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服务协议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融资服务协议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融资服务协议 1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____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
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
____亿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12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的0.5%__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的0.5%__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帐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__12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 2
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开户银行:帐号:
包买行:(以下简称“包买行”)
地址:
鉴于申请人申请由包买行对以其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为保证该业务的顺利开展,申请人与包买行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福费廷业务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中,指包买行向申请人购买有关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一经付款,包买行即丧失对申请人的追索权,除非该信用证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
第二条 交易的前提条件
经包买行审查,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包买行方可向申请人提供融资:
1、申请人须向包买行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1);
2、申请人已经向包买行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授权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
3、申请人已按包买行要求填妥有关凭证并根据包买行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
4、申请人已办妥本合同及业务合同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包买行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提交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7、包买行将单据提交开证行后,收到信用证开证行/保兑行的承兑电或承诺付款电文;
7、包买行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向开证行/保兑行发送款项让渡通知;
8、未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第三条 交易的申请与确认
申请人与包买行签署本合同后,每申请叙做一笔福费廷业务(下称“交易”)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在第二条规定之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包买行向申请人出具买入通知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2)。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交易相互独立,每一笔交易均应该遵守本合同、相关信用证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包买行出具的买入通知书之约定。
第四条 付款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落实的条件下,包买行将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及/或保兑行承兑/承诺付款的金额在扣除贴现利息和相关费用(有关规定见本合同第五条)后的净值贷记客户在包买行的.账户。
第五条 价格
为确定购买相关债权及/或单据的价格,双方同意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中扣除:
1、融资利息:自包买行向客户提供融资付款之日起至债权到期日或开证行承兑到期日为止。融资利息=融资金额X融资利息率X融资期/360,其中:融资利率以%。表示;
2、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扣费、电报费、快邮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3、福费廷业务手续费。
包买行提供了单据和报文等的审核、传送等服务,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手续费。
4、风险承担费。
包买行承担了开证行/保兑行等银行支付风险,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风险承担费。
如果由于银行扣费等原因使开证行/保兑行最终付款额少于包买行向申请人融资金额时,申请人保证在接到包买行书面证明后7个工作日内将差额及相关利息补还给买方。
第六条 保证与承诺
申请人保证并承诺如下:
1、申请人依法登记注册并合法存在;
2、申请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之授权;
3、申请人在每一份要求申请人签字的单据上的签字均为有权签字人真实签署;
申请人向包买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在包买行处开立了结算账户;
5、每张单据的面值代表着信用证的付款方由于申请人向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劳务而应在到期日无条件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不存在任何针对该款项的抗辩、抵消或反索偿;
6、申请人在单据上未设立或允许保留任何抵押、质押、权益转让或其他担保,且不会采取任何可能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与单据有关权利的行动;
7、基础交易真实、合法。对于所从事的基础交易,申请人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董事会或政府批准、缴付应交税款、完成其他法定的登记工作,以确保本合同及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以及在中国法院本合同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8、申请人所进行的该项贸易没有抵触国家法律,并且付款必须是全额支付,无须缴付任何税项或任何扣缴的证明;
9、据申请人所知,不存在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法律止付令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问题;
10、在申请人因某种原因收到信用证项下款项时,申请人应立即支付给包买行,并且在该笔款项交付包买行之前,申请人完全为包买行的排他利益收取和持有该笔款项并等待包买行的指示;
11、如开证行在到期日未能全额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申请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包买行从开证行取得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这些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应包买行要求,代表包买行进行追索或起诉,或以申请人的名义追索或起诉,或根据信用证采取的其他任何为追讨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所必须的行动;
12、如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的原因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返还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的款项,并赔偿包买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相同利率计算的从到期日到包买行收到该款项日期间的利息)、电报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如申请人未能按要求返还该款项,包买行有权随时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总行及任何分支机构的账户上扣除上述款项。
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申请人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申请人在第六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保证与承诺;
3、申请人在与包买行总行或任何分支机构之间的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4、申请人终止营业或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5、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在本合同签定后发生了包买行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包买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申请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解除与违约行为有关的任何一笔交易。在交易被解除后,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包买行返还单据面值并结清所有未付利息。如延期返还,自延期之日起,包买行有权向申请人加收双方约定融资利率 %的迟付利息。如包买行未终止合同,则任何一笔交易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其他未解除的交易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终止合同;
4、有权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任一机构的账户中或从其他收款账户中主动扣划申请人应付的款项,包括申请人应支付给包买行的任何费用。
