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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合同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为丙方)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买卖经居间人、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买卖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市×区路×号××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买卖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买卖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元整。
(二)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元整。
(三)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元整。
(四)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元整。
共计价金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前项价金于契约订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与甲方,经居间人等见证之下甲方亲自点收足讫并以价金项下盖章为据而不另立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及保证人、居间人至契约第一条所载工厂地址,将工厂建筑物(包括所著门窗户、扇厂、内隔屏、添造物、电气、自来水设施等在内)及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前去营业收益纳课清楚。
第四条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已告知乙方并经乙方验明所接交的标的物理学件以为完整确认,交无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后乙方不得主张标的物件的瑕疵为由,向甲方请求减少价金而退还部分价金等情况。
第五条甲方于契约成立同日将出卖工厂的工商登记证(字号)及政府的商业营业登记证(字号),并其他有关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义变更或继受的`手续。
第六条本件买卖成立后甲方对于买卖标的工厂建筑物应备齐有关产权登记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时会同向管辖地产事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或向税捐稽征机关申请房捐纳税义务人变更手续的义务。倘若手续上应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签盖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本件买卖标的物于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故障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契约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抑或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无讹。
第九条如于甲方违反前二条契约条件之一时,乙方除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其权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丙方愿与乙方负连带履行债务的责任非至乙方的债务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归消灭。
第十条本件买卖标的物及工厂有关营业水电以及人事费或应缴税捐工会费,自×年×月×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自本买卖契约订立日起,不得借用××厂号或以该厂关系任何名份对外交涉事宜。若甲方违背前项约定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得请求损害赔偿甲方不得异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房屋及其附属物拆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商铺房屋位于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原中心市场旧址的金锣湾商业中心第______座_____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
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
租赁期限共计五年,起租日为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8%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________元/年
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
1、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
2、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个月的对应日七日内支付;若无正当理由超过七日,则从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
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
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
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
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可允许承租方转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
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
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抵押权人同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与第三人就该商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
2、合同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的第三人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修缮、添加其他设备设施和隔断,更改商铺内部装修和设施等,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铺到期还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
3、合同期限内,如该商铺需要进行大型修缮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该商铺所享份额对维修基金使用事宜进行投票和行使表决权。
4、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一切与商铺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办理该商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交钥匙手续,签署商铺物业管理合同等事项。但乙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赁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应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在该商铺正式移交退还给甲方前,乙方应结清使用该商铺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应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民法典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庆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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