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平台签约的合同

时间:2023-03-03 19:20:36 合同 我要投稿

主播平台签约的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主播平台签约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播平台签约的合同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主持、时尚潮搭、美容彩妆教学、商品推荐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艺人经济、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合作协议,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业务合作和委托

  1. 为提高乙方的知名度,更好的促进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的发展,乙方独家授权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从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有关的经纪服务,担任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甲方可就乙方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从事有关企划、制作、宣传、推广等业务。经双方认可,在乙方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中,甲乙双方就相关收益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分成。

  3.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签订其他聘用协议,亦不得擅自同意或接受其他公司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或直播等相关事业,但可以向甲方提出有关淘宝直播相关合作业务的建议。

  4. 双方确立,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而外,本合同约定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等相关约定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终止之日终止。

  第二条:经纪管理条款

  1.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作为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相关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有权全权代表乙方接洽、安排、同意、策划在世界各国家、各地区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并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签署有关聘用协议或演出细则。乙方应全心完成上述甲方安排的工作,忠实履行合同义务。

  2. 在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相关活动中,乙方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等差旅费用由举办活动的举办单位负责;如主办单位不负责,则该费用由甲方负责,并可在向乙方分成前从总收入中扣除。

  3. 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的利润分配,不可拒绝甲方收取及甲方根据本合同所得的全部收入。若发生部分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相关活动收入直接支付给乙方的情况,则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将该所有收入部分交给甲方,由甲方统一记账核算并分配。

  4. 除已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人)订立其他或变相的聘用协议,亦不得擅自同意或接受任何聘用其从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意向。

  5. 凡因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代理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而产生的诉讼、仲裁、争执等纠纷,有可能侵害乙方的财产、人身等权益,并有可能进一步损害到甲方按本合同之规定所拥有的相应权益时,甲方可以全权代表乙方予以处理,由此而生的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得赔偿金(如有)全部归属甲方。除此以外的乙方因个人行为所涉及到的与本合同规定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无关的任何其他诉讼、仲裁、争执等纠纷,皆应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而生的一些责任与经济损失。

  6. 合同期内制作完成的录音、录像制品,甲方独家拥有该录音、录像制品的.永久著作权及邻接权乙方作为表演者依法享有的全部财产权益独家授权甲方代为行使。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录音、录像制品无需经过乙方同意。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以下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各类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

  (2) 甲方有权独家、全权代表乙方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接洽、安排、同意、接受、策划淘宝直播活动与工作。

  (3) 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第三方订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相关聘用协议,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合同期限内,甲方对于前述制品享有独家使用并以此牟利的权利,无需经乙方同意或授权,由此产生的所有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根据第二条第6点执行。

  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须履行以下义务:

  (1) 甲方需通过公司、网络平台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的提高乙方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

  (2) 必须全力促进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上的发展,为乙方争取演艺事务相关受聘机会,并代表乙方与雇主协商,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与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有关的最理想聘用条件。

  (3) 就乙方的公众形象、舞台形象、公关关系、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才能的发挥与发展等为乙方制定方案。

  (4) 在安排乙方从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时,尽一切全力及努力实施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防范措施,并将要求有关方面提供必要及足够的措施予以配合。

  (5) 应本着促进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发展的目的,代表乙方安排各种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与工作,而不得强加于乙方任何违背法律法规或有损乙方演艺事务发展或有损乙方形象的演艺事务活动与工作。

  (6)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在淘宝直播平台上进行在线网络视频直播活动的技术支持服务。

  (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通过乙方上述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将按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见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

  (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代理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时,甲方承诺不安排乙方超负荷的工作,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须先与乙方协商。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以下权利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获取业务分成。

  (2)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形等事宜提供建议并与甲方通知为准。

  (3)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公司团建、旅游、活动等,具体事宜以甲方通知为准。

  (4)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差旅费报销福利,具体报销准则与要求以甲方差旅费报销制度为准。

  (5)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各种节假日礼品或红包福利,具体福利标准以甲方相关节假日福利制度为准。

  (6)乙方可享受甲方免费提供相关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工作设备使用,具体根据甲方相关制度以及甲方设备需求为准。

  (7)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免费艺人培训课程,具体根据甲方相关培训方案为准。

  (8)乙方可享受甲方演绎艺人培养,影视、音乐、游戏等方面的演出或代言资格,具体根据甲方按照相关规划对乙方的具体安排为准。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义务:

  (1)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同为制定的各项规定和规划安排,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同,当甲方所做各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发生冲突时,乙方应优先服从甲方安排。

  (2) 授权甲方作为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

  (3) 应按照甲方安排和要求以及聘用合同的约定完成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相关的工作并配合甲方为乙方举行的所有宣传及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售会、发布会、商业演出等。

