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合同3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宅基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宅基合同 篇1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面积为 平方米。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北至__ 。长__米,宽___米。
二、转让金额及付款方式: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双方协议签字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产权归属:
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
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乙方在房屋建成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协调和处理
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建筑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
1、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月息
1.5%)。
2、乙方所建的房屋应按法律法规等相应计算得的`价值给予补偿。
3、如甲乙双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
4、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取乙方的转让金金额不退回给乙方,作为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与甲方无关。该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
七、不动产权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农村宅基合同 篇2
1、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宪法》第10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则更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合同范本《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照顾和优惠,具有福利性。
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
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如果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宅基地上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但现实生活中,房产管理部门要么只办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属证书,要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不予办理,导致农村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未经村委会同意和政府审批而无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
农村宅基合同 篇3
甲方(卖方):xx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xx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xx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xx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xx前向乙方交付,并于xx前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款。
六、土地使用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
七、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八、土地使用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地址:
电话:
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联系地址:xx
电话: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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