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施工合同

时间:2023-04-26 17:56:43 合同 我要投稿

设备安装施工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安装施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安装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需要安装磨粉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此安装工程包括基础工程、设备吊装、设备安装、直至可以调试运转。

  二、工程总费用为贰拾叁万人民币(其中基础工程5.5万元,设备吊装2万元,设备安装15.5万元)。

  三、付款方式:施工人员进场付伍万元人民币,主机吊装就位后付拾万元,余款待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扣除5%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按相关规范操作施工,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图施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自开工之日起45个太阳日完工。

  七、未尽事宜,另行商议解决。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有违约需付对方伍万元违约金。以上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安装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接甲方贵州省惠水县“同心路、和谐路”路灯安装工程“安装施工”,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内容

  施工长约3.2KM、乙方承接挖坑、基础笼供应、基础浇注、挖沟、管道敷设、电缆供应、电缆敷设、看守,灯杆、灯具、光源安装及调试、矫正等工作。

  2、安装说明

  同心路长约1.47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23高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51棵,另一边52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和谐路长约1.78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13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60棵,即两边120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

  3、相关施工数量、费用见价格表:

  4、安装期限

  在甲方基础设施、变压器等及时提供的情况下,同心路12天内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和谐路6月8日前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但安装期间如遇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双方协商解决。

  5、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

  协议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合同款的给乙方;路灯安装50%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45% ;路灯安装75%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70% ;路灯安装完毕、调试亮灯、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至最终结算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每次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7、其他

  在路灯交付甲方使用前,由乙方自行负责路灯、电缆等重要材料的保管。本次施工人员由厂方技术工和农民工组成。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预付款支付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安装施工合同3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质量标准

  设计范围内的地暖设备安装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检测合格,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三、合同日期:

  合同工期净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价款

  总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元,合计价款.元( ),预算书附后。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循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合同条款;

  (3)标准、规范及有半技件;

  2、本合同使用汉文签定

  3、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时,甲方应给乙方以书面开工做好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2、甲方负责将施工所需水、电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二)乙方工作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施工人员、材料、施工设备进场施工。

  2、对进场人员、材料负责安全保卫,进场的材料必须报检,不合格产品不准进场。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必须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请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4、乙方负责本合同内约定的单项工程试运行。

  三、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四、安全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跟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设备安装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______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______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

  四、工程价款及工程结算:

  乙方的报价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部分设计图纸进行的报价,合同总价为: 。工程结算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基础,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五、工程工期: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 __ 年 __ 月份进场施工,__年 __ 月 __ 日前完成电站所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在乙方安装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工期顺延。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相应责任方按照每月______元人民币为标准赔偿乙方人员误工费。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工程预付款,便于乙方组织生产、生活设施及人员进场。

  (2)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甲方派出现场人员验收合格)和合同单价支付工程款,并按照比例扣去工程预付款,留足5%的保修金后支付。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未发现质量事故甲方一次性结算付清给乙方。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4套,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及生产、生活场地。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乙方:

  1、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规程、规范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若出现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进场后,在半个月内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尊重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驻派人员,并处理好与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4、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机电设备的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标准。

  2、设备安装单元质量检查、验收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质量检查,凡具备覆盖条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质检规定,书面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提供材质合格证,坚决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责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

  3、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检查施工安全过程中,有权对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和事发出《重大隐患通知书》、《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按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以提高乙方及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配备防护用品,对于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安全哨和防护设施。

  5、乙方必须重视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果施工中发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员伤害、机械设备损坏及材料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违约、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无正当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按《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追究其经济责任,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5%进行处罚。

  2、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不能协商时,可在甲方当地,按法律有关程序执行,其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设备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记录表。

  3)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

  2、乙方必须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内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设施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当发生矛盾时,通过组织协调,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持2份。

  甲 方: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人):法人代表(委托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设备安装施工合同5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甲方________________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1.1.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

  1.1.3施工范围: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乙方完成(施工内容),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现场签证变更为准。

  乙方负责辅材、人工、机械费用,设备及主材料由甲方供应。

  1.2主要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运行大表。

  1.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及国标焊接标准。

  1.4合同价款

  1.4.1本合同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整包干价;符合本合同1.1.3范围内的工程量价格不再做调整。因设计图纸变更或业主要求增加的工作量,得到工程建设方的工作量签证认可后,另行结算。

  1.4.2以上价格包含:(施工内容)。

  1.5价款支付:(双发约定付款方式)。

  1.6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发生的一切与工程有关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签字)后生效。

  1.8甲方违约责任

  1.8.1因工程变更等产生的合同外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1.9乙方违约责任

  1.9.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行施工,乙方应当进行维修或返工,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并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9.2乙方因技术及其他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乙方损坏或损毁甲方提供的主材料,乙方照价赔偿并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1.9.3乙方负责对施工的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不按时对农民工发放工资,造成农民工围堵或聚众闹事,甲方有权从其工程款内扣除农民工工资发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及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10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1.11本合同共3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安装施工合同6

  发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