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时间:2023-05-28 19:21:38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产品合同集锦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工厂)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销售居间合同:

  1、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如实报告订约机会与条件或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买方 (以下简称丙方)达成产品购销合同的成立,并履行居间人的义务,协助监督促使该产品购销合同的有效执行;

  1.2甲方与丙方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且达成交易,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3甲方无论有没有在当次洽谈中订立合同,但只要在签订居间协议后与丙方订立合同且达成交易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1.4乙方在居间期限内促成的甲、丙双方达成的购销关系长久存在时,甲、乙双方的居间协议也随之长久生效,甲方需按照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主合同)执行情况向乙方继续支付居间费用,直至甲、丙双方的购销关系终止;

  1.5本合同中提及的产品购销合同是指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名称不限于“产品购销合同”字样;

  2. 居间内容:

  委托销售商品名称:

  商品质量指标:

  商品数量: 台,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商品价格: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时间: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 以甲丙双方的购销合同为准;

  3. 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3.1 居间费用的计算及支付:甲方根据其与丙方在本居间期限内成立的产品购销合同税后实际应支付给乙方居间费用RMB 元/台,总额为RMB 元,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准;

  3.2甲方须在与丙方签订了甲丙双方的产品购销合同当日向乙方先行支付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台,支付计算数量以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准;

  3.3甲方须在接到丙方向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单(或付款通知单、汇款单据)的当日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居间费用(税后)RMB 元/吨,支付的计算数量以交款通知单体现的商品数量为准;

  3.4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签约通知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签约,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甲方在接到丙方的缴款通知单之后,不论以何种原因拒绝与丙方履约, 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5如乙方未能促成甲丙双方产品购销合同的成立则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居间费用;

  3.6如丙方未能履约向甲方发出缴款通知单,则甲方无需支付条款中的'居间费用;

  3.7本合同中提及的缴款通知单是指丙方确认向甲方购买货物时,向甲方发出的汇款款通知书,该通知书不限于“汇款通知单”字样,只要真实的表达了丙方向甲方购买货物的意愿即被视为有效通知;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元/台

  居间费用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

  4. 责任条款:

  4.1. 甲方作为居间费用支付人保证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居间费用,并确认以不可撤消的承诺在本合同的约定下支付此居间费用;

  4.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 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5. 违约责任:

  5.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5.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5.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 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日期: 日期:

产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安徽皖都金属构配件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漯河市永鑫金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加工热镀锌标准件(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重量附清单),协议内容如下:

  1. 甲方按实际过磅重量,以单价5800.00元/吨(含17%增值税)委托乙方加工,乙方须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重生产,并承担因产品质量、数量、重量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费用;

  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4. 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方式付款;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传真件视之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3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主体,具有广泛性

  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放宽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专业户、承包经营户有了很大发展,因此,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主体,不仅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而且还包括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

  2.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具有较强的季节性 目前,我国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比较大,农副产品的丰、歉收,在很大程度上受着自然条件的影响。如小麦、稻谷、瓜果、蔬菜等的播种和收获,都有很强的季节性,如果错过收获季节或遇到某种自然灾害,都要影响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因此,在签订和履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农副产品生产的季节性。

  3.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营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副产品收购单位、合同经济组织等法人和非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及个休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专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个人。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 (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 (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 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 签订,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产品合同 篇4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 吨,年销量不低于 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 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向乙方提供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 吨,订货应提前 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 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签于北京

产品合同 篇5

  甲方: 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打样事宜,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收起乙方本次打样样板费用元,乙方在确定样品合格后,甲方收起样品加工费用直接冲抵货款;

  2、乙方对甲方提供XXX样品的配方以及产品型号;

  3、打样周期为 X 天(不含路途快递时间),打样品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检验标准执行。

  注:

  1、该协议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生效,传真等同;

  2、打样时间根据乙方样板费用到甲方账户第二天开始计算;

  3、甲方必须根据乙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时间: 时间:

产品合同 篇6

  甲 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电 话:

  乙 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即: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壹拾柒元整

  2.付款时间与方式:

  2.1甲方于收到XXX产品XX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XX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XX日内乙方交付甲方XX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XX产品。

  3.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 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产品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产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录入有关监管系统。

  (二)甲方应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甲方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检验、检疫、检测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网等媒介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或在乙方的守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当场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副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携带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的证明。乙方应保证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合格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对守约保证金,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乙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抽检、管理义务,给乙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或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或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警告;

  3.当场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用农副产品;

  4.暂扣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6.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7.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

  8.收取违约金;

  9.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选定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在□内打√)予以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选定的现行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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