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时间:2024-10-18 13:27:05 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项目合同4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项目合同4篇

项目合同 篇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考核目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术经济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主要研究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

  年度

  计划内容

  经费预算

  五、项目经费

  投入经费

  支出预算

  科目

  金额(万元)

  合计

  金额(万元)

  中央财政性拨款

  土建费

  其它拨款

  仪器、设备购置费

  银行贷款

  材料、燃动费

  资助经费

  研究开发费

  乙方自筹

  试验费

  依托工程配套经费

  加工费

  劳务费

  调研费

  软、硬件引进费

  税费

  不可预见费

  合计

  六、共同条款

  签约各方应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1.共同遵守《交通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逾期不报,甲方有权停止拨款。

  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变更内容和理由,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仍须按原合同执行。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合同的执行,拨付合同经费并监督经费的使用,协助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本合同所协议的其它条款如下:_________。

  6.合同签约各方均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有争议和纠纷时,按国家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7.合同正式文本分存甲方四份、乙方各单位及丙方各一份。

  8.本合同在各方签章后生效,规定内容执行完成,进行甲方验收后自然失效。

  9.合同附件

  (1)《交通部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交通部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

  (3)评审专家名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持单位(丙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交通部立项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

  2.合同文本要求采用a4纸张,内容要求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晰,字间、行间有适当距离;

  3.主持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

  4.考核目标、技术经济指标必须简明、全面,可作为合同验收的依据;

  5.主要研究内容应包括完成合同所采用的`主要技术路线,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等;

  6.合同编号由甲方统一编写;

  7.合同乙方为两个以上的单位时,应同时并列签署;

  8.合同丙方为本合同的保证方,一般为乙方的上级主管单位,协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任务。

项目合同 篇2

  第一节概述

  严格说来,房地产行业的合作开发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含义十分确定的概念,迄今也没有关于这一概念的权威解释。依本文理解,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共同出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而签订的合同。这是在广义上解读合作开发的概念。只要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出资从事房地产开发即可构成合作开发,出资形式既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财产。在形式上,无论合作各方是以股东名义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还是不设立项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开发,均属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当然,已成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在从事房地产开发时也可理解为是其股东之间的合作开发行为,但这种“合作开发”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要内容

  由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形式上的多样性,其合同内容也随着合作形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若干必要性条款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对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为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有)、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如为自然人,则应明确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合作形式。此为明确合作模式及合作各方主要权利义务的基本条款。合同应明确是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还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如不成立项目公司,是各方联名开发,还是有一方或数方隐名参与开发。如成立项目公司,不论是否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均需对其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机构如股东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则无股东会的制度安排)、董事会、经营管理人员及其运作机制进行约定。

  3、合作条件。合作条件是指合作各方用于合作开发的主要投入,也可以理解为出资。前已述及,用于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出资主要为资金与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其他形式的财产。按合作合同约定投入其约定的合作条件是合作方的主要合同义务。

  4、土地使用权条款。任何房地产项目成立的基础均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条款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合同应明确合作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由合作一方取得再投入合作开发,还是由合作各方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支付责任如何承担;如项目用地原为划拨用地,应明确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主体及相关费用的负担。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与项目的规划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国土部门通常按照项目的可建面积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规划部门在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调整项目容积率,则极有可能需要就增加的建筑面积另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如存在调整规划的可能,则应在合同中对此问题予以明确,以免滋生纠纷。

  5、项目工期房地产项目投资巨大,能否按计划完工对投资各方的利益有着重大影响。合作开发的各方由于在项目中投入的方式不同,追求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工期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土地使用权投入方则会要求资金投入方尽快投入资金,确保工程尽快竣工,以保障其利益,而资金投入方则可能因融资问题,力图在工期方面令自己的压力减轻。因此,在合同中对项目的工期应予明确约定。如由一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则应明确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责任。

  6、收益分配条款。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具体收益分配方式非常多样化,但总的来说不外乎实物分配与现金分配两种。如为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则其收益分配应受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如非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其收益分配也应以不损害项目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如采取实物分配方式,则涉及到的税费金额可能相当巨大,对此也应作出约定。

  7、违约责任合作各方的主要可能违约行为便是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相应地违约责任条款也应重点规制这种情况。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的合作方可能利用其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中的优势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在合同中明确此种情形的违约责任

  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属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由于我国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严格行政管理,有着众多房地产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因而该类合同在相当程度上排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呈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通常说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体现出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的复杂性这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题中应有之义。与单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要复杂得多。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要求,而合作开发则给大量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房地产开发提供了空间。因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形态,既可以是外国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内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国立法并未禁止国内的自然人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限制,故个人只能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东参与合作开发,而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

