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合同

时间:2024-07-04 21:25:13 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瓷砖合同汇编五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瓷砖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瓷砖合同汇编五篇

瓷砖合同 篇1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锡林浩特市东城嘉都小区一处公寓内装修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瓷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及价款

  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具体数量甲乙双方现场测量)。

  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东城嘉都酒店的瓷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包括数量、价格。

  第二条供货时间

  供货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的需货计划,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15天内,保证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有乙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

  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甲方的指定地点:锡林浩特市东城嘉都小或具体地点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货到现场,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甲方不付任何现金款项,以房屋抵顶的方式付乙方的'货款。

  2、甲方以东城嘉都6#商业的9#商铺进行抵顶,房屋面积为234.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7000元,合计:1642200元整(壹佰陆拾肆万贰仟贰佰元整)。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货款抵顶房屋款项,商业房的其它税费以及其它需要交纳的费用,乙方必须以现金的方式缴纳。

  3、如果甲方的房屋款超出乙方的货款,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办理房屋按揭贷款,偿还甲方剩余的房款,付清为止。

  4、如果乙方的货款超出甲方的房款,剩余的货款可以抵顶其它住宅等。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负的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乙方的利润已达到55%)。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点:锡林浩特市嘉伟办公室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余货处理:工程完工后的剩余瓷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按本合同价退货。乙方负责余货的运送,并承担退货工作产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日期:日期:

瓷砖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 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 年 月 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瓷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立合同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 验收方法 材料名称及 规格(毫米) 质量标准或 花色 及型号 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 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 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 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 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 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 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 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 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X%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

  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 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

  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 必须经双方协商, 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 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 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 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 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 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 分总额X%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

  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 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 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 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 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 了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 如一方对仲裁不服, 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 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 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份,并

  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______

  甲方: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帐号:

  (盖章)

  乙方:

  (盖

  (盖章)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地 电 址: 话:

  (盖章) (盖章)

  开户银行、帐号

  年__月__日

瓷砖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瓷砖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计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质量标准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砌块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到场后损坏率应小于 %,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 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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