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服务合同

时间:2024-10-04 12:10:55 合同 我要投稿

运输服务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运输服务合同

运输服务合同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附录1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冷藏药品单位间的应急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通报和建立冷藏运输车辆的档案资料,建立相应的联系主管电话。

  2、甲乙双方冷藏运输车辆运行状态保持良好,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1相关规定。

  3、任一方冷藏运输车辆完成合作应急运输时必须能够向需方提供温度数据的'实时上传数据。

  4、任一方接到冷藏药品运输车辆求救报警时应当立刻做出反应,积极调配车辆合适的运输车辆,保证成功救援。

  5、任一方因不能按时提供冷藏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时,应当负责协调调配另一合作单位冷藏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

  6、参与应急运输车辆的费用按照规定执行(费用协议另行制定)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合作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也可向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服务合同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附录1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冷藏药品单位间的应急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通报和建立冷藏运输车辆的档案资料,建立相应的`联系主管电话。

  2、甲乙双方冷藏运输车辆运行状态保持良好,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1相关规定。

  3、任一方冷藏运输车辆完成合作应急运输时必须能够向需方提供温度数据的实时上传数据。

  4、任一方接到冷藏药品运输车辆求救报警时应当立刻做出反应,积极调配车辆合适的运输车辆,保证成功救援。

  5、任一方因不能按时提供冷藏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时,应当负责协调调配另一合作单位冷藏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

  6、参与应急运输车辆的费用按照规定执行(费用协议另行制定)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合作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也可向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服务合同3

  甲方(委托方):乙方(居间方):

  根据《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引荐并促成签订____市____区小安溪土石方工程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市____区小安溪生态园区B项目;

  2、工程地点:____市____区;

  3、承包性质:分包;

  4、工程价格:土方工程挖运平运距1以内合同价14元立方米(税后价,下同),土方超过1运距及石方开炸等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规定执行。

  二、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上述工程引荐甲方与北京XX公司签订分包合同;

  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总价伍亿元人民币。

  三、乙方义务:

  1、真实详尽地向甲方介绍有关工程概况;

  2、主动维护甲方利益,积极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四、甲方义务:

  1、及时提供全部有效的用于签订分包合同的.所有手续;

  2、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进场施工,及时支付居间报酬。

  五、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和方式:

  1、本工程居间费按照甲方分包的工程量提取,每立方土方提取写:元);

  2、居间费支付方式,在预付款和进度款进账后甲方依据居间费比例标准支付给乙方;

  3、委托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4、居间人也可以有权委托总包方北京XX公司在承建方分包的工程款内代扣给居间人。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均与居间方无关,居间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合同不可撤销,不可更改,不因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更改而失效;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不可撤销的内部劳务费分配承诺,与施工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劳务费给第三方;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永久性的保密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过错方要予以对应的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各项法律责任;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或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开户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定日期:

运输服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互补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服务内容、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生产产品的铁路运输物流服务,发货站临河站,到达站北京局、郑州局、济南局、太原局、成都局、沈阳局、武汉局,乙方负责为甲方申报月计划、日计划。代办清车服务、监督过磅、装车及联系短途运输,代交铁路运费及其它费用,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力调整,以及自然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货物运输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解决。

  二、物流运输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货物运输服务的'条件下,乙方为甲方申报月计划,甲方应按提供给乙方的发运车数,先支付乙方服务费,每发运壹吨产品向乙方支付30元费用(三十元),货物发运完成后,双方应核对吨数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三、其它约定:

  1、由乙方从车站申报运输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2、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情况,由甲方提供丢失货物的票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乙方通过铁路保价部门协调理赔工作。

  3、按照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装车不得超装、偏装,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由托运人承担的责任事故或其它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运费、仓储、装卸费用甲方自行支付。

  5、甲方根据货物如实申报运输计划,如甲方申报的运输计划,发生铁路承认车后因甲方原因未装货物,视为装车,甲方应当据实支付相关费用。

  6、如发生不可抗力或铁路运力调整等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从签定之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临河站多经收费由乙方负责交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人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有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人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到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拒;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

  承运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订

运输服务合同6

  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运输(包括代理运输,下同)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方式包括 :

  定时达;□普通汽运。(单选或多选)

  2、甲方应依乙方指定方式运输,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 __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