  (4) 在甲方安排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中,乙方有义务权利配合甲方。如乙方临时因故不能参加,需至少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乙方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5) 在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和条款下,乙方承诺在淘宝直播平台上由本人真是出境直播,开展演艺活动,并应尽其最大的技术能力,以职业守时和工作者的方式完成任务,乙方有义务积极维护其自身及甲方形象和权益。

  (6) 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并按照甲方安排进行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

  (7) 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有关的制作活动并提供意见,但必须按照甲方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自行开展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或聘请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的经纪公司或经纪人。

  (9) 合作期间内,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在甲方的监督与审查下进行视频直播展示,乙方应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严禁在直播过程中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图片和动作,严格遵守网络视频直播平台方的规章制度,即《淘宝达人平台管理规范》、《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范》与《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并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不涉黄、不涉毒、不涉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协议,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10) 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收取除合同约定的经济业务分成之外的任何演出收入。

  (11) 乙方所得业务分成,由甲方代收并代为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

  (12) 如乙方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等言行,或估计造成甲方损失,或被网络直播平台投诉3次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3)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个人信息,也包括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合法有效,且在合同履行能正常使用。

  (14) 乙方承诺,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信息等(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还是口头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15) 乙方承诺,合同期限内,任何关于甲方对于乙方的服务行为内容(包含但不限定与培训、扶持、代理、分成比例、客户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第五条:业务分成及税费

  1. 乙方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演艺活动的所得酬劳和收益,应先由甲方代收并代为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税后乙方按照自然月所有酬劳和收益称为月总收益。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合作期间的经营收入去除掉淘宝达人平台和阿里妈妈扣除的平台分成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其中:

  (1) 乙方当月营业额<75万元,甲方占百分之 50% ,乙方占百分之50%。

  (2) 75万元≤乙方当月营业额<150万元,甲方占百分之45% ,乙方占百分之55%。

  (3) 150万元≤乙方当月营业额≤300万元,甲方占百分之 40% ,乙方占百分之60%。

  (4) 乙方当月营业额>300万元,甲方占百分之30% ,乙方占百分之70%。

  淘宝达人平台及阿里妈妈收去的平台分成比例以《淘宝达人平台资费说明》为准。乙方享有的部分,甲方将在扣缴税后的下一月度,向乙方发出。

  2. 凡乙方于合同有效期内所开始进行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活动与工作,或者聘用协议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署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活动与工作,无论该项工作能否在合同期内完成,由此而得的收入皆应计入总收入,并由甲方代为收取。

  3.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个月应将上一个月内乙方从事网络视频直播事业的实际收入状况及有关账目交由乙方查阅审核,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确认,逾期视为已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确认或异议期满后将上一个月内乙方应得之净收入在约定时间内,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后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声明、承诺与保证

  双方向对方声明和承诺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与任何双方已经签署的合同或需承担的任何义务相冲突,并且也不会对合同双方外的第三方形式任何法律和商业上的冲突。如果一方违反本条的声明、承诺和保证,该方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进一步而言,如此等违反无法再对方发出通知内十天内纠正,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委托、授权和转让

  甲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授予的权利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权利委托、授权或转让给其他任何个人或单位,除非该种委托、授权或转让的行为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甲方加盖公司印鉴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 如本合同届满时,乙方演艺事务向未履行完毕或聘用协议尚在有效期,乙方仍需继续履行该部分义务。

  3.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则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一年,在与第三方具备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甲乙双方须在合同到期前以书面的方式与对方沟通是否续约并协商续约年限及条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一般性违约: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十日内修正其违约行为。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2. 在合同期内,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1)擅自处理自身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经纪事务;或(2)擅自接受其他方的聘用参加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或活动;或(3)乙方将自身的网络视频直播事务的经济权授予任何第三方;或(4)乙方艺德问题而令合作出现障碍,如出现上述情形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人民币,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的直接经济损失。逾期付款责任: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履行付款义务,如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逾期5日后,应按照每天逾期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支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 遇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遇乙方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签署演出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条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束后,本合同的签署,本合同所有条款以及双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包括商业机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在未取得的对方同意之前,双方均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透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守约方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但由于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提起仲裁之目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披露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任意变更合同任何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有关道德上的毁损行为

  1. 禁止对双方任何形式的名誉损毁。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办法

  1. 本协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产生之日起三十(30)日内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在争议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和签署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该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同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特别声明

  乙方承认已经就签署本合同一事聘请了单独的律师,或者已经被建议聘请独立的律师,但是已经放弃该权利。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