如因政府命令、法律或法规的实施使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成为非法或信用证的任何一方被禁止付款,包买行将被免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均由申请人支付或偿付。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包买行给予申请人任何宽限、豁免、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之规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包买行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所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申请书》、《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买入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上述申请书和通知书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申请书和通知书为准。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国际惯例;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包买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2份,申请人与包买行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须签定书面协议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或修改协议经申请人和包买行签章后生效。
申请人(公章) 包买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资服务协议 3
甲方(委托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鉴于:
1.甲方因 _______项目资金需要,特委托乙方担任其融资顾问负责就该项目提供咨询、寻求其他融资渠道、设计融资方案、物色符合要求的投资人以取得其项目发展所需资金(以下简称“融资”)。
2.乙方作为专业融资咨询公司,长期从事资金筹措、股本募集、兼并收购等投资和财务顾问服务,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的融资顾问服务能力,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
3.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声明与保证
1.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声明甲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
(2)甲方保证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构成误导。
1.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声明,乙方具有完全的权利及能力订立本合同。
(2)乙方声明,乙方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本合同。
(3)乙方保证,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资料、文件均是全面、真实与有效的,且不会构成误导。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融资”提供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2.1 应甲方要求确定融资渠道,寻找投资人,设计融资方案等;
2.2 安排甲方与投资人见面、谈判;
2.3 协助甲方整理并向投资人提供有关资料;
2.4 推荐并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2.5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2.6 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以借款、投资等合法方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融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第三条 融资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 _______元);融资贷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但最少不得低于 _______;融资利率在年利率 _______%-年利率 _______%之间,具体由借贷双方商议,以甲方与出资方最终签署的融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委托期限
4.1 委托期限共_______ ,自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融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合同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
4.2 委托期限内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顾问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就乙方承办委托事项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5.2 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投资人有要求则甲方应提供合格的资质及抵(质)押和担保条件;
5.3应对乙方推荐投资人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配合乙方与出资方谈判、签约,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4 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用和报酬;
5.5 甲方在每次与乙方引荐的不同的投资者洽谈之前,必须与乙方就不同的投资者分别签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一);
5.6 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5.7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合同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合同而使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6.1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
6.2 应甲方的要求,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书面或口头意见;
6.3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甲方的利益;
6.4 积极为甲方物色投资人,洽谈委托事项。乙方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委托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联系并筛选适合的投资者,并在每次引荐不同的投资者与甲方洽谈之前,与甲方签订《投资方联系确认函》(见附件一);
6.5 乙方应不定期地向甲方沟通、报告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6.6 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6.7 乙方作为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桥梁,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融资借款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进甲方与出资方之间的沟通和谈判,直至融资的最终达成与履行;
6.8 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财务顾问费。
第七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7.1 乙方促成有融资意向的投资方(含与投资方有关联的并参与该项目投资行为的公司或个人,投资方为《投资方联系确认函》中予以确认的投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借款资金到位后,甲方应在 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融资到位金额的_______ %作为乙方融资顾问报酬,以后每促成一笔支付均以此类推;如果出资方在与甲方签订融资借款合同后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向甲方转款手续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按照该笔融资数额的 _______%先行扣除融资顾问报酬,乙方的报酬涉及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
7.2 如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顾问活动花费的必要费用。必要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 元。
7.3 除本条规定的顾问报酬和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7.4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户名:_______
7.5 乙方要求甲方支付的每一笔款项时应出具相应的发票。
第八条 终止条款
合同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8.1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
8.2 甲方未付清顾问费;
8.3 甲方有违法、违规或欺诈行为。
8.4 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引进投资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
(1)若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收取的财务顾问费不退还给甲方。
(2)如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或费用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_______ %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缺乏时效而造成融资失败,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融资顾问服务,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融资总额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报酬。
9.2 乙方违约
若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将此前所收取的融资顾问报酬全额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排他性与不可跨越条款
10.1 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
