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合同

时间:2024-06-13 00:28:38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供热合同3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热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供热合同3篇

供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问:

  供热人:_____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热费以 ____________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三)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四)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六)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供热合同 篇2

  发 包 单 位(发包人):

  设 计 单 位(设计人):

  合同协议书

  根据 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供热管网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及相关条规。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协议书;

  2.2发包人协调有关部门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xx;

  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xx;

  3)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81-98;

  4)其他与城市管网要求有关的文件及制度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 本合同项目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项目规模: 供热管网改造设计

  阶 段:施工图设计及参与工程建设勘察和各阶段验收

  内 容: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书(详细)

  3、设计图纸与预算书电子版各一套

  第四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协调有关部门向设计人提供基础资料一份。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1施工图纸分别提供捌套;

  5.2提交地点:阿克苏市;

  5.3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设计人于合同签订算起10日内提交施工图纸。

  第六条 合同价格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 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格的50%。人民币(大写):整(¥ 元);

  7.2 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设计的所有施工蓝图并经审图中心或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十日内,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格的30%。人民币(大写): (¥元);

  7.3 工程竣工验收无设计及施工问题十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格的20%。人民币(大写): (¥ 元);

  7.4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发包人责任

  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8.1.2发包人变更设计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8.1.3发包人按合同规定付款;

  8.1.4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负责解决;

  8.2设计人责任

  8.2.1设计人应按国家热力管线及设计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受损失部分所产生的一切返工费由设计人负责;

  8.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8.2.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承担

  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2.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分部分项检查验收及竣工验收;

  8.2.6设计人须派人来现场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一同作为设计依据。如工程开工后,现场施工中图纸有表述不清或有疑问,需设计院在现场确定相关事宜时,设计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九条 保密义务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并验收合格为。

供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确保甲方的供暖质量,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热源事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合格、连续(供暖期内)的热源,保证甲方对热能的需要。

  二、 技术要求及责任划分

  1、本合同所指热源,应达到原供热系统设计要求的供热能力,供水压力控制在0.3MPa-0.5 MPa之间,供热温度在50℃-60℃之间。具体参数根据天气变化进行调节,但要确保甲方的供暖温度。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供热负荷。室内温度:建设部规定温度为18℃±2℃,经甲乙双方协商,室内温度最低不低于18℃,并确保供热温度合格率为98%以上。

  3、乙方自 年月日起接入甲方管网,方圆2#路以东去消防站支线由甲方投资施工,接入点以前为乙方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接入点以后为甲方资产由甲方负责管理。

  4、合同期内乙方供热时间为当年的月日至次年月日,共 180 天。实际供热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起至年。

  四、合同金额

  甲方现有建筑供热面积为0.5万平方米。供热价格为24元/平方米(执行东营市物价局核定价格)。年费用为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每年1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的热源费用。

  合同期内甲方如增加供热面积,按增加的面积和本合同标准向乙方增加费用,

  如果供暖期延长,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期供暖增加天数的费用。计算公式:当期增加的供暖费=当年总供暖费/180天×增加供暖的天数。

  五、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运行的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调整供热参数,供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有权利自行决定供热时间,并提前36小时向乙方下达书面供热通知。

  3、负责自接入点起甲方资产的维护、管理。

  4、有权对乙方供热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罚。

  5、有权对乙方热源水质进行检查。

  6、按时结算合同费用。

  7、乙方严重影响甲方供暖质量时,甲方有权停止使用乙方热源。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按甲方要求提供连续的供暖热源,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并能按甲方实际运行要求调整运行参数,甲方应给予配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供热,接到甲方供热书面通知36小时内达到供热要求。

  3、乙方有权对供热设备按期进行保养,自行对供热负荷进行调整,但不得影响甲方供热效果。

  4、供暖期间系统出现异常,在30分钟内报告甲方,并在4小时内出具书面材料。

  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暖费,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提供热源。但必须提前6个月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合同费用。每推迟一天,乙方应

  收取甲方年费用3%的滞纳金。

  2、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起、停时间供暖或供暖期间中断供暖,每出现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扣除乙方0.1元/m2费用。

  3、不执行甲方下达的整改指令,出现一次扣除乙方年费用的3%。

  八、不可抗力

  因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造成停电、停水等引起的供暖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

  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结算全部费用后失效。

  2、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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