  盖章: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主播平台签约的合同2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为 品牌产品经营者,乙方为主播全约经纪方,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主播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及品牌向用户提供信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按以下要求执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推广服务∶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①信息推广内容∶甲方提供相关素材,乙方负责在直播中植入相关信息,进行推广宣传;

  ②推广产品∶

  ③产品销售形式∶

  2、主播直播相关信息

  ①直播平台∶

  ②直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③每场直播介绍乙方产品时常∶ 分钟。

  3、关于视频直播物料,甲方有权自信息推广内容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进行使用,超过上述日期,甲方如仍有需求,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使用时间及费用。

  第三条 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含税服务费共计¥∶ 元,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 日内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 %归于甲方, %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 甲方公司名称∶

  户名∶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

  ①不包含中国法律法规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侮蔑等违法内容或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悖的内容;

  ②不包含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的内容;

  ③不得包含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④符合法律法规、其他相关部门及推广平台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乙方、乙方主播、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因此给乙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主播年收入的 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和/或第三方表明乙方主播为甲方产品/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主播年收入的 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权随时终止;

  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甲方拒不纠正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前述审查仅为形式审查,并不视为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素材、产品质量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甲方应自行承担因甲方产品、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修改、调整。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 %、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保密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内容,以及通过签订、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应法院或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调查或其他程序)时,在可能且合法的情况下,披露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并做出必要说明。除上述情况,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尽的`措施挽回损失,并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本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而失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②软件、系统等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情况;

  ③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网络通讯)中止;

  ④服务器或乙方渠道因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⑤推广平台政策变更或推广平台管制等;⑥发布账号被封禁。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 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 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2、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主播平台签约的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工作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_日。(单场活动则为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

  工作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地及时间,乙方按照甲方安排进行__________(演艺类型)工作。

  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的演出行为进行必要的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不少于_____次工作机会。(甲方通知乙方后,因乙方时 间、健康及私人原因拒绝的也算在_____次之内)。

  工作期间,乙方未能在双方协商时间内按时到达甲方提供的场地或者乙方在工作期间敷衍、违背工作要求,甲方有权扣减或扣除乙方当天的工作薪酬。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填写并提供齐全个人资料。

  薪酬结算:支付周期为: 天,报酬由甲方在周期之内打入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

  薪酬:

  因天气及客户现场安排等甲方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活动临时被取消,对于已经到达现场的演绎人员支付其路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银行账号(建议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主播平台签约的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

  鉴于乙方的综合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 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提高乙方的知名度,更好地促进乙方在快手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的发展,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确定担任乙方的全权经纪代理人,负责乙方在快手(含但不限于)平台的直播事务。

  第二条乙方可付费使用甲方提供的快手号,并在合同期内拥有账号ID更名权,账号费用按粉丝基数每10000(壹万)粉丝收取1000元(壹仟圆整)计算。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乙方直播相关活动的策划、宣传、推广等业务,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产品销售等直播活动,直播所得收入按照分成。

  第四条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兽药销售相关知识培训,乙方需认真学习甲方提的培训知识,因乙方错误的产品推荐而产生的相关纠纷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需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开展直播活动,不得提供色情、暴力等直播内容。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拥有监督权,有权利定期检查乙方的账号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第七条乙方需完成每天1.5小时,月累计45小时的直播任务;粉丝达到十万后,需完成每天2小时,月累计60小时的直播任务。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播时,需说明理由,并于当月补足时长。

  第八条乙方需在每一个自然日完成线上、线下订单的整理,以及相关账务处理。

  第九条如因客户需要安排顺丰发货,扣除甲方补助的金额,其余金额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不得向其他同类平台、同类公司提供同事姓名、电话在内的一切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与其他平台、其他公司的签订同类合作协议,不可以代理甲方提供厂家以外的货品,如有违约,乙方违约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付违约金30000元(叁万元整)。

  第十二条如乙方因个人原因选择终止合同,在合同终止当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从事与兽药销售相关的行业,竞业禁止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300元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甲方。

  第十七条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九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二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主播平台签约的合同5

  甲方:

  乙方:

  一、活动时间:20 年8月24日-20 年8月25日

  二、地点: 西宾馆

  三、费用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四、付款方式:

  1)活动执行完成当日,即20 年8月25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依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以现金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实施本项目的全部方案的终审权和执行的监督权;

  2)甲方负责乙方全程的接待工作,包括住宿车旅费用;

  3)准确执行双方认同的项目推进执行的.工作标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组织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2)乙方应于20 年8月24日14点前抵达活动现场;

  3)准确执行双方认同的项目推进执行的工作标准。

  4)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乙方未按确认方案内容执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按照造成的损耗赔偿。

  2)项目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活动取消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其应当及时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当事人;

  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效力或解释而发生的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活动执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与本合同条款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