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同

时间:2024-06-04 20:28:25 合同 我要投稿

项目投资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投资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投资合同通用15篇

项目投资合同1

  根据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五活”工作的通知》(X办〔20xx 82号)文件要求,县水务局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我局有关县政府投资项目合同进行认真摸排活理,现将自查情

  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至20xx年,县财政投资水利项目共21项,现已全部建设完成,签订合同共17份。根据已签订合同要求,县政府投入资金总额应为4567.419万元,现已拨付1903.0474万元,县财政尚欠款金额为2664.3716万元。现已竣工项目分为两类:已竣工未审计工程和已竣工验收审计(未完成结算的)工程。

  具体项目工程款结算情况如下:

  (一)已竣工未审计项目工程款结算情况

  xx县水务局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已竣工未审计工程共13项,其中各工程完成情况分为三类:已竣工在审工程、已竣工未验收未审计工程、已竣工已验收未审计工程。各项目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xx县20xx年宵町刘村治理片水利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332.0534万元,竣工决算金额为355.8267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355.8267万元。68.242万元,竣工xx县水利中心站建设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68.242万元,竣工决算金额为68.242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68.242万元

  xx县凤凰沟溢流坝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82.7774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90.2859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66.2219万元,欠款金额为24.064万元。

  xx县20xx年病危桥修复新打机井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440.9839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449.015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449.015万元。已竣工未验收未审计工程。

  xx县S307线路边沟整修工程现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52.3351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52.3351万元,县财政已拨付40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12.3351万元。

  xx县花沟镇、陈大镇机井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149.6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149.6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149.6万元。

  xx县20xx年龙山西阳及曹市镇综合治理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619.1856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619.1856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619.1856万元。

  xx县20xx年“7工淮杯”奖补项目宵町镇、石弓镇综合治理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192.3828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192. 3828万元,县财政已拨款xxx.6680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57.7148万元。

  xx县20xx年美好乡村建设水利专项治理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97.20xx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97.20xx万元,县财政已拨款68.0457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29.1624万元

  xx县20xx年病危桥修复及新打机井工程,签订合同金额为362.5789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362.5789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362.5789万元。

  3.已竣工已验收未审计工程。

  xx县xx镇王营村桥梁工程现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36.2479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36.2479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36.2479万元。

  xx县xx镇王营村抗旱打井工程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30.5505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30.5505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24.4404万元,现县财政欠款金额为6.1101万元。

  xx县100万只羊产业项目龙山养殖场桥梁工程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27.9971万元,县财政预拨付29.5万元,现已拨付22.3977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7.1023万元。

  (二)已竣工验收审计(未完成结算的)项目工程款结算情况

  xx县水务局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竣工验收审计未完成结算的项目工程共3项。具体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1.xx县20xx年病险桥梁修复及新打机井工程,xx县水利工程处负责,工程竣工时间为20xx年7月30日,签订合同金额为552.7738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552.7738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276.3870万元,现欠款金额为276.3868万元。

  2. xx县20xx年禾景农业示范园灌溉系统配套工程现已竣工,签订合同金额为45.8万元,县财政预拨付金额为45.8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45.8万元。

  xx县武家河道源桥工程,合肥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完工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签订合同金额为xxx5.1855万元(其中市级投资1045.10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xxx.086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xxxx万元。

  xx县武家河道源桥老子生态园绿化工程,为xxxx1恒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完工时间为20xx年12月18日。签订合同金额为xxxx.5xxx万元,县财政已拨付金额为xxx.5xxx万元,县财政欠款金额为15万元。

  二、自查结论

  20xx年至20xx年,我局对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相关类别项目专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的:

  一是对工程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根据工程进度,对县级以上财政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度。

  二是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防止滞留、挪用现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三是在工程经费拨付上,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每笔资金先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经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再经财政局分管负责人签字财政局农业股支付。

