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

时间:2024-07-15 08:03:48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作合同合集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工作合同合集9篇

工作合同 篇1

  1、1-7月份,设备部共签订各类物资合同817份;标的总金额55958.8万元。

  2、加强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控制管理。合同签订过程在审计风险部、财务部、业主单位三方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并严格遵守公司合同会签、联签要求。设备部就各项合同的签订从询价、比价、议标、招标定价机制上严格把关,杜绝漏洞。主管部长、审计风险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从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多角度评定、建议,多角度做好合同的签订审核关。

  3、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适应公司管理运营机制。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为适应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和理顺合同管理程序,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公司经济活动交易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设备部、会同财务部协助审计风险部先后两次修订《铸管新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并形成现行合同管理办法。

  4、合同业务培训及法律宣传教育。设备部利用周学习会等形式,积极开展业务人员法律知识、合同签订流程的`培训。邀请审计风险部律师,对部门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新《公司法》、《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就《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形成过程、重点条款、实施后对企业带来的深远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奠定一定基础。

  积极推广合同示本,推进合同签订作业标准化。协助审计风险部经多次修订推出《设备维修合同》、《运行外包合同》合同示本,并要求相关业务员按照范本要求起草合同,使得维修合同、运行外包合同的签订逐步向标准化买进,极大的此类合同的潜在风险及漏洞。

  5、集中管理业务合同。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要求,集中保管各类合同,并按序登记编号造册储存。

  6、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公司层面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质量。

  铸管公司系新成立公司,合同管理员缺乏相应合同管理经验,经过一期工程的筹建、生产运营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有较大提高,同时合同管理幅度、深度、难度成倍增长,这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本身对任职人员的基本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基于合同管理人员本身素质的限制,并不能完全适应现实工作需要,因此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拟采取措施: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重要性认知;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向邯芜工业区先进完善的单位对标学习,寻找差距扩展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既能;

  (2)合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公司合同管理水平尚处在半人工半信息化管理阶段,管理效率不高。拟采取措施:联动信息管理部,推进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合同管理》等专业课程,学习现代化合同管理方法。

工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个赛季,从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注:合同期限最短为______个赛季,最长为______个赛季)

  第二条 工作安排

  1、甲方安排乙方在俱乐部一队从事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

  2、甲方有权根据俱乐部的需要及乙方能力、表现和状态,在俱乐部一队及预备队之间调整工作岗位。

  第三条 生活、工作条件和健康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清洁、卫生、舒适、便利的住宿安排和营养丰富的饮食安排,其中电话及其他通讯设施的使用费由乙方自理。

  2、如乙方为外籍运动员,甲方应在上述安排基础上予以适当照顾。(如乙方提出更高的要求,经甲方同意,可在“补充协议”中另作安排,并明确承担费用的责任。)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执教资格规定的教练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标准的草坪训练场和其他训练设施。

  5、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安排的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的交通、食宿和相关费用。

  6、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7、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非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至解约或合同期满),但乙方因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或其他过错行为至使伤病的除外。

  8、甲方为乙方本合同期内,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住房公积金,或提供相应的金额由乙方自己办理。

  第四条 教育培训

  1、甲方如需培养乙方成为教练员或管理人员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条件和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和文化知识或其他业务知识和机能的条件和便利。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的工作期包括竞赛准备期和完整赛季。

  2、甲方依照训练、比赛节奏、在上述工作时间,为乙方安排不少于 天的休息日。

  3、甲方安排的工作,包括训练、比赛、学习、会议、其他活动等,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六条 肖像权使用

  1、乙方享有本人肖像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乙方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在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甲方或中超联赛宣传推广活动中,无偿使用乙方肖像,并予以积极合作。

  3、乙方同意在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乙方的肖像。

  4、乙方同意中超委员会在为中超联赛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包括乙方在内的不少于5名中超联赛运动员的集体肖像。

  5、乙方同意甲方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其他商业广告开发,乙方有权从中获 %的收入分成。

  6、乙方使用本人肖像为他人进行广告宣传,必须经过甲方批准,并向甲方上缴 %的收入分成。

  7、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一系列商品开发,并应另行签订协议,获得合理收入。

  8、乙方获得的上述收入,由甲方或支付方式和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工作合同 篇3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 方 (劳 动 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20xx 年7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6 月 30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止,期限为 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巡 线 员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 小时。因生产(工作)的特殊性,生产(工作)需加班加点的,需服从各站站长的临时工作安排。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 无 。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15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按实际巡线公里数核算。

  第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及意外伤害险。

  第十二条 乙方如在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上岗培训考试合格; ② 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 ① 造成第三方人员投诉者;

  ② 拒不服从工作调配者;

  ③ 因“三盯”工作不到位,造成甲方光缆线路发生重大故障或屡次发生故障者;

  3、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十六条 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七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赔偿办法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主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因从事的劳动工种属不定时工作制,且非全日制用工,故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第二十五条 专项协议和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八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 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 主 要 负 责 人 ):(签名)

  年 月

  鉴证机构(盖章):