10.2 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 年内,甲方不得越过乙方直接与乙方物色并向甲方推荐的投资人(包括该投资者的分支或关联机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接触、谈判或签署任何投融资协议。
10.3 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应及时告知乙方项目进度,乙方有权要求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报酬,并可要求甲方按照报酬的 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0.1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协商不成,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如无其他特别约定,败诉方应当承担因主张本合同约定的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如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10.2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合同及附件之前,已经要求乙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不理解之处经乙方询问后已得到甲方完全充分的说明,乙方承诺已经完全理解并认可本合同的所有约定。
10.3 本合同正文为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内容,除非经双方确认,否则均不产生约束力。
10.4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
融资服务协议 4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提升甲方的资金运作效益,发挥乙方融资顾问服务的专业优势,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全程融资顾问服务,并努力促成甲方达成融资目标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条、 顾问服务标的
1、甲方拟融资项目名称为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资金使用时间为 。
2、乙方利用自身专业服务优势向甲方提供全程融资顾问服务。甲方一经与出借人签订投资合同,不论投资合同所约定的融资项目、融资金额、利率及期限等任何内容是否与甲方拟定的融资目标相吻合,均视为乙方促成甲方全面地完成了融资项目。
第二条、 顾问服务期限
1、顾问服务期限为个月,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自 年
月日至年月 日止。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符等原因致使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服务流程时限延长的,顾问服务期限相应顺延。顾问服务期限内,出借人已作出同意发放贷款的承诺或保证,不论何种原因甲方与出借人在本顾问服务期限结束后签约的,均视为乙方按约履行了全部义务。
3、非因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影响顾问服务的进展时,双方可协商另行确定服务期限。
第三条、顾问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全程顾问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
1、前期服务介入(包括本协议签订之日前乙方已提供的服务内容):
(1)经过甲、乙双方的初步接洽,初步掌握甲方的资信等情况,达成顾问服务意向并签订本协议;
2、顾问服务实施
(1)根据可行性分析要求甲方限期补充相应资料,完善融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准备;
(2)向意向出借人提交融资项目资料及融资申请报告,及时向甲方反馈出借人的审查意见并协助甲方予以改进完善;
3、签约协助服务
(1) 促成出借人作出发放贷款的书面承诺或保证,协助甲方做好签订投资合同
的准备工作;
(2) 在出借人认可的情况下,参与投资合同的签约谈判,最大限度地达成甲方
融资的目标;
(3) 在甲方签订投资合同后,根据需要继续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后续帮助。
4、甲方要求增加服务内容的,应另行商议顾问服务费用。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提供全程顾问服务,促成甲方实现融资目标与出借人签订投资合同。甲方据此应分别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融资佣金
(1)双方约定,经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投资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投资合同最终确定之借款总额(不论该借款总额多于或少于本协议第一条甲方所拟融资的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佣金。
(2)融资佣金根据项目进度分别支付如下:
1)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作为前期工作费用。
2)甲方在与出资方签定正式贷款合同当日内,甲方应根据本条第1款第(1)项约定的计算方法,将尚未支付的佣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贷款资金到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信用证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开出等形式。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融资项目所需的有关文件、报表和资料等,并根据乙方或出借人的要求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甲方应对其提供文件、报表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融资顾问服务工作,授权并认可由乙方代为办理融资项目申办过程中的相关手续,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的经营方针和策略、产权结构、资产状况、对外投资 或负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调整融资项目申办策略。甲方怠于通知乙方或故意隐瞒不告知的,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和融资佣金。 甲方迟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应妥善使用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文件资料,对其中所涉及的乙方商业秘 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即出借人名单及资料、顾问服务操作流程、报价等费用构成、融资辅导材料、融资策略及方案步骤等)予以保密,保密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后满两年整。甲方泄露乙方商业秘密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应按照乙方或出借人要求的期限和标准对拟申请的融资项目进行改进、 完善,以符合出借人的投资要求,实现甲方融资目标。甲方怠于进行改进、完善导致融资项目延误的,本协议有效期限由此顺延,因甲方怠于改进、完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出借人的投资要求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融资目标不能实现的责任;
9、甲方在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过程中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或私自与出 借人接触进行融资项目谈判、签约等运作的,仍视为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了顾问服务内容,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全额支付顾问服务费和融资佣金,并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全程顾问服务,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提供顾问服务。经乙方催交后 3 日内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融资过程中及融资服务结束之后,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除必须向有关资金方提供甲方信息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
不正当的使用甲方的商业信息。
3、乙方保证依法进行融资项目的顾问服务,有权监督甲方将所融资款项用于合法目的并符合其申请时提出的用途。甲方存在隐瞒或虚构事实、恶意进行融资、以融资所得资金从事违法或违规行为等情形的,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以及法律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甲方的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商誉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擅自提前解除的,应向乙方支付与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的顾问服务费等额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的,应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顾问服务费及融资佣金;
2、甲方与出借人串通,以私自接洽签约、拖延签约时间、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欺骗乙方的,除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之约定补足全部融资佣金外,还应按融资佣金总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融资佣金的,应按未支付部分每天百分之 壹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经乙方限期催交甲方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偿,甲方还应按未支付部分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条款作为协议附件,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签定地点:
融资服务协议 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作为融资服务顾问的意向。乙方是专业从事资本运营的投资管理专业机构。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融资服务顾问,为甲方的融资提供信息、意见、建议,制作技术性方案及引入资金。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融资委托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