  20xx年以来,我县水利专项资金能按上级计划安排使用,均无截留、挪用、移用、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我局在充分认识到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的基础上,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最终目标。

  以上是我县水务局对20xx年以来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活理的所有情况

项目投资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中国浙江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经营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认真友好洽商。于二00_年_月_日,在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意向:

  一、项目名称:

  二、经营范围:

  三、生产规模:

  四、总投资与注册资本:该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万元,汇率按1:8.3,下同)。其中,固定资产____万美元,流动资金____万美元。

  项目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模板

  五、产品销售: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__%。由__方负责外销。

  六、技术、设备:

  七、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八、合营期限: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年。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项目投资合同3

  建设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投资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市中心城区的建设,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对_____市中心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代建承揽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通知(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内容,接受了乙方的投标。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项目投资承揽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

  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中标金额为准)

  项目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范围:_______________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二、代建投资承揽的方式及内容

  1、甲方根据_____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的要求,将_______________项目交由乙方投资承揽代建,由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投资资金,按法定程序交付给甲方使用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

  2、代建投资承揽的内容包括本合同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

  (1)该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

  (2)该项目范围内建安工程,包括:排水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以中标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该项目投资费用支付承诺匹配土地上的征地、土地报批、拆迁补偿及青苗补偿。

  3、若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工作委托甲方完成,甲方可以接受,由甲方指定本项目实施单位受托完成,并由乙方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该委托合同应约定在委托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由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若受委托人不能在此期限内完成,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内的,属宽限期,不补偿乙方的损失;超过合同委托期限20%以上的天数,以乙方投入的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总费用为基数,由受托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计息,补偿给乙方。

  4、乙方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拆迁公司进行拆迁。

  5、乙方建成后的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

  三、项目投资价款

  1、本项目代建投资承揽的合同价款金额为_____元,包括项目占地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建安工程;匹配土地征地、拆迁、安置及青苗补偿、前期费用等部分。

  2、本项目合同价款确定后,因材料价格、机械费和人工工资发生变化,甲方不再给予相应调整。

  3、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劳保基金的扣缴按上级劳保基金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执行。

  四、合同工期

  1、本项目履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完成,共计____天。在此时间范围内,详细的分期工期另行约定。(此合同工期包括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在内)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以顺延,但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因重大规划调整或甲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乙方可以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审核后工期可以顺延。顺延工期在60天以内的,投资专项资金不计息,在60天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计息。具体计算办法,以乙方投资专项资金帐上的实际余额,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因乙方的原因引起合同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顺延工期。

  3、延误工期每天赔偿元,最高延误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造价的1%。

  五、质量要求

  乙方代建投资承揽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省、市现行各项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合格,争取优良。

  六、代建承揽项目的管理

  1、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乙方应成立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3、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需自行组织施工的,应具备相应的市政施工资质。若乙方不具备市政施工资质的,乙方应在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的监督下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并办理项目报建各项手续。

  七、工程量的变更

  1、工程量、土石比在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明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作项目工程量和土石比的变更(含沟槽)。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甲方设计图纸的变更及其它原因引起的项目造价增加或减少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时,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变更理由并计算出变更数量后,经甲方同意,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可以相应的变更工程量。

  2、工程量的变更在本条款约定的比例范围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给予乙方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甲方只对变更造价达到总造价的5%(含)以上的工程量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款。

  增加或减少的造价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不予变更,增加变更若多个子项目累计才超过上述比例的,则在计算增加变更总额时,应按上述比例扣除后才计算,若是单个子项目增加,则依实际发生计算。

  八、代建投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本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共分三期交纳:第一期为项目投资响应金,按照区财政局审核的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和青苗赔损及税费估算费用人民币万元和前期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合计人民币____万元,于投标资格确认登记前转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第二期按区财政局审核的建安工程预算的60%交纳,即人民币____万元(万元X60%)作为投资专项资金,在完成第一期项目投资额后____日内交纳;第三期以匹配土地的.报批、征地、青苗补偿及安置等所需费用按区财政审定的金额,在完成第二期项目投资额后____日内交纳。此条款列入合同条文。对不履行合同的,对前期工程不予验收。