  乙方:(签名)年 月年 月日日日

工作合同 篇4

  合同计量的工作总结从事合同计量工作已有一年的时间,从一名结构监理临时受命为合同计量负责人,怀着忐忑的心情开始了合同方面的工作,面对着13亿多的工程量,感觉肩上担负的责任很重很重,刚开始其实也一直在怀疑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会不会辜负领导的信任。在这一年的工作,遇到过很多挫折,通过请教李总,赵总来一一释疑,慢慢的对于监理合同计量这方面的工作有一些收获和建议下面从几个具体的方面谈一谈。

  一.首先,从个人的的主观角度来看,由于以前从事的是结构监理工作,相对来说,工作面比较单一,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比较集中,但作为一名合同计量人员,你所面对的是整个C标段9个项目部的工作对象,出现问题的方面比较多,同时面对的也是一个新的领域,如何开展,怎么开展,落实到具体的问题上,怎么去执行,没有一个标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确实是个困难.比如说各标段的图纸工程量,需要对照图纸做一个实际工程量清单出来,但是由于标段太多,工程量太大,且有相对于我来说完全陌生的3各路标来说,确实是有难度一个人来审核图纸的工程量来做清单。其次,对于每期的监理月报来说,审核的时间太集中,每月基本上15-22号审核月报,基本上一天要审核一个标段,相对来说,工程量太大,在审核当中出现问题后的解决问题的时间较少,导致工作很赶,会有些杂乱;同时,很多标段的立项,洽商往往是等到快报计量月报的时候才上报,这样做导致没有多少时间去现场实地勘察。

  二.从立项洽商表格上报的情况来说,因为对现场的一些情况不太了解,尤其是对于三个路标,对于上报的内容只能凭附带的图纸以及现场的监理意见给以判断,不能形成自己的意见。在于去现场这一块,一方面有自己的主观没有做好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有上报内容的时间滞后的情况引起的,会出现上报的时候不知道现场什么时候做过了,也有可能不知道现场施工什么时候到那一工序,没有人通知我可以去看看相关的哪个工序。

  三,从计量工作和现场质量控制相结合的方面来说。前期工作当中,计量工作没有和现场的质量工作协作起来,自我感觉是大部分情况下,计量工作是在单线单人往前走,与现场控制这块没有多少结合,没有达到通过我的计量工作和现场结构监理一起来监督管理项目部的目的。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1.针对工程量太多的问题,在这个项目或者下个项目上,可以采取在前期准备工作当中,除了及时拿到招投标文件及时熟悉标段工程量情况外,提前要求各标段合同部门协同工程部门做好图纸工程量一份给我,我主要负责审核那些与合同工程量不同的地方,这样工程量相对会减少很多,同时也会对各标段的工程量总体上有一个大致的把握。

  2.对于立项,洽商上报难定夺的问题,首先,我可以参加每个星期举行的工地例会,通过旁听各标段汇报情况,可以选择性的去记录下需要了解的要点,同时对于上报立项洽商的内容也会更多一些了解,会后针对专门问题找相关的部门人员去了解。

  3.合同计量月现场质量控制的双向控制怎么有机结合在一起,我想可以一方面可以从立项方面入手,有立项可以直接找签字的监理了解具体情况,另一方面从审核月报方面着手,各标段负责人也要审核月报,哪里可以报,哪里需要扣除下来且原因是什么,需要标段负责给出意见。

  4.从自身来说,感觉在工地学习的知识太零散,由于培训很少,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对知识点没有整体统筹起来,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脉络,这方面我想在今年即将要参加的交通部的监理工程师的备考工作中我想会有所解决,通过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机会,要充分的调动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将压力责任转化为动力,将理论知识系统化,归纳化。

  以上是我对这一年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的一些看法,我想,我们一直都在谈论理论联合实际,具体到我这个工作上,就是要看书加现场多看多问多请教,有了目标,我就要付出努力。

工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服定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服装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服装款式:

  1、服装款式: 拉链夹克服。 三、定做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量体裁衣。

  2、量衣时间:乙方应于20xx年6月19日至20日内对甲方人员上门进行量体裁衣。

  3、量衣地点:由甲方提供能够满足测量正常进行的场所。 四、质量要求

  1、做工需达到样衣标准,面料达到样衣要求。

  2、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使用布料需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

  合格布料,达到国家服装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上条要求。到货后,甲方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样衣和甲方要求的,或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修复完毕,无法修改的'乙方应立即更换。

  五、付款方式:

  1、现金支付。甲方先支付乙方20xx元定金。

  2、乙方按照订单提交所有成衣后,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甲方付至验收合格工作服总额的90%。

  3、剩余的10%乙方在一个月之内保证不退色的情况下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出现问题,将不予以支付。〃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未取得一致意见以前,仍然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为准,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工作合同 篇6

  方:xxx公司

  乙方:

  为保障学生勤工俭学的顺利进行,更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xx省人事厅人才服务的有[]优习网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的目的及意义:

