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订立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订立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订立合同 篇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法律准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合法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抵触。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目的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同。
2、公平的原则,是要求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当体现公平。
3、平等自愿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应采用协商的办法达成一致协议。
4、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应遵循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订立合同 篇2
合约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同意办理本项目,并订立本合约,双方约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项目计划内容如附件。
第二条 本合约总经费共计__________元整(含营业税),其中__________元整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合约书款/第一期款,计__________元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第二期款,计__________元整;
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支付第三期款,计__________元整;
以乙方为抬头之禁止背书转让、划线即期支票支付。
第四条 项目计划之变更
甲、乙双方于执行本计划期间若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内容时,得洽请对方同意,双方并于变更合约之书面文件中签名盖章后执行。
第五条 项目计划之工作报告及验收
乙方进行项目计划得视需要与甲方于进度达一半时,进行工作检讨,并于计划完成时提出执行结案报告,并完成验收。
第六条 合约有效时间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同意管辖
如因本合约争议涉讼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八条 适用范围
本合约之适用范围包括本合约及其附件之所有数据,附件数据效力与本合约相同。
第九条 项目计划之终止
合约执行期间内,双方如需终止本计划之执行,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并按已完成工作之比例核算甲方应支付乙方之费用予以结案。
第十条 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有关法令,充分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约计正副本各两份,由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约自签署日起生效。
立合约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订立合同 篇3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是民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特有原则。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自愿原则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自愿原则就越来越显得重要了。
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
订立合同 篇4
一、一般而言,劳动合同的订立具有以下意义。
1.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藉以在它们之间形成一定的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以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其内容的。究竟双方当事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应该履行怎样的义务,必须借助于劳动合同给予明确。也即是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把法律所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抽象的法律上的权利给以具体化,另一方面也需要依据当事人双方的平等协商创设一些法律未予明定但将给予承认并保护的权利,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前提。
2.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当事人双方即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享有单方解除权的除外。劳动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受法律保障的强制执行力,法律也正是通过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并对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课处法律责任的方式,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
3.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处理劳动合同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基于对劳动合同条款的不同认识,或者因为其它原因,难免发生争议。在处理这些劳动争议时,争议处理机关就应当在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依照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判断是非曲直,明确当事人的责任。
二、订立劳动合同前有哪些知情权
为了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较全面地了解对方基本情况,防止盲目、草率签订劳动合同,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发生,《条例》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前的知情权作了规定。《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居民身份、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同时,《条例》还特别强调,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及其他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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