  所交投资专项资金优先满足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及税费估算费用和前期工作费用的需要。

  2、乙方将打入甲方指定帐户的响应金转为该项目的投资专项资金后,该专项资金实行双控,且不计利息。乙方在代建投资承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安工程建设的需要,可以使用该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首先保证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的需要,代建承揽人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用于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方面的,可由代建承揽人按市财政审定的金额申请使用,若该专项资金除满足该项目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需要外仍有剩余,则用于建安工程建设,根据建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代建承揽人可以提出使用申请,经项目实施单位和我司核实后,可按核实的已完建安工程预算造价与中标人建安工程投标报价的比例乘以专项资金剩余部分,作为甲方同意代建承揽人使用的专项资金额度。

  原则上乙方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5天,且实际使用金额达到25万元时,方可申请使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用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青苗补偿费用超过投标报价的部分,经市政府审批确认后,由代建投资承揽人在已缴纳的项目响应金之外追加出资,计入项目成本。

  4、变更工程量,按规定程序认定,但不从项目响应金中拨付进度款。

  5、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将代建投资承揽项目总预算金额的3%的现金缴入市财政局指定的银行帐户,做为代建投资承揽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此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退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用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只能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投资回报及支付方式

  1、项目投资的回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乙方参与该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投资款抵缴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2)他方参与匹配土地挂牌竞拍的,成功竞拍后,以项目配地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项目投资回报。

  2、工程竣工验收后,土地方可挂牌:

  (1)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除质保金外,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

  (2)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则可以项目投资回报金抵扣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足部分由乙方用其它资金补足。

  3、乙方以参与公开出让土地形式回报的,应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本项目匹配土地经市国土资源部门认定位置、面积、价格和挂牌时间后,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部门出具承诺书。乙方对于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费用(包括征地、报批和拆迁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等),只能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在代建投资承揽合同签订时选定)。选择土地出让形式回报的(参见上述第一条款内容),待该匹配土地出让时,以该匹配土地的基准地价挂牌,最终按成交价结算,成交价超出起始价部分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分配。其分配的比例为:乙方以投入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和青苗补偿资金占项目总造价的比例获得超出部分资金,其余归甲方所有。若选择现金回报的,则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之日止,以乙方投入的项目前期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等费用总额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计息。

  十、项目的验收

  项目验收分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甲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十一、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组建项目矛盾协调小组,协助乙方调处项目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和阻工等矛盾纠纷;

  (2)委托监理单位,派出总监、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等相关人员;

  (3)会同相关部门核定和批准项目工程量变更,并给予签证;

  (4)监管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核定和审查项目结算;

  (5)按约定支付项目代建投资费用;

  (6)接收竣工合格项目;

  (8)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

  2、乙方的责任:

  (1)足额提供项目红线范围内和匹配土地上的征地、批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和前期费用等;

  (2)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建设任务,包括设计图纸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基层、面层、排水、绿化、亮化等工程任务;

  (3)按规定确定符合资质的工程建设施工队伍,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对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产生的纠纷负责;

  (4)项目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按规定时间移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5)提出项目建设变更申请,并向甲方说明变更理由,计算变更工程数量;

  (6)接受甲方委托单位的全程管理;

  (7)双方协商的其它责任。

  十二、违约处理

  1、甲方违约处理: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金额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处理: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被解除、终止而无法履行的,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按损失金额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的免责条款

  由于国家政策变动或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项目需解除或终止的。

  十四、合同的组成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书及其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项目投资建设总预算书;

  8、本合同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及其它附件;

  7、图纸。

  十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超过约定时间56天仍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

