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超市合同三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超市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合同 篇1
资产所有方: (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甲方对设立 超市( 店)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聘乙方为 店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经营责任期限
本合同经营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二章 经营责任目标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进行资产盘存,办理交接手续。乙方保证资产保值不受损。(合同附件一:资产盘存表)
二、经营期间,实现年度目标如下:
实现利润目标一:
实现利润目标二:
实现利润目标三:
三、保证超市治安和消防安全。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为 店的第一责任人,行使店长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1.对超市员工的任免建议权(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甲方享有对超市员工任免的决定权;
2.经营自主权,但超市所销售的物品只能由甲方同意配送,乙方不得单独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厂家要求的促销等活动;
3.聘用、奖惩员工建议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4.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超市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5.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合法的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乙方经营行为符合国家和甲方利益和政策控制的要求。
6.管好、用好、保护好超市的全部财产,保证全部财产的安全。
7.乙方经营期间的全部经营项目收入必须按甲方要求入账,不能挪作它用。
8.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乙方承担债务责任。
9.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甲方委托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对超市资产处置的决策管理权。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所给予的'工资底薪分配和年度分红。
第四章 薪酬 、经营目标保证金
一、本合同期间,甲方从 店经营成本中支付乙方月薪 元的60%,计 元。余剩40% 的 元作为经营目标保证金。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一,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未完成部分用乙方抵押的经营目标保证金抵扣,多退少补。乙方不参加利润分红。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二,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二总额提取 %分红给乙方。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三,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三总额提取 %分红给乙方。
第五章 考核标准
一、 超市所有经营收入项目全部入账,报甲方备查并接受甲方核查。
二、 超市资金要严格执行甲方财务制度,甲方发现一笔错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三、不得克扣或瞒报员工工资,发现一笔假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四、保障超市消防安全经营,建立健全消防、防损等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各类违章作业,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事故,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每月五日前,甲方派员对上月份进行盘存稽核账务,并进行消防安全和物品防损检查。发现问题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物品受损严重的,乙方按原价赔偿。
六、乙方经营期间,甲方考核乙方经营绩效的商品毛利率 %,连续三月低于该标准,甲方向乙方提出经营警示。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无正当理由,双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二、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五个月未完成目标的,扣发目标保证金,和当月底薪的60%工资,同时解除本合同。
甲方超越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自主权,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需要对资产进行盘存。方可办理本终止合同书手续。
四、本合同期满,由双方对超市资产进行盘存,办理清算手续。
第七章 附则
一、超市资产处置的决策权归属资产所有权方(甲方)。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甲乙双方均有权向超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签订地点:
超市合同 篇2
资产所有方(甲方):
资产经营方(乙方):
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甲方对设立在濉溪县五沟镇的两家超市(苏果店、鸿腾店)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聘乙方为两家超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经营责任期限
本合同经营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二章 经营责任目标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进行资产盘存,办理交接手续。乙方保证资产保值不受损。(合同附件二:五沟镇苏果超市、鸿腾超市资产盘存表)
二、经营期间,实现年度目标如下: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实现利润目标一: 万元;
实现利润目标二: 万元;
实现利润目标三: 万元。
三、保证超市治安和消防安全。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为五沟镇苏果超市和鸿腾超市的第一责任人,行使经理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下列权利义务:
1.对超市员工的任免权(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调整权,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员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保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超市闲置的营业面积。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超市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7.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合法的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乙方经营行为符合国家和甲方利益和政策控制的要求。
8.管好、用好、保护好超市的全部财产,保证全部财产的安全。
9.乙方经营期间的全部经营项目收入必须入账,不能挪作它用。
10.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乙方承担债务责任。
11.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甲方委托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对超市资产处置的决策管理权。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所给予的工资底薪分配和年度分红。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 薪酬、经营目标保证金
一、本合同期间,甲方从五沟镇苏果、鸿腾两家超市经营成本中支付乙方月薪五千元的60%,计三千元。余剩40%的弍千元作为经营目标保证金。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一,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未完成部分用乙方抵押的经营目标保证金抵扣,多退少补。乙方不参加利润分红。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二,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二总额提取 %分红给乙方。
乙方完成本合同年度利润目标三,乙方抵押的40%经营目标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甲方按年度利润目标三总额提取 %分红给乙方。
第五章 考核标准
一、超市所有经营收入项目全部入账,报甲方备查并接受甲方核查。
二、超市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甲方发现一笔错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三、不得克扣或瞒报员工工资,发现一笔假账,给予乙方等额罚款。
四、保障超市消防安全经营,建立健全消防、防损等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各类违章作业,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事故,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每月五日前,甲方派员对上月份进行盘存稽核账务,并进行消防安全和物品防损检查。发现问题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物品受损严重的,乙方按原价赔偿。
六、乙方经营期间,甲方考核乙方经营绩效的商品毛利率 %,连续三月低于该标准,甲方向乙方提出经营警示。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无正当理由,双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二、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五个月未完成目标的,扣发目标保证金,和当月底薪的60%工资,同时解除本合同。甲方超越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自主权,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需要对资产进行盘存。方可办理本终止合同书手续。
