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

时间:2024-09-10 21:44:27 合同 我要投稿

保密合同六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保密合同六篇

保密合同 篇1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为甲方技术顾问,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受聘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受聘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受聘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受聘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并且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受聘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员工档案、薪资制度,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受聘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报酬为标志,并以该项报酬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受聘期间。受聘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报酬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报酬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合同 篇2

  商业秘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劳动合同 保密条款。劳动者跳槽是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保密条款在劳动合同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保密条款中应写明保密的范围、期限、员工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及员工违反保密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

  保密条款产生的法律风险有:

  (1)保密条款约定不完整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为保证劳动合同完整性,约定有原则的保密条款,但对于商业秘密的划分及各种具体的责任约定都不明确,导致保密条款没有实质的操作价值。

  (2)保密条款签订范围过广的法律风险。不少企业错误认为保密条款签订范围越广泛,对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越有利,导致不少企业不分部门、不分工作性质要求全体员工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然而这样的做法不仅会损害企业的商业秘密的秘密性,而且由于企业要求员工承担保密义务应当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给企业增加过重的负担。

  一般来说,与企业签订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的员工包括:①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他们或者掌握着企业的核心技术,或者担任企业的主要管理工作,掌握着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他们是签订保密协议的主要对象。②一般技术人员和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他们虽然不是最主要的人员,但是也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核心技术,也有必要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③市场计划、销售人员,合同范本《劳动合同 保密条款》。他们是经营决策的实施者,了解企业的营销计划、客户名单,因此企业也会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④财会人员、秘书人员、保安人员等。他们都有可能由于岗位的原因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不与他们签订保密协议,他们很可能有意或无意地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3)缺乏对应的保密费支付的法律风险。保密条款为员工增加了负担,同时可能因此给员工未来的就业造成影响,一些合同还约定了相应的脱密期限制离职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员工适当的保密费用为补偿。若缺乏对应的报酬,则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效力将受到质疑,由此产生无法实现保密效果属于严重的法律风险。

  为完善保密事项,单纯依靠劳动合同的个别条款难以详细约定,企业应当针对特别需要严格限制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这种划分的合理性、保密协议条款是否完善、保密制度配套等都是法律风险评估过程需要了解和考虑的内容。

  违约金和竞业限制是困扰职场人士跳槽的两大枷锁。

  人力资源专家高瑞指出,在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做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实践中,劳动者离职后,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劳动者要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而在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和保密事项方面有约定,而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于这两种情况的违约金数额,也不是由用人单位随意确定的,《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是有很细致的规定。例如第一种情况,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竞业限制不适用于一般员工

  据某媒体报道,据***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员工介绍,3月中旬公司发下一份《知识产权暨保密协议书》,要求一定等级以上员工签订。协议书复印件显示:员工自离职日起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所在国家及地区从事任何与公司方业务或其业务有关事务的相竞争行为。

  对于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限制和规定。首先是竞业限制的适用人群,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于一般员工,是不能使用该条款进行约束的;其次,对竞业限制的期限也做了规定,就是“不得超过两年”;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这些限制并不是单方面的,单位也要为此履行他的义务,就是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保密合同 篇3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在任职期间获得甲方的各种经营或管理信息,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数据资料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所接触了解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作品、数据、资料、计算机软件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等,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利用这些数据资料、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工作。

  第二条 保密义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资料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资料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三条 保密费用

  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 已考虑了乙方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 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乙方除工作职责已规定外任何对内或对外提供的各种报表或数据都应经部门负责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提供,如未经批准私自提供按酒店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一切责任。

  第六条 任职期限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领取的工资所代表的时间为标准。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进行的所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1、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三、违约与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为双方合作项目金额的10倍(或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四、有效期: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协议。双方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和协议的效力。

  五、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传真、扫描件有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保密合同 篇5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_年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雇员(签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

保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 从事 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的技术及业务秘密不外泄,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根据双方《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及《劳动合同》解除后1年内,本保密合同仍然有效。甲乙双方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本合同期限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自动顺延1年。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第2条 乙方在下列事项中须保守秘密:

  甲方重大决策中的机密事项;

  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甲方产品的原理,制作过程,关键技术等。甲方产品开发战略,产品开发进度。未定型产品的外观形象及独特功能等。

  甲方财务预决算报告,重要的财务信息,资信状况等;

  甲方产品销售过程中须保密的信息,如:内部价格,销售渠道等;

  甲方董事会或高层会议讨论的尚不能公开的信息,甲方高层认为不应公开的事宜;

  甲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

  甲方与客户或其它相关单位往来的.不宜公开的传真件;

  甲方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聘书,员工薪资收入;

  甲方财务报表,凭证等财务资料;

  甲方各类会议,会谈,记录,活动总结等;

  甲方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其它未尽事宜,但经甲方确认为秘密级的有关信息资料。

  第3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在1切涉及保密的甲方业务中严守机密,在其它场合同,自觉为甲方保守机密。

  第4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技术机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乙

  方在甲方工作中发明的专利,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图纸等各项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离职后不得泄漏或转移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

  第5条 乙方因工作调离岗位工作时,必须移交全部保密资料,并保证离岗后不泄漏甲方机密。

  第6条 乙方主动离职时,若涉及到甲方的核心机密及重大经济利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中,不从事与甲方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第7条 乙方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的1年内不得在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企业任职。

  第8条 乙方刺探,窃取,泄漏甲方机密,甲方根据其保密制度有权给予乙方处罚。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签字)

  代表:

  身份证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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