  2、乙方违反代建投资承揽合同关于建设进度的约定,乙方承揽项目建设速度缓慢,经甲方或其委托单位书面催促后乙方仍不能改正,导致不可能按期完成的。

  3、在征地、拆迁、安置和青苗补偿等政策性工作中,乙方不执行市政府的统一政策标准,恶意突破政策界限,造成大规模上访或严重扰乱全市建设秩序现象的。

  4、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自己或通过他人直接或间接行贿,有损建设单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或伙同监理单位营私舞弊、虚假签证的。

  5、代建投资承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6、乙方严重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影响社会稳定的。

  7、乙方破产或宣布破产、或陷于重大经济纠纷或被司法机关依法羁押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8、乙方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经竣工验收达到约定质量等级要求并将项目依程序移交给甲方,且甲方全部付清项目费用后。

  十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4

  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

  以上三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鉴于甲方拟对______________项目与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乙丙两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前述两个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在两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80%;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总投资超过预计_______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三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两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一方的出资应经其他两方确认,并将资金交给甲方财务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各方同意在两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丙方可要求甲方按三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

  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各执___份,___份交甲方公司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乙方(签字盖章):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丙方(签字盖章):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项目投资合同5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的建设项目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__________

  (共同出资注册)

  二、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万,注册资本万。

  四、甲方投资万,占股份37%、乙方投资万,占股份63%。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建设资金进入项目所在地的项目公司公共账户后,资金使用期为3年(暂定),前两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三年底开始,甲方按央行同期活期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支付期暂定为一年。(具体资金合作及股东分红细则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细化)。

  六、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七、公司合作成立后,甲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资金的监督使用、调配并提取按股份比例分红。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八、合作项目由乙方承包开发建设,每平方米建设开发的包干成本(包括每平方米所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下室和地面建筑的建安成本、附属工程、营销、税费等的所有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九、甲、乙双方以项目前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垫付,不计入建设成本。

  十、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均与乙方无关。

  十一、甲、乙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共同成立公司的共关账户打入万保证金。

  十二、乙方资金到位同时,应向项目投资咨询方一次性支付项目咨询服务费用。

  十三、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项目投资合同6

  甲方:广东省旅游局

  乙方:贵州省旅游局

  黔粤两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旅游合作潜力巨大。两省同属“9+2”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范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业已形成多渠道、多领域和多种形式的良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加快两省旅游业发展,落实“9+2”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精品,按照“自愿、平等、公正、双赢”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乙双方积极参与推动“9+2”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在共同落实“9+2”框架协议方面互通信息、协调立场、经验共享;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多边合作方面,互相创造条件、互相支持和帮助。

  二、甲乙双方积极推动两地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客源互济。双方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地区有开发潜力的旅游资源向旅游开发、投资商进行广泛宣传,支持和引导本地企业到对方考察旅游资源,为对方企业在本地的旅游开发及经营活动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和帮助。双方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对方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企业在本地的促销推介活动提供帮助。双方联合开发跨省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共同打造发挥本省资源优势的旅游品牌。

  三、甲乙双方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为两省旅游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的改善提供帮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态旅游产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可以作为甲方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甲方对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组织有关企业进行专项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则支持本地企业在乙方投资兴业,谋求资源开发和市场需求的协调发展。

  四、双方确定把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作为本地旅游业推进“三个文明”进步的重点,为对方在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方面提供培训和经验共享,组织本地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业实施对口帮扶,并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农业及工业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建设、市场开发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广泛合作,逐步消除旅游壁垒,推进两省无障碍旅游合作。双方支持对方旅游企业在本地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帮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本地旅游企业同等待遇,共同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双方组织、引导本地旅游企业与对方企业在市场开发和利益分配方面通过协商,形成合理、协调的跨省企业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间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样的联合作,放宽对方企业在本地的准入标准,为对方企业的`经营活动创造条件。

  六、双方积极组织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媒体参加对方的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招商活动,双方通过协商,在国内外联手组织大型促销活动。

