条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贷款期限 ____年,从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贷款用途为购、建住房。

  第三条 本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费用

  第四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将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添附物,自动转为本贷款项下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行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有维修、保养及保持其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由于抵押物毁损所导致的抵押物价值减少,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因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及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九条 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该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为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其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保险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应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义务,乙方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完毕止。

  第十条 乙方应指定甲方为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手续办理完后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提前清偿贷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提前将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卷入重大经济诉讼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费用;

  (二)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罚息和利息;

  (三)清偿借款人欠甲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支付其他费用。

住房合同 篇3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人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韵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盖章):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 出质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住房合同 篇4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 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褂们榭觥?/p>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合同 篇5

  贷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贷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向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人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抵押担保。

  第三条:本合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房管局各持一份。

  贷款人: 借款人:

  年 月 日

住房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出质人:电话:

  地址:邮编:

  __年__月__日

  中国农业银行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质物移交时间为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年__月__日,还款金额为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月偿还(具体偿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____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不足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提供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十三条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人支付估价金额的____‰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原因除外)。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第十六条贷款人依法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不足,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七条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质物及有关资料退还给出质人,并到质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九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或专用章)

  (质权人)

  借款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盖章)

  出质人:(签字)

  签约地点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

  借款人:

  贷款人:

  出质人:

  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利率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欠息按‰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借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借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计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金额(小写)金额(小写)

  4、借款人应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5、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贷款合同,不因贷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贷款合同无效,质押人仍以质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质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质押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等动产、权利(详见质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权),出质给贷款人。主要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权)评估价值万元,实际质押额为万元。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权)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出质人应保证其质押行为真实、合法,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定期提供财务报表以接受资信调查。

  5、出质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质物所有权移交贷款人占有或办理质权转让手续,质物(权)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权)。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权)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在质押担保合同生效前,质押物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质押物的价值相等。质押物保险到期,质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在合同生效前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限一致。在质押担保期间,质押物登记届满的,由质押人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续登手续。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权)转让、变卖、重复质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权)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10、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1、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配合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粮棉油购销企业账户管理规定,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和相关专用账户。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贷款使用的具体用途及用款计划,并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监督。

  5、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应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时通知贷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应积极筹措还贷资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还款日期以贷款收回凭证为准。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按期归还的,须经质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归还,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可办理展期手续。经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

  8其他事项: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实行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或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不足清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4、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理质押财产或质权,收回贷款本息。

  5、其他事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同情况,根据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加罚息、停止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借款人拒不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资产保全或强制执行。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请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4 、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 、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 、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7 、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 、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 、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住房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邮编:

  【本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 ________,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币)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3-2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币)_____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