  2、较强的行政干预性。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主要体现在应履行一系列的审批及登记手续,其效力等问题也受到土地、规划、房屋及建筑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规的诸多限制。具体说来,包括土地使用权制度及其登记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及登记制度,此外还有我国相关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应履行的审批及登记制度等。对房地产开发进行规划方面的限制是世界

  各国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等则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在我国合同法领域,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相对较强,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行政干预性在房地产合同中又属相对较强。这是我们在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3、合作形式的多样性如前所述,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着多样性。在组织形式上,既可以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而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而是由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联合进行开发,各方对其开发所得房地产属共有关系;既可以是内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开发,也可以是中外合作开发;中外合作开发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行开发,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开发。当然,不论合作形式如何多样化,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资。而出资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和以资金出资两种,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出资,即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出资。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也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是无形财产的一种,以此作为出资,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单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的较少,因为在合作各方拥有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可直接申请获得,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通常与其他出资形式共同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

项目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上海捷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 项目外包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约定 、的甲方项目(以下称“外包项目”)的内容(或目标)包括:

  1、登陆页面;

  2、位置信息页面;

  3、历史轨迹页面;

  4、我的地图页面;

  5、统计查询页面;

  5、车辆管理页面;

  5、参数设置页面;

  5、用户管理页面;

  5、后台管理页面;

  5、系统设置页面。

  第二条 乙方对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承包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启动, 于 年 月 日结束。(或“至达成以下目标时结束: 。 ”)

  第三条 外包项目承包费用

  本合同所涉及的美术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付美术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作为定金。

  乙方向甲方交付作品初稿,并通过甲方初验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美术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全部设计作品,并通过甲方验收后 日内,与乙方结清剩余总额的 尾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外包项目的目标及完成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就外包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并给予建议。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就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并应在本合同生效时将甲方联系人的联络方式告知乙方。同时,为保证双方的顺畅沟通,甲方应当指定后备的临时联系人。

  3、甲方应按照外包项目的实施流程和项目需要,向乙方外包项目人员提供完成外包项目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保护。若甲方违反前述义务,外包项目人员因此发生的工作伤害、事故等,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权就实际需要对本合同所涉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或变更,但事先须与乙方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且甲方须就补充或变更的内容另行支付乙方相应的项目管理费用。

  5、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外包项目管理费用。甲方支付迟延,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主要行政管理规定(条款),或根据自身管理规定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人员需遵守的规定,以便于乙方根据此更好地管理外包项目人员。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负责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内容或目标。

  2、乙方应就甲方的合理建议调整外包项目的实施。

  3、乙方应认真、严谨、负责地完成外包项目。就外包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外包项目内容的,乙方应根据变更的内容,在甲方的支持下及时调整外包项目的实施方式。

  5、除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原则上不应将外包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就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负责。

  6、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每迟延支付一天,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金额 %的违约金。

  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完成所涉项目的,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外包项目管理费用 %的违约金。

  3、由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解决措施的,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约定项目结束之日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北京合诚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此合同是本合作项目的唯一法律文书,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二、乙方免费加盟该项目手机充值卡,预付少量名额保留定金,将成为我公司的加盟商会员。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需要的相应配套设置。

  三、乙方选定甲方规定的.级别经营,向甲方首批进货张充值卡,共计面值元整,本公司按折供货,累计进货到一万面值按折供货、二万面值按折供货、五万面值按折供货、十万面值按折供货。以前高出的折扣部分以后以充值卡的方式返还。

  四、乙方在省市县(区)销售经营,只限家。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发展省市县级代理商优先考虑乙方并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甲方方能发展,乙方在当地发展的代理商经销商供货价格自定。、乙方在当地自主经营,享有一定的区域范围,同城同一价格销售,乙方可根据当地的情况自定促销活动。

  五、甲方收到乙方名额保留定金后,须及时供货到乙方所在地(一般城市三个工作日),若不能完成,按货款的10%做为每天的迟纳金弥补乙方的损失。

  六、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当地的充值卡,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卡的金额与实际充值卡面额相符;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不能充值或少充,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有投资款项,另赔偿乙方投资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八、乙方不能利用本公司的名义经营不合法的产品,如造成后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经营权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至年进货量为万面值。

  十、本合同签约及履行地在北京。此合同解释权在甲方,合同中各项条款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详细说明。

  十一、未尽事宜或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北京仲裁委仲裁

  十二、甲方严格按照网上宣传资料上的所有承诺履行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合诚通信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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