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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结算协议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货款结算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货款结算协议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信、公平、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货款结算方式为月清30天,当月 日至次月 日前拿的货款于下月 号前付清所有货款 。
第二条 甲方需配合乙方传出对账单在 3日内签字盖章回传,如甲方未及时确认回传乙方对账单视为默认。
第三条 甲方为放账客户时,必须于每月10号之前到账。
第四条 如乙方供货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更换良品换回不良产品,甲方有权扣压或扣除乙方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款项时,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保留对已发货未收款产品的所有权,直至结清所有货款为止;
第六条 如甲方公司倒闭或其它因素无法偿还其货款,其签署法人或签署人承担着继续偿还货款,直至货
款偿还完为止。
第七条 解决协议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按双方的销售合同或类似合同的订单执行。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协议有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20xx年___月____日
货款结算协议2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数年前曾先后以个人、企业名义或者以其他人第三人、代理人的名义在房地产项目建设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过多次不同层次不同方式的业务合作,由于多方原因,双方没有及时了结经济手续,加上年久遗忘,导致相关具体的账务处理缺少直接证据,为解决这个问题,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双方陈旧账务处理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陈旧债务处理意见:双方一直同意一次性处理多年沉积的债务问题。
第二条 陈旧债务处理结果: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的资金用于清偿陈旧债务。
第三条 陈旧债务范围:
自本签订之日前双方以本人名义或者以各自企业名义在各种合作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成、服务费用、向对方表达馈赠的承诺所生产的财产、资金转移债务;
双方以本人、各自企业名义或以代理人名义与对方达成意向、承诺等各种口头协议,口头承诺所产生的各种债权债务;
双方以本人、各自企业以及其他自然人、企业、经济组织为一方与对方达成的口头约定、口头承诺所涉及到的各种资金给付;
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所涉及双方个人或双方控股、双方代理企业、经济组织之间在财产、资金单向或双向支付的一切债务。
本协议签订前双方相互帮忙等感情因素投入可能导致产生的感情债务,也一并清算完毕。
第四条 陈旧债务处理效力:本次达成生效后,双方原有的沉积债务一次清算完毕。
第五条 陈旧债务一次清算完毕的法律意义是:
自本协议书生效后各方不得对本协议书第三条所涉及范围内的债务再次提出求偿。
在本协议书第三条所涉及债务范围内所产生的其他债务,由各方自行用自有资金处理,与对方无关,一方不介入对方内部或合作方内部纠纷处理,也不承担应当由对方内部利益分配纠纷的后续偿还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天之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款项。甲方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履行本清算协议书的.法律义务履行完毕,本清算协议书正式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书效力范围:
时间效力范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双方或双方代表各自关联方与对方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经济债务。
当事人效力范围;双方作为自然人之间、一方自然人与对方所代表企业、经济活动组织之间、双方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组织代表之间所签订、达成的书面、口头协议所产生的所有经济债务。
第八条 双方承诺:
双方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签订本清算协议书的资格。
本协议书签订后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所产生的各种债权不予追偿,完全放弃;
双方均取得代表本协议书清算范围内各种利益主体的债权清偿授权。除非在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清偿范围内与一方所代表的其他相关方有与对方签订的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否则,对方有权利对相关方的债权追偿予以拒绝。
如果债权方相关的一方通过法律程序就本协议书约定范围内的债权提出追偿并获得法院支持,与债权一方同享债权的本协议书当事人应该对相关债权人的债权清偿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货款结算协议3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同时规范业务结算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订购
详细产品订购明细及款项明细以每次交易之《销售订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同意合作过程中所发生货款的______%为现款现货,余下的______%按_______(时间)结算一次。
注:__________双方合作的第一笔业务发生之日至该月月底,算一个月;次月起以整月计。
2、对帐方式
由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提供上月对账单,乙方每月______日前确认并签回。
双方日常往来的单据(如:__________对帐单、销售订单、出货单等)作为双方帐务往来的重要依据,故均需双方签署确认。
对帐由双方指定部门完成。
甲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对帐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条件
乙方需于对帐确认后________天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按时付款,甲方将取消此结算协议,以后采取现金结算。
4、结算的`最高额度
甲方经综合考评,确定乙方结算周期内的最高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结算周期内累积应付款项超过最高结算额部分,乙方应当先行支付。
三、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立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1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生效1年。再次到期,合同需要重新修订,否则甲方不再享有月结算的优惠。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款结算协议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费用决算管理的规定,按照《大方县县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协议书》的约定,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包含大方县县城内5条城市道路建设,分别为城区1、2、3、4、7号道路,暂定总合同价款约¥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征地拆迁费用约¥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万元)人民币。道路全长约____________米,为城市Ⅱ级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及施工要求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二、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本工程项目于____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____年1月31日前竣工验收。
三、工程价款决算原则:
本工程项目由大方县县城出让土地获得者按照所得土地量,价格折合80万/亩进行投资建设,其工程价款依据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____版)》及现行贵州省有关调整文件,由甲方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报县审计局评审后作为结算价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2个月内完善有关工程结算资料,在所建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所有发生的工程费用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照审计报告确认数予以认可。
四、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所建道路范围内征地拆迁费、设计费、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实际建设投资部分,甲方将根据审计结果送县财政局予以支付。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款结算协议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共同努力,于年月日完成该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双方同意就本工程结算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本结算协议书的签订仅代表甲乙双方就合同执行价款的最终核定,并不解除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及义务,除非该责任及义务已被乙方遵照合同文件完整无误的'履行完毕(包含保修期内的所有责任及义务)。
2、双方同意,除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而发生保修金扣款外,从本结算协议书签定之日起,互不向对方提出增减工程费用要求。
保修期间乙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
合同价:
结算总价: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合同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与合同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相关规定为准。
4、协议书原件与此结算书封面一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的依据。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款结算协议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甲方长期合作客户,且双方已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方便乙方经营,甲方同意向乙方拖欠货款不多于______万元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多余货款每周结算一次,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保持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共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按照乙方指定方式发货,并尽力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1.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及时给予调换。
1.3乙方未付清货款及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
1.4乙方如出现一个月没有向甲方订货(或者订货量极少),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拖欠货款。
1.5乙方可采取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月结费用。
1.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货款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第二条 其它
2.1如乙方经营场所、名称及主体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2乙方经营主体如发生分立、合并等变更,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应付款项,同时本协议终止。变更后的主体如需继续与甲方合作,应与甲方另行签订月结协议。
2.3本协议条款未规定的,或者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议。
甲方签字章: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章: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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