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绿化合同

时间:2024-09-03 22:45:21 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绿化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绿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绿化合同

工程绿化合同1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附:绿化工程常识

  基于一般的常识,应当说,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项目有其相似的一面。这里所说的相似,指园林绿化工程的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如亭、廊、园路、栏杆、景墙、铺装、景桥、驳岸等所使用的钢筋、水泥、木料、砂、石子方面的建筑材料相同,及由此所套用的施工规范相同。这就是平常所说的,园林绿化工程中包含着土建部份。对于如何实现园林绿化工程土建部份的质量把关,作为工程管理人员,毫无疑问必须熟悉与掌握土建部份的施工规范,对于较大的园林建设项目,还必须相应配备土建方面的专业人员。然而,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相比,尽管有其相似的地方,却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些方面甚至是质的区别。正是这些区别,构成了园林绿化工程独有的特点。

  1、园林绿化工程的大部份实施对象,都是有生命的活体。通过各种色彩植物、花卉、树木草皮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苗木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音,营造与美化生活环境,它是源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而又有别于林业与其他种植业的特殊行业。

  2、“三分钟七分管”,而且,种是短暂的,管是长期的。只有进行不间断的精心养护管理,才能确保各种苗木的成活率和良好长势,否则,就难以达到生态环境景观的特殊要求和效果。这就决定了,园林绿化工程建成后必须提供养护计划和相关的资金投入。

  3、追求工程的艺术美。如果说,任何建筑都讲究美观的话,那么,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则更讲究艺术性,其效果要给人以格外美的感受。而这一点在某些设计部位可能难以达到,需要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同一张设计图纸,在相邻的工地上,由于施工人员技能、熟练程度不同,出来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观感反差较大,这就给工程管理人员提出了专业上的深层次要求和对于园林艺术美的特殊处理要求。

  4、除大的公园建设项目外,一般来说,园林绿化工程均作为建筑配套附属工程出现,其规模较小,而且工程量分散不便于监督管理。处于这样的情况,有两种现象较为普遍。一是少数业主认为园林绿化工程不会出大乱子,大不了死几棵树,把投资控制到不合理的程度,主张谁的标低谁中标。这无意中迎合了社会上一段时间所刮的“投低标”风,给工程质量监管留下了严重隐患,更使管理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二是因为工程量小分散、战线长,往往使工程管理顾此失彼,容易使一些素质较低的施工单位乘虚而入,钻空子,做手脚,极难全面控制工程质量。上述现象对业主来说可能无所谓,可是对园林绿化工程管理来说却增加了很大压力,从目前看是必须面对的一种挑战。

  5、园林绿化工程的植物材料,其市场价格浮动比较大,难以准确把握;其栽植劳动定额,国家目前沿无统一的标准规定,各地的计算法也不很一致。有人认为园林绿化工程利润丰厚、风险不大,于是出现了“挂靠”现象。其结果是,一旦中标,付给出面招投标单位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便由他们自行组织管理施工。工程开工后,现场管理“五大员”迟迟不到位,有的甚至连施工的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资料都不清楚。试想,这样的施工,哪能确保实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再一种情况是,极少数施工企业,中标后为了图省事,以收取一定的比例费用,干脆将工程转包他人施工,这就是园林绿化工程的“剥皮”现象。这种现象同样会给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目标的控制造成较大的危害。

工程绿化合同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办理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理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名):鉴(公)证机关(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电挂: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期限___至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乙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乙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甲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甲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甲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乙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甲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乙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乙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5%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乙方。

  5.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03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04年度7月份《xx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甲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甲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副本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绿化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开发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文景路延长居住小区绿化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文景路延长居住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文景路

  3、施工工期: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七天内进场施工,竣工验收时间为某年 某月 20 日,如因甲方交接场地原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

  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文景路延长居住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

  2、承包形式:本承工程为工程总价包干。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万元,(小写)养护管养费及相关调试费。