2、甲方承诺,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托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之间达不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不得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甲方引资项目之事宜。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引资项目之事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3、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是指甲方与投资商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4、甲方同意一旦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与甲方共同建立投资合作伙伴并完成相关协议签署,在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查实可使用后,即视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的义务全部完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协议项下的融资服务费。
5、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融资服务费金额为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的 %,即人民币。甲方应当自从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首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3(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人民币;甲方从投资商处获得的第二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3(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剩余部分融资服务费即:人民币全部支付给乙方。
3、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3%(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4、支付方式
融资服务费按如下方式支付:
甲方将上述融资服务费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丙方同意将以持有甲方10%的股权设立股权财产权信托,在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投资甲方的融资款到期时,丙方将10%股权零价格过户至乙方。此承诺为丙方不可撤销的义务。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7)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包括自行或以其他名义)与乙方所推荐投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甲方:
乙方:
丙方:
融资服务协议 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融资顾问,丙方为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三方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作为其融资写: 元整)的全权代理并代表乙方与有投资或者有贷款意向的单位或者个人洽谈融资相关事宜。
2.乙方对甲方联系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确认;确认后,乙方从该单位取得融资,即视为甲方受乙方委托的服务事项完成。
3.甲方作为乙方该项目全权代理人,融资成功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支付甲方融资服务费。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本着敬业负责的精神积极按乙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第三方。
2.甲方需尽力与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洽谈,为乙方取得最好的融资额度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
3.甲方应采取确定有效之办法促成乙方与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融资合同。
4.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许诺解决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担保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不得为乙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并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等甲方需要的相关资料,如需填写相关资料,乙方须如实填报有关内容。如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乙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尽可能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项目信息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并为其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丙方的担保责任
丙方对乙方应支付的融资服务费自愿承担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五、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按照融资金额 %/日的标准计算,按照如下方式计算:融资服务费=融资金额* %*实际用款天数
1.乙方与(30日)写) 小写 ;
2.其余融资服务费按照上述标准计算,在乙方归还融资款时一次结清。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取消该融资项目的,甲方收取的融资服务费不予退还。
2.因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存在瑕疵,导致甲方提供合适的投资方取消投资计划
3.乙方为按照约定支付甲方融资服务费的,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融资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五*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的天数。
4.如因不可抗力或遇国家政策调整、银行资金额度控制等因素,造成贷款延期的或不能办理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如需要乙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亲自到场协助甲方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 7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受托人:____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资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为实现融资,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寻找推介资金出借方,资金出借方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个人等一个或多个出借方;
2、 收集申请融资借款所需资料,策划的融资方案;
3、 以甲方名义与资金出借方沟通借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4、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合同,协助办理借款所需的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
二、双方对服务事项的要求:
委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受托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元,出借期限不少于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不高于;
3、负责提供融资借款协商场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务,协助借款担保、公证、保险等法律手续的办理;
受托人就委托服务事项对委托人的要求: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详细固定住址及通讯联方式、电话等身份信息资料,保证能亲自签署借款文件、办理借款手续。
2、甲方必须向乙方真实提供和陈述资信情况、借款用途、担保方式等。
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为促成借款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担保而实施的行为,应配合乙方与资金出借方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不得推迟或拒绝。
5、甲方据实支付办理借款担保、抵押、质押、保险、公证及评估等法律手续的费用
三、咨询服务费用:
1、委托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先行向受托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元,受托人促成受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担保金抵作咨询服务费,委托事项未促成则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委托事项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与受托人促成的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时起,受托人的受托服务事项即视为完结,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全部咨询服务费。
3、咨询服务费按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计算支付,办理借款延期的视同二次服务,需同样再次计算支付咨询服务费。
4、本合同的咨询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5、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获得借款之日前。
一次性现金支付;
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在出借款中代为支付。