  为保证20xx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甲方在充分考虑乙方的实际情况后,为保证乙方人员顺利进厂参加社会实践和甲方的应得利益的有效保障,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甲方在乙方上车进厂前收取乙方车费150元,待进厂后第一次结算工资时,扣取管理费130元。(实际车费据实际情况收取,车费高管理费低,共计280元)。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学生进厂参加社会实践,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进厂参加工作,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交通费用。并给予乙方200元的'误工费作为补偿。乙方个人原因所造成的未能安排,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2、甲方保证对乙方学生进行进厂前的安全及厂规、厂纪的宣传教育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学生进厂实习前,讲明实习厂家的实习情况,保证学生的知情权不受侵犯。

  4、甲方保证实习厂家按时发放工资[],如厂家未能及时发放或故意拖欠工资,甲方负责追回。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实习厂家的争执,由学生个人原因引起的争执除外。

  6、甲方保证学生在去往实习厂家的过程中的安全。保证乙方安全顺利的到达实习厂家。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如果甲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乙方保证参加社会实践期间,服从实习厂家的安排与规定,按时、按量的完成厂家所交给的任务。

  3、乙方保证到实习厂家的过程中听从带队人员的安排,不掉队,不托队。到实习厂家之后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因好奇或其他[]因素到厂家禁止的或有危险的地方去。否则,出现问题由个人承担。乙方未经过甲方即厂家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实习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商议解决。本协议若与国家法律相违背,以国家法律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工作合同 篇7

  时光荏苒,我于20xx年3月24日入职到现在,不知不觉已经快六个月了,6个月前,能成为中智的一员我很荣幸,180天后的我,感觉自己已然成为修建“梦想城堡”的一员,责任和使命感油然而生,那些“筑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获得成功的喜悦,满满地充斥着我的心灵,每一个场景、每一份感动都历历在目……

  这段时间,我在公司、部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勤勉不懈。从开始的退工办理以及后来接手公积金操作,领导和同事都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与鼓励,总是在我不懂的时候悉心教导我,在我困惑的时候耐心开导我,在这个优秀的团队中,我更是尽心尽力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做好每一份工作。

  来公司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把自己融入到我们的这个团队中,和公司同事之间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公司提供了 很多的机会让

  我们在工作之余锻炼身体、磨练意志,更让我们与这个大团队的伙伴们更加团结与友爱。

  在这期间,我更多的看到了自己的成长,这些成长是中智带给我的,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这不

  仅仅只是一份工作,它是一个老师,不断挖掘我的潜力,期待我的全方面发展;它是一个舞台,让我尽情展现自己想要展示的想法与活力;它是一个港湾,让我褪去漂泊的意志,只想专心一致,留住这份强大的温暖!

  在拓展以及“梦想城堡”的展示过程中,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司的发展,同时也被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围所吸引。我希望能够继续为公司服务,恳请领导同意,若有幸能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

  

工作合同 篇8

  一、一找工作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使用一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十八条对劳动合同中的欺诈作了如下定义:“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从该案例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在认为应聘者确实有该文凭的情况下,才作出了录用决定。应聘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使单位作出了违背其意愿的错误表示。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因此,当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因使用一而受聘,同时又不能容忍这种欺诈行为时,可以以合同一开始就无效为由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如果员工对于单位以一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中“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找工作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答案是肯定的,用一找工作也就是变相的欺诈,这个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单位发现文凭是造假的,可以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任何赔偿。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呢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xx】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处理方式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部分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相关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关可以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机构一份,被申请人一份。

  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因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劳动权益依据职责划分分别交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当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哪个或哪级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相同,在此不再赘述。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或投诉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工作合同 篇9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成立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法》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抓好本部门专项检查活动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也都成立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抓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工作

  1、抓好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劳动保障网”、**电视台和《**晚报》专刊开设三期《劳动合同法》专题栏目,扩大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和辐射力,设立了40多个宣传点,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咨询,散发《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政策的达800多人次,拓宽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途径,扩大了宣传影响力。

  2、落实培训工作。开设了一期《劳动合同法》培训,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人事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涉及用人单位180家,培训各类人员200多人。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认识和理解,为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法律条款和建立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认真维护劳资双方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工作将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三、加强对《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结合劳动保障监察,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通过这次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从9月1日起,**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全市780多家各类用人单位在执行招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用人单位通知责令改正。结合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开展,对参加等级评价的用人单位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和宣传,散发宣传资料万余份,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征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汇编》500套,领取《劳动合同法》文本达1万多份,《劳动合同》文本达1.9万余本,提高了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认真开展投诉、举报事件的处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85起,结案率达100%。通过监督执法的开展,11户用人单位为785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34户用人单位为495名职工参加社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全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到90%,社会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作用

  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把《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实施工作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重点宣传对象,把《劳动合同法》宣传实施与劳动保障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贯穿于主动监察、专项检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等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和作用。

  (二)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要积极关注全市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向用人单位提供及时的工作指导。一是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做到必备条款完备,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约定条款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二是指导用人单位正确履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三是指导用人单位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依法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四是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不得侵害或变相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今年年底,我们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准备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充分运用执法手段,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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