  2、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某日内,向甲方缴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1)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按月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经甲方工程监理专业人员验收签字后,在次月 5 日前支付进度款 95 %给乙方;

  (2)预留承包总价 5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双方对质量问题无异议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本绿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国家或现行行业标准。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乙方进场7天内双方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提供乙方用水、用电的接点,水电费由乙方支付,协助为乙方提供住宿及材料堆放地点;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

  (5)甲方现场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甲乙双方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工作会议;

  (6)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7)协调好工程总承包和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8)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调整前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在进场前 7 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由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必须根据由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行业技术规范按照现行施工技术进行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过程中及保养期所需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并按时交纳,生活及住宿由乙方自理。

  (5)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整齐有序,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妨碍其他施工队的正常施工。

  (6)乙方必须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现场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7)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

  六、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国家城镇绿地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意见,并在 2天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标后交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甚至终止合同),调换队伍,整改费用和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七、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 贰 年。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必须达到国家绿地园林养护表准。

  3、保养保修期内,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严禁转包或分包,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同时应按合同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若无故延误工期或停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千分之 五 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问题或非乙方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3、甲方必须按照上述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支付,每超过一天,甲方必须按欠付工程款的千分之 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执行工程中出现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无法解决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绿化合同5

  发包方:(简称"发包方" )

  承包方:(简称"承包方" )

  工程内容:

  一、树苗搬移

  1、 宿舍楼门口树池内的桂花树由于长势不好,商定更换同等大小(已指定)的桂花树,原先的桂花树移至运动场所内指定地点,由承包方移植包成活,发包方支付费用计4.3万元。

  2、 棒杰新厂区桂花树移至宿舍楼指定区域(已实际确定),移植费用每株100元,按实际移植数量计价。

  3、 原种植桂花296株,已确认死苗20株,商定不再购新苗补植,按当时购价每株600元,合计人民币120____元,抵付移植苗费用,多退少补。

  二、新增树

  1、地下室树池,大树池种植竹一丛(数量20株,高度为5米),四小树池为小球类树,价格详见报价确认单。

  2、观玉兰地段种植小树苗,部份地段植草皮,价格详见报价确认单;少部分人工损坏的'补苗,按补苗按实际数量计价;结算工程款按实际数量确定。

  三、工期及养护期

  1、原则上在20____年1月底前完成,少量因树的移栽季节相关,可相应顺延,但须在20____年3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2、苗木养护周期为一年,苗木种植日期即为养护周期开始时间。成活苗按现时计算。

  四、承包方式及价款支付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包成活,承包单价包括起苗、运输、种植、基肥、检疫检验,养护管理、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此工程款包含税金及各项费用。

  2、工程完成验收后,结算工程款,预留10%保成活费,承包方提供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由发包方支付。

  五、此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当地法院判决。

  六、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发包方、承包方各执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6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形式

  2.1 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本项目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甲方以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说明

  3.1 承包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和甲方景观部确认的招标图纸(绿化景观、土方购买及回填等)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3.2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均应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文件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本工程按人民币(大写)元 (即:¥元)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含苗木、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与总包的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购买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费、种植费、养护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建安税金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含税包干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

  4.2 合同签订后,因甲方调整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合同总价应作相应调整。

  4.3 因设计变更或者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对于设计变更及调整部分工程的价款按照如下方式计价:(下浮率= 1-合同包干总价÷最后一次投标工程预算书中预算总价= %)

  4.3.1工程预算书中已体现的项目,按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2工程预算书中有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的,按照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调整,同比下浮。

  4.3.3更换主材的项目单价只调整工程预算书中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他费用不变,同比下浮。

  4.3.4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双方根据施工当期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按工程预算书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

  4.3.5工程预算书中注明为暂定价的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定价签证,结算时按实调整,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4.4涉及本工程造价的经济签证必须由甲方的造价管理部门和景观管理部门的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意见,并报公司领导签字盖章认可后生效。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

  5.1 付款方式:

  ⑴乔灌木进场并种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付该部分工程款的70%;