  七、双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信息化工程,谋求共建旅游信息平台,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八、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两省旅游局高层定期会晤,互通情况。在“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设施及景区容量监控的信息,双方对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合作立场,共同处理应急事件。双方在旅游发展规划、市场开发计划、旅游政策等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方面及时通气,形成互相学习、借鉴和合理互动的合作机制。 以上协议的实施由双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后协调办理,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

  甲方:广东省旅游局代表

  乙方:贵州省旅游局代表

项目投资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高科技咨询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甲方项目申报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协助甲方申报“_____”项目,为甲方提供专家咨询、协助甲方开展申报材料编制和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充分的信任,委派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为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甲方应当在乙方协助下,按照相关模板要求和范本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4)甲方做出与本合同合作事项有关的决定时,应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书面协议。

  (5)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发挥其行业咨询经验和专家资源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当指导并协助甲方整合资源,完成申报前准备工作。

  (3)乙方应当针对项目的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及项目申报咨询指导等工作。

  (4)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申报的递交、立项、请款、验收等相关工作。

  (5)乙方应当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协调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前期咨询服务费

  本合同中前期咨询服务费计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此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日内由甲方向乙方_____次性付清。

  2、后期咨询服务费

  如甲方项目申报成功,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后期咨询服务费。

  项目申报是否成功和项目是否被批准立项及时间以主管部门公告或政府文件为准(含网站公告)。

  (1)项目申报成功后7日内,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承诺支持总额的_____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2)乙方享受项目批准立项后的权益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的影响,甲方必须继续履行支付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3)甲方需从自有资金中支付乙方所有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_____‰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第六条、协议的履行与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

  第七条、其他事项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市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年月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一带、区政府新址对面的面积约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进行综合性商住小区开发。

  甲方承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年,用地性质为商住用的,商住小区建筑容积率为不低于。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和各类费用价款为每亩万元人民币,上述价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造地费、绿化费、人防费为获取土地用地指标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费用、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证费用等各种税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条件

  1。本协议签订后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已完成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内由乙方支付%。

  3。在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由乙方支付%。

  4。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二年内付清。

  如整个商住小区项目乙方分期开发的,则乙方的上述款也应分期支付,每期乙方应支付的款项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本条上述款项支付的比例和时间确定。

  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给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各类款项,甲方未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项有权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按时提供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

  2。负责为乙方建设项目办妥立项批复;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负责为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5。负责合同规定的土地的拆迁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负责按乙方的总体规划进程落实乙方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

  7。协助乙方协调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内办妥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为开发本合同规定的商住小区所需的政府立项批文及证件。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款;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开发。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地块的四址规划红线图并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图各张。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做好小区开发的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供甲方进行报批。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年月底前将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同意争取在年一季度内对本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整个小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市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同意将乙方交纳给甲方所属税务部门的建筑税和所得税通过财政的渠道予以返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实确定。对于不属于甲方决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甲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乙方争取。

  第十条为了使乙方的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门中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发项目和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为了整个项目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发建设,乙方决定成立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开发建设,对于项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种批文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应尽力予以帮助,使该项目能早日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项目投资合同9

  甲方:瑞金市商务局 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 年 月 日项目评审会议讨论,同意乙方在瑞金投资 工业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

  2、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土地、设备、厂房等)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

  3、项目注册资本: 万元。

  4、项目经营范围: 。

  5、项目竣工投产后达到年销售收入 万元以上,年缴纳生产性税收 万元以上。

  第二条 项目用地

  1、用地面积 亩,详见项目宗地红线图(附件一)。四处界址及宗地面积以本合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土地用途及年限:项目宗地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以6.4万元/亩为挂牌起始价,乙方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瑞金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全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由甲方根据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第三条 项目建设

