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3-03-17 11:39:40 合同 我要投稿

2023借款合同范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借款合同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借款合同范文1

  合同编号:______

  借款人:_______

  贷款人:_______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贷款金额:_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2.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3.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复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4.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5.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6.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7.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月____万美元;

  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际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_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8.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9.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①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②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③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④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①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②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___%的罚息。③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加贷款。④向贷款人担保人追索贷款。⑤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贷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⑥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11.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_____

  银行负责人: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

  经办人员: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2023借款合同范文2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放借款元,(大写:)借款期限年 月 日起到年 月%,乙方在每__月__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质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

  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于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

  1、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购买每亩土地价格的的价格索取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按每亩 万元,共 亩,共计 万元。

  2、甲方处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偿。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意思表达、承诺。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财产。

  七、在抵押协议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九、使用权人对抵押物必须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效力相同。

  十二、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本协议系无异义债权文书,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项下第四条和第五条中约定进行解决,乙方自愿接受。

  甲方(贷款人)盖章:

  乙方(借款人)盖章:

  签约地点:

2023借款合同范文3

  甲方(出借方):姓名: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姓名: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姓名:性别:住址:

  身份证号: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款,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借给乙方 元。

  第二条乙方还款计划如下:年月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元整(大写:)。

  第三条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第四条乙方若逾期付款,不仅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五条担保条款:

  1、上述借款由、作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用、维权费用等)。

  2、担保期间自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出借方:(签字)借款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担保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2023借款合同范文4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现借贷双方依据《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其中备付利息: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

  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

  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

  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各年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

  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

  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

  4.4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

  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

  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 个月进行.

  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

  贷款到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

  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

  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

  .各类举债、欠债;

  .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

  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

  本合同项下开 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

  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

  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

  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 110%。

  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

  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 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

  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借款方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对第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对第9.1、9.1、9.1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

  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

  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

  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