四、其他约定
1、受托人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达成借款协议或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由于委托人原因而终止委托事项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托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受托人的咨询服务费。
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执行。
2、没有促成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咨询服务费,但签订本合同后委托人终止委托事项的,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本合同签订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当即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下列之任一条件满足时自动终止,且双方互不书面通知。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未能促成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时;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条项的要求履行,致使委托事项无法进行时;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六、受托人促成的委托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依据。
七、本合同完全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绝无任何欺诈和胁迫;
受托人已就合同内容提请委托人注意,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清楚、一致,没有疑义。
八、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合同内容共2个页面,不可分割;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
受托人:
_年_月_日
融资服务协议 8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资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_________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欧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融资总金额:_______________
3、融资条件:有效期________年以上的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中国四大商业、或、中等;国际知名。
5、借款年限:3——________年期
6、一次性贴息6—8%(各种费用:美国操作费、美国投资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费等)。
7、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__________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
1、操作方式:
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开出正本存款单,并将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a给甲方。
4、甲方收到乙方开出的正本存款单扫描件e—a后,通过f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发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____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开出第________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存款单在________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cc500(________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动乱、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 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融资顾问。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4.融资成功后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十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50%)。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四、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协议时,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 10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希望通过甲方推荐投资商,使乙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甲方愿为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融资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二)乙方同意,乙方确认甲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乙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乙方在甲方服务下融资成功。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第二条 财务包装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同意聘请甲方财务团队薪酬为_________元,每月支付甲方工资_____元,每月先付工资总额的____%,余下的____%在甲方完成对乙方的财务包装后一个月内结清。
(二)乙方自甲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三)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从自甲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融资款项在____万(含____万)以上按____%,____万至___万以内按__%、___万至____万(含____万)以内按__%(百分之三)、____万以内按___%的融资服务费,在融资款项到账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所有融资服务费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附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如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融资服务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就乙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乙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乙方项目。
5、在乙方向甲方出具对甲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乙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乙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甲方所能,协助乙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尽可能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甲方对投资商的推荐。乙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甲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乙方应当向甲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如车费、的士费、应酬费等)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一)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另行出具说明。
(二)乙方有义务对从甲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三)甲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甲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乙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推荐投资商。乙方与甲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乙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双方办理甲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乙方承担,每次采用实报实销制报销。
(三)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乙方与甲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乙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二)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争议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自 年 月 日正式签署,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合同期满,乙方确认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进行中的融资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将自乙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壹年。
(二)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邮箱:
联系邮箱:
融资服务协议 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融资顾问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乙方委派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甲方指派专门人员或小组负责与乙方人员进行沟通和配合,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