  2、经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员(附件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相关文件之行为或其它履约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三、计量规则

  货物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计算。若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按体积重量计算。

  四、价格条款

  1、甲方所公布的`价格如有变动,则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最新公布价执行,如有异议应在发货时提出。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推出的价格优惠活动,优惠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确认按附件享受优惠,则不得再享受其他优惠。

  3、本合同适用的价格不包含政府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它费用。

  五、接货与收货

  1、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收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须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大票货物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物品、违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运输服务合同7

  甲方:(承运单位)

  车主姓名:

  车 号:

  驾驶证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档 案 号:

  详细地址:

  车主手机号:

  座机号:

  乙方:(托运单位)

  货 主:

  证件号:

  详细地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内容:

  1.货物名称:

  2.货物数量(重量):;

  3.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8.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运输费用

  11.结算方式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协助甲方做好运输工作。

  3.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取运费。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及时向托运方传达信息,协助托运方做好货品交接工作。

  4.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托运货物中严禁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禁运物资。

  2.运输期间沿途运输费、住宿费、过桥费、过渡费、高速公路费等属于车辆的`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3.运输途中,因承运方的手续不全,车况不良造成的事故、罚款由承运方负责。

  4.运输中,因承运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方要负责全额赔偿。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作,如出现争议,先进行协商解决。

  2. 出现纠纷,协商不成,交由托运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服务合同8

  合同编号:CCLJ-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服务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收运服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单位(简称“收运服务单位”)与餐饮服务单位之间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2.本合同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3.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4.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餐饮服务单位(甲方):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食堂、餐厅。

  (2)收运服务单位(乙方):是指取得《北京市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以及区县级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3)收集运输:是指收运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收集并运送到符合规定的处理设施的过程。

  (4)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食堂、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等废弃物。

  (5)合同编号:由收运服务单位(乙方)负责编号。合同编号共分五部分,具体编码规则为:第一部分CCLJ(“餐厨垃圾”的首字母大写);第二部分为餐饮服务单位(甲方)所在地区和街道的代码(如:东华门街道办事处代码为110101001);第三部分为合同生效年月(如合同20xx年12月生效,编为20xx12);第四部分为合同截止日期(如合同20xx年11月到期,编为20xx11);第五部分为顺序代码(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顺序号,编号从00001-9999)。例:CCLJ-110101001-20xx12-20xx11-00001。收运服务企业(乙方)可通过搜索网站查询最新发布的地区和街道代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运输餐厨垃圾量:____公斤/(□日、□周、□月),____(120升)桶/(□日、□周、□月)(请在相应周期前的□中划√,具体收集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2.收集地点:______区(县)______街(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处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预约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将其产生的餐厨垃圾全部交由乙方负责收集运输。若有证据证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餐厨垃圾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求乙方改正,并可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12319。

  3.甲方负责本单位或管辖区内餐厨垃圾的收集、分类等管理工作。甲方应当将餐厨垃圾装入绿色120L(升)标准的收集容器内(见《垃圾收集容器产品技术要求》),并保证餐厨垃圾装载不外露,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

  4.甲方不得将木筷、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厨垃圾装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5.甲方应当保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有专门存放地点,满足乙方车辆进行作业的需求,并指派专人协助乙方作业人员完成餐厨垃圾装车工作。

  6.甲方应当派专人在乙方出具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凭证上签字认可。

  7.甲方应当为乙方的收运作业提供便利条件,及时解决因生产经营或工程施工等带来的现场问题。如确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车辆无法正常作业,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可暂停作业,甲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资格与能力,如乙方为经营性企业,还应当取得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门颁发的《北京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乙方提供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

  3.乙方应当提供具有《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进行收运服务,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4.乙方在收运餐厨垃圾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文明规范作业,并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台帐管理工作。

  5.乙方在作业时应注意保护环境,运输过程中要做到密闭运输,不发生餐厨垃圾遗洒。

  6.乙方应将餐厨垃圾收运至指定的餐厨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不得将餐厨垃圾随意排放或送至非指定处理场所。

  7.乙方在收集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规定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将木筷、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乙方将甲方产生的餐厨垃圾视为生活垃圾来清运,并要求甲方支付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元/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或收集运输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本合同进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方可进行。

