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

时间:2023-05-13 08:27:58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全合同集合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本场所 (地址:XX)的甲、乙双方租赁协议,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乙方应提供在该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件。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三、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应由甲方确认后乙方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乙方不得有以下违法行为:

  1、更改及破坏租赁房屋原有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五、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

  1、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

  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必要投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3、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安排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应持证上岗的工作;

  4、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5、要做好定期和日常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6、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7、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居住人员;

  8、凡涉及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9、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10、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作保险;

  11、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改变房屋原用途的,要及时 办妥相关手续。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2、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出租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等房屋;

  14、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和协调。

  六、乙方如有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留安全生产风险金);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七、甲方有责任对本现场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应建立出租场所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并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 人员加强对出租场所的安全管理。甲方在日常安全综合管理过程中,发现乙方在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八、其他条款

  1、乙方将 元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本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门,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2、在乙方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中铁21局集团五公司集通复线项目部

  乙方:中铁21局集团五公司集通复线项目部第 架子队 工班

  根据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项目部在既有营业线施工的具体情况,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营业线的公务设施、电力、通讯、信号光电缆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

  1.乙方参加既有线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妨碍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满十八周岁童工和年龄大于五十周岁的老年工。

  2.既有线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行车安全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并认真遵守。

  3.既有线施工,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防护,防护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防护备品、防护距离、防护信号等内容必须按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4.开工前,须向安质环保部提报网围栏开口、限高架撤除申请表和安全评估表,待报集通公司护路办审核批准后,符合开工条件方许开工。围网开口处每天下班后必须关闭,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结束立即恢复所有既有设施。

  5.施工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经过检修合格,并到物设部登记(设备名称、设备状况、操作人员证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进入工地后,必须置于既有线建筑限界以外,作业时保证每台设备有一专人防护,防护人员不足时不准启用设备。

  6.列车通过前,在既有线施工的人员必须撤到行车线限界以外的安全处,所有的机械设备、料具也应撤到行车限界以外。

  7.施工人员上下班不准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内、两线间休息及行走,不准抢道,工间休息时,须到限界以外的`安全处。

  8. 在铁路旁施工搭设的脚手架等设施,应经常检查,不得侵入限界以防发生事故。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点要远离既有线建筑物25m以上。

  10.临时房屋及设施的周边,近临悬崖、陡坎、深坑、铁路及高压带电区域等处,应有防护围栏、遮挡物及警示标志,危险处夜间应设警示灯(不得影响行车)。

  11.需要拆除原有挡墙、护墙、端墙等建筑物时,首先调查清楚其结构物地下有否管道、线缆等设施,应按规定程序先报路局批准后,方准动工。

  12.严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车通过时严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客十货五停车让行规定。

  14.使用机械挖土,铲斗不得碰撞铁路上所有的建筑物,不得侵入既有线限界。

  15.人工清理开挖面时,挖土机械应退出开挖面,严禁人、机同时混合开挖作业。

  16.不得随意损毁铁路既有设施,施工撤除的铁路围网,损毁的既有标志牌,必须按要求随时恢复。

  17.大型机械作业前,操作人员应按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对机械做详细检查;作业中精力集中,不准擅离职守,严格执行集通公司客十货五停车让行规定。

  18.在既有线旁作业,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列车通过时禁止作业。

  19.机械(具)在线路旁存放必须满足铁路建筑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既有线一侧须留出>2m厚的隔墙,以防施工机械滑落。

  21.驾驶员须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对车辆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状态。严禁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带病车辆在既有线上从事施工运输作业。

  22.在靠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上行驶,其速度≯10Km/h,下坡转弯时,应换低速档运行,保持限界距离。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车,若需在坡道上停车时,须采取防溜措施,以防车辆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车辆须将翻斗放平,方可行驶,防止溜放或挂断架空光电缆。

  25.列车通过时,临既有线路的运输车辆及其施工设备须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

  26.跨轨运输一般轻便材料及机具时,必须集中固定地点,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路工担任施工防护。跨轨作业地点地形复杂、了望条件不良时,须增设专职防护员。

  27.较笨重的施工材料过轨(如>100kg的砂石等物)应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联系。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工地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可过轨施工。如通讯中断,则停止跨轨作业。

  28.较笨重的施工机具(械)需多人台运过轨时,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签认登记手续,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过轨作业。作业中须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与工地联系。