  ⑵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款;

  ⑶甲方对乙方的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的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认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85%;

  ⑷预留结算总价的15%作为保修金,如果乙方在保活期内已完全履行了保修义务, 甲方应在保活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归还。苗木在保活期内如出现死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清理死亡苗木,7个日历天内种植新苗木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保修金。

  5.2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的建安发票,双方结算完毕后,在甲方支付除保修金之外的全部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修金在内的建安发票(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构开具)。

  5.3结算办法:

  5.3.1 苗木种植完成并竣工验收后15日历天内,乙方应按照第5.3.3条之约定提交全部的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乙方核对并书面确定后结算完成。

  5.3.2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才纳入工程结算,乙方不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

  5.3.3 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按附:2:《结算资料送审标准》执行。

  5.3.4 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任务所发生的水电费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代为缴纳。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安装的独立水表、电表体现的实际用水、用电量及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乙方水电费开支,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3.5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应支付的任何违约金或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承诺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经合同双方确认后,乙方不再提出任何追加工程结算造价的要求。

  第六条 工期要求及调整约定

  6.1 工期要求:

  6.1.1 合同工期:共 天,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日期不迟于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本合同项下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6.1.2 乔木应在 年 月 日前种植到位,地被及草皮应结合硬景铺装工程穿插进行,并应于

  月日前全部施工完成;

  6.1.3 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与整个项目工程范围内其他分项工程的交接施工界面的部位或改造节点,乙方必须在开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或者按照乙方与相关专业承包人协商确定的具体衔接标准及时间内完成,但均不得影响其他专业工程的开展及施工收口工作,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导致甲方或其他专业承包人的全部损失。(如乙方与相关专业施工单位协商确定的完成时间超出本条款第⑴、⑵项约定的工期要求,应当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反合同工期要求,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工程质量

  7.1 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省、地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及经审批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全面实现双方约定的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当有多种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时,以甲方确定使用的施工验收标准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无条件、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报验程序。

  7.2 材料要求:

  7.2.1 为保证工程品质及景观效果,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中所列苗木的规格大小并由甲方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进行更换。

  7.2.2用于本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须满足环保标准,每批次苗木进场前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检验,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进场。

  7.2.3 如乙方所进苗木不符合上述本合同第7.2.1及7.2.2条规定之要求,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违约责任。

  7.2.4 苗木种植后须一次成形并达到即时外观效果,所有乔灌木要求树冠匀称、造型美观且保持全冠进场,2CM以上树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以及生长衰弱枝等不良枝条,其余均不做修剪,在苗木运输时也不可折断。假植苗断根时间最少在1年以上,土球直径至少是胸径的7倍以上。乙方应自行考虑苗木特征加强管养和采取必要保活措施,确保苗木成活。

  7.2.5 甲方有权利根据情况调整苗木的品种及大小,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由于苗木的变化带来的总价的变动,按照本合同第4.3条约定计价。

  7.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选苗,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种植在场地内的苗木,一旦发现其品种、规格(高度、胸径/头径、冠幅等)、效果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一律无条件退场并重新补种符合要求的苗木,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7.4 绿化部分的施工前准备、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土面整理及堆坡、施肥、种植穴及槽的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以及工程验收等,应满足设计要求、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种栽以及验收均要接受全程监督。

  7.5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不含杂草籽、草根,并适宜园林植物生长的土

  壤。种植土基层必须清除至所要求的标高后再填种植土。若基层有建筑垃圾的土壤、重粘土、粉沙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分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施工种植前必须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施足基肥,弥补绿化地瘦瘠对植物生长的不良影响,以使绿化尽快见效。

  7.6 为确保草坪平整美观和生长,施工前在种植土表面覆盖4cm混合土(河沙:种植土:营养土=8:1:1拌匀,混合土分两次覆完酒水,第二次作为找平层),然后再铺上草皮,待草皮施工完约1个月后修剪一次再补1cm河沙找平。