  2.乙方仅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的内容,如甲方另有需求,需提前一天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因停业、歇业、转让等特殊情况发生时,需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协商暂停作业服务或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

  4.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相应条款或约定应按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六条 转让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新合同。

  2.如因乙方过错,其收运资质或营业资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或吊销的,从撤销或吊销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我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运输服务合同9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运输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运输日期及方式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货物受领及验收办法

  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和结算方式

  1. 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为_______________。

  (运输费用计算方式)

  2. 付款方式(可选)

  (1)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_______________期间分_______________次向乙方支付运费,每次支付。

  (3)甲方在_______________期间分_______________次向乙方支付运费,第_______________次于_______________前支付运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__ ,第_______________次于_______________前支付运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__ ,余款于_______________前全部支付。

  (4)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3.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甲方以银行转帐或其他方式将应付款项付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应当开具发票。

  (账户信息)

  第九条 保险理赔

  1. 保险办理和费用承担

  为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甲方委托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率为货物声明价值的______%。

  2. 理赔规则

  甲方已委托乙方购买保险,货物因乙方责任发生丢失、毁损或短少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理赔资料,甲方损失金额以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的损失金额为准,乙方在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可先行赔付,甲方在乙方赔偿后,根据最终的赔偿结果来决定货物残值的归属权。

  第十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3)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 甲方应如实填写乙方提供的运输单据,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输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5)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货物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及货物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货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

  (6)甲方如采用到付时,因收件人拒绝付费时甲方应承担此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7)甲方提供的收货人资料不全而造成乙方不能及时送达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费的权利。

  (2)乙方享有核查甲方发运货物包装及货物合法性的权利。

  (3)甲方计量、填写货物重量有误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并据实加以更正。

  (4)乙方应当在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5)乙方有提醒并协助甲方办理货物保险的义务。

  (6)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与收货方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数量及质量后,在乙方的运单或送货单签字盖章、确认收货。

  (7)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过程中,需对甲方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其运费总价的_______________%偿付向乙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货物,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 元。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非合同规定的货物到达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_______________ 。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4. 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 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运输服务合同10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户: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人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有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人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到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但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字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拒;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物的合理损耗;

  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 承运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订

运输服务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本公司与委托人的代理服务关系,实现委托人的经济利益,根据《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乙方自筹资金购置 牌车(桂)自愿委托甲方为该车运输业务的提供与该车运输无关的相关代理事项,甲、乙双方是提供代理服务于接受代理服务的代理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愿意每月向甲方缴纳元的代理服务费(如遇到市场、物价或其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可根据同行业收费标准调整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与乙方个人运输收益无关联,甲方不参与乙方的运营收益)。甲方代理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办该车证照、代买养路费、代缴税费、代检车辆、代买保险和索赔、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等,上述代办业务所需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乙方必须通过甲方代办买足车辆的保险、人员险、第三者(不得低于50万元的保险金额)等险种,拒绝买保险的甲方有权停止该车的一切经营活动,保险险种金额不足时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2、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押金,押金按车辆一个月的养路费、税、工商费、进站费、服务费的数量交甲方,车主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纳,但首期至少缴纳一半以上,不得超过3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风险押金的作用在于,如乙方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规发生事故时甲方可以动用风险押金作为处理事故的费用支出,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可以从风险押金扣。乙方车辆转出(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双方合同解除后,风险押金退还乙方。

  3、乙方不得从事非法运输,不得运输违禁物品,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政府禁止运输的其他物品,不得超限超载,如有违反,由乙方负全责。

  4、按时进行车辆年审,按时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如果超期罚款由乙方自负。

  5、乙方应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对车辆聘请的司机要在选聘时严格把关,不符合驾驶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不得驾驶该车运营,该车驾驶人员应注意提高自身驾驶技术,必须谨慎驾驶。

  三、时间

  四、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的养路费、税、工商费、进站费、服务费及上级管理部门临时性收费交给甲方,逾期不交则按每天1%计缴纳滞纳金,超过2个月未交所欠税费的,乙方同意甲方扣车抵款或办理停业直至注销该车营业手续。