二、服务约定
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前,通过中债信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甲方融资人民币10亿元整,年化率控制在6.5%以内,年限5年以上。
三、服务费用
1、本融资服务项目融资顾问费不单项计费;
2、甲方应在在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 元人
3、乙方为甲方融资的资金全额到达甲方账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融资顾问服务费 元人民币。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尽答复;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合法、真实、准确;
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4.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顾问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费用;
2. 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3. 乙方应当就本协议约定融资服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甲方进行口头或书面汇报;
4. 因本项目顾问服务费实行全额收费,乙方应当支付本协议规定的融资过程中相关费用,不得向甲方再收取除本协议第三条服务费用的其他费用。
五、保密约定及不可跨越约定
(一)双方一致确认对于本协议涉及的客户或项目信息,非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及其代表、成员、代理人、合作者、雇员、咨询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
(二)甲方不可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方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达成合作,否则视为乙方为甲方成功提供了服务,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亦不可单独或透过第三方跨越乙方介绍或安排甲方公司其他股东与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该意向投资人转介绍的其它投资人达成合作,否则该合作亦视为乙方提供,甲方仍须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应当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二)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损害另一方利益,或利用另一方从事违法行为,否则一方应承担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及时、如实、准确向乙方提供融资所需完整信息、资料的,乙方可向甲方进行催要,甲方应当按乙方要求进行补充、更改。甲方不作补充、更改的,乙方可单方解除
(四)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催要,甲方应当自乙方催要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用;经乙方催要,甲方没有正当理由仍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乙方顾问服务费用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协议原约定的顾问服务费外,仍需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年化率、资本使用年限、规定期限规定,为甲方融入本协议约定的足额融资金额,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无条件退回甲方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所支付的定金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一) 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或者一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罢工等。
(二)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任何义务,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的'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时间应予延长,延长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的延误时间。
(三) 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四) 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
(五) 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期间,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的方面外,双方应在其他各个方面继续履行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 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进行项目融资与理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融资金额、成本、用途、资金期限
融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美金),分_________批执行。
融资成本:综合融资成本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含甲方的佣金)。
融资用途:_________。
资金期限:_________。
约定佣金:资金总额的_________%。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财务状况,针对性地对其财务形象加以修正和改善,以便于取得银行授信;
2.负责对乙方的存量资产进行整合,选择出可被银行易于接受的资产条件;
3.整理乙方现有的订单,并与有关潜在的客户达成合作意向,以作为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附加筹码;
4.最终确定项目主体,明确融资的用途,形成项目计划书,正式填报银行的授信申请表;
5.代表乙方向银行呈交授信申请表,附带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必须的文件;
6.协助乙方办理经银行认可的资产条件及订单担保手续,作为乙方融资到期向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经济保证;
7.申请手续通过银行审核后,取得银行对乙方对外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整体授信;
8.协助乙方向外汇管理局办理境外项目融资审批、境外金融机构借款登记以及收结汇备案;
9.取得银行的授信后,请求银行先对外发出预开证通知书,并请接证行给予回复确认;
10.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向银行申请对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不可撤消的、到期保兑的、定期为1年的备用信用证。
11.负责选择具有离岸业务并在中国境内开设分行的外资银行作为接证行;
12.负责与接证行确定贴现利率以及银行手续费,以及贴现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比例,代表乙方与接证行签订借款协议书;
13.根据甲方自身累计的信用额度,在接证行办理贴现授信额度,以接受开证行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14.自信用证开出之日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照已经确定的贴现利率及银行费用,接证行扣除相关费用,并按开证人指示支付给甲方融资佣金后,将信用证项下所贴现的款项电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1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协助乙方向接证行办理偿还所融资的`款项手续,并负责办理外汇管理局的结汇核销手续;
16.备用信用证到期自动失效,解冻甲方被冻结的信用额度。
三、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交委托申请表,此申请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正式书面授权甲方代理项目融资和理财服务;
3.组织和协调项目相关人员全程配合甲方的服务;
4.承担项目融资全过程中各环节所发生的正常费用,此项费用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但不包括开证行发生的费用;
5.在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备齐需偿还的款项;否则自行承担到期未能偿还借款而发生的违约罚款及一切相关责任;
6.融资款项贴现后,向接证行发出付款指令(pay order),指示接证行先行向甲方支付约定的佣金,然后将余款付至指定账户;
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日
融资服务协议 13
甲方:XXXXX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X
住址:XXXXXX
乙方:北京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
住址:XXXXXXXXXX
鉴于:
1. 甲方现有融资需求,特委托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负责为甲方的XXXX
项目向单一或组合型投资人寻求融资并全权安排融资事宜(以下简称“项目融资”)。
2. 乙方为一家专业投资公司,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并同意接
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的XXXXXXX项目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3. 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为其安排项目融资事宜,现乙方给甲方安排了
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基金”或“投资方”),XXXX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拟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基金(简称“有限合伙基金”),对甲方进行投融资。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融资财务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XXXXX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1.1 真实、完整地向甲方物色并介绍投资方(包括XXXX基金或其他经过甲方确认的替代方),为甲方设计具体项目融资方案;