四、本合同期满,由双方对超市资产进行盘存,办理清算手续。
第七章 附则
一、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二、超市资产处置的决策权归属资产所有权方(甲方)。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将由原告方向其所在地法院申诉裁决。
五、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得利购物广场(连江店)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场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得利购物广场内 号位置 平方米场地(具体位置图纸标示),用于乙方从事经营活动。
2、乙方所租场地仅限于销售 商品,不得挪做他用。
3、租赁期限为 年,租赁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办理完场地交接手续后,即可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布置。乙方装修、布置等开业准备时间不得超过 天,不得影响甲方及其他客户的经营活动。
二、租金及费用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场地租赁保证金 元人民币。
2、除非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或者双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乙方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3、上述场地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自租赁开始日期起计算。如果本合同的租期开始日不是一个月的首日,则本合同期限内的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按天数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计)。
4、乙方应按期预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须于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即予交纳,金额应相等于 个月租金。乙方须于每期(相当于 个月)开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的情况下,预先交纳该期的租金给甲方,如果到期日为节假日,由该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乙方经营所需柜台、货架等经营设施的制作、购买、安装、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6、因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业闭店的,该停业期间正常计租,租金不退。
三、场地装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坏租赁场地原有结构、设备、设施和整体风格的前提下,自行对租用的场地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果乙方决定装修,应当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以后,方可进场装修。乙方施工时间不得超过 天。
3、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中至少应当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电、用水说明、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4、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十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明确答复。
5、乙方进场装修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销售管理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3、乙方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它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4、乙方因销售商品而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5、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6、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人员管理
1、对于第一批进店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补充的上述人员,乙方应当提前十五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店手续。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教育,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3、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劳动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的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相应的惩处。
六、租赁场地的返还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达成终止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展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三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清理完毕租赁场地,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应从租赁场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装饰和装修,使租赁场地在所有方面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或给租赁场地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会签后,顺序办理场地交接和退还租赁保证金手续。
七、其他权利和义务
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调整、改造出租的场地、柜台、摊位;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为乙方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变租赁场地、柜台或摊位的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租赁场地、柜台、摊位或利用租赁场地、柜台、摊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逾期不交纳租金,经甲方催促后仍拒不交纳;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
3、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乙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义务,严重影响乙方经营或严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经营场地,增加用电、照明及其他营业设备和设施;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在各方就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达成协议以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2、在本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均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剩余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该补偿金的金额不得低于两个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赁期限届满以后继续合作,应在该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如果各方协商一致,应在达成协议以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届满三十天以前提出续租要求,或者各方没有达成续展合同的协议,或者未在达成续租协议后十天内办理合同续展手续,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与他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就原租赁场地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的优先权。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使用租赁及其设备、设施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应当予以修复,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赁场地及其设备、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出借租赁场地或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并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租金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的,除应补交租金外,每迟延交付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金额十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个月的租金,迟延交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争议的解决:合同各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天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遇顾客投诉、提出损害赔偿或有关政府机关对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见或处罚时,甲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及商场利益做出处理或决定,乙方应接受该处理或决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