  1、建设要求:项目宗地容积率1.2以上,建设密度35%-40% ,绿化率小于20%。

  2、建设周期:乙方在甲方规划部门出具用地红线图(以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规划部门提交项目厂区规划方案,方案审批通过后40日内提交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消防、环保审批等工程报批手续;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以书面通知书为准)之日起60日内开工建设(以主体厂房挖基础为标准), 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 个月内投产。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内,向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含建设周期、建筑面积、民工工资保证金,按3000元/亩计算) 万元,汇入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专户管理,并由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正式票据。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未欠缴民工工资的,甲方应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 投资强度

  1、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确定。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建筑工程投资以瑞金市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税务发票为准,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支付购地款计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 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投产。

  第五条 税收

  乙方在项目正式投产后每年缴纳的生产性税收应达5万元/亩以上。

  第六条 优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办法》(瑞府发〔20xx〕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项目宗地红线图(复印件)》(附二),《开发区规范管理约定书》(附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一览表》(附四),《扶持项目发展协议书》(附五),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进单位各一份。

  甲 方:瑞金市商务局 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户名:瑞金市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帐 号:xxxxxxxx 传 真:

  联系电话:

  传 真:

  项目引进单位: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项目投资合同10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于中国武汉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________)为________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________公司的控股,获得震________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________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博震________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________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博震________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博震________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________公司帐户;乙方应XX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________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________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博震________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________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________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________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博震________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____名董事,乙方推荐____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博震________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________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博震________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________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________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博震________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________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________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武汉博震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________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________________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第七条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________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________、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其他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公司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投资合同11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 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 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 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 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 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七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帐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 信托费用

  1、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 受托人报酬;

  (2) 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 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 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 = (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 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 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 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 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 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100% 信托收益率 =总信托收益 ÷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 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 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帐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帐户)。

  第十二条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帐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帐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 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帐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

项目投资合同1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 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合同13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xx内投资建设xxx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xxx内投资建设xxx项目。项目总投资x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xxx。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值xx亿元人民币,年利税xx万元,解决就业岗位xx人。该项目投资强度为x万元/亩,容积率≥x、建筑系数≥x、绿化率不超过x。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土地计划x亩(以实际测量为准),该宗地位于xx。合同签订后x日内。

  三、乙方投资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占地x亩左右,投资xx万元,于x年x月底前开工建设,x年x月建成投产;二期占地x亩,投资xx万元, 于x年x月前后开始建设,x年x月全部项目建成投产。

  四、甲方承诺乙方享受政府给予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乙方项目建设应符合甲方总体规划设计。项目建设由乙方在建设部门监督下实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规划及用地性质,如确需调整规划或改变用地性质,必须报甲方批准。

  六、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办理环保和安全“三同时”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和污水排放若超过国家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乙方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的x%。严禁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否则,甲方将调整项目用地或收回土地。

  八、乙方项目建设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甲方有权追加用地成本,相应调整优惠政策。

  九、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调整项目用地或收回土地,对乙方的既有投入(不包括土地出让金),甲方不予补偿。

  十、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

  十一、甲方确保乙方项目顺利实施,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前期准备手续,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文件及费用。

  十二、甲方协助乙方协调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三、本合同签订后x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否则,本合同无效。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x乙方:xxx

  代表: 代表: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合同14

  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领域存在部分的违规行为和经济犯罪行为,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这与我国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政府监管有很大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1、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领域中,一些项目建设管理者合同意识淡薄,有的是工程完工后才签订合同,致使项目建设管理中缺乏建设管理的准则,事后合同成一纸空文,无实际执行力,承包内容失实;有的项目业主混淆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的实质性区别,规避招标,随意肢解发包工程,以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使国家蒙受损失。考虑到项目合同不可能是完全合同,因此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行为不可避免,尤其是双方都严格履约、利益高度“对立”的时候。所以从合同执行中的纠纷或索赔情况可以粗略了解合同双方严格履约的情况。

  在我国在没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的政府管理的情况下,业主与签约者在利益上没有真正达到“对立”的程度,缺乏利益方面相互制衡的积极性,并有可能存在双方或多方串谋的集体x败行为。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