  7.7 为达到进场苗木种植的最佳效果,除了按图施工外,地形堆土及苗木种植位置需事先放样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查确认,甲方代表可对现场堆坡效果及种植苗木进行调整直到满足效果为止,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7.8 乙方应在申报验收前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核验。若经甲方核验达不到合格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工期延误违约处理。

  第八条 安全施工

  8.1 乙方须遵守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有关管理规定和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遵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人员及第三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所有法律责任及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为抢救伤员所发生任何紧急开支,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

  8.2 乙方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与每一个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施工人员一切安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8.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好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破坏现象,甲方有权按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处罚,若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作面及小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地下管网和建筑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

  8.5乙方必须在人员进场或人员变动前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相应费用(办理工伤保险的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及时向甲方办理交接备案手续。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

  9.2 乙方施工中本工种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9.3 甲方检查中若发现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驻地有乙方人员家属、随地大小便等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 每发现一人次对乙方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4 施工班组人员禁止在工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如有发生,除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外,每发生一起按照人民币500元计取违约金。

  9.5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工地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作职责

  10.1甲方责任

  10.1.1 甲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协调、联系、安排等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负责配合苗木采购及苗木质量控制工作。甲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效力从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10.1.2 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2 份。

  10.1.3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现场必要的水源、电源,并向乙方提供水电驳口各一处。 10.1.4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10.1.5 负责将工程建筑物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付乙方使用。

  10.1.6 在工程施工期间,如需设计变更等事项,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程施工。 10.1.7 负责及时对乙方进场的材料组织验收工作。

  10.1.8 组织工程验收,按合同约定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10.1.9 严格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有关规定和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控制,合同履约管理和信息管理。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核对苗木的品种、规格,督促乙方在项目开工之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乙方购入的苗木的品种、规格及成活率进行监督,对乙方投入本工程作业班组数量和素质、施工设备、设施、材料的性能进行评价,作好现场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乙方应无条件申报并配合。

  10.1.10 需要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才能生效的情形:

  ⑴乙方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调换苗木的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变更以及涉及工期顺延的事项;

  ⑵涉及本工程造价增加、工程延期的签证必须经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4条规定的签证程序确认后生效。 10.2 乙方责任

  10.2.1 乙方在本工程必须体现公司、项目部的两级管理,且以企业的实力、技术管理能力、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管理优势,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健全公司法人在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并按照工程实际进展调整好本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材料供应,充分体现公司对项目施工的管理力度,跟踪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全过程的品质监控,并实现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等工程施工品质要求,并如期竣工,通过验收交付给甲方。

  10.2.2 乙方需在施工前向甲方代表上报苗木进场计划,由甲方代表根据现场施工节点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严格执行,以避免与其它工序互相交叉干扰施工。

  10.2.3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协调,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合同确定的乙方施工现场管理及签证所有事宜,乙方如需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后生效。

工程绿化合同7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四百九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xx)、《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xx)。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工程绿化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江永火车站道路及广场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地点:

  在江永县火车站道路旁栽种杜英树

  二、工程数量、规格及单价:

  1、数量400棵左右(以实际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 。

  2、规格:树胸径12cm-14cm 、高4m 。

  3、单价155元/棵。(后期工程栽种与此价同等)

  三、工期:乙方确保在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甲方设计标准。

  四、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为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技术交底等工作;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呈报给甲方。

  五、工程款支付:所有苗木栽植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70% ;在 年 月 日次验收合格后付清30%的`余款。

  六、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保障施工现场的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至 年 月底,养护标准达到苗木成活率100%,养护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验收方法:

  1、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经验收合格,由甲、乙双方签字后视为该段工程合格。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应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承担300元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设计的要求,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苗木成活率不达标,需补植的苗木,由乙方承担补植费用.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承担300元违约金。

  3、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如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本工程在 年 月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权要求支付工程余款,甲方可以另行处理。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定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9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

