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口合同

时间:2024-07-06 17:12:29 合同 我要投稿

货物进口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货物进口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货物进口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货物进口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____代表。

  目录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技术资料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 设备质量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 保证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第八条 仲裁

  第九条 通知

  第十条 语言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附件1 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______(供方)与乙方_____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国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_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_________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cif_________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__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这些情况延续_________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书就。供方提供_____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有合同的效力。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 购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本附件为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签订的第_______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_______供应下列设备:

  ┌────┬────────┬────┬──┬──┬────┬────┐

  │顺序号码│商品(设备)名称│计量单位│单位│数量│每批价格│货币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货物进口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

  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

  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进口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与_________就海运进口货物的清关及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将本月帐目清单(如实报实销则提供发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帐目清单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据正式发票,发票开据后十日内付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进口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________代表。

  甲方________(供方)与乙方____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购方负有对该技术资料保密之义务。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国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____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账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美元(____价)。购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账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 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个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____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这些情况延续____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均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 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 语言

  本合同用____语书就。供方提供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 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抵达期限,供方应向购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____%。

  第十二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识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给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在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在____境外,则由供方承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署。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 购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货物进口合同 篇5

  ____市

  ____年__月__日

  俄罗斯____市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中国___市____公司(下称公司)签订本合同如下:

  1.合同的标的;价格和总价

  外贸公司在俄中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俄中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俄罗斯向中国供货的总值为__美元。

  公司相应地在中国俄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中俄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中国向俄罗斯供货的总值为____美元。

  2.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3.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以上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4.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5.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订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九个月。

  6.索赔

  购方可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度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从实际情况看来,不是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之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返回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__%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的责任。

  在终点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7.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情况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国家有关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中方为中国贸促会,俄方为俄罗斯工商会。

  8.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通过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

  9.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1990年3月13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件”办理。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与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鉴定后才生效。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购方:___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_电传:________

  传真:_____传真:___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___

  国际电报:___国际电报:______

  10.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收货人:_______

  发站:_______到站:________

  售方签字:_____购方签字: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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