  (1)政府的合同意识不强。我国还未把政府投资项目看成商品,更没有看成是“合同商品”,政府没有专门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同文本。因此当纳税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缺乏采取有力措施的依据。

  (2) 项目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差。在项目前期的招标、合同签订阶段,我们往往会看重招标内容、投标报价、合同履约,并将相关的要求体现在合同中,但作为整个项目的建设,往往存在多部门协调管理的现像,在项目的具体推进建设管理中,现场管理者往往缺少认识合同交底的必要性,一落实项目的施工方,便急于早开工,导致有合同不执行、有条款不落实,整份合同形同虚设,助长施工单位“有法不依”的不良风气。

  (3) 合同变更没有受到严格的监控。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工程)的变更,主要由业主单位自行管理,因此部分业主常常采取各种手段,比如在立项审批时有意减小工程规模和降低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中再加以提高,形成钓鱼工程或三超工程;或者是业主方人员与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串通,为了谋取私利而进行合同(工程)变更。

  (4) 缺乏有效的争议处理办法,对违规责任人处罚不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合

项目投资合同15

  合同编号_ _

  甲方:________ 签订地点:_ 签订方式:__ ___ 乙方:_签订时间: 年_ _月__日

  鉴于甲方正在就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进行(股权/债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全程融资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全程融资。

  第二条 甲方对项目融资的基本要求:

  1、 首笔融资额度: 万元,可在此上下浮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投资商沟通和谈判;

  2、 乙方有权按双方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报酬;

  3、 原则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

  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作主张,应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传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4、 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指派项目融资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2) 对项目进行审慎调查;

  (3) 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4) 制作项目推荐函;

  (5) 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6) 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7) 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5、 乙方应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即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获得按协议约定的相应高质量服务;

  (2) 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

  答。

  (3)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项目重大事项,不得隐瞒或虚报;

  (4)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5) 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

  复;

  (6)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 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不必铺张,在分寸上

  不卑不亢就可以了,可按乙方的指示决定是否要求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领

  导参加接见事宜。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正当考察费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资

  商的差旅费,若投资商要求承担其来回的正当交通费,甲方也不应拒绝)。

  (8) 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五条 协议期限: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协议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六个月

  时间),因甲方原因导致时间的耽误则相应期限顺延。若在时间到期后,融资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关键阶段,则经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长,具体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

  第六条 费用支付

  1、该项融资服务费用总额按首笔融资额的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支付方式:

  (1) 前期费用,在双方签定全程融资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后2日内,甲方支

  付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前期融资服务费。

  (2) 在首笔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费用

  后的其余款项。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第七条 双方承诺

  (1) 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 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 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 补偿条款

  甲方承诺,因乙方在整个项目融资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制定了相关融资策略,给甲方的融资成功增加了较大的机会,若项目在约定期限内融资成功,但该投资方并非乙方直接介绍之结果,为给予乙方一定补偿,甲方向乙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作为酬谢,支付时间为首笔融资资金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 若乙方收了费用后,无故不履行融资相关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已经支付金额的双倍返还违约金。

  (2) 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

  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融资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投资商资金不能到位,如甲

  方破产清算;因种种原因甲方中途放弃本协议(如其它资金到位,被收

  购等)等,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若甲方拒绝继续履行,

  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同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在投资商

  领域失信于人的信誉损失等)。

  (4) 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

  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罚金。

  第十条 甲方和乙方的选择权

  在签约后的一个月时间内:

  (1) 甲方的选择权: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

  已经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赔偿因合同终

  止导致的前期投入等相关损失。本协议提前终止。

  (2) 乙方的选择权:若乙方通过一定时间的工作后,发现感兴趣的投资商较

  少,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书面通知甲方,但乙方应全部退回甲方已

  经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应向乙方索赔。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若距离较远,也可传真签字,但需附上签

  字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传真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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