  棒杰新厂房主干道两侧鹅卵石景观工程。

  二、合同价款

  合同固定单价:以450元/吨计价,以发包签收的实际用量计算。

  三、结算价款

  ①、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因市场价格上下波动而调整),即为完成一个计量单位所需的直接费、综合间接费、措施费和税金等的.综合成品结算单价;,

  ②、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安全管理费、风险因素等;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且发包人验收合格,凭正式发票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工期:20xx年10月23日完工。

  六、此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当地法院判决。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于20xx年10月18日在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10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工期:

  (5)、质量要求:合格。

  二、工程结算总价的确定:

  1、土方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以含税固定单价 元/m?包干,该价格包含挖土、余土外运(堆放地点由乙方落实,但不得堆放在甲方房建施工现场开发区域内)、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量按实计量。

  2、其他工程:

  (1)、铺装工程、零星土建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驳岸工程执行20__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照明亮化工程执行20__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绿化、小品工程执行20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上述工程的人工单价执行江苏省【20__】494号(此文以后发布的调价文件不执行),取费标准执行20__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上述工程的工程量按实结算。(3)、上述工程的材料价格的确定:铺装面板、给排水管材、阀门、井盖、照明灯具、灯控器材、控制设备、苗木、灌木、乔木、种植土、草坪灯具、假山、雕塑以及单项材料超过2%的材料属甲控乙供材料,甲控主材在进场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市场价格,经甲方签证后方可进场使用。其余材料价格按《宿迁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的指导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其结算价必须经甲方签证。(4)、按上述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造价优惠30%(即总价下浮30%)作为其他工程的结算总价。

  3、上述土方工程总价和其他工程总价之和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总价。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7日内甲方支付结算总价的50%的工程款,并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竣工结算完成后9个月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的工程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7日内付清。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工程税务发票;付至工程竣工结算额的95%时,乙方须按结算总额提供全额税务发票。

  四、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五、甲方工作

  1、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根据工程的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3、协调乙方与其他单位的施工配合。

  4、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在限期内整改的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5、负责根据图纸、规范及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

  6、负责根据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上报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批。

  8、按合同约定付款。

  9、本工程甲方派驻现场工程师 负责与乙方的工程管理配合工作,联系电话

  10、甲方其它工作: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否则竣工结算时该部分材料费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六、 乙方工作

  1、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生产安全保卫,并承担相应费用。

  4、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以及自身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且承担全部的施工安全责任及费用;

  8、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图纸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9、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工程完成后,向甲方免费提供竣工图二套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方可申请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1、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回填的绿化土中含有部分建筑垃圾,乙方在整理绿化地时负责清理外运以达到绿化种植施工标准。

  13、其他约定:

  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并达到合格要求。

  七、工期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或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等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__元,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 质量保修及后期养护约定

  1、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为 1 年,养护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养护期结束验收;土建、安装工程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 年。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和土建、安装工程及小品景观质量保修期均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保修工作,若出现苗木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关于土建、安装工程的维修通知后 3 天内,紧急事故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4、乙方提供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养护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或维修,乙方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用,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5、乙方须有专人负责养护管理及质量保修工作,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须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对于上述情况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履约保证金到账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11

  发包方: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有限责任公司室外绿化管道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xx工业园区(南苑)热电厂北侧。

  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结算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开工:乙方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

  7.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设备等(以下统称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大写):xxx元整;(小写):xxx元。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单价标准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的预付工程款。

  2)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本项目施工图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乙方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

  4)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5)协助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协调工作。

  6)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气、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或图纸,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甲方负责开挖管沟及回填管沟,包括管道上下覆盖300mm沙土的施工。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并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第四条 工期的约定

  1. 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在工期未顺延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前述工期内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3.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气因素影响等)导致停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质量、验收及结算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施工依据;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xx)为施工管理及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须在收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开始后五日内完成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因客观原因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无故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4.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须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四十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作回复(或未提出意见),视为甲方已经核实并同意确认乙方的`结算资料,甲方应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结算款。