  五、乙方保证不得将车辆擅自改装或者私自转移,确需转移的,乙方须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并由甲方代办有关转让手续,转让后该车须继续留在甲方的,应由新车主重新与甲方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合同。乙方私自转让车辆的,甲方有权停止该车的一切经营活动并注销该车的营运证件,因乙方私自转让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该车以挽回甲方的经济损失,并由乙方和新车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因各种原因停业的,必须将该车的行驶证、购置证、营运证、工商营业执照及停业的有关证明材料及时交给甲方,并有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停业手续,拖延不交以上证件和材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车辆注销营运证后乙方要及时将车辆转出甲方,拖延不办转出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有权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由于乙方的行为受到新闻媒体的批评和上级机关的处罚并使甲方的名誉和经济受到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解约金,并须结清欠款,处理完民事纠纷和归还牌证等;如果乙方恶意欠款达3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交还牌证,结清欠款。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期间如国家新法律出台,主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客观条件发生变更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再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协商不下后,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市工商运输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xx 乙方(公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xx 年xx月xx日 xx 年xx月xx日

运输服务合同12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 )从事运输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在运输服务期间向乙方提供运输对象和行车路线

  2、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服从甲方管理及运输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负责运输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及运输物的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负责运输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

  三、运输服务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项目部统计运输车辆运输路线、承载物品、运输费用后报甲方财务部。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输车辆结算期限为半年,结算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运输车辆运输实际清单及费用,结算运输车辆运输期限内的.费用;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章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运输费用的支付:运费在运输期满一周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运输车辆统计报表确定实际运输费用;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运输车辆的调配路线及车载物品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七、运输车辆事故处理:在运输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八、运输车辆的维修:运输车辆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运输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车辆运输合同期满,乙方续签合同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一周内。

  十、违约责任: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五千元给对方。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请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服务合同13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人:(甲方)

  运输代理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理货物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分别按不同的发、到站及交、接货人,不同的货物品名、数量及代理费用等具体内容,另行填写运输代理服务订单,所填订单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的2日内按订单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代理运输货物的计量及运杂费,以运输企业出具的票据上记载的数量及金额为准,代理服务费由双方在订单中协商确定。双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代理费总额和订单规定的`结算时间,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结算完毕,由乙方向甲方开具运输代理服务专用发票。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1日内向乙方交付代理运输的货物和真实、完整的运输资料(国家规定应办理运输许可的货物,还需提交准运批文),与乙方办理验货和运输资料的交接手续;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或送至交货地点;按合同的规定向乙方预付运杂费和支付代理服务费。

  2、乙方的责任

  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办理货物运输计划的提报或运输变更手续,组织、监督装、卸车(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或送至交货地点;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向甲方预收运杂费和收取代理服务费。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终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南宁、柳州的铁路运输法院或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起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运输服务合同14

  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乙方委托甲方运输(包括代理运输,下同)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主要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若有变更时需及时通知甲方。

  三、计量规则

  货物重量计量单位为吨,不足吨位按照1吨计算,此类货物为重货;若货物体积与重量比在1~3之间,按重泡货计量;货物体积与重量比大于3,按泡货计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计算。

  四、价格条款

  1、甲方所公布的价格如有变动,则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布价执行,如有异议应在发货时提出。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推出的价格优惠活动,优惠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确认按附件享受优惠,则不得再享受其他优惠。

  3、本合同适用的价格不包括政府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他费用。

  4、本合同为与贵公司的投标性合同,具体运价根据乙方运输货物数量、地点及要求定价。

  五、接货及收货

  1、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受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需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大票货物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物品、违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的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

  七、托运手续

  1、乙方须准确填写有关单证,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保价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申报声明价值,且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以乙方托运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为准,货物保价费率按甲方国内货物保价费率表的规定计算。乙方申报保价申明价值并支付保价费,即表示乙方该对该票货物已选择保价服务。

  2、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证件。

  八、拒收条款

  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九、事项变更

  在货物到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他费用。

  十、乙方知情权

  1、乙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甲方应及时将发运情况通知乙方。

  2、甲方应对乙方发出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公路运输等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货、送货与返货

  1、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超过两日未提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

  2、乙方或收货人要求送货上门的,甲方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安全的将货物送达到收货人处,由此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或收货人承担。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以合理的努力将货物退还发货人,因此额外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绝收货或支付运费;该货物被认为是不可接受;无法合理确定或找到收货人。如不能退还,三个月后甲方可以对货物进行放弃、处置或变卖,且不就上述行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及处理费用返还乙方。