  29.在既有线上拆除挡、护墙,应作好截、排水沟的畅通。降雨时应对暴露面除加固支撑外,必须进行覆盖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确保边坡的稳定。

  30.进行既有侧沟、涵渠拆除时,必须先进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汇水管不得小于原渠道的排水量,并经常清理漂浮物及积泥,确保流水畅通。

  31.雨天须有人昼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线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线或隐蔽设施不清或没有防护措施不准开工;开挖电缆沟至400mm深度时,要注意小心轻挖,杜绝损坏既有电光缆事件。施工安全负责人员会同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人员要紧盯现场,作业人员用铁锹小心挖土,一经挖出,马上检验,并进行签认,签认后即根据事先商量的防护措施进行防护,来不及防护的要派专人昼夜看守,交接班时要有书面交接记录。

  33.地下光电缆两侧2m以内,不准动用挖掘机及洋镐等工具。在地下电缆附近机械作业时,派专职防护员现场指挥,确保地下电缆安全。各种施工机械不准纵向碾压电缆上部地面。

  34.墩台及其他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网,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确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桩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或下班前,必须对未灌注的孔口进行有效覆盖,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认真遵守上述规定及项目部有关管理要求,消灭行车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消灭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消灭交通事故,消灭火灾事故,消灭一切质量事故。

  乙方如因违反上述管理要求或违反其他安全质量管理规定,而够成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项目部将按照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按照中铁21局集团五公司集通复线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外墙涂刷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 需要外墙漆施工,现将“施工”单包承包给乙方,施工面积计算方式,工价单价为:元/平方米。

  一、 施工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在(雨

  天除外)

  二、 付款方式:工程施工结束,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工程全

  款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施工工费。

  三、 义务与责任:施工期间乙方的施工工具由乙方自备,甲方有

  义务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必需的.水、电等,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由乙方负责人负全责。

  四、 违约处罚:如有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工程不能按期完成

  即为违约行为,乙方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五千元和全部经济损失。

  五、 本合同若甲、乙双方无异议,签字按手印即产生法律效力,甲

  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工程完工后本合同作废。

  甲方:乙方:

安全合同 篇4

  甲方(学校):

  乙方(班主任):

  为了进一步健全我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活动安全,避免意外事故意的发生,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在正常进行。根据 “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现确定 班的学生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该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责任人必须履行如下职责:

  1. 高度重视本班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班工作的首位来抓。

  2. 对本班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让学生充分意识到自身与他人安全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班的安全工作。

  3. 成立班级安全管理队伍,协助自己搞好本班安全工作。

  4.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班学生的课堂安全 (谁上课,谁负责)、课间安全、劳动安全、集会安全、上下楼梯安全、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5. 加强学生日常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进行法制教育。防止学生中拉帮结派,防止学生与社会上不法分子联系,导致打架、斗殴危及人身安全。

  6. 发生事故时,及时认真处理并向学校报告,负责或协助学校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 定期检查、总结本班的安全工作,经常检查课室内灯、风扇、门窗等设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8. 加强课室财物保管,各班主任要落实班级管理人员,每天关锁好课室门窗,避免财产损失。

  9. 上、下午最后一节课教学结束时,按时放学,不拖堂、不留堂,有责任组织学生排队放学,有秩序地离校。

  10.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否则,后果自负。

  11. 留心班级学生的健康状况,对生病学生要跟踪病情,发现传染性疾病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采取预防、隔离措施。

  12. 安全工作列为责任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必达条件,并把安全工作的达标情况作为发放奖金的重要依据。若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外,将对责任人进行调岗或解除聘任合约。

  本责任合同书一经签订,乙方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贯彻落实,认真完成责任目标。

  本责任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合同书自签定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 学校 乙方(签名):

  安全直接责任人 (签名):

安全合同 篇5

  1.总则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2、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太行公司所属各单位车辆租用业务。

  3.合同期限

  主合同成立至主合同终止;主合同变更期限,安全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4.甲方的权利

  4.1 主合同和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向乙方乘员提出乘车安全规定和要求。有权纠正乙方乘员的不安全行为。

  4.2 有权对乙方的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4.3有权拒绝乙方车管干部的违章指挥和指派。在行驶途中有权拒绝乙方乘员要求开快车、冒险通过等违章指令。

  4.4 乙方安排多于核定乘员人数乘车时,甲方有权对超定员乘员拒载;乙方乘员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时,甲方有权对其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对不服从纠正者有权拒载。