  第六条免责条款

  施工期间,由于恶劣天气(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等,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

  xxx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

  xxx

  账 号: 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 年 月日

  乙方承担。

工程绿化合同12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委托 ,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配套服务: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

  二、价格与支付:

  (一)本合同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乙方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

  三、养护时间及面积:

  1、养护时间: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

  2、养护面积:平方米

  四、付款步骤: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支付及付款方式:每月考核、每季度付款

  1、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养护期满且养护缺陷更正,并配合新成交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后支付。如成交单位对养护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每季度支付合同价款=成交价/4×当季考核得分折合比率。

  (四)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五)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对乙方提供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二)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二)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检查。

  (三)养护范围之外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七、绿化养护内容调整

  (一)合同签订定时因实际绿化养护面积与谈判采购文件中所述面积有差异,以实际养护面积为准,且不再因此调整合同金额;

  (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绿化养护面积出现重大变化时,以原合同综合平均单价和实际增减面积据实调整养护金额。

  八、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一)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需对成交后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着装上岗,全天候作业。

  (二)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损害。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由于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甲方按实另行核算。

  (四)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季度养护费中扣除。

  (五)乙方养护期间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必须在适合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

  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未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转让:合同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后即生效。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绿化合同13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绿化施工、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土地进行平整,移栽苗木,其他树种在适宜月份完成,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所有工作量。

  2、质量要求: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种或规格栽种,施工中随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布局整改,栽种相应的花草树木,如有出入,乙方负责免费整改;若在调整时遇合同附件中没有的花草树木,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价格形成合同补充附件。

  3、合同价款:苗木按绿化报价单算价(见附件),土地平整按__元/平方米计价,转运土方按__元/立方米计价,最终工程款按最终工程量核算。

  4、付款方式:乙方全部栽种完工,付总价的____%,一年后经验收全部成活付清剩余的余款__%。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等额的`发票。

  5、甲方责任:若因人为损毁、厂区管道泄漏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损坏的花木由乙方负责补齐,费用(按附件价格表)由甲方负责,此外,甲方提供花草树木养护水源。

  6、乙方责任:保护所有花木成活率达到__%,在养护期内负责浇水、修剪、制虫、除草等管理工作,所有费用乙方免费负责;养护期内苗木出现非人为性死亡,由乙方负责将苗木更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保证苗木成活。

  7、验收:按苗木实际栽种的规格品种进行验收。

  8、违约责任:乙方施工要确保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如未按期竣工验收,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处罚金__元。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因该工程延期所产生的费用与损失。乙方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须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处以__倍的罚金,同时甲方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保护,严格按照甲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出现各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财产或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洪泽县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局部绿化平面图方案

  附件2:绿化报价单

  附件3:绿化效果图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工程绿化合同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

  二、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定为竣工后双方清算实际工程量做出决算。

  三、乙方负责为甲方海天石化设计绿化平面图,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必须严格按效果图施工。

  四、乙方按设计的`苗木种类,即甲方要求进行采购(苗木米径、地径、树冠、高度等)。苗木进场后,甲方派人进行验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变更、苗木种类变更、苗木规格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认可方能更换。

  七、乙方应保证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达90%以上,并平时提供苗木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包栽包活。(养护期一年)

  八、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移植栽培养护,甲方按50元/棵的费用付给乙方。

  九、甲方负责平整所栽花木场地,做好场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核实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量价款的90%,余款在保修养护期后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后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绿化合同15

  发包单位:××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武汉××绿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公司院内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护养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护养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20xx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20xx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施工过程、设计变更等的签证。

  2、协调好各专业与绿化施工之间的关系。

  3、工程竣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审定竣工结算。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现场施工中,如有设计及品种修改,需接甲方书面变更通知单后实施。

  3、乙方需办理好施工的一切相关手续,服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费用自理。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

  5、施工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统一管理及协调。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的内容、通知以及设计变更等规定由乙方完成工作),如乙方未能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施工中乙方应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严重后果,概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或分包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清运绿化所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一、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签 订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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