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消防维保合同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维保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维保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年__月 日 至 __年_ __月 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 2
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2、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3、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元。
(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50%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 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100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1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2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 篇2
甲方:咸丰县XX商城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
乙方: 重庆市XX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 南海鑫城(不含重百商场) 的消防系统承包给乙方维修 保养,为了明确双方责权,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南海鑫城商场公共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内容包括以上三个系统的阀门开启、功能调试、维护保养;水泵及控制柜的功能调试及维护保养;探测器、模块的清洗、功能试验;报警主机的清扫及功能试验;线路短路、断路检查、维护。各经营户内的消防系统不含在本合同维保范围内。
二、维护保养合同期限:自**年 6 月 1 日起至**年 5 月 30 日止。
三、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 贰万捌仟圆整 (28000.00 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 柒仟圆整 (7000.00 元人民币),下季度的前五日内支付上季度的维保费,依次类推。
四、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合格的界定:按本合同约定,每月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及功能试验(每次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甲方通知乙方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需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能如实的例行检查及故障排除,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少数误报属正常现象,不属违约)。维保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导致处罚,视作维保工作不合格(反之为合格),甲方拒付维保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处罚,乙方应100%承担处罚责任和处罚金额。
五、功能损坏的设备及配件须经甲方现场确认是否更换,其设备及配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提供更换的设备及配件须五日内供货到现场。如委托乙方购买,须两日内核定价格。乙方代购设备及配件的.费用,经甲方查验后,应及时按程序给予报销。如甲方不按时供货或核价、报销乙方代购费用,视作甲方违约。核价后乙方不及时采购,造成系统长时间工作不正常,视作乙方违约。不包含在维保费用内的设备及配件见附后清单。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维保费用,逾期第七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应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十五天后乙方有权停止维保工作;直到甲方支付应付的维保费和违约金;乙方方才提供继续维保服务;这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提供设备及配件或核价,造成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甲方不能视作乙方未维保,由此造成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故障及未进行合同约定的例行检查,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如系统运行正常,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 篇3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工程公司(盖章)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特签署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公司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为***********************************。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
□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承包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维修及元器件更换费用;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护保养费。
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乙方以保养人工费计算方式收取本合同费用,维修保养期内设备元件磨损、老化等更换设备元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设备元件可自购或经甲、乙双方议定价格乙方代购)。
3、维修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4、维修保养期内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设备,乙方原价赔偿甲方。
5、维修保养期进行第六个月乙方应对消火栓管道防锈处理(补漆)。
6、维修保养期内乙方给甲方提供设备运转检测合格证明。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本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万元正(¥*0000 .00 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签定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30%(¥*000.00元);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0000.00 元);合同期内最后七天向乙方支付另外20%(¥*000.00元)。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合同法》,公安部[1996]21号文件《关于抓紧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制度通知》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
2、工程地点: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2.消防栓系统及维修、保养。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防泵房设施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三、合同日期: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合同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合同期为。
四、合同造价
本消防维修、保养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管理
3.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消防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写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无条件维修达到使用标准,因甲方值班人员操作不当,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律,乙方签章收贰仟元,不去和甲方履行合同条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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