  4.5有权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乙方人员通报乙方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驾驶其车辆的要求。

  5.甲方的义务

  5.1承诺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条例和用车单位及其上级有关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与办法。

  5.2 具体落实所属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检验与维护、安全行使等方面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3 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对乙方准入车辆和准驾驾驶员不随意更换。

  5.4 不伪造、冒领、涂改挪用或者使用伪造、冒领、涂改、挪用的机动车登记文件、号牌、行驶证等。

  5.5 保证驾驶员按乙方规定的行驶区域、路线和限速要求遵章驾驶,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抢超抢会或将车交他人驾驶等严重违章发生。

  5.6 按国家和地方车管部门规定,定期检验、维护车辆。按乙方要求落实出车前、行驶中和回场后的车辆检查和检验,始终保持车辆性能良好,

  不带病运行。

  5.7 保证随车安全带、灭火器、防滑链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5.8 教育其驾驶员自觉遵章驾驶,接受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的检查、教育、处罚等措施。

  5.9 对乙方提出的问题和车辆存在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直至符合乙方的要求。

  5.10 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向乙方、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如实上报,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调查处理。

  6. 乙方的权利

  6.1有权要求甲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6.2乙方车管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均有权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甲方车辆和驾驶员,并按规定对甲方各类违章、违纪进行处罚。

  6.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服务质量,遵守乙方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制度和要求。

  6.4 发现甲方有威胁交通安全的严重问题时,有权责令甲方停车整改,直至合格。

  6.5甲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将车交他人驾驶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清退车辆和驾驶员,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6乙方有权对甲方驾驶员进行跟车考评,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要求甲方撤换。

  7.乙方的义务

  7.1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7.2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用车单位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

  7.3 对甲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检验与维护、安全行驶实施监管,掌握甲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安全信息,检查督促甲方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7.4 教育本单位员工遵守甲乙双方的乘车安全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指派和驾驶甲方车辆。

  7.5按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章和事故责任,保障乙方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7.6乙方应建立与甲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甲方予以传递。

  8、安全检查与监督

  8.1 乙方依据本合同对甲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乙方安全监管人员有权向甲方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甲方执行安全行车规章制度情况。

  (2)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3)驾驶员、操作证等持证上岗情况。

  (4)其他需要的监督检查项目。

  8.2甲方应根据其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

  9.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9.1甲方应制定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9.2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3 事故应急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9.4乙方应按照国家和上级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重特大事故涉及甲乙双方或第三方责任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或第三方共同参与事故调查,最终责任认定以执法机关判决为准。

  10.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0.2甲方收到后未按乙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有权按照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乙方可责令甲方停工整改。

  10.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10.4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他方直接经济损失。

  11.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12.保险

  甲方合同项目车辆、人员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3.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4.其他事宜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5.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两份报公司交安委和安全技术部备案。

  15.3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 (盖章)

  代表人:

  乙 方: (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甲方:xx项目经理部

  乙方:电焊工

  1、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虚心接受总公司、项目、班组(或劳务队)安全管理和教育,按安全交底和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开关闸箱要加锁,不用时或修理时要将开关锁上,修理时要加挂“正在修理,请不要合闸”。

  3、开关闸箱内不准放杂物,不准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4、电焊机一次线超过2米时,要将导线挂起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磨损漏电;如在金属结构物上工作,需保证电线绝缘的完整性。

  5、电焊时必须配戴面罩等保护用品,在脚手架上高空焊接要系安全带,仰焊要戴石棉手套,潮湿环境工作时要穿绝缘的胶鞋,要预防电焊钳等部位漏电。

  6、除电焊机上的轮线接头可由电焊工拆接外,其他电源线只准电工装拆。

  7、通电后,电焊工不得触及电焊机未经绝缘的导电部分,有漏电要找电工修理。

  8、焊接储存过油料或天然气的容器、管路、油路前,必须先找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采取有保障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焊。

  9、电焊工不准带电移动碘钨灯等安全性不高的工作灯,不准酒后登高作业。

  10、电焊时,要清理焊渣溅落可能引起火灾的易燃物;电焊钳、焊件要放好,防止物品受热引发火灾。

  11、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及时纠正,发现旁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协助消除,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向上级和项目安全员反映。

  12、对自身过失造成的违章和事故负责,并愿意接受公司和项目的相应处罚,对电焊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