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装合同模板合集4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装合同 篇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门 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
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 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3、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双方协商后进行解决。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20xx年01月25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06: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XXX空调安装工程的安全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
甲方在乙方进行空调安装前,对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口头安全教育,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为XXX(口头教育后。甲方无相关安全责任),其教育的主要内容为与安装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
1.安装过程中如有坠落物造成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后期外机设备发生坠落(6年之内)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自备空调安装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并负责提供安装人员的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负责对安装人员的安全和治安教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安装,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应确保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生着火、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中暑、伤亡等各类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安装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视为乙方擅自施工,后果自负。
7.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关证件齐全,如乙方违法用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的指挥,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有检查处理的权利。
9.乙方要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污染和原有装饰、设备、设施,否则要进行清理、恢复原样,或进行赔偿,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因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在外墙、临边、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挂在到可靠地点,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不系安全带严禁空调安装作业。
11.乙方要做好建筑物、管线、室内物品的保护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护工作,不得伤害到他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安装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弃物,不准乱倒、乱放,要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地点,做到清洁施工,文明施工。
13.乙方要遵纪守法,不得发生盗窃现象,否则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20xx年X月XX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相互信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稻花香酒厂新建工程
2、工程地点:318国道旁
3、工程内容:完成施工蓝图范围内及现场所需要完成的全部内容。其中:厂房、办公楼、道路硬化、排水管网及辅助配套等工程。
4、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实现工程总承包。
5、工程施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6、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6.1按施工图纸项目工程用20xx年《湖北省统一定额收费标准》计算,下浮8%。
6.2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
6.3按每月完工的实际工程量付80%。
6.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至工程总造价95%。
6.5结帐方式:必须用现金支付,不能以物抵帐。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7、合同风险范围如下:市场物价风险:包括主材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材料单价变化幅度,超过±5%以外的风险按合同约定执行,在约定风险外的按当地市场价进行调整。
8、合同以外风险范围价款调整方法: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引起合同价款的变化依据现场工程负责人或工程师实际签发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是依据工程师实际审签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对应固定单价进行调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增减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按双方书面审签确认的.工程量及价格计算调整。
9、合同文件中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使用法律:
9.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省、本市的部门规定或地方法规。
9.2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办理甲方应办的所有手续、平整施工场地,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约定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施工用的路通。
3、组织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4、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三天内)。
5、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甲方配合、乙方负责。
6、按照合同节点,按时支付工程款(每月25-30日)。
7、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开工前由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乙方协助,费用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担。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具备施工相关资质,配齐各种施工及技术人员,保证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的规定,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常住现场配备施工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电话:(24小时开机)
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关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防火、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工程用水、用电根据现场挂表,每月抄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单价按施工当地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最后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7、工程竣工后,乙方用书面形势通知甲方,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工程变更及签证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相应的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同意,工期相应调
整。
1.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增加的。
1.2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影响的(天灾、政治、恶劣气候、下雨等)。
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的,经乙方提去,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在施工中,停电、停水满12小时或有现场其他原因,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4、因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到位而影响工期由乙方承担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时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安全生产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安全生产要求:
2.1乙方施工现场必配备安全管理员,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导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施工程序。
2.2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信誉保证金的管理及退返和违约处罚
1、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付保证金150万元(其中签订合同后支付给稻花香酒厂)。
2、保证金的退返程序:
2.1乙方设备及工人进场开始施工,甲方退返乙方保证金50%(即75万元)待办公大楼,基础完工后全部退返。
2.2如果甲方不能按时退返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停工,而且工期顺延的同时,乙方按本金收取利息,收取利息的标准是3%。签订合同一个月内,甲方应尽快保证乙方进场施工的一切条件。逾期甲方按照利息向乙方支付,超过二个月,甲方无条件退返保证金,同时视同甲方原合同承包给乙方。
第八条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必须在半月内完成,逾期不验收视同验收合格。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