  十二、结算与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A、周期与限额结算,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月 10 日对账,对账当月 25 日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款项。

  注释:

  乙方月结费用连续两月低于 10万 元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月结权利,乙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在结算期届满时或乙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甲方应将结算清单电传乙方,乙方须在 5 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电传结算清单后的第 10 天前乙方应将运费结付给甲方;乙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

  因甲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实结金额,并签字及加盖公章。甲方员工收款时,须凭财务出具的委托书和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结算清单,收款凭证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凭证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B、现金即时结算。

  C、甲方返单后乙方付款。

  D、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

  3、乙方或收货人应按时足额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或收货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甲方对承运货物可以行使处置权、留置权以及其他救济性权利;有付款义务的收货人拒付费用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与收货人付连带责任。

  十三、相关责任与赔偿

  1、甲方从货物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及时的运输责任

  2、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货物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自主选择。双方明确知晓,保价服务选择与否对于货物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偿标准如下:

  A、乙方未办理货物保价服务而发生货物丢损的,甲方根据丢损货物对应运费三倍以内予以赔偿,依照此方式计算得出的赔偿额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效。

  B、乙方办理货物保价服务的,发生货物丢损,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损毁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3、甲方到货时间一般以公布时效,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时效误差依据甲方承诺减免运费。运费减免不影响其他款项结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责权。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期限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或者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牵连,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十四、责任排除

  甲方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的社会异常事件)带来的相关损失。

  B、货物的自然性质、质量缺陷以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C、乙方自行包装,因包装或容器不良、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

  D、乙方自行包装,到达时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而造成的损失。

  F、甲方包装的非新品运输,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G、因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H、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利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

  十五、索赔条款

  1、乙方索赔权限,货物到达签收后的三十日内书面提出。提交索赔资料,出具破损证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超过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赔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赔后六十日内作出答复。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个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服务合同15

  (甲方)

  (乙方)

  鉴定地点:鉴定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服务要求

  甲方提供两辆车为乙方提供汽车站运输服务,车辆情况分别为:

  1、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2、厂牌车型,车号,颜色,营运证号码,发动机号,车架。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共计天。

  第三条、服务费用

  合同总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在服务期满后6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完好的车辆和相应的驾驶人员。正常情况下,合同中未注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甲方提供的车辆和自行聘请的驾驶人员,需具备各种齐全有效的行车证件。因证件不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甲方使用无营运证的车辆从事运输服务活动,乙方可保留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的权利。

  3、在服务期内,甲方驾驶人员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车计划,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由乙方指定的人员在行车计划上签字,作为履行合同的原始记录。

  4、负责服务期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车辆年检、年审。

  5、负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保险、司乘座位保险、玻璃破碎保险等。

  6、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内发生事故,甲方应负责事故处理,并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事故车辆的任何法律责任。

  7、甲方严格按行业管理规定,即《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列》、《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汽车运输经营活动,如有违反,乙方可向运政管理部门举报。

  8、甲方保证提供礼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务,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车计划执行。

  9、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将服务车辆收回,如确需收回,需经双方同意后另行提供相同型号的车辆完成运输服务义务。

  10、服务期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造成的责任,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务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已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出租、典当、抵押,甲方必须对甲方的驾驶人员行为负责。

  12、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13、正常驾驶时发现车辆使用异常或技术故障应停止运行并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行车计划的执行,否则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14、若发生事故,甲方应立即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联系,并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5、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护好现场,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责任,负担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间不计算服务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服务车事故的一切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甲方需退还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务费并付全部服务费%的违约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制定行车计划,并提交给甲方。

  2、按照乙方宣传的.需要,负责对服务车辆进行包装。

  3、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提供驾驶人员姓名,驾驶证号,是甲方车辆的指定驾驶员。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换驾驶员,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中途退车,乙方需按实限使用时间支付甲方使用费并付全部使用费%的违约金。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运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证件的复印件、双方车辆行车记录单等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

  3、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两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发生交通肇事后,甲方需提供能够履行本合同运输服务义务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继续完成行车计划。

  2、服务期间,甲方承担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和责任,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及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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