1.2 对前期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提供咨询服务,协助甲方整理并向投资方提供有关资料,推荐并协调相关第三方开展工作;
1.3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1.4根据甲方项目具体情况,制订谈判方案,陪同甲方与投资方进行谈判,协助甲方回答投资方的问题。
1.5 安排和协助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融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以下统称“投资协议”)。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项目融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在乙方安排的XX基金投融资事项中,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提前全部还款的,则委托期限相应提前终止。若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90天内仍未与乙方引荐的XXX基金或其替代方或乙方引荐的其他投融资主体签订项目融资协议的,经双方协商,委托期限可以提前终止。
第三条 排他性
3.1 在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XXXXX项目的投融资洽谈、操作等融资顾问服务事项(限于与XXX基金或乙方推荐的其它替代方进行项目投融资洽谈及操作事宜)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乙方在委托期间为甲方的独家融资财务顾问。
3.2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 (包括子公司、关联方、项目公司),都不能跨过乙方直接与乙方安排的投资方、信托公司等相关资金方(包括该等资金方的分支或关联方)洽谈交易,而不付财务顾问费给乙方,如甲方违反此约定,甲方应以乙方应得之顾问费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3.3 在委托期限截止后的半年内,甲方及其关联方若发生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而达成合作的,视同该合作是乙方的财务顾问工作的成果,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第六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及时向乙方提供关于委托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
4.2 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甲方若通过信托等其他渠道融资,则甲方应提供合格的资质及抵(质)押等担保条件;
4.3 应对乙方推荐的投资方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安排与投资方进行会谈;
4.4 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的7天内根据乙方的引荐,与乙方引荐的投资方进行协商、洽谈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寻求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可能性,并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4.5 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4.6甲方承诺甲方及其子公司、关联方或项目公司均受本协议的约束,进行本协议项下的融资交易均视为甲方的行为。
4.7 对于已经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得要求退回。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7天内引荐XXXX基金与甲方开始协商洽谈。如乙方向甲方引荐除XXXX基金以外的投融资主体与甲方洽谈项目融资的,应书面告知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应当向乙方出具确认函,确认新的投融资主体为乙方安排和引荐。
5.2 应甲方的要求,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书面或口头意见;乙方应不定期地向甲方沟通、报告财务顾问事项的进展情况;
5.3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投资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等情况进行调查;协助甲方洽谈委托事项;安排商务谈判、设计融资方案等整体融资事宜;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并履行融资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或其他类似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4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协助甲方解决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充分提示甲方与投资方在融资事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不得隐瞒投资方真实情况。
5.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充分考虑甲方的利益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
6.1乙方为甲方安排和引荐的XXXXX公司或基金的投融资规模为人民币XXXXX亿元,融资总额以最终到位金额为准,融资期限为两年,甲方可以在满一年时选择提前一次性全部还款,或者在满一年半后的任一时间点提前一次性全部还款,甲方应当提前30日向乙方确认是否提前还款。具体还款日期以投融资协议约定的为准。
6.2 融资总额是指由乙方安排的投资方(含投资方的关联人及其关联公司)参与的'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委托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的融资额以及对甲方未来追加投资的融资额。
6.3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用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财务顾问费金额=甲方获得的实际到位的融资总额×3%/年×实际融资期限(单位:年)。
6.4 财务顾问费支付方式:
6.4.1财务顾问费须以人民币支付。甲方应于投资方在项目投资协议项下承诺的全部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财务顾问费用,具体金额按照6.3条中约定的公式计算。
6.4.2如果甲方在投资方在项目投资协议项下承诺的全部资金到位满一年时未提前一次性全部还款,那么甲方须向乙方以及投资方确认继续使用资金,并向乙方发出确认函,在确认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半年的财务顾问费用[半年的财务顾问费金额=(甲方获得的实际到位的融资总额-已提前还款金额)×3%/年÷2]。如果甲方在满一年半时未提前一次性全部还款,在确认日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半年的财务顾问费用[半年的财务顾问费金额=(甲方获得的实际到位的融资总额-已提前还款金额)×3%/年÷2]。
6.5 甲方每延迟一日付款,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滞纳金。
6.6 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7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出具相应的发票。
6.8 乙方同意,除本协议约定的财务顾问费以外,乙方不会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就本协议约定的项目融资服务收取或报销其他费用。
第七条 保密
7.1 甲乙双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及获得对方的项目材料、书面报告等相关信息与文件。
7.2上述保密约定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被撤销或解除之后两年内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7.3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公共领域里的信息;非由于具有保密
融资服务协议 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联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融资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 项目”的融资顾问。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
2、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资料时,须及时给乙方发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合作投资商洽谈合作事宜。
4、融资成功后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资服务费。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十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50%)。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四、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协议时,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融资服务协议 1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融资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第二条 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10(拾)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 %(百分之 )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二)乙方的义务:
1、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一)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